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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正名篇》——重己役物,心平愉

作者:中國傳統文化集錦

《正名篇》說名稱和所指内容之間的關系,又說應如何制定名稱。這是中國古代關于語言邏輯的重要篇章之一。荀子認為聖王制定名稱,事物就能被分辨,人民就能夠溝通,聖王之道就能實行。但社會上卻有很多人擅自作出名稱,混亂正确的名稱,令人民疑惑,是以要寫《正名篇》來糾正。荀子提出名稱是約定俗成的,認為名稱本來不固定,相約而命名,使用和相約不同的名稱就不适宜,名稱所指的内容本來也沒有固定,相約内容而命名,是以是約定俗成。篇中也批評了一些和名稱相關的異端邪說。

《荀子·正名篇》——重己役物,心平愉

22·1 後王之成名:刑名從商,爵名從周,文名從《禮》,散名之加于萬物者則從諸夏之成俗曲期。遠方異俗之鄉,則因之而為通。

散名之在人者:生之是以然者謂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應、不事而自然謂之性。性之好、惡、喜、怒、哀、樂謂之情。情然而心為之擇謂之慮。心慮而能為之動謂之僞。

慮積焉、能習焉而後成謂之僞。正利而為謂之事,正義而為謂之行。是以知之在人者謂之知,知有所合謂之智。智是以能之在人者謂之能,能有所合謂之能。性傷謂之病,節遇謂之命。是散名之在人者也,是後王之成名也。

直譯:

現代的君主确定名稱:刑名仿照的是商代,爵位仿照的是周代,禮節儀式仿照的是《禮經》。

萬事萬物的名稱,則中原地區和邊遠地區的風俗習慣等共同約定,他們依靠這些名稱進行交流。對于人自身,與生俱來的叫做性。天性和陰陽二氣相和産生的,精神對外界的感應,不經人為努力而自然産生的,就叫做性。

本性中的好、惡、喜、怒、哀、樂,就叫做情感。情感就是如此,而且用心加以選擇,就叫做思慮。經過思慮,人們就會付諸行動,這就叫做人為。長期運用思慮、經常付諸實踐,而後就能成功,這也叫做人為。符合利益的就去做,這叫做事業。

符合道義就去做,這叫做德行。人生來就具有的認識事物的能力,這叫做知覺。

人通過後天努力獲得認識,這就叫做智慧。而人本身具有的處理事物的能力,就叫做本能。這種能力與處置的事物相适合,就叫做才能。

人的本性受到傷害,就叫疾病。偶然的遭遇,就叫做命運。這些名稱都是關于人本身的,也是現代的君主确定的名稱。

22·2 故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實辨,道行而志通,則慎率民而一焉。

故析辭擅作名以亂正名,使民疑惑,人多辨訟,則謂之大奸,其罪猶為符節、度量之罪也。故其民莫敢托為奇辭以亂正名,故其民悫。悫則易使,易使則公。

其民莫敢托為奇辭以亂正名,故壹于道法而謹于循令矣。

如是,則其迹長矣。迹長功成,治之極也。是謹于守名約之功也。

譯文

是以,君王确定事物的名稱,名稱确定了,就能把事物分辨清楚,有了制定名稱的基本原則,人們就能互相溝通思想,那麼,就要謹慎地引導人民遵守這些名稱。那些玩弄詞句、擅自改造名稱,迷惑人們,擾亂正确名稱,使得很多人陷于是非争論中的人,他們是罪大惡極的啊,他們的罪名如同僞造符節和度量衡的一樣。老百姓都很誠實,他們不敢散布奇談怪論,擾亂正确的名稱。誠實就容易統治,容易統治就能收到功效。老百姓不敢散布奇談怪論擾亂正确的名稱,這樣就能專一于法度,遵循法制。

那麼君主的業績就會永世長存,永世長

存,就會功名成就,天下大治,這是嚴謹地遵守統一名稱的功效啊。

22·3 今聖王沒,名守慢,奇辭起,名實亂,是非之形不明,則雖守法之吏、誦數之儒,亦皆亂也。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舊名,有作于新名。然則所為有名,與所緣以同異,與制名之樞要,不可不察也。

直譯:

現在,英明的聖王不在了,不再遵守統一的名稱了,奇談怪論出現了,名實關系混亂了,是非标準不明确了,這樣,即使官吏遵守法令,儒生熟悉典章制度,也都混亂起來。如果新的聖王産生,他必定沿用一些舊的名稱,創作一些新的名稱。既然如此,是以事物都要有确定的名稱,但制定名稱的根據,制定名稱的要領,是必須要搞明白的。

