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時期法家以商鞅、韓非、李斯為代表,他們三人巧合般地全死在了秦國,秦國依靠他們的學說完成了統一的霸業,但是秦帝國也像這三人的命運成于法,敗于法。
首先來看商鞅。
商鞅一部《商君書》可謂是贻害千古,影響深遠。在此書中他為秦國謀劃了富強之路,利用他對人性本惡的洞悉,将秦人的出處鎖定在了兩條路上,要麼耕地,要麼打仗,形成所謂“一賞”。商鞅開了一個極壞的頭,“重農抑商”,他把從事工商業及懶惰而貧窮的,包括他們的妻子全都沒收為官奴。
先秦法家對待人性的觀點是一緻的,都認為人性趨利避害,都主張用嚴酷的刑罰恐吓人們,用高額的獎勵誘導人們,所有的關系都被簡化成“趨利避害”。他們不相信什麼道德,人性的高貴,更不在乎老子口中的“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的教戒。
商鞅變法極為嚴酷,其中有一條叫連坐法,下令把十家編成一什,五家編成一伍,互相監視檢舉,一家犯法,十家連帶治罪。不告發奸惡的處以攔腰斬斷的刑罰,告發奸惡的與斬敵首級的同樣受賞,隐藏奸惡的人與投降敵人同樣的懲罰。
此條惡法臭名昭著,竟然堂而皇之地鼓勵人們互相揭發,而且動不動就要腰斬,留給人們的選擇空間極少。嚴法自然能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但是危害也是巨大的,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商鞅後來逃到客棧,老闆不敢接收他,後來陳勝吳國,劉邦都是因為此法而起義。
妄想着靠嚴刑峻法統治百姓,不過是竭澤而漁,隻能收到一時的效果和表面的太平。
商鞅推出自己的變法後,很多人議論紛紛,有說好的,有說不好的。商鞅一律把他們發配邊疆修長城。在他的眼裡群眾出來說話,就已經是亂民了。這樣做效果當然很好,從此再也沒有人敢在明面上說變法的壞處。
商鞅本人也是極端陰險狡詐,在帶兵攻打魏國時,曾擺酒席宴請魏國将領,趁其不備,奪了别人城池。當然,兵不厭詐。但是在春秋戰國時期,講究貴族道德,這種情形還是比較少見的。項羽不在鴻門宴殺劉邦,很大程度上就是不想做小人,項羽畢竟是楚國貴族。
商鞅在秦孝公在世時,尚可以靠着孝公的支援而耀武揚威,他出門怕别人刺殺自己,帶的衛兵、随從極多。有人勸說他讓他把封地都還給國君,自己低調點。可自诩為洞悉人性的商鞅也應了自己對人性的洞悉,名利他都不願意放棄,最終被殺掉。
再來看韓非。
《史記》中關于韓非的記載不多,但是《韓非子》完整地保留了下來,韓非是南韓貴族,他對人性的洞悉和君主的統治藝術闡述的更是精彩至極。
在對人的本性的分析中,韓非舉出了大量的例子論證,無論人與人之間處于何種關系,背後都是赤裸裸的利害計算。在親情關系中,孩子會抱怨父母沒有好好地撫養自己,父母又會抱怨孩子沒有盡到贍養的責任,身為至親,卻“皆挾相為而不周于為己”,意思是都會抱怨對自己不好。
生男孩則慶祝,生女孩就殺掉,其原因不過是出于利益的計算考量罷了。因為女孩遲早要嫁到他家,而男孩則能更好地贍養父母,“慮其後便,計之長利也。”
韓非主張君主秉持“刑賞”二柄,控制天下的臣民,他把那些不聽話的商人、遊俠、儒者等人稱為害蟲,這些人不從事耕戰,主張把他們消滅掉。
但吊詭的是,韓非本人卻沒有像他人性論中所描繪的極端地趨利避害。他一生都在南韓,縱然對南韓國君有許多抱怨,但是最後卻冒着生命危險為南韓說情,在秦國被自己的同門李斯所毒殺。當然是否是李斯所殺,有争論,但是韓非作為進階人才,死于秦國确實千真萬确的。
