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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臣道篇》

作者:中國傳統文化集錦

13·1 内不足使一民,外不足使距難,百姓不親,諸侯不信,然而巧敏佞說,善取寵乎上:是态臣者也。上不忠乎君,下善取譽乎民;不恤公道通義,朋黨比周,以環主圖私為務:是篡臣者也。内足使以一民,外足使以距難;民親之,士信之;上忠乎君,下愛百姓而不倦:是功臣者也。上則能尊君,下則能愛民;政令教化,刑下如影;應卒遇變,齊給如響;推類接譽,以待無方,曲成制象:是聖臣者也。故用聖臣者王,用功臣者強,用篡臣者危,用态臣者亡。态臣用,則必死;篡臣用,則必危;功臣用,則必榮;聖臣用,則必尊。故齊之蘇秦、楚之州侯、秦之張儀,可謂态臣者也。韓之張去疾、趙之奉陽、齊之孟嘗,可謂篡臣也。齊之管仲、晉之咎犯、楚之孫叔敖,可謂功臣矣。殷之伊尹、周之太公,可謂聖臣矣。是人臣之論也,吉兇賢不肖之極也,必謹志之而慎自為擇取焉,足以稽矣。

【翻譯】

臣子的類别:有阿谀奉承的臣子,有篡奪權位的臣子,有立功的臣子,有聖賢的臣子。對内不能統一人民,對外不能抵禦患難,百姓不親近他,諸侯不信任他,但口齒伶俐善于取得君主寵信,這些就是阿谀奉承的臣子。對上不忠于君主,對下善于取得人民贊譽,不理會公正之道和共通之義,結成朋黨,力求環繞君主圖謀私利,這些就是篡奪權位的臣子。對内能夠統一人民,對外能夠抵禦患難,人民親近他,士人信任他,對上忠于君主,對下仁愛百姓而不覺疲倦,這些就是立功的臣子。對上能夠尊敬君主,對下能仁夫妻民,政令和教化好像影子那樣能成為人民典範,應付突然遇到的變化,能夠好像回響那樣迅速,由同類推理,用來對待變化無方的情況,曲折周到形成制度法則,這些就是聖賢的臣子。是以用聖賢臣子的君主可以稱王天下,用立功臣子的可以強大,用篡奪權位臣子的有危險,用阿谀奉承臣子的會滅亡。用阿谀奉承臣子的一定會死,用篡奪權位臣子的一定會有危險,用立功臣子的一定會繁榮,用聖賢臣子的一定受尊敬。齊國的蘇秦,楚國的州侯,秦國的張儀,可以叫作阿谀奉承的臣子。南韓的張去疾,趙國的奉陽君,齊國的孟嘗君,可以叫作篡奪權位的臣子。齊國的管仲,晉國的咎犯,楚國的孫叔敖,可以叫作立功的臣子。殷商的伊尹,周朝的姜太公,可以叫作聖賢的臣子。這就是臣子的類别,是國家吉兇安危、君主賢不肖的标準,君主一定要謹記而慎重地自己選擇取用,可以作為準則。

【解讀】

荀子說臣道,有各種臣子,有态臣、篡臣、功臣、聖臣。以功臣和聖臣為臣道的标準,可以統一人民,抵禦患難,忠君愛民,實行政令教化,應付變化,制定準則,才是功臣和聖臣。這就是荀子的臣道,也可以作為現今選賢與能的參考标準。

1、本篇篇名為“臣道”,是以這第一節是給為人臣者分類,對每一類的特點作出描述,然後從兩方面講他們對君主也即對國家作用的不同,最後指出一些曆史人物作為臣子的屬類,實際上是舉例證明上述說法的有根據性,也即正确無誤性。——這就是本節的内容和結構,從“文章做法”上講,這個安排和12·13節如出一撤。

2、第一句“人臣之論”讓我們記起8·24 節頭一句是“人論”,故而可以相信這個“論”也通“倫”,類别義。第二、三、四類的名稱可以“顧名思義”,第一類叫“态臣”,實在不好懂,有個注家解釋說:“‘态’:姿态,态度,引申指阿谀奉承的樣子”。但此說很不準确。其實,這個“态”就是“忸怩作态”這個說法中的“态”,是指某些人所具有的那種能夠逢場作戲地表現出不同腳色身份、思想感情來的“本事”。從“态”字的“姿态、情狀”義引申出“作态”義來,很符合漢語字義發展的規律。從荀子發明“态臣”這個名稱,我想起俄國作家契可夫的篇名為《變色龍》的小說:荀子對态臣的描述共六句話,其中四句是否定的,即是說他們不會做什麼,兩句正面的、肯定的描述是:“然而巧敏佞說,善取寵乎上”。這不就是說他們隻會做變色龍嗎?是以,把“态臣”譯作“變色龍式的臣子”,是最能達意的,至于“阿谀奉承”,乃是“變色龍”概念中的應有之義,不必明言的。——到“是聖臣者也”句為止,都是描述四類臣子的特點,很好懂,隻需注意:“不恤公道通義”是說他們做事根本不考慮是否符合公道和一般準則;幾個“乎”字都通“于”;“朋黨比同”可翻譯為“拉幫結派,互相勾結”;“環主”的“環”,一般解釋為“通‘營’,迷惑義”,但我以為是從“圍繞”義引申出來的“蒙蔽”的意思;“為務”的“務”,有注家譯作“事務”,錯了,這個“務”是“務求”、“務必”這些說法中的“務”,隻是名詞化了,故可翻譯為“目的”;“刑下如影”是承上句“政令教化”而言,故是說:他們能夠嚴格地遵守規範,給下面的人做出榜樣,并且如影随形一樣及時準确(“刑”通“型”,用作及物動詞);“應卒遇變”是能應對和處理突發事變的意思(“卒”通“猝”),“類推接譽”的“譽“通“與”,指同類事物。