22·4 異形離心交喻,異物名實玄紐,貴賤不明,同異不别。

如是,則志必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廢之禍。故知者為之分别制名以指實,上以明貴賤,下以辨同異。貴賤明,同異别,如是,則志無不喻之患,事無困廢之禍。此所為有名也。

直譯:

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看法,是以要互相曉谕,不同的事物混雜在一起,就會貴賤不分,相同與相異沒有差別。這樣,就會産生弊病,思想就不能互相了解,事情就會陷入困境而被廢棄的禍害。是以聖王給萬事萬物制定名稱,用來表述各種事物,在上用來彰明顯貴和貧賤,在下用來差別相同和相異。明确了貴賤,差別了異同,這樣,思想交流就不會有弊病,事情也不會陷入困境而做不成了,這就是聖王确定名稱的原因啊。

22·5 然則何緣而以同異?曰:緣天官。

凡同類、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故比方之疑似而通,是是以共其約名以相期也。

形體、色、理,以目異;聲音、清濁、調竽、奇聲,以耳異;甘、苦、鹹、淡、辛、酸、奇味,以口異;香、臭、芬、郁、腥、臊、灑、酸、奇臭,以鼻異;疾、養、ě、熱、滑、铍、輕、重,以形體異;說、故、喜、怒、哀、樂、愛、惡、欲,以心異。心有征知。

征知,則緣耳而知聲可也,緣目而知形可也,然而征知必将待天官之當簿其類然後可也。

五官簿之而不知,心征之而無說,則人莫不然謂之不知。此所緣而以同異也。

直譯:

既然這樣,根據什麼差別事物名稱的異同呢?這要根據人的自然感官。凡是民族相同的,他們的感官就相同,那麼對事物的感覺也是相同的。是以,通過各種比方,隻要大體相似,就可以互相溝通了,這就是人們要互相交流,給事物共同約定名稱的原因了。眼睛可以識别事物的形狀、顔色、材料;耳朵可以差別聲音的清晰、混雜、雜亂,樂曲的和諧;嘴巴可以差別甜、苦、鹹、淡、辣、酸以及各種怪味;鼻子可以差別香、芳香、芬芳、馥郁、腥、臊、馬膻氣、牛膻氣以及各種怪氣味;身體可以觸覺到痛癢、寒涼、炎熱、潤滑、粗澀、輕、重;心可以差別舒暢、憋悶、喜、怒、哀、樂、愛好、厭惡、欲望的情感。心可以驗證、認識事物。既然如此,就可以依靠聽覺器官辨識聲音,依靠視覺器官辨識事物的形狀大小,但是心靈之外的,一定要依靠感覺器官接觸感覺對象。如果有了感覺器官的接觸卻不能認知它,用心去驗證,卻無法說出,那麼人們就沒有誰不說這是不明智的的。這就是事物的名稱有同和有異的原因啊。

《荀子·正名篇》——重己役物,心平愉

22·6 然後随而命之:同則同之,異則異之;單足以喻則單,單不足以喻則兼;單與兼無所相避則共,雖共,不為害矣。知異實者之異名也,故使異實者莫不異名也,不可亂也,猶使異實者莫不同名也。故萬物雖衆,有時而欲遍舉之,故謂之“物”。

“物”也者,大共名也。推而共之,共則有共,至于無共然後止。

有時而欲遍舉之,故謂之“鳥”、“獸”。“鳥”、“獸”也者,大别名也。推而别之,别則有别,至于無别然後止。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宜,異于約則謂之不宜。

名無固實,約之以命實,約定俗成謂之實名。名有固善,徑易而不拂,謂之善名。物有同狀而異所者,有異狀而同所者,可别也。狀同而為異所者,雖可合,謂之二實。

狀變而實無别而為異者,謂之化;有化而無别,謂之一實。

此事之是以稽實定數也。此制名之樞要也。後王之成名,不可不察也。

直譯:

然後,根據這種差別來給事物命名:相同的事物就取相同的名稱,不同的事物就取不同的名稱;單一名稱足以表明的就取單名,單一名稱不能表明的就用複名;單名和複名之間不互相混淆的就用共同使用,即使共同使用也沒有什麼妨害。既然不同的事物應有不同的名稱,就要給不同的事物不同的名稱,這是不可混亂的。就像同樣的事物具有同樣的名稱一樣。

