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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奇葩酷刑:用熊、驢處死女囚,魚處死犯人,暴露人性黑暗!

用野獸吃人的刑罰開始早在公元紀年以前,在基督教會統治之下仍得以持續,一直延續到公元5世紀。

在長達七個世紀的時間裡,根據階段的不同,這類用野獸行刑的刑罰或盛行或相對沉寂,行刑的方法自然也有所演變。有時是一人,有時是一群人同時行刑--是被縛地面對野獸的攻擊,後來不再被綁着了,但是仍然赤手空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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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犯人可以得到一些輕型的武器,這樣就可以延長犯人抵抗和恐慌的時間。有的犯人在最後倒下之前甚至能殺死一頭到兩頭野獸。延長行刑的時間開始隻是為了增加觀衆的樂趣,後來這類的行刑得到了徹底的戲劇化,經過精心的導演,野獸的出場和犯人的死亡構成了整出戲的大結局。

例如,人們會讓囚犯穿上赫拉克裡斯的服裝,并給他一支狼牙棒,到了最後一幕再讓公牛出場,将他抛到雲霧中去。

曆史學家于貝爾.蒙泰耶曾記述過,通常,在真正由演員所出演的戲劇中,我們都會安插上一兩個女囚,結局時,按照戲劇發展的邏輯,她們會為肢體強健的動物,如熊或驢所踏碎。如果她們沒有死去,也會就地被秘密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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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地區能夠與羅馬相比,擁有過如此之多的食肉動物。有不少曆史學家都指出過,僅僅把羅馬一次圍獵過程中所使用的動物聚集起來,那就将會是歐洲最大的一座動物園。羅蘭.奧蓋提請我們注意幾個數字。比如說,在為了慶祝科裡塞建朝的活動中,一次就割喉殺戮了從非洲帶過來的九千頭牲畜,如果我們相信蘇埃托納所說的,其中五千頭是一天之内當着公衆的面殺死的。

曆史學家這樣說道:“羅馬改變了大陸的動物狀況,而當我們想到在将近七個世紀的時間裡,在圓形競技場上所窮盡的動物,真的不能不感到目瞪口呆。”

還有兇殘的鳥類,也沒有為那些心理反常的人所忽略,因為他們總是在找尋着别緻的行刑方法。印度原始社會馬奴的民法典就曾規定,用鳥類行刑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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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木樁刑和十字架刑中也經常有類似的情況發生,用來加劇犯人的痛苦,就像雅尼納.奧布瓦耶在《十三世紀以前的印度日常生活》一書中所形容的那樣,“這類最為兇悍的猛禽啄食他們的腦袋和眼睛,禽嘴尖利如匕首”。

的确,犯人不論是死是活,隻要被抛至野外,都得忍受惡鳥的襲擊:在東方,是雕、鴦或其他猛禽,在歐洲是小嘴烏鴉和大烏鴉。讓我們回憶一下這樣的場景吧:數千隻烏鴉在蒙特弗貢的上空盤旋,它們的嘴因沾滿了犯人的鮮血而變得通紅!人用盡了一切動物來屠戮他們的同類。除了我們所列舉的這些,人還用過晰賜、蛇、齧齒動物甚至昆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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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位于埃塞俄比亞境内的納帕塔城有座奧蒙神廟,其間的神父便在法老埃爾加邁的指令下被授給鳄魚果腹。北歐海盜拉尼阿爾.羅德布若被活生生地塞進了蝗蛇桶。

在拉丁美洲、中美洲及非洲的一些地區,最可怕的刑罰之一就是将犯人置于膜翅昆蟲動物之中,或稱螞蟻,螞蟻往往百萬隻地成群移動。它們一路上能把一切都吃得幹幹淨淨,一頭馬也不過需要四十八小時便能被啃噬一空,隻剩下一副骨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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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蟲也未被遺忘。早在公元前1500年的赫梯人已經會用蜜蜂處死偷蜂者。十八個世紀後,在羅馬,所謂的“叛教者”于連國王再一次使用該刑,隻不過換用了馬蜂。

魚類能僥幸逃過這些執法者與施刑者的想象嗎?當然不能!脂鯉和鲨魚,尤其是身長可以達到兩米的大海鳝經常被用來行刑。海鳝胃口極大,兇殘暴虐,跨部長有極其尖利的牙齒,但肉質細膩鮮美,羅馬人專門飼養以食其肉。迪奧克雷西安就有很多活魚艙,經常把犯人扔進去。

他也不過是效仿維蒂厄斯.波裡翁,羅馬一個以殘忍聞名的美食家,他早在兩個世紀以前,就用類似的方法懲罰他的奴隸,哪怕他們隻犯了一點點小錯。有一天,奧古斯特到他家去吃晚飯,席間有個奴隸打碎了一隻酒杯,就被他扔進了活魚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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