3、“故用聖臣者王”至“則必尊”的幾句,是講四類人臣對君主的作用,很好懂,不必解說;接下是舉出曆史上的11個“名臣”,分别歸入四類之中,因為預設了讀者對這些人必有所了解,是以無須也就沒有介紹他們的事迹,并且用“故”字領起這段話;最後說:以上這些人就是四大類型臣子的代表,選用其中哪一類的人為臣,則是表征、預示君主“吉、兇、賢、不肖”的最高标準(“極”),君主務必牢記每一類型的特點并親自慎重地做出選擇,我的上述說法足可作為參考。——蘇秦等11人的生平事迹,我不介紹了。

最後我想說個意思:這四類人臣,顯然是按從最壞到最好的順序排列的,而在君主心中,無疑是“上不忠于君”、“以環主圖私為務”的“篡臣”最為可惡可恨可怕,但荀子卻把他們排在第二類,而把變色龍式的“态臣”作為第一類,為什麼?這不會降低它的學說在君主心中的地位嗎?這問題應該說是“有點意思”的,但我未見有人提及過,就又隻能獨自這樣設想:荀子是拿德操作标準來做這個排序的,而在他看來,僅就道德水準而言,态臣比篡臣更低,因為他們完全沒有獨立的人格,篡臣則還是有他們自己的思想、主張的。據此我還要說:這裡反映了,荀子看到了道德的“主體性”,和道德對于政治的相對獨立性,就是說,他并不把忠君作為道德評價的最高标準,至少模糊地意識到了,道德追求本質上是人在追求自我完善和自我實作,忠君、盡孝、克己、平等待人等等原則、規範,隻有納入到追求自我完善的範疇,才成其為道德,才具有道德價值。我這樣說是拔高了荀子嗎?是的,還有另一條路可以解決上述“排序失當”的沖突,那就是承認這個預設:荀子不但相信有這四類臣子,并且認定能夠認真去鑒定和挑選臣下的君主必是明君,亦即有德之君。加上這個預設,他對這四類人的排序,就同君主心中的排序一緻了,就當然應該把最缺德的态臣排在首位亦即最低位了。

【原文】

從命而利君謂之順,從命而不利君謂之谄;逆命而利君謂之忠,逆命而不利君謂之篡;不恤君之榮辱,不恤國之臧否①,偷合苟容以持祿養交而已耳,謂之國賊。君有過謀過事,将危國家殒社稷之懼也;大臣父兄,有能進言于君,用則可,不用則去,謂之谏;有能進言于君,用則可,不用則死,謂之争②;有能比③知同力,率群臣百吏而相與強君挢④君,君雖不安,不能不聽,遂以解國之大患,除國之大害,成于尊君安國,謂之輔;有能抗君之命,竊君之重,反君之事,以安國之危,除君之辱,功伐足以成國之大利,謂之拂⑤。故谏争輔拂之人,社稷之臣也,國君之寶也,明君之所尊厚也,而暗主惑君以為己賊也。故明君之所賞,暗君之所罰也;暗君之所賞,明君之所殺也。伊尹箕子⑥可謂谏矣,比幹⑦子胥⑧可謂争矣,平原君⑨之于趙可謂輔矣,信陵君⑩之于魏可謂拂矣。傳曰:“從道不從君。”此之謂也。

【翻譯】

臣子服從君主指令而有利君主的,就叫作順從;服從君主指令而不利君主的,就叫作谄媚;不服從君主指令而有利君主的,就叫作忠誠;不服從指令而不利君主的,就叫作篡奪;不理會君主的榮辱,不理會國家的好壞,苟且迎合君主,用來維持俸祿,結交黨羽,這就叫作國賊。君主謀劃會有過失,做事會有過失,将會危及國家,社稷恐怕也會滅亡。不論大臣、父親、兄長,有人能夠進言給君主,進言采用就最好,不采用就離去,這就叫作勸谏;有人能夠進言給君主,進言采用就最好,不采用就甯願死,這就叫作诤谏;有人能夠合力用智慧,率領群臣百官一起去勉強君主、矯正君主,君主雖然感到不安,但不能不聽從,是以而解除國家的大患難,去除國家的大禍害,使人民尊敬君主、國家安定,這就叫作輔助;有人能夠違抗君主的指令,竊取君主的重權,反對君主的行事,用來安定國家的危險情況,除去了君主的恥辱,功績足以成就國家的大利益,這就叫作匡正。是以進谏、诤谏、輔助、匡正的人,是社稷的大臣,國家君主的寶貝,英明君主所尊敬厚待的人。而昏昧的君主、受迷惑的君主,就以為這些人是和自己對抗的賊人。是以英明君主所獎賞的人,就是昏昧君主所懲罰的人,昏昧君主所獎賞的人,就是英明君主所要殺的人。伊尹、箕子,可以叫作進谏的人;比幹、伍子胥;可以叫作诤谏的人。趙國的平原君,可以叫作輔助的人;魏國的信陵君,可以叫作匡正的人。古書說:“跟從道,不跟從君主。”就是這個意思。