萬物雖然衆多,有時要把它們全面概括起來,就把它們統稱為“物”。“物”這個概念,是最大的共用名稱。

依此類推給事物取共名,那麼共名之上還有共名,直到無法再使用共名才停止。有時要把事物部分地概括起來,是以統稱它為“鳥獸”。

“鳥”、“獸”的概念,就是最大的差別的名稱。把所有的鳥獸推而廣之,而給以差別的名稱,差別之中還有差別,一直到無法再差別時停止。

事物名稱沒有本來就合适的,而是由人們共同約定來命名,約定俗成,這個名稱就合适了,反之,這個名稱就是不合适的了。名稱并不是生來就表示某種事物,而是由于約定俗成,人們用這個名稱稱呼這種事物,習慣了,就成為這種事物的名稱了。

有本來就好的名稱,簡單明了而又不互相沖突,這就叫做好的名稱。事物有形狀相同而實體不同的,有不同形狀但是實體又相同的,這種情況是可以加以差別的;事物形狀相同而實體不同的,名稱雖然可以合用一個,也應該說是兩個實物。

形狀變化了,但實質沒有差別而成為另一種實物的,就叫做變化;這種形變而質不變的,他們仍然是同一個實物。

這就是要考察事物的實質,這是确定事物名稱的關鍵。現代君主要給事物命名,不可不謹身明白啊。

“見侮不辱”,“聖人不愛己”,“殺盜非殺人也”,此惑于用名以亂名者也。

驗之所為有名,而觀其孰行,則能禁之矣。“山淵平”,“情欲寡”,“刍豢不加甘,大鐘不加樂”,此惑于用實,以亂名者也。驗之所緣以同異,而觀其孰調,則能禁之矣。“非而谒楹”,“有牛馬非馬也,”此惑于用名以亂實者也。驗之名約,以其所受,悖其所辭,則能禁之矣。

 凡邪說辟言之離正道而擅作者,無不類于三惑者矣。故明君知其分而不與辨也。

直譯:

“受到欺侮,并不當作羞辱”,“聖人不愛惜自己”,“殺死盜賊不是殺人”,這都是迷惑使用名稱來混淆名稱的。由已經制定的名稱驗證它,看看這些說法和通常的說法哪個能夠行得通,就能禁止這種錯誤了。“高山和深淵是一樣平”,“人的欲望少”,“肉并不比一般食物味道香甜,聽到音樂,并不使人格外快樂”,這是運用實物表面的異同混淆實質的異同而使人迷惑的說法。對此,隻要依據事物的相同與不同的差別驗證它,再看看這些說法同通常的說法究竟哪一種符合事實,就能制止這種錯誤了。

“飛箭射過柱子後時間長了會停止”“有牛馬,又說牛馬不是馬”,這是用事物名稱的異同混淆事物的實質的異同而使入迷惑的說法。對此,用制定名稱的約定來驗證它,用這些人所能接受觀點去反駁他所拒絕的觀點,就能制止這種錯誤了。凡是擅自制造的種種邪說謬論,都是和這三種情況相類似。是以,英明的君主懂得它們的分别,就不會跟他們進行争辯了。

  人民容易用正道來統一他們的言行,但不可以跟他們講明原由。

22·8 夫民易一以道而不可與共故,故明君臨之以勢,道之以道,申之以命,章之以論,禁之以刑。故其民之化道也如神,辨勢惡用矣哉?今聖王沒,天下亂,奸言起,君子無勢以臨之,無刑以禁之,故辨說也。

直譯:

是以,英明的君主用權勢來統治他們,用正道來引導他們,用指令來告誡他們,用言論來使他們明白,用刑法來制止他們。是以,明智的君主統治的人民能夠迅速自然的被正道感化,哪裡還用得着辯論呢?現在聖王死了,天下混亂,奸邪的言論紛紛出現,君子沒有權勢來統治他們,沒有刑法來禁止他們,是以辯論就興起了。

22·9

直譯:

實物不明白,就要給它取個名稱,給它命名了還不能明白就解說,說明以後還不能明白,就通過反複論證來辨明它。是以,交流看法、取名、分析辯明、解說,使名稱使用方面最重要的形式,也是帝王大業的起點。一聽到事物的名稱就知道它所代表的事物,這就是名稱的作用。積累名稱而形成文章,這是名稱的互相配合。名稱的使用和配合都符合要求,這就叫做精通名稱。名稱,代表各種事物的。言辭就是把不同僚物的名稱聯合起來,進而表達一個完整意思的。辯析解說,就是分析不同實際的名稱,來說明是非的道理。

