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冤枉盜竊後,兩個孩子截然不同的行為,暴露了教育的參差
文 | 米粒媽
最近看了個新聞,米粒媽又氣又無力。
曝光的監控錄像顯示,福建龍岩的某便利店裡,一個毫無還手之力的小男孩,被店主掐着脖子一把推倒在地。
對孩子下手這麼狠,原因竟然是一場“誤會”。
當天下午兩點左右,8歲的小志從家裡拿了5塊錢去買卡片。
他在便利店裡挑好五包卡片後,因為手裡拿不了,就裝進兜裡,然後走向前台去結賬。
結果還沒走到結賬處,就被突然沖出來的店主鎖喉按倒了。
店主表示,自己在監控處看到小志把卡片往兜裡裝的動作,就以為他是在偷東西,是以才來“抓現行”。
但從監控裡能看到,倒在地上的小志,手裡明明抓着現金。
可情緒激動的店主都沒給孩子反應的時間,就按照自己的想法給他定了罪。
被冤枉的小志委屈又害怕地爬起來,面對店主兇狠的質問,愣愣地把手裡的錢遞給老闆,又從兜裡掏出卡片給店主看。
但店主隻是态度蠻橫地抓過錢來,就回了店裡。
回家以後,小志仿佛還在沉浸在被毆打的恐懼裡,渾身打顫,情緒極不穩定。
家長問清楚原委後,帶着他回店裡讨公道,并當場報警。
但店主一直認為自己沒錯,拒不道歉。
直到監控視訊曝光,輿論發酵後才迫于壓力主動談和解。
小志家長認為對方态度很不誠懇,最終準備走法律程式。
小孩被冤枉偷東西的新聞,米粒媽也不是第一次看到了。
有的結局大快人心,有的卻無可挽回。
其中的最大的變數,恰恰系于家長的态度。
“我不是小偷!”
在孩子單純的世界裡,被污蔑成“小偷”,是非常嚴重的指控。
還記得幾個月前發生的“莎莎文具店”事件嗎?
一個10歲的小女孩,和同學一起到文具店裡買文具。
很不湊巧,那天店主發現丢了3.6元的文具,就懷疑到了女孩頭上。
女孩跟店主在前台解釋了一會兒,因為趕着上課,沒掰扯出結果就離開了。
店主卻強行扣留了女孩的文具袋和作業本,還在本子封面上寫下“重金懸賞,緊急尋人”的字樣,貼在了店門口。
文具店裡學生人來人往,沒多久這件事就在女孩學校傳開了。
女孩偷東西的謠言,也随之不胫而走。
事情傳到了班主任耳朵裡,老師很快找到女孩跟她談話,又打電話給家長囑咐一定要跟女孩及時溝通。
可女孩爸爸下班很晚,也沒太把這件事放在心上,回家後他看到女兒屋裡關了燈,就想當然地以為事情已經過去了。
可他不知道,一牆之隔的卧室裡,女兒的内心正在翻江倒海,一夜的心理鬥争之後,女孩在天亮時徹底絕望。
第二天一早,父母以為孩子正常出門上學了,卻不想女孩徑直坐電梯到了頂樓,毫不猶豫地一躍而下。
一個10歲的生命,就這麼戛然而止。
但女兒不惜用生命自證清白的舉動,落在家長眼裡,卻是能夠輕輕放下的小事。
事發後不久,家長就選擇與店主和解,不予追究責任。
其實被冤枉這件事,與謠言的傷人邏輯是一緻的。
正如教育學家尼爾森所言:“對一個十來歲的孩子來說,最絕望的并不是挫折本身,而是周圍人的言語,導緻的羞恥感。”
沒有證據的污蔑,毫無根由的惡意,以及随之而來的異樣眼光,會讓孩子永遠記住那份被抹黑的傷痛。
而讓他們最絕望的是,水落石出後,無人關心真相。
貴陽就發生過類似的事。
某三年級班主任當着全班同學的面指認男孩偷了筆,要求他錄“認罪”視訊,并當場發給了孩子爸爸。
萬幸,爸爸沒有偏聽老師一面之詞,而是選擇先跟兒子聊聊。
孩子解釋道,自己沒有偷筆,隻是好奇拿起來看看,就有同學突然打小報告,說他是小偷。
老師過來後,不分青紅皂白就給他定了罪,還逼他認錯。
了解原委後,父親決定給孩子讨個公道,便上訪到當地教育局。
可沒想到,教育局從業人員根本懶得受理,隻是滿不在乎地回了句:
“就算是冤枉他了,算多大點事?”
校方對此事的态度更加含糊,不僅不安撫孩子,還反問道:
“這件事對孩子有很大傷害嗎?”
自始至終,除了信任孩子的父親表現出強烈的在意,其他人都認為這隻是一件小事。
可是對被冤枉的孩子來說,天都快塌了。
信任,是強效藥
孩子被冤枉時,不是所有家長都能像那位貴陽父親一樣,毫無保留地給予孩子信任。
某乎一位答主分享過自己的經曆。
暑假的某天,答主出去玩沒帶鑰匙,就在樓下等媽媽回家。
此時鄰居一家在旁邊玩,兒子手裡一直攥着要拿去買菜的25塊錢。
答主在樓下等了半天媽媽還沒回來,便去她常去的地方找她了。
可是沒有找到,她隻好又一個人回來。
這時鄰居阿姨突然沖到她面前來,指着鼻子兇狠道:
“你是不是拿了我的25塊錢!”
答主剛從外面回來,壓根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但阿姨卻認定了是她拿的錢,大喊道:
“你還裝!你肯定拿了我的錢!不然你剛剛去哪兒了?做賊心虛!”