【解讀】

很明顯,荀子很尊敬君主,但不是盲目的愚忠,他認為遵從道,較遵從君主更基本,君主也要遵從道而行。是以荀子才有抗君之命,竊君之重,反君之事的觀點。由此可見,儒家在早期已反對愚忠,不能把儒家思想等同于愚忠。

【注釋】

① 臧否:好壞。

② 争:通“诤”。

③ 比:合。

④ 挢:通“矯”。

⑤ 拂:通“弼”,匡正。⑥ 箕子:商朝纣王的叔父,因為勸纣王而被囚禁。⑦ 比幹:商朝纣王的叔父,因為勸纣王而被剖心。

⑧ 子胥:伍子胥,吳國大夫,助吳王破楚,成就霸業,後來多次勸谏吳王夫差,夫差怒,賜劍逼他自殺。

⑨ 平原君:趙勝,趙惠文王弟,号平原君,戰國四公子之一。三任趙相,秦軍圍困趙都邯鄲,平原君堅守,向楚魏求救,後擊敗秦軍,儲存趙國。

⑩ 信陵君:魏無忌,魏安厘王弟,号信陵君,戰國四公子之一。秦圍趙都,平原君求救,魏王派晉鄙救趙,但又畏秦,要晉鄙按兵不動,信陵君勸谏無效,便竊取兵符,擊殺晉鄙,奪取兵權,最後救趙勝秦。

13·3 故正義之臣設,則朝廷不頗;谏、争、輔、拂之人信,則君過不遠;爪牙之士施,則仇雠不作;邊境之臣處,則疆垂不喪。故明主好同而暗主好獨;明主尚賢使能而飨其盛,暗主妒賢畏能而滅其功。罰其忠,賞其賊,夫是之謂至暗,桀、纣是以滅也。

這一節不過是上節意思的推論,不單獨作為一節也是可以的,或者更好。——頭句的“設”字是當是“得到任用”的意思,“不頗”的“頗”是偏頗義,“朝廷”其實是指君主;“爪牙之士”是指強而有力的猛将;“處”是指得到安置,因之安心留下了;“好同”與“好獨”并舉對言,必是分别指遇事喜歡同臣下商議處理,和大搞一言堂這兩種對立的工作作風;“飨其盛”和“滅其功”對言,必分别是“分享、表彰他們的成就、功績”和“埋沒、不提他們的成績、功勞”的意思(“飨”通“享”,“盛”通“成”)。

13·4 事聖君者,有聽從無谏争;事中君者,有谏争無谄谀;事暴君者,有補削無挢拂。迫脅于亂時,窮居于暴國,而無所避之,則崇其美,揚其善,違其惡,隐其敗,言其所長,不稱其所短,以為成俗。《詩》曰:“國有大命,不可以告人,妨其躬身。”此之謂也。

【翻譯】

侍奉聖賢君主的人,有聽進而沒有谏诤;侍奉中等君主的人,有谏诤而沒有谄媚阿谀;侍奉暴君的人,有補救和去除過失,而沒有強行矯正匡正。被逼迫威脅于亂世時代,窮困地居于暴亂國家之中,不能逃避時,就會推崇君主的美德,贊揚君主的善良,避開不說君主的罪惡,隐瞞君主的失敗,隻說君主的長處,不說他的短處,以成就人民的好風俗。《詩經》說:“國家有重大指令,不可以告訴别人,恐怕會妨礙人民自身實踐。”就是這個意思。

【解讀】

荀子說事聖君、中君、暴君之道。聽從君主,是以聖賢君主為前提。在不得已時,仍然是為國家人民着想,盡量令君主的短處不影響人民。具體的做法可能有所争論,但明顯目的都是為國家人民,而不是君主自己。

1、這一節講得很有意思:很實在、很符合人情,是以發人深思。頭一句說的未必是實情,但具有“理論的真實性”:聖君被定義為沒有也不可能有過錯的君主了,你對他當然隻有聽進而無可谏诤了。第二句很切實際:中君不壞 ,但必有錯,有接受谏诤的雅量,不會隻喜歡拍馬屁的人,臣下對他自然也就既有谏诤的機會和必要性,又不必刻意去讨好他奉承他了。中國曆史上真實存在過的君主,肯定大部分都是中君,是以敢于谏诤的臣子、忠臣也是多數。第三句不是講實然情況,而是告誡人臣說:你的主子若是暴君,你就隻能在工作中努力争取減少或彌補因他的過錯而造成的損失,并且以此縮小他的錯誤的程度,而不可真地去做輔臣或拂臣(“削”是指用刀刮去竹簡上寫錯了的字,此處引申為悄悄地抹去君主的過失)。能做到這樣,也就是忠臣了,因為“道”必是這樣要求的:這就是“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而“道”當然是實事求是的規定,不切實際的規定不會被稱為道。——本篇是講“臣道”,理當重在講“應然之理”,不是要陳述“實然之事”,是以我認定頭三句每一句中的“者”字,應都是表示假設關系,非指侍奉者其人;是以,例如第一句,正确的翻譯應該是:侍奉的若是聖明君主,就隻有聽從他,沒有進行谏诤的必要。但一般都認為這三個“者字結構”是指人,并視為君子的主人;這恐怕了解錯了。

