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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韓非為代表的法家,為何鬥不過講“仁義禮智信”的儒家?

以韓非為代表的法家,為何鬥不過講“仁義禮智信”的儒家?

公元前770年周平王遷都洛邑,周朝曆史進入後半段,王室衰微,禮崩樂壞,逐個崛起的諸侯漸漸不把周天子放眼裡,楚莊王甚至直接問鼎。這個時期,中國曆史趨勢是朝着封建化去的,昔日奴隸制的生産關系注定要被淘汰。但,新興諸侯短時間内誰也無法完成統一,他們急需人才為新的社會秩序提供理論指導,于是百家争鳴出現了。

根據《漢書·藝文志》對那個時期的記載,當時諸子百家中數得出名字的就有189家,後來的《隋書》和《四庫全書》資料則說諸子百家數量上千。無論這個整體數量是怎樣,最後形成有影響力流派的不過十多家(儒家、道家、墨家、法家、兵家、農家、名家、陰陽家、縱橫家、雜家、小說家、方技家等),其中儒家和法家對後世影響都十分深遠。

以韓非為代表的法家,為何鬥不過講“仁義禮智信”的儒家?

秦朝曾出現“焚書坑儒”,漢朝又出現了“罷黜百家獨尊儒術”,這個罷黜不是指儒家之外流派的主張完全消失了,而是儒家被選中為封建王朝思想文化的正統。比如法家思想就依然沿用,讓西漢中興的漢宣帝反對讓儒術一家獨大,他認為治國應該“霸道”、“王道”雜治,這霸道就包括了法家刑法思想,“本以霸王道雜之”。

但是,兩千多年的封建王朝曆史上法家從來都是站在儒家背後,儒家掌控社會輿論,劃定思想界線,法家作為一種維持穩定的“術”存在,比如三省六部中的刑部專管司法刑法,“掌天下刑罰之政令......尚書侍郎率其屬以定議,大事上之,小事則行,以肅邦犯”,法家的實用性多過教化群眾的需要,教化群眾那是儒家的事兒。

以韓非為代表的法家,為何鬥不過講“仁義禮智信”的儒家?

自科舉制确立以來,儒家經典是讀書人的教材,即便任職于刑部,官員仍然是讀儒家學說出身,儒學先賢孔孟更是封聖,千年來祭祀尊崇不絕,這些都是法家所不能比的,可以說在封建時代,法家怎麼也鬥不過看起來溫吞吞毫無殺傷力的儒家,這點很有意思,因為早在戰國時期,法家就很看不慣儒家了。

法家的代表人物不少,經管仲、士匄、子産、李悝、吳起、商鞅、慎到、申不害、樂毅、劇辛等人發展,在戰國時期趨向成熟,出現了一個集法家思想之大成的關鍵人物:韓非。韓非整理了前人的學說觀點,綜合之後提出了更加激烈的法學主張,和強調“仁義孝悌”的儒家格格不入,就差把儒家弟子祖先都拎出來罵一遍。

韓非子在《五蠹》中提出:“故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師。”什麼意思呢?儒家是主張克己複禮的,孔子就想着恢複周朝的禮樂宗法,強調仁愛,韓非對這種觀點嗤之以鼻,他認為儒家那些道德說教都是陳腐破爛,儒家重視的“禮樂詩書”都是早該被淘汰的遠古垃圾,要維持一國穩定,就必須“以法為教”。

以韓非為代表的法家,為何鬥不過講“仁義禮智信”的儒家?

我們可以這麼了解,韓非代表的法家,在和儒家争奪“教”的地位。誰能成為社會的主導思想,更受君主的青睐,誰就能更加深入人心,上到廟堂下到江湖都有其學說散播,然後長久傳承下去。為此,韓非犀利地指出了儒家的一大堆缺點,他說“儒以文亂法”,儒家私學妨礙法治,不利于君王維系穩定。

此外,韓非子還罵儒學是“愚誣之學”、“貧國之教”、“亡國之言”,這一點倒是跟近代提倡新文化、主張廢除傳統儒學禮教的學者看法相似。韓非子主張定法家于一尊,他的前輩商鞅同樣鄙視儒家,商鞅表示儒家學說不過是一些“高言僞議”,其理論都浮在表面,起不了富國強兵的實際作用,是以他也強調“法令者,民之命也,為治之本也”。

以韓非為代表的法家,為何鬥不過講“仁義禮智信”的儒家?

事實證明,商鞅輔佐秦孝公,重視農戰、輕道德文化教育确實讓秦國從貧弱走向強大,跻身戰國強國之列。但,以法家思想為主導的秦滅六國完成統一,卻隻曆經二世14年便走向毀滅,還落得個“暴秦”的名聲,反倒是被法家百般瞧不起的儒家日漸繁榮,在孔孟二聖的基礎上,又出現了董仲舒等後繼者,董仲舒将儒家準則擴成“仁義禮智信”五常,後代代沿用。

儒家在思想文化層面上長久起主導作用,直到現在,反映儒家價值觀的古語照樣是人人會背兩句,什麼“人之初性本善”,什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什麼“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我個人以為,現代社會許多人喜歡搶占道德制高點,借着三觀名義對一些法治案件中的受害者随意指點批判,甚至衍生出荒唐的受害者有罪論,其中恐怕就有幾千年來儒教洗腦的原因。

以韓非為代表的法家,為何鬥不過講“仁義禮智信”的儒家?

從這層來看,法家在中國曆史上與儒家相鬥一直落于下風,要探究原因,還得回到漢朝前法家思想自身的一些特征上去。仍然以韓非舉例,韓非的主張是禁絕其他學說,獨尊法家,在他看來君王如果任由群眾被這些五花八門的學說影響,群眾就會是非不分;君王如果自己也兼聽這些學說,同樣會造成治理混亂。簡而言之,韓非和商鞅一樣,都想簡單粗暴、搞嚴格單一的思想專制。

但法家思想專制與儒家不同,打個比方,法家是硬刀子,儒家是軟刀子,嚴苛的刑罰是直接割人血肉,無孔不入的禮教是慢慢滲透進血肉,如果想維護穩定,緩和社會沖突,後者無疑比前者更好用,這是法家輸給儒家的一點。

以韓非為代表的法家,為何鬥不過講“仁義禮智信”的儒家?

在君臣之道這方面,法家主張也比儒家激烈。韓非提出要尊君卑臣,把君主和臣子擺到了沖突對立面,“強公室,杜私門”,君王必須有絕對的權威,君王定法出令,一切的生殺大權掌握在君主的手中,而臣子不能有自己勢力,以免成為誤國權臣。但這顯然不符合封建王朝的需要,君王隻能平衡勢力,如果臣子毫無利益可言,為什麼要傻頭傻腦地忠君?

韓非主張“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儒家主張“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肯定貴族的特權,把禮教看得比律法重,這又符合了封建時代貴族集團的利益需要,封建王朝是私家财産,如果真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話,皇帝身邊還有親信拱衛嗎?

是以法家的法治長久作為輔助而不是主流思想存在,而儒家卻曆經千年發展變成了更适應皇權需要的教化武器。用道家的話來說,這大概也算一種“以柔克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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