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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被斬首示衆的“祖國之父”——自然法學說的先驅西塞羅

作者:恒念律所824

為了自由,我們是法律的仆人。西塞羅

50、被斬首示衆的“祖國之父”——自然法學說的先驅西塞羅

西塞羅(原名106人中的第43人)是一位著名的政治家、法學家、作家和最後一個羅馬共和國的雄辯家。他出生于一個富裕的騎士家庭,年輕時學習法律,早年在雅典學習,他學習斯特奇哲學并接受他的自然法思想。他在25歲時成為一名律師,很快就因其雄辯的口才而聲名鵲起,在政治上聲名鵲起,并最終成為羅馬軍事和政治事務的首席執行官。63 B.C,他達到了政治生涯的巅峰,當時他被長老院授予"祖國之父"的榮譽稱号,以表彰他對民主領袖卡蒂琳娜起義的鎮壓。但後來,由于他堅持共和主義,被政治對手所憎恨,他最終被暗殺。

西塞羅是自亞裡士多德以來西方曆史上的第二位百科全書式的人物。他知識淵博,在弘揚人類公德心方面卓有成效。西塞羅法律思想的突出之處在于,他系統地闡述和發揮了源自希臘斯特奇學派的自然法思想,并根據羅馬國家統治的需要将其引入羅馬法,進而極大地促進了羅馬法的發展。正如英國著名法學家曆史學家梅因所說:"如果不是'自然法'理論給了它一個不同的例子,我找不到任何理由說明羅馬法優于印度法。"羅馬法後來能夠達到如此輝煌的水準,以至于它與西塞羅對自然法思想的大力推廣有很大關系。自然法的思想是西塞羅法律思想體系的靈魂和本質,展現在他關于共和國、法律和義務的著作中。西塞羅首先相信"自然是最高的善"和"按照自然生活使一切完美"。自然狀态是一種理性和諧的狀态,是自然的法則。由于自然法起源于自然,它是永恒的、先于國家、普遍的至高無上的法則和最高的正義。服從自然法則就是服從自然、理性和上帝。

50、被斬首示衆的“祖國之父”——自然法學說的先驅西塞羅
50、被斬首示衆的“祖國之父”——自然法學說的先驅西塞羅

西塞羅從自然法的第一性和崇高性出發,展示了自然法與人法之間的關系。在他看來,自然法是制定人法的基礎和基礎,而人的實在法是從自然法中衍生出來的,自然法應該以自然法為指導和限制。"宇宙服從上帝,海洋和地球服從宇宙,人類生命服從自然最高法則的法則。與人類社會的法則相比,自然法是最高的法則,人的法則隻是自然法則的複制品。是以,自然法是判斷人類法律的善惡的唯一依據,也是衡量其正義與否的唯一尺度。隻有符合自由、平等、正義和理性原則的人的法律才是真正的法律。如果君主制定的法律與自然法則相沖突,就不能稱之為"法律",而隻能稱為"一群幫派的規則"。他特别強調:"如果法律不是源于自然-它将被廢除。"

西塞羅還從自然法的永恒性和普遍性的特征中得出了永恒和普遍性的法則,它将對所有國家和所有時代都有效。他宣稱,所有人都應該生活在這樣的法律之下,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他說:"如果至高無上的神為我們制定了律法,那麼所有人都會遵守同樣的律法,同樣的人在不同的時間也不會有不同的律法","今天在羅馬不會建立一個規則,而是在雅典建立另一個規則。有些将是法律,永遠不會改變的法律,任何國家在任何時候都必須遵守的法律。

50、被斬首示衆的“祖國之父”——自然法學說的先驅西塞羅
50、被斬首示衆的“祖國之父”——自然法學說的先驅西塞羅

根據西塞羅的邏輯,由于自然法的盛行,它具有普遍适用性。就空間效應和對人類的影響而言,人的法律僅限于特定的地區和特定的人群,而自然法則超越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适用于所有人,無論是貴族、平民還是奴隸,不分種族、性别、财富和智力,而不僅僅是現在, 但也在未來。西塞羅還從所有人的理性的角度說明了法律的普遍性,聲稱神聖的理性作為整個自然界的普遍力量,是上帝賦予每個人的,無論國家或種族如何。那些接受共同正義和理性的人意味着接受普通法。是以,人類必須制定統一的法律。西塞羅對自然法的這種永恒和普遍的思想為羅馬民法的完善奠定了理論基礎。早期羅馬人的法律主要是民法,隻适用于羅馬公民。随着羅馬地圖的擴大,民法的城邦意識無法适應需要,是以在公元前2世紀中葉,民法(适用于外來者,外來者和羅馬公民之間的法律)産生了。西塞羅将自然法的概念注入羅馬法後,理性、平等、正義等自然法的概念也被灌輸到民法中,使其更加科學合法。在"法律階梯"中,由所有民族的自然理性創造的法律被定義為"由所有人的自然理性創造的法律,所有人都平等地遵守,它被稱為'所有人民的民法',這是适用于所有民族的法律。"此外,正是由于将自然法思想引入羅馬法,自然法的抽象概念才成為西塞羅在其中發揮橋梁作用的實際法律原則。西塞羅繼承和發展了古希臘哲學中的自然法思想,不僅對羅馬法的發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而且把哲學的自然法則變成了自然法則。此後,自然法理論得到廣泛傳播,成為法律界最早、最古老的理論,是以後來人們稱他為自然法理論的先驅。

50、被斬首示衆的“祖國之父”——自然法學說的先驅西塞羅
50、被斬首示衆的“祖國之父”——自然法學說的先驅西塞羅

斯托格學校

一個有影響力的古希臘哲學教派,由齊諾創立。齊諾首先提出了自然法的思想,它是正義、理性和上帝旨意的展現,人人平等,自然法将人聯系在一起。民族國家體系是有限和片面的,不符合自然法的要求,是以世界各國和世界法的出現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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