2、接下直到“詩雲”之前的幾句明顯省去了主語,那麼,究竟是對誰的陳述呢?我認定這是承接前句“如果侍奉的是暴君”這個假定,進而申說處在暴君統治之下時,為人臣者為了生存,隻好暫時屈從于他的淫威以等待時機的“生存狀态”,故而可以這樣翻譯:要是遭逢亂世的脅迫,或因走投無路而來到暴君統治的國家,又暫時沒有辦法離去,那就隻好宣傳他确有的業績,張揚他确有的善行,諱言他的罪惡(“違”通“諱”),避談他的過失,稱道他的長處,不說他的缺點,并把這些做法當做既成習俗對待之。《詩》雲:“國家有了重大政令,不可把它告訴别人,否則就會危害自身。”說的就是這種情況。——很明顯,人能夠做到這樣,也問心無愧了,因為這幾句教誨展現的總的原則是:這時也隻是有些話不說,而說的都是真話。這比“告密時代”的紅人們的表現,真不知好到那裡去了。我還以為,荀子主張在暴君手下做事不必硬去作輔臣、輔臣,這乃說明他反對無濟于事的無謂的犧牲,珍視生命的價值,很有點人道主義精神。引詩不見于今本《詩經》,隻好說是逸詩了。

13·5 恭敬而遜,聽進而敏,不敢有以私決擇也,不敢有以私取與也,以順上為志,是事聖君之義也。忠信而不谀,谏争而不谄,挢然剛折,端志而無傾側之心,是案曰是,非案曰非,是事中君之義也。調而不流,柔而不屈,寬容而不亂,曉然以至道而無不調和也,而能化易,時關内之,是事暴君之義也。若馭樸馬,若養赤子,若食餧人,故因其懼也而改其過,因其憂也而辨其故,因其喜也而入其道,因其怒也而除其怨,曲得所謂焉。《書》曰:“從命而不拂,微谏而不倦;為上則明,為下則遜。”此之謂也。

1、這一節是切實地教誨侍奉聖君、中君、暴君的原則(“義”),“是事暴君之義也”之前的話大多好懂,但須注意:①兩個“不敢有以私”句是說,對于聖君,隻須絕對聽話、服從,他交辦的任何事,不可憑着自己的想法去加以選擇(“決擇”。“決”通“抉”)和取舍(“取與”),是以這裡的“私”字是指“個人意見”。有位注家說這兩句中的“有”通“又”,将兩句翻譯為“不敢再根據私利去決斷和選擇,不敢再根據私利去取舍”,那是誤解。②“挢然剛折,端志而無傾側之心”是說,對君主的錯誤可以堅決、果敢地去加以糾正,但動機目的要純正,決不可存有斜辟不正的念頭(此“折”是責難、指斥義;“傾”和“側”都有偏斜不正義)。③“調而不流,柔而不屈,寬容而不亂”是說,同暴君相處要注意和諧,但不放縱他;态度要溫和,但不屈從他;要對他很寬容,但不能亂了規矩(“調”有适宜、和諧的意思)。④“曉然”句的“然”字是衍文,⑤“而能化易,時關内之”八字,我實在不懂,也沒有看到能讓我滿意的注釋或翻譯,隻好不講了。

2、“若馭樸馬”以後直到“書曰”的幾句,是講應該如何辦,可這樣翻譯:侍奉暴君像是駕馭未經訓練的馬,像是撫養初生的嬰兒,像是給饑餓的人喂飯,必須趁他畏懼的時候強使他改正錯誤,趁他憂慮的時候促使他改變過去的行為,趁他高興的時候領他走入正道,趁他發怒的時候讓他下決心除掉仇人,這樣就能處處達到目的了。《尚書》說:“服從指令而不違背,耐心規勸而不懈怠;做君主的要明智,做臣子的要謙遜。”說的就是這個理兒。——“食”是喂食義,“餧”是饑餓義,此處指饑餓的人;“辨”通“變”;“曲得所謂”的“謂”通“為”,“所謂(為)”指所要達到的目的。引文不見于今傳《尚書》,隻好視為《尚書》某篇佚文中的句子。

13·6 事人而不順者,不疾者也;疾而不順者,不敬者也;敬而不順者,不忠者也;忠而不順者,無功者也;有功而不順者,無德者也。故無德之為道也,傷疾、堕功、滅苦,故君子不為也。

1、五個“者”字句中兩個“者”字的用法不同:前一個相當于“……的原因是”,後一個是起提頓作用,以加強肯定語氣。通觀這一節,你會發現有兩個字不好解釋。第一個是頭句中的“疾”字:此句無疑是說:侍奉人(君主)而又不能讓他感到稱心如意,其原因是侍奉得“不疾”。這“不疾”是什麼意思呢?有人翻譯為“不積極”,倒是能夠解通這一句,但沒有訓诂根據。不過,這翻譯給了我一個啟發:“疾”有急速義,“不疾”就是不快,用在這裡,就是“不及時”的意思了。主人需要什麼了,你作為侍奉者、仆人,滿足他的需要不及時,他當然不高興,會覺得你不順他的心。按這訓釋解讀下一句,也通:你滿足主人的需要倒是很及時了,但僅僅是當任務來完成,并不懷有對他的敬意,他自然還是不高興。是以,訓“疾”為及時,一定不錯。

