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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被斩首示众的“祖国之父”——自然法学说的先驱西塞罗

作者:恒念律所824

为了自由,我们是法律的仆人。西塞罗

50、被斩首示众的“祖国之父”——自然法学说的先驱西塞罗

西塞罗(原名106人中的第43人)是一位著名的政治家、法学家、作家和最后一个罗马共和国的雄辩家。他出生于一个富裕的骑士家庭,年轻时学习法律,早年在雅典学习,他学习斯特奇哲学并接受他的自然法思想。他在25岁时成为一名律师,很快就因其雄辩的口才而声名鹊起,在政治上声名鹊起,并最终成为罗马军事和政治事务的首席执行官。63 B.C,他达到了政治生涯的巅峰,当时他被长老院授予"祖国之父"的荣誉称号,以表彰他对民主领袖卡蒂琳娜起义的镇压。但后来,由于他坚持共和主义,被政治对手所憎恨,他最终被暗杀。

西塞罗是自亚里士多德以来西方历史上的第二位百科全书式的人物。他知识渊博,在弘扬人类精神文明方面卓有成效。西塞罗法律思想的突出之处在于,他系统地阐述和发挥了源自希腊斯特奇学派的自然法思想,并根据罗马国家统治的需要将其引入罗马法,从而极大地促进了罗马法的发展。正如英国著名法学家历史学家梅因所说:"如果不是'自然法'理论给了它一个不同的例子,我找不到任何理由说明罗马法优于印度法。"罗马法后来能够达到如此辉煌的水平,以至于它与西塞罗对自然法思想的大力推广有很大关系。自然法的思想是西塞罗法律思想体系的灵魂和本质,体现在他关于共和国、法律和义务的著作中。西塞罗首先相信"自然是最高的善"和"按照自然生活使一切完美"。自然状态是一种理性和谐的状态,是自然的法则。由于自然法起源于自然,它是永恒的、先于国家、普遍的至高无上的法则和最高的正义。服从自然法则就是服从自然、理性和上帝。

50、被斩首示众的“祖国之父”——自然法学说的先驱西塞罗
50、被斩首示众的“祖国之父”——自然法学说的先驱西塞罗

西塞罗从自然法的第一性和崇高性出发,展示了自然法与人法之间的关系。在他看来,自然法是制定人法的基础和基础,而人的实在法是从自然法中衍生出来的,自然法应该以自然法为指导和限制。"宇宙服从上帝,海洋和地球服从宇宙,人类生命服从自然最高法则的法则。与人类社会的法则相比,自然法是最高的法则,人的法则只是自然法则的复制品。因此,自然法是判断人类法律的善恶的唯一依据,也是衡量其正义与否的唯一尺度。只有符合自由、平等、正义和理性原则的人的法律才是真正的法律。如果君主制定的法律与自然法则相冲突,就不能称之为"法律",而只能称为"一群帮派的规则"。他特别强调:"如果法律不是源于自然-它将被废除。"

西塞罗还从自然法的永恒性和普遍性的特征中得出了永恒和普遍性的法则,它将对所有国家和所有时代都有效。他宣称,所有人都应该生活在这样的法律之下,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他说:"如果至高无上的神为我们制定了律法,那么所有人都会遵守同样的律法,同样的人在不同的时间也不会有不同的律法","今天在罗马不会建立一个规则,而是在雅典建立另一个规则。有些将是法律,永远不会改变的法律,任何国家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守的法律。

50、被斩首示众的“祖国之父”——自然法学说的先驱西塞罗
50、被斩首示众的“祖国之父”——自然法学说的先驱西塞罗

根据西塞罗的逻辑,由于自然法的盛行,它具有普遍适用性。就空间效应和对人类的影响而言,人的法律仅限于特定的地区和特定的人群,而自然法则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适用于所有人,无论是贵族、平民还是奴隶,不分种族、性别、财富和智力,而不仅仅是现在, 但也在未来。西塞罗还从所有人的理性的角度说明了法律的普遍性,声称神圣的理性作为整个自然界的普遍力量,是上帝赋予每个人的,无论国家或种族如何。那些接受共同正义和理性的人意味着接受普通法。因此,人类必须制定统一的法律。西塞罗对自然法的这种永恒和普遍的思想为罗马民法的完善奠定了理论基础。早期罗马人的法律主要是民法,只适用于罗马公民。随着罗马地图的扩大,民法的城邦意识无法适应需要,因此在公元前2世纪中叶,民法(适用于外来者,外来者和罗马公民之间的法律)产生了。西塞罗将自然法的概念注入罗马法后,理性、平等、正义等自然法的概念也被灌输到民法中,使其更加科学合法。在"法律阶梯"中,由所有民族的自然理性创造的法律被定义为"由所有人的自然理性创造的法律,所有人都平等地遵守,它被称为'所有人民的民法',这是适用于所有民族的法律。"此外,正是由于将自然法思想引入罗马法,自然法的抽象概念才成为西塞罗在其中发挥桥梁作用的实际法律原则。西塞罗继承和发展了古希腊哲学中的自然法思想,不仅对罗马法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而且把哲学的自然法则变成了自然法则。此后,自然法理论得到广泛传播,成为法律界最早、最古老的理论,所以后来人们称他为自然法理论的先驱。

50、被斩首示众的“祖国之父”——自然法学说的先驱西塞罗
50、被斩首示众的“祖国之父”——自然法学说的先驱西塞罗

斯托格学校

一个有影响力的古希腊哲学教派,由齐诺创立。齐诺首先提出了自然法的思想,它是正义、理性和上帝旨意的体现,人人平等,自然法将人联系在一起。民族国家体系是有限和片面的,不符合自然法的要求,因此世界各国和世界法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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