最後來看李斯。
如果說韓非是法家理論集大成者,那麼李斯就是最終的實踐者。
韓非和李斯本來都是在荀子門下做學生,荀子是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但是荀子的學說中有較多法家的影子,尤其是荀子也持有性惡論。在荀子身上尚可以看到“從道不從君”的堅守,但是在他的兩個學生身上卻完全走向了另一極端。
李斯輔佐秦始皇最終完成了統一的霸業,司馬遷說他本可以比肩周公,可惜的是秦帝國的建立他有多大的功勞,毀滅他就有多大的罪孽。
李斯在年輕時曾看到廁所的老鼠和倉庫的老鼠的不同狀況,而領悟到自己發家緻富需要合适的環境。老鼠待在廁所見人就跑,還不能吃飽飯,倉庫裡就可以大搖大擺地飽餐。
後來他向自己的老師荀子辭行,說自己應該去幹一番事業,追求功名利祿。這也為他後來的悲慘命運埋下了伏筆。
李斯有追求,也有才能。他也像自己的前輩一樣通曉人趨利避害的道理,他勸說嬴政派人拿着财富離間六國君臣,收買他們。最終輔佐始皇帝滅掉了六國。
這時,李斯在整個的帝國範圍内,開始了自己的政策變動。
他建議始皇帝,燒掉天下的除了醫藥、占蔔、種植類的所有書籍,禁掉各種學派的争辯、議論,不再允許人們私自講學,如果誰不聽話,就發配到邊疆去。有些人還是以被坑殺。
想學知識的好辦,就“以吏為師”,把當官的當做老師,把那些法律條例當做知識。
除此之外,他力排衆議設立郡縣,統一度量衡都對後世影響深遠。李斯本人的才能自然是誰都無法否認,一封《谏逐客書》流傳千古。
但是李斯和商鞅、韓非一樣都太過于相信所謂的刑罰,相信所謂的人性論,太過于依靠一個開明的君主。一旦失去了這個保障,他們自身也将煙消雲散。
始皇帝死後,趙高、胡亥拉攏李斯一同篡改始皇帝的遺書。趙高與李斯的對白極為精彩,司馬遷以文學的手法再現了李斯的心理過程。他當然掙紮了,但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位置他終于不可放棄,他不願意做一個廁所裡的老鼠。
可是他卻忽視了一個重要的問題。小人共患難容易,同享福難。大家都擅長搞陰謀,今天一起合謀,明天我就會幹掉你。趙高逐漸發現,李斯原來并不像自己一樣無恥。李斯畢竟還是一個政治家,看着群雄起義,他心裡着急,可是趙高卻一心想着禍害秦二世,禍害秦帝國。
按理說,李斯絕對有機會搞出點政變,殺掉趙高。可是他太天真,也太無恥。他竟然還想着勸谏秦二世,在勸說無果的情況下,又因為害怕,說當君主的就應該嚴酷刑罰,滿足秦二世的心理需求。結果使得更多的忠臣被殺。
李斯的結局自然可想而知,在被腰斬之前,他對兒子說,“我想和你再牽着黃狗一同出上蔡東門去打獵追逐狡兔,又怎能辦得到呢!”或許他最終意識到了對名利的渴望終歸是一條不歸之路,而最有價值的還是自己的親情。
商鞅、韓非、李斯作為先秦法家中的代表人物,皆死于非命,絕不是巧合。他們所秉持的法家學說将人性還原成利害計算,有其真理性的一面。但完全依靠此學說建立起帝國,統治天下的人,卻過于嚴厲,過于緊張,縱然是傳統社會,人們也需要一定的回旋的餘地和選擇的空間。他們忽視了人們對于非利害關系的追求,人類自有其高貴的一面,可以超脫利害計算,生死計較。
他們不給治下的百姓機會,自己自然也得不到機會,就像跑去客棧被拒,又跑去魏國被拒的商鞅。終歸是自作孽、不可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