22·10 期命也者,辨說之用也;辨說也者,心之象道也;心也者,道之工宰也;道也者,治之經理也。心合于道,說合于心,辭合于說。

正名而期,質請而喻,辨異而不過,推類而不悖;聽則合文,辨則盡故:以正道而辨奸,猶引繩以持曲直,是故邪說不能亂,百家無所竄;。說行,則天下正;說不行,則白道而冥窮:是聖人之辨說也。《詩》曰:“颙颙卬卬,如珪如璋,令聞令望。豈弟君子,四方為綱。”此之謂也。

直譯:

約定命名,是供辯論與解說是後使用的。辨析說明,是心對道的認識的表達。心是道的主宰,道是治理國家的根本原則。心意符合于道,解說符合于心意,言辭符合于解說;使名稱正确無誤并互相約定,這樣就可以切合事物的實際情況而便于互相了解;辨識不同僚物而不出現差錯,推論事物的類别而不違背情理;這樣,聽取意見時就能合乎禮法,辯析事物就能弄清事情的原因。用正确的道理來辯明奸邪,就像用木工的繩墨來衡量曲直一樣。是以,邪說不能夠擾亂正道,各家的謬論也就沒有地方可以隐蔽了。有全面聽取各家學說優點的明智,而沒有驕傲自大的表情;有包容各家學說的度量,而沒有自誇美德的神色。他的學說能夠實行,天下就可以歸于正道,他的學說行不通;就講明正道然後自己隐居起來,這就是聖人的辯說。

《詩經》上說:“體貌謙恭,志氣高昂,品德就像玉圭和玉璋一樣,名聲美好,又有威望。和樂的君子,就是四方人民的典範。”就是說的這個道理。

22·11 辭讓之節得矣,長少之理順矣;忌諱不稱,祆辭不出;以仁心說,以學心聽,以公心辨;不動乎衆人之非譽,不治觀者之耳目,不賂貴者之權勢,不利傳辟者之辭。故能處道而不貳,吐而不奪,利而不流,貴公正而賤鄙争:是士君子之辨說也。

《詩》曰:“長夜漫兮,永思骞兮。大古之不慢兮,禮義之不愆兮,何恤人之言兮?”此之謂也。

直譯:

具備了謙讓的禮節,弄清了長幼之間的順序,不說忌諱的話,不妄言奇談怪論;用仁義的心講道理,用好學的心傾聽别人,用公正的心辯是非;不因外界的诽謗和誇獎而動搖,不修飾言辭迷惑别人的耳目,不贈送财物去買通高貴者的權勢,不喜歡傳播邪說的人的言辭;這樣的人就能堅持正道而沒有三心二意,敢于堅持自己的主張而不為外力脅迫,言語流利但不放蕩胡說,推崇公正的言論而鄙視庸俗粗野的争論,這是士君子的辯說。

古詩說:“長夜如此漫長啊,我常常思考我的過錯。不敢怠慢古人的道理,沒有違背禮義,何必顧慮别人說自己的壞話呢?”說的就是這樣的人啊。

12 君子之言,涉然而精,俛然而類,差差然而齊。彼正其名,當其辭,以務白其志義者也。彼名辭也者,志義之使也,足以相通則舍之矣;苟之,奸也。

故名足以指實,辭足以見極,則舍之矣。外是者謂之讱,是君子之所棄,而愚者拾以為己寶。故愚者之言,芴然而粗,啧然而不類,誻誻然而沸。彼誘其名,眩其辭,而無深于其志義者也。故窮藉而無極,甚勞而無功,貪而無名。故。而愚者反是。《詩》曰:“”此之謂也。

直譯:

君子的言論,深入而又精微,貼近人情世故而有法度,表面看來并不一緻,實際上卻是從不同的角度來說明同一道理。他使名稱無誤,言辭恰當,盡力表達他的思想。那些名稱和辭句,是用來表達思想的,隻要能夠互相溝通思想,就可以了。

那些不合禮義的标新立異,就是邪說。是以名稱隻要足以反映事物的實際,辭句隻要足以充分的表達思想,就可以了。離開這個标準,就叫做故意講那些艱難費解的話,這是君子所要抛棄的,然而愚蠢的人卻拾取來當作自己的寶貝。是以愚蠢的人說話,輕浮而且粗魯,喜歡争吵又沒有條理,七嘴八舌、聲音嘈雜。他們搬弄各種誘人的名稱,使用各種迷人的辭句,而他表達的思想内容卻不十分深入。是以沒完沒了地假借各種名稱和辭句反而抓不住主要思想,費力很大反而收效很小,貪求名聲反而得不到名聲。是以,智者的言論,思索它容易了解,實行它容易安定,堅持它容易立腳;有所成就,必然受到人們的喜愛,而不會遇到人們的憎惡;但是愚蠢的人與此相反。