2、第二個是最後兩句中的“德”字。有人将最後幾句翻譯為:“有了功績卻不合君主的心意,是因為沒有品德。是以沒有品德如果成為一種德行,就會……”這頗令人不解:已經侍奉得很及時,而且又敬又忠還有功,怎麼還說人家沒有品德?“沒有品德”怎麼會是一種德行?而且,按這訓釋,後面的“無德之為道也”句也難得解釋了。是以我敢肯定此“德”字非指“德行”,也不是“道德”義。——必須注意:從末句說“無德”将“傷疾、堕功、滅苦”看,五個“者”字句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疊加的”,就是說,後一句不是離開前句另講一種“不順”的情況,而是說在前一侍奉态度的基礎上再增加一個“侍奉德性”,也仍然“不順”;例如“忠而不順者”,不是說“盡管侍奉得很忠心,卻不順他的心意”,而是說:侍奉得“疾”了,“敬”了,又“忠”了,還是“不順”;否則,“無德”涉及不到前頭各句。

3、我思考的結果是:這個“德”通“得”,故“無德”是說不接受君主給予的獎賞(“無”字相當于“不要”)。理由是:按此訓,“有功而不順者,無德者也”太好了解了:你侍奉君主又及時、又尊敬、又忠誠,還效果很好(有“功”自是指有事功),君主一定高興了,于是給你獎勵,你卻拒絕接受,即“無德”,他豈不會認為你根本不在乎他對你怎樣?他若是想把你當心腹,那就更會感到你這個人“難得收買到”,于是,也“不順”了。這不是很合情理嗎?又,由此自然要得出結論說,把不接受君主的賞賜當做一種美德,視為“道”的内容和要求,那是會讓你前功盡棄的,亦即你對君主的“又疾、又敬、又忠、又有功的侍奉”将等于零,終于不能讓君主對你感到稱心如意的;這結局當然是君子所不願意的,因為君子要實作自己的理想,前提條件就是得到君主的信任和支援,也即讓君主感到他“順”,何況君子本來就不僅認為可以接受明君的賞賜,而且認為那是一種關榮的。這就是最後用“故”字領起的幾句的意思。是以,我對自己這個了解很有信心。——“ΧΧ之為Χ也”是個句型,可翻譯為:ΧΧ作為一種Χ來對待的話;《論語》中有“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句。“堕”同“隳”,毀壞義;“苦”指辛苦,針對上文的“敬”、“忠”,即是對這二者的概括。

13·7 有大忠者,有次忠者,有下忠者,有國賊者。以道覆君而化之,大忠也;以德調君而輔之,次忠也;以是谏非而怒之,下忠也;不恤君之榮辱,不恤國之臧否,偷合苟容,以之持祿養交而已耳,國賊也。若周公之于成王也,可謂大忠矣;若管仲之于桓公,可謂次忠矣;若子胥之于夫差,可謂下忠矣;若曹觸龍之于纣者,可謂國賊矣。

【翻譯】

有最大忠誠的人,有次等忠誠的人,有下等忠誠的人,有國家的盜賊。用道來覆寫君主而教化他,就是最大忠誠。用德行調教君主而輔助他,是次等忠誠;用正确的意見來進谏君主的錯誤而向君主發怒,是下等忠誠;不理會君主的榮辱,不理會國家的好壞,苟且迎合君主,用來維持俸祿,結交黨羽,就是國家的盜賊。好像周公對待周成王,可說是最大忠誠;好像管仲對待齊桓公,可說是次等忠誠;好像伍子胥對待吳王夫差,可說是下等忠誠;好像曹觸龍對待商纣,可說是國家的盜賊了。

【解讀】

荀子說臣子有大忠、次忠、下忠和國賊。最好是君主是聖賢,或引導君主向聖賢,不用等君主有錯誤才反對。當積習已成,要改便很困難。是以到君主有錯誤時才進谏,已是下等了。

這一節是說,對君主的盡忠,實即忠臣,也有三個等級,等外的就是國賊了;全文就是四個名稱、四個定義加四個“人例”。——“以道覆君而化之”的“覆”字,我以為就是“回複”義,兼含“每次都如此”的意思,是以“以道覆君”也可說是“用道把君主覆寫住了”;“化”字則顯是“教化”的意思。“以是谏非而怒之”,前四字自是說用正确的道理去谏诤君主,要他放棄錯誤的主張或行為;“怒之”是什麼意思呢?鑒于此句同前兩句句式、詞律明顯一緻,是以有人翻譯為“觸怒君主”,但這卻是誤解:按此解,發怒的人是君主而不是“谏者”,但怎麼可以把促使君主發怒作為“谏”所要争取的結果呢?而且,“怒”字似乎沒有使動用法的旁證。其實,這個“怒”字乃是“譴責”的意思(《韓非子·五蠹》:“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為改。”其中“怒”字就是譴責義)。——伍子胥等人的事迹,我不介紹了。

13·8 仁者必敬人。凡人非賢,則案不肖也。人賢而不敬,則是禽獸也;人不肖而不敬,則是狎虎也。禽獸則亂,狎虎則危,災及其身矣。《詩》曰:“不敢暴虎,不敢馮河。人知其一,莫知其它。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此之謂也。故仁者必敬人。