她的聲音太大,很快就引來了一群人過來圍觀,場面一度陷入混亂——
周圍指指點點,阿姨發飙,她老公在旁邊沉默,兒子一直在哭。
答主開始還能冷靜地陳述事實:
“你不要血口噴人,說我拿的就拿出證據來。”
阿姨卻逐漸面目猙獰:
“肯定是你拿了!有本事讓我搜身!”
眼看圍觀的人越來越大,答主百口莫辯,倍感屈辱地翻出口袋讓她看。
阿姨沒看到自己的錢,便改口稱答主是剛花了出去,還破口大罵一串難聽的話。
沒多久,答主媽媽回來了,聽完事情經過後在樓下給答主撐腰,說:“你真沒拿怕什麼,我們跟她說清楚。”
事情發展到這裡,答主隻是因尊嚴被侮辱而生氣,沒有感到難過。
可剛回家的爸爸在樓下聽了風言風語,進門第一句話就是:
“我回來還什麼都不知道,你也不用說了,那25我幫你給了!”
話音一落,答主的淚憋不住了,當場哭着對爸爸大吼:
“我去要回來,我又沒拿,憑什麼給他們!”
爸爸二話沒說拉住答主,一巴掌甩了過去,說:“你還嫌沒給我丢夠人啊!”
答主覺得憋屈又氣憤,她連跑帶跳沖到鄰居家拍門,拿回錢之後就當着所有人的面撕了,然後大哭着奪門而去。
這件事她後來再沒提過一次,但細節卻一直曆曆在目。
那種被親生父親不信任的感覺,讓她瞬間産生了“跳進黃河洗不清”的無力感。
她最後很絕望地說:
“被無關緊要的人冤枉其實也沒什麼,因為誰也不可能取悅所有人,但是這種親人最了解你的人的冤枉,萬念俱灰吧,真的。”
孩子陷于被誣陷的無助境況中時,家長的一念之差就決定了他們受傷的程度。
米粒媽曾寫過這個案例:文具店的兩個小女孩,戳穿了多少孩子的僞裝面具
一個小女孩在文具店被冤枉盜竊,爺爺始終在保護孫女,用法律武器據理力争,幫她讨回了公道。
對孩子來說,親人毫無保留地信任和支援,就是他們抵禦外界攻擊的萬能盔甲。
但隻是信任孩子,還不夠。
遠離自證陷阱
面臨被誣陷的情況時,孩子自己如何應對,比家長的态度更為關鍵。
前段時間看過一個新聞,一個九歲小女孩在被冤枉是小偷後,用兩個套路反向拿捏,上演了一場“絕地反擊”。
套路一:絕不落入自證陷阱。
店家一口咬定小女孩偷了東西時,态度非常強硬。
但女孩沒有被對方虛張聲勢吓倒,而是比他更大聲地反問回去:
“你說東西丢了,證據呢?
又怎麼證明是我拿的?誰看見了?”
所謂“誰主張,誰舉證”,這一招的高明之處在于可以瞬間反被動為主動,把問題抛給對方。
但在大多數情況下,孩子的第一反應往往是自證清白,就像開頭那個買卡片的小男孩,他想讓店主相信自己沒有犯錯,卻忘了一切都是對方的錯。
電影《讓子彈飛》裡有個名場面,六子在面館吃粉,付過錢後店家突然發難:
“你吃了兩碗,怎麼隻給了一碗的錢?”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六子為了證明自己隻吃了一碗,當場剖開肚子讓店家看,卻也是以喪了命。
這就是“自證陷阱”——被冤枉時自證清白,與自我戕害無異。
套路二,借助外界力量自保。
孩子畢竟是弱勢,一味嗆聲很可能讓對方惱羞成怒,繼而造成更嚴重的後果。
是以,利用外界的力量來降低傷害,就顯得尤為重要。
這個小女孩就很聰明,她知道自己不心虛,就通過大聲控訴的方式先發制人,引起周圍關注。
“店裡這麼多人,那是不是以後所有小朋友來買東西,你都可以空口污蔑他們呢?”
當時店裡的很多家長聽到,都圍了過來替小女孩說話。
有了支援,小女孩就更有底氣,這讓她在面對店主提出搜身和翻書包的無理要求時,堅定地拒絕并決定報警。
她義正言辭地對店主說:
“你沒有權利搜身!如果懷疑我可以報警,我會配合警察叔叔的調查,但是你不能碰我!”
接着女孩找旁邊一位大叔借了手機,威脅店主:
“你再不讓我走就是違法了,我要報警!”
看女孩态度如此強硬,店主也讓了步,放女孩離開。
其實每次發生這種被冤枉的事情,評論區都會看到很多網友分享自己身上發生的事。
在小的時候,我們很容易因為一頂别人扣過來的帽子而百口莫辯,直至多年後仍耿耿于懷。
有過這樣的痛苦,就更不應該讓孩子重蹈覆轍。
作為父母,一定要在愛和信任的基礎上,多多關注孩子被誣陷後的情緒波動,及時幹預,引導他們表達自己的不快,并用合理且合法方式還孩子一個清白。
當然,防患于未然也同樣重要。畢竟家長做不到實時跟随,直面“第一現場”的,永遠是孩子自己。
在生活中,我們要教給孩子應對的方法,讓他們臨危不亂,在不順着對方的邏輯自證的同時,還懂得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個人簡介:@米粒媽愛分享 米粒媽,美國海歸,海澱家長。專注學習幹貨、教育經驗和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