《詩經》上說:“你若是鬼怪,我就無法看清;你面目這樣醜陋,人們就會看清,我作這首好詩歌,就是為了揭穿你反複無常面目”。說的就是這種人。

凡語治而待去欲者,無以道欲而困于有欲者也。凡語治而待寡欲者,無以節欲而困于多欲者也。有欲無欲,異類也,生死也,非治亂也。

欲之多寡,異類也,情之數也,非治亂也。欲不待可得,而求者從所可。欲不待可得,所受乎天也;求者從所可,所受乎心也。所受乎天之一欲,制于所受乎心之多,固難類所受乎天也。人之所欲生甚矣,人之惡死甚矣;然而人有從生成死者,非不欲生而欲死也,不可以生而可以死也。故欲過之而動不及,心止之也。

心之所可中理,則欲雖多,奚傷于治?欲不及而動過之,心使之也。心之所可失理,則欲雖寡,奚止于亂?故治亂在于心之所可,亡于情之所欲。不求之其所在,而求之其所亡,雖曰我得之,失之矣。

直譯:

  凡是談論治理國家的道理,而想靠去掉人們欲望的人,是沒有辦法來正确引導人們的欲望的,他卻反而會被欲望所困住。凡是談論治理國家的道理而想靠減少人們欲望的人,是沒有辦法節制欲望的,他卻反而會被欲望困住。

有欲望與沒有欲望,是不同類型的,是生與死的差別,但不是國家安定或動亂的原因。欲望的多與少,是不同類的,是人情的必然現象,這也不是國家安定或動亂的原因。人的欲望并不是等到其所欲之物可能得到才産生,但追求滿足欲望的人卻總是認為可能得到而争取。欲望并不等到所欲之物可能得到才産生,這是處于人的本性;追求欲望的人,總是從他認為合适的情況下出發去努力,這是受到了内心的支配。

人禀受于自然的單純欲望,受到内心多方面的種種顧慮的節制,這當然不能和原來禀受于自然的單純欲望再相類比了。人的生存的欲望是很強烈的,人憎惡死亡的心情也是很強烈的;然而,人們有希求生存而遭到死亡的,它們并不是不願意生存而願意死亡,而是認為不能偷生而應該去死。

是以,有時欲望非常強烈,但是卻沒有完全這樣去做,這是由于内心的節制。内心認為是符合道理的,那麼欲望即使很多,對于國家的安定又有什麼傷害!有時欲望不強烈,但行動超越了界線,這是由于内心的指使。如果内心認為有違理性,那麼即使欲望很少,又怎麼能制止國家的混亂呢!是以,國家安定混亂取決于内心所認可的是否合乎道理,而不在于人的欲望的多少。不去探求國家治亂的根源,卻從沒關系的地方尋找原因,即使自己認為找到了治亂的關鍵,其實卻把他丢了。

 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質也;欲者、情之應也。以所欲為可得而求之,情之所必不免也。以為可而道之,知所必出也。故雖為守門,欲不可去,性之具也。

雖為天子,欲不可盡。欲雖不可盡,可以近盡也。

欲雖不可去,求可節也。所欲雖不可盡,求者猶近盡;欲雖不可去,所求不得,慮者欲節求也。道者、進則近盡,退則節求,天下莫之若也。

直譯:

人的本性是先天造就的;人的情感,是本性的實質;欲望是情感對外界事物的反應。認為自己所希望的可以得到的而去追求它,這是情感所必不可免的現象;認為自己所希望的可以得到而去實行它,這是明智所必然産生的。

是以即使是看門的下等人,他的欲望也不可能去掉,這是人的本性所具有的。即使是天子,欲望也不可能完全滿足。雖然欲望不可能完全滿足,但可以接近于完全的滿足;雖然欲望不能去掉,但對欲望的追求是可以節制的。欲望雖然不可能完全滿足,但追求欲望的人仍然可以接近于滿足;欲望雖然不可以去掉,所追求的欲望不能達到,但想追求欲望的人對所追求的欲望可以節制。按照這個原則,進則可以接近完全滿足自己的欲望,退則可以節制自己的追求,這是天下最好的原則了。

15 凡人莫不從其所可而去其所不可:知道之莫之若也而不從道者,無之有也。假之有人而欲南無多,而惡北無寡,豈為夫南者之不可盡也、離南行而北走也哉?