1、首尾兩句說,仁者,即有很高道德水準的人,一定尊敬别人,而且這個“人”是指所有的人。這是此節的論題,無疑是對的;因為這是個“分析命題”:謂項潛在于主項的定義中,故通過分析“仁者”的含義就可得征,不必訴諸實踐檢驗。荀子采用的論證方法則是邏輯上所謂的窮舉法,同時兼用反證法:先把所有人二分為“賢者”和“不肖者”兩大類(第二句其實是個不相容的二支選言判斷),然後指出仁者不敬賢者是不可能的(第三句),不敬不肖者也是不可能的(第四句);結論自然是“故仁者必敬人”。“人賢而不敬,則是禽獸也”,咋看似乎說得出格了,但在荀子,其實也是個分析命題:不敬賢者乃意味着不敬任何人(因為當然更不敬不肖者),也就是根本沒有道德意識,豈不就是禽獸了?别忘了,荀子是把有道德看做人之為人的本質的啊。“人不肖而不敬,則是狎虎也”,同樣是自明的分析命題:“不肖者”缺少道德感,不懂得要尊敬人,要待人以禮、以德,你不敬他,他隻會、必然會“對你不客氣”,你不就是“狎虎”了?豈不危險,“殃及其身”了(這個“其”是反身代詞,指“自己”)未說出的一句是:你自然不願意。“禽獸則亂”的“亂”首先是指“犯上作亂”,但也可作寬泛的了解;這一句本應放在“則是禽獸也”句之後,為了不隔開兩個“則”字句,就移到後面來了。——引詩出自《詩·小雅·小旻》;成語“暴虎馮河”就出自此詩(“暴”指空手搏擊;“馮”同“憑”,指徒步涉水)。

2、從此節的這幾句話看來,荀子許多說法、命題,特别是論證他的基本主張時所作的陳述,在他都是不證自明的,帶有公理的性質,隻是他心中一定沒有我們使用的例如“分析命題”之類的概念。這說明兩點,一是荀子的抽象思維能力和邏輯推理技巧,都已經達到很高水準,進行像本節這樣的論證,對他可說是“家常便飯”,“小菜一碟”;二是他使用的概念,内容可能是非常寬泛、抽象的,例如本節中的“敬”,明顯就是孔子說的“仁者夫妻”的“愛”的意思,另無别的内涵,惟其如此,才可以說、必須說仁者必定敬一切人,包括賢者和不肖者。但他當然不可能在所有場合都這樣使用“敬”字,即“敬”這個概念。即如13·6節,他說“疾而不順者,不敬者也”,其中的“敬”字就不同于本節中的“敬”字。荀子本人是否想到過這二者的差別問題呢?這就是我們的問題了。

13·9 敬人有道:賢者則貴而敬之,不肖者則畏而敬之;賢者則親而敬之,不肖者則疏而敬之。其敬一也,其情二也。若夫忠信端悫而不害傷,則無接而不然,是仁人之質也。忠信以為質,端悫以為統,禮義以為文,倫類以為理,喘而言,臑而動,而一可以為法則。《詩》曰:“不僭不賊,鮮不為則。”此之謂也。

1、這一節的内容證明,我解說上一節時最後說的意思很符合荀子的實際:這裡,他自覺地、明白地說,敬有多種,即“其敬一也,其情二也”。這是關于共相與殊相、一般與個别的關系的問題,在一定意義上,哲學就是關于這問題的學問。我多次指出過,關于這問題,荀子做了很深刻的思考,得出的具體結論,也多是正确的。此節又提供了一個例證。

2、頭句“敬人有道”,有人翻譯為“尊敬别人有一定的原則”,錯了。這個“道”是種類的意思(《禮記·檀弓上》:“且臣聞之,哭有二道:有愛而哭之,有畏而哭之。”)是以接下是舉出不同類别的“敬”,其實是分别做了兩次劃分,先說:對賢者,是因為看重他而敬他(“貴”有重要的意思,如“和為貴”),對不肖者,是因為畏懼他而敬他;這其實是按敬的原因不同做劃分,指明敬的對象分别為賢者和不肖者是為了讓讀者更容易領會(相應地,現在有了合詞“敬重”和“敬畏”);接着又按目的不同做劃分,說:對賢者,是為了親近他而敬他,對不肖者是,為了疏遠他而敬他。這說的都很實在,是生活經驗的啟示和總結。這自是因為“敬”這個道德規範所要求的行為,本來就可能是基于不同情感、出于不同目的而達緻的,是以接着又點明道:“其敬一也,其情二也”。可見這個“情”字就是“情感、感情”的意思,“其情二也”是說那敬的行為表現所展現的,或者說所承載的内心情感不一樣;有人将這個情字翻譯為“内容”,不能說錯,隻是不夠明白。

