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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幼童被鎖車内家長拒絕破窗等開鎖:不忘轉嫁風險,是精算師

近日,江蘇無錫,一名幼童被鎖車内,消防員趕赴營救,家長卻不同意破窗,執意要等開鎖師傅。看着孩子在車内滿臉通紅、哇哇大哭,消防員拿來戰鬥服蓋在車窗上,還時不時用儀器測溫,防止車内溫度過高,孩子有危險。經過漫長的等待,開鎖師傅趕來将車門打開,孩子成功獲救。

首先,家長發現的早,孩子暫時是沒有危險的。如果孩子已經休克了,我想家長可能不用等119來就把窗戶破了。 其次,當下氣溫并不算高,車内溫度不會迅速升高。如果現在氣溫38度,我想家長也不會那麼淡定的等開鎖。

再次,聯系開鎖師傅并不是那麼困難,開鎖師傅也不會說很久都來不了。如果這是在荒郊野嶺,比如高速服務區什麼,最近開鎖師傅距離你50公裡,我想家長也不會傻等。 當然,我的猜測前提都是家長真的在乎孩子。那在乎孩子為什麼還要等呢? 因為家長判斷孩子大機率沒事,等得起。很多人說家長的判斷标準是孩子VS車窗錢。

一幼童被鎖車内家長拒絕破窗等開鎖:不忘轉嫁風險,是精算師

其實不然,應該是“孩子面臨的危險VS車窗錢”。而家長認為,孩子面臨的危險并不大。 更加關鍵的是,消防員并未離開,是以家人心中認為,底線是不用擔心的。因為這種情況下,人是不會突然死去的,都是有一個過程。如果孩子出現休克征兆,反正消防員在身邊,可以随時破窗。既然現在沒到那一步,當然可以等了。 你們把這個場景看成戀愛就很好了解了,開鎖師傅是“男神(女神)”,消防員是備胎。是不是順了?

在這個場景下,家長承擔的風險其實隻有一個:孩子突然猝死。但是這個機率客觀上是很低的,是以家長願意冒這個風險,而消防員提供了下限:破窗救人,是以他們可以淡定的等待開鎖師傅來,以較小的成本解決問題。 是以,很顯然,家長就是那種标準的精緻的利己主義,算盤打的非常好,把如何獲得最大的利益想的清清楚楚,同時還不忘轉嫁風險,簡直是精算師。

有一句話說的好,做父母不用通過考試,想想就可怕。 因為自己的疏忽把自己的孩子鎖在車裡,孩子被困許久出現了緊急情況,第一時間不想着把孩子救出來,反而推三阻四,精打細算,這樣的父母真的可以稱之為父母嗎?

還是說車子才是真愛,孩子卻是意外?如果孩子因為沒有被及時救治出任何意外,這家長要負全部責任。 不論是批評還是責怪,這家長的行為方式已經突破了為人父母的底線,為孩子感到悲哀和憐惜。

以前在為我娃配置保險時,得知10歲以下兒童保額不能超過20萬,10-18歲兒童不超過50萬,當時覺得很奇怪,就問公司為什麼會有這種規定。得到的答複是,如果保額沒有限制的話,兒童遇到的道德風險就會大大提高,這也是為了防止投保人為了故意傷害被保險人才設定的限額。

一幼童被鎖車内家長拒絕破窗等開鎖:不忘轉嫁風險,是精算師

女朋友掉進水裡,不救沒有法律責任;媽媽掉進水裡,不救就是犯罪,同樣的,自己的孩子掉進水裡,不救,也是犯罪。 在這個事情裡面,孩子被鎖在車裡面,這個家長不但不救,還阻攔消防員進行救助,如果這個孩子有個三長兩短,家長也可能是犯罪。 《刑法》對過失犯罪,有這樣的定義:有預見到自己的行為有可能導緻發生危害的結果,因為輕信自己能夠避免,而導緻發生危害結果的,就是過失犯罪。

這裡面,這個家長,已經看到自己的孩子在車内滿臉通紅、哇哇大哭,明顯預見到這麼下去孩子有可能出現生命上的危險,但他很自信,覺得自己已經叫了開鎖師傅了,再等一會,沒事,再等等......孩子現在還沒事,車窗挺貴的,等,還沒到破窗的時刻,繼續等,實在不行了,再破窗呗。 總之,這家長就是覺得,自己有能力、有自信把控局面,不會讓孩子有生命危險。就是這種心态,如果造成嚴重後果,這家長就是涉嫌犯罪,被害人還是自己的孩子,沒啥好說的。

還好,孩子最後還是成功獲救了。 說回這個家長,甯願讓自己的孩子鎖在車裡冒着生命的危險,也不願破窗救自己的孩子,這真的..... 為這孩子心疼,希望他成長路上順順利利的。

就想問一句,當時現場太陽那麼大,車内溫度那麼高,就一點不在乎孩子的安危,難道這個孩子的身世還另有隐情? 如果孩子因為車内溫度過高,或者氧氣過少,出現暈厥,甚至更嚴重的情況,這對父母會不會帶孩子去醫院,去醫院的話,恐怕不一定比修車窗便宜吧。 說實話,出現這樣的情況,如果真想救孩子,自己從路邊撿塊鋒利點的石頭,很快就解決了,挺大的人還不如砸缸的司馬光嗎?

一幼童被鎖車内家長拒絕破窗等開鎖:不忘轉嫁風險,是精算師

孩子在車内滿臉通紅、哇哇大哭,消防隊員比這位孩子的家長還着急,又拿戰鬥服蓋車窗,又用儀器測溫,監控車内溫度,是真的擔心孩子有危險。 這對父母無動于衷,還害的消防隊員在大太陽地裡跟着一起等開鎖師傅,占用着公共資源。 說來說去還是為了省您那三瓜倆棗,以後就跟錢過得了。

看個案例 2016年9月7日,河東區靖泰裡的陽光雙語幼稚園一名4歲女童婷婷長時間被鎖“校車”内窒息而死,事發當日,這輛“校車”隻接送了婷婷這一個孩子。 被鎖車内約8個小時後,司機張某才發現孩子一直在車内,送至醫院搶救時,孩子已無呼吸,嘴唇、脖子青紫,眼睛睜着。

9月7日,上午7時45分,女童婷婷被送上幼稚園的“校車”,所謂“校車”,其實就是一-輛别克轎車,司機是張某,婷婷坐在後排張某正後方的位置上。到達幼稚園後,車子停在門口的一- 處空地上,沒有樹蔭、沒有遮擋,9月7日天津市區16時以前基本是晴天,陽光強烈,氣象記錄顯示最高氣溫31°C。司機張某錄口供時說,車停在斜坡上,張某去找磚頭墊在輪子後面防止溜車, 然後就這麼把孩子忘了。

16時左右,司機張某來接孩子放學,這才發現出事了。班主任劉老師說:“ 他來找我要孩子,我說婷婷一天沒來啊,他說那怎麼可能呢,然後忽然想起來什麼,趕緊往外跑。他把孩子從車裡抱回來,放在了這個紅沙發上,我看見他掐孩子人中,叫孩子名字,但孩子都沒有反應。”從接到孩子到孩子出事,這已經過去了8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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