3、到“其情二也”為止,關于“敬”的意思已經說完了,講這意思其實是為了說明,其他德目,如忠信等等,與敬這個德目是不一樣的,不好劃分為不同類别。是以,接下是說:至于忠誠、守信、正直、老實和不傷害人,則是對待所有的人都一樣的(“無接而不然”),這些乃是仁人的本質規定性。質言之,仁人是以忠誠守信為根本、本質,以正直老實為宗旨、統帥,以禮義為行為規範,以倫理法律為辦事原則的,是以他哪怕是輕聲說一句話,稍微動作一下,都可以作為人們效法的榜樣。這意思才是本節要予以論述的主旨,是以,最後征引《詩經》的話也是為了申述這個意思的重要性。——引詩出自《詩·大雅·抑》,其中“僭”是過分的意思,“賊”是傷害的意思。其他難字的含義可從譯文得到提示,就不都解釋了,隻說明這兩個:“若夫忠信端悫而不害傷”句中的“而”字,是表示并列關系,相當于“和”、“與”(《左傳·昭公二十五年》:“哀樂而樂哀,皆喪心也。”)“而一可以為法則”句中的“一”是副詞,相當于“都“、“一概”。

13·10 恭敬,禮也;調和,樂也。謹慎,利也;鬥怒,害也。故君子安禮樂利,謹慎而無鬥怒,是以百舉不過也。小人反是。

1、開頭的四個判斷句究竟是從哪個方面、角度給主詞下判斷?如果不加以明确,就不知這四句話究是何意。但細察一下又會發現,四個判斷的角度并不一緻,例如“謹慎,利也”,隻可能是說:行事謹慎總是有好處的;這是從後果或者說效用方面對主詞下判斷;末一個“鬥怒,害也”,明顯也是如此,隻不過其“效用”是負面的;但第二個“調和,樂也”正好與此相反了,改作“樂,調和也”,這三個的“角度”才一緻了;否則就要認為這個“樂”非指音樂,而是指“快樂”:大家協調一緻、和睦相處,自然讓人快樂。至于第一個,要說成也是“效用、功能”判斷,就得認定它的意思是:對人恭敬,就能得到懂禮貌、明禮儀的評價。——關于這個“判斷角度”和角度不統一的問題,注家們是全都不知不覺或不予理睬的,這大概是因為他們根本不曾考慮過“這到底在斷定什麼”的問題,做翻譯時又一律采用“就是”作聯結詞,是以也發現不了問題。例如有一家的譯文就是:“恭恭敬敬,就是禮節;協調和諧,就是音樂;謹慎小心,就是利益;鬥毆發怒,就是禍害。”按這譯文,第一個的意思誰不知道?用得着說嗎?協調和諧怎麼就是音樂了?對這類問題,譯者就不管了,也許還在心裡說:你要問,就去問荀子吧。

2、我思考後認定:上述問題可從下文獲解。“故”字引出的話,是陳述君子從上述四個判斷得出了怎樣的處世啟示、态度,但卻是分兩層講:先說君子“安禮、樂利”,這顯是針對前兩個判斷,後說君子還“謹慎而無鬥怒”,則明顯是針對後兩個判斷。由此可知,前文四句話其實也是分兩層意思說的:先一般地講禮、樂的作用,再舉例式地指出,對立的行為方式會導緻相反的結果;是以,所謂的“判斷角度”,本來就不一緻也不必一緻的,隻需前後兩組内部一緻就行了。——是以我把兩層意思用句号隔開。

3、現在知道了,第二句的“樂”字确是“禮樂”的“樂”,不能認作“快樂”的“樂”;頭一句是說:待人恭敬,這是懂“禮”的表現,亦即用禮對人實施教化的結果;第二句則是說:與人協調和諧地相處,這是受過音樂熏陶的表現,也即音樂對人的教化作用。這不“角度”很一緻嗎?待人恭敬,與人協調,這是最基本的行為規範,是人立身于社會的起碼要求(孔子說:“不學禮,無以立。”他這“禮”是包括“樂”的,因為廣義的“禮”是“禮樂”的概括詞),是以這兩句其實是申明禮樂的作用,也即對于人的重大意義,絕不是廢話。——第三四句的“角度”一緻,已不在話下;對前兩句有了上述了解,就知第三句其實不是一般地講“謹慎”這個德目的效用,而是強調“謹慎地對待禮制規範”,那隻會有利,不會有害;是以,第四句也不是空乏之論,“鬥怒”更不是“鬥毆發怒”的意思,而是和“謹慎”一樣,也是同義聯合結構,特指對禮制規範抱着不服氣不願遵行的“對着幹”态度(“鬥”和“怒”都有譴責的義項,13·7節中的“怒”字就是這意思)。是以這後兩句是一正一反地對前兩句作補充,說:遵守禮制則獲利,不遵守則受害。這樣,前四句全都是講禮制的作用了。

4、于是又可推知,接下說的“君子安禮樂利”中的“利”字是“樂”字(“禮樂”的“樂”)之誤,“樂”字則是“快樂”的“樂”,用作動詞,“樂于”、“以……為快樂”的意思,是以“安禮、樂樂”和“謹慎而無鬥怒”,是分别同前面兩組四個判斷相呼應,強調地申明君子是一定遵行禮制而決不違反的,同時把原因、理由也交代了,是以又追加一句:“是以百舉不過也”,還說“小人反是”。——在荀子、儒家看來,禮是行為的規範,進而也是行為對錯的标準;惟其如此,他們認定謹慎遵行禮制的君子做什麼都對(“舉”,舉動也,行為也),“鬥怒”禮制的小人則幹什麼都錯。

13·11 通忠之順,權險之平,禍亂之從聲,三者非明主莫之能知也。争,然後善;戾,然後功;出死無私,緻忠而公:夫是之謂通忠之順,信陵君似之矣。奪,然後義;殺,然後仁;上下易位,然後貞;功參天地,澤被生民:夫是之謂權險之平,湯、武是也。過而同情,和而無經,不恤是非,不論曲直,偷合苟容,迷亂狂生:夫是之謂禍亂之從聲,飛廉、惡來是也。傳曰:“斬而齊,枉而順,不同而壹。”《詩》曰:“受小球大球,為下國綴旒。”此之謂也。

【翻譯】

臣子有全心貫徹忠誠的順從,有權衡危險的平安,有造成禍亂的附和聲,這三者不是英明君主是不能知道的。诤谏然後才有善政,違背然後才能立功,甯死而無私,做到忠誠而公正,這就叫作全心貫徹忠誠的順從,信陵君似這類臣子。奪取然後才是正義,殺掉然後才是仁德,上位和下位的人變換地位然後才是忠貞。功績與天地并列,恩澤覆寫人民,這就叫作權衡危險的平安,商湯、周武王就是。君主有過失而同情他,附和君主而沒有跟從不變的常道,不理會對錯、不理會曲直,苟且迎合君主、迷惑昏亂的狂生,這就叫作造成禍亂的附和聲,飛廉、惡來就是。古書說:“是以斬之,取其齊也;是以枉曲之,取其順也;是以不同,取其一也。”《詩經》說:“接受小法度和大法度,為其他國家樹立旗幟。”就是這個意思。

【解讀】

荀子認為臣子有時要奪然後義,殺然後仁,上下易位然後貞,好像湯武的革命,因為桀纣不是聖賢君主。是以,要跟從常道,才知道真正對錯,不論君臣,最終标準都是這個道,而不是純粹對君主的忠誠。

1、這是本篇最後一節,實際上是概括作為人臣的三種典型表現,是以帶有作總結的意思:頭一句提出的三個概念就是對于實際生活中存在的三種“臣道”的概括,說這三者“非明主莫之能知也”,其實是說人臣是為人主服務的,是以,作為他們服務對象的君主,理當是他們忠奸優劣的權威鑒别者、評定者,自然,評定得準确無誤還須加上“是明主”這個條件;而這就又暗示了:你若是明主的臣下,就不必考慮、擔心受委屈,隻顧按臣道的高标準去表現好了。

2、“通忠之順,權險之平”,結構相同,故可從彼此的對待關系得到啟發,再看下文給出的描述性定義,就知“之”字在這裡是用的它的本義,“生出”的意思(《禮記·祭義》:“如語焉而未之然。”俞樾平議:“此之字乃其本義。未之者,未出也。”)是以這兩句的字面義是說:人臣隻要“通忠”,就會使君主順心;人臣要是“權險”,就會使天下達到太平(故“之”字像是“則”義)。為什麼“平”不是“使君主平”的意思?這主要是從下文給出的定義知道的,而一經知道,就又可以說:因為兩句間存在遞進關系,即“權險”的結果客觀上比“通忠”更好、更了不起。至于第三句,其中的“之”字顯是“生于”的意思,即是說:國家的禍亂乃根源于臣下對君主的錯誤不進行谏诤,隻是一味地迎合、附和他(“從聲”)。

3、給“通忠之順”下的定義,展開來說就是:為人臣者若發現君主有錯,必定诤谏之(“争”通“诤”,“诤”又可以是“谏”和“诤”的概括),這樣地表現和确證他的善心美德(“善”有美好義),又敢于違逆君主的旨意行事(“戾”,違背也),結果卻是為君主立下功勳(兩個“然後”都是邏輯聯結詞,非表時間);平時工作則勤勉得可以豁出命來,決無私心雜念,始終竭盡忠誠地為公事操勞,這就叫做通忠之順。就因為是這個意思,是以說“信陵君似之矣”。注意:前兩句顯是講的特殊情況下的表現,是以我認定後兩句是說平時的表現。由此可知,“通忠”是無論何時都忠的意思,即這個“通”是“貫通”義。對這樣的臣子,君主還“不順”,當然是不可能的。——“權險之平”的定義,可仿此了解了,隻需注意:“奪”相當于“奪位”;“殺”是指誅殺無道之君;“貞”是“正”的意思,即是特指操守的端正,故兼有吉利的意味;由這定義可知,“權險”是說取暴君而代之:“險”有暴虐義(《荀子·天論》:“政險失民。”)此處借指暴君;“權”有權變義,此處特指“改變當權者”,實即“奪”和“上下易位”。

4、“禍亂之從聲”的定義,可以這樣翻譯:明知君主錯了還和他齊心,總是附和他而不講原則,即不顧是非,不論曲直,一味苟且地迎合他的錯誤或容忍他的胡作非為,自己也迷惑昏亂、縱情恣肆地追求生活享受,這就叫做“禍亂之從聲”,飛廉、惡來就是這種人。——“迷亂狂生”句的主語沒有變化,但不是講“對誰怎樣”了,是以我認定這句不是講怎樣“事君”而是講那種臣子自己如何。傳曰的三句話是說:有了參差才有整齊,有了委曲才有順從,有了不同才有一緻。引詩出自《詩·商頌·長發》,意思是:接受小法與大法,成為各國的表率(“球”通“捄”,指法度,小球大球指小事之法度與大事之法度;“下國”指下屬各國,亦即天子統治下的各諸侯國;“綴旒”是旗幟的飾物,此處借指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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