今人所欲無多,所惡無寡,豈為夫所欲之不可盡也、離得欲之道而取所惡也哉?

故可道而從之,奚以損之而亂?不可道而離之,奚以益之而治?故知者論道而已矣,小家珍說之所願皆衰矣。

直譯

隻要是人,無不依從他認為對的,而抛棄他認為不對的事。知道沒有什麼及得上正道卻又不依從正道的,這種人是沒有的。如果有人想到南方去,不管路途多麼遙遠他都會去;如果它不想去北方,不管路途多麼近他也不會去。

難道那個人會因為南方路途遙遠,就會是以而往北走嗎?對于人們想要得到的東西,他們是不會嫌多的;而所厭惡的東西,他們是一點也不想要的。難道人們會因為想要得到的東西不能滿足,就放棄欲望的追求,而去追求本來就很厭惡的東西嗎?

是以,人們贊同正道而依從它,這樣,還能用什麼來損害它而導緻國家混亂呢!不贊成正道就背離它,這樣,還能用什麼來增益它而使國家愛安定呢!是以,明智的人根據正道來行事,而各家異說的所希求的就微乎其微了。

22·16 凡人之取也,所欲未嘗粹而來也;其去也,所惡未嘗粹而往也。故人無動而不可以不與權俱:衡不正,則重縣于仰,而人以為輕;輕縣于俛,而人以為重:此人是以惑于輕重也。權不正,則禍托于欲,而人以為福;福托于惡,而人以為禍:此亦人是以惑于禍福也。道者,古今之正權也,離道而内自擇,則不知禍福之所托。

直譯

  不是人們所希望的東西就都能得到;也不是人們所要抛棄的東西都能丢掉。是以,人的行動不能沒有衡量的準則。稱如果不準,那麼懸挂重物反而就會仰起來,人們就會認為這是輕的東西;懸挂輕物反而會低下去,人們就會認為這是重的東西,是以,人們就會對輕重産生迷惑。如果衡量人行為的準則不準确,災禍就會包含在它所追求的事情當中,人們卻認為這是幸福;幸福包含在他所厭惡的事情當中,人們卻認為這是災禍,是以,人們就會對禍福産生迷惑。

道者,古今之正權也;離道而内自擇,則不知禍福之所托。易者,以一易一,人曰:無得亦無喪也,以一易兩,人曰:無喪而有得也。以兩易一,人曰:無得而有喪也。計者取所多,謀者從所可。以兩易一,人莫之為,明其數也。

從道而出,猶以一易兩也,奚喪!離道而内自擇,是猶以兩易一也,奚得!其累百年之欲,易一時之嫌,然且為之,不明其數也。

直譯:

道,是自古以來衡量事物的正确标準,偏離正道,而由自己任意選擇,那麼就不懂得禍福究竟依存在什麼地方。

  交換,如果用一件東西交換一件東西,人們會認為這沒得沒失。如果用一件東西換得兩件東西,人們就認為有得無失。如果用兩件東西換一件東西,人們就會認為有失無得。善于計謀的人,希望以少換多,他們遵從自己認可的辦法。用兩件東西換一件東西,沒有人願意這樣做,因為它們都明白這其中的得失利害。一切按照道去行動,就好比拿一個換兩個一樣,哪裡有什麼損失呢!背離正道而任意選擇,就如同拿兩個換一個,哪裡得到了什麼呢!積累了長時間的欲望,隻能換取暫時的滿足,這樣的事尚且去做,這是因為他不懂得其中得失利害。

22·18 有嘗試深觀其隐而難其察者:志輕理而不重物者,無之有也;外重物而不内憂者,無之有也;行離理而不外危者,無之有也;外危而不内恐者,無之有也。

心憂恐,則口銜刍豢而不知其味,耳聽鐘鼓而不知其聲,目視黼黻而不知其狀,輕暖平簟而體不知其安。故向萬物之美而不能嗛也,假而得問而嗛之,則不能離也。故向萬物之美而盛憂,兼萬物之利而盛害。

如此者,其求物也,養生也?粥壽也?故欲養其欲而縱其情,欲養其性而危其形,欲養其樂而攻其心,欲養其名而亂其行。如此者,雖封侯稱君,其與夫盜無以異;乘軒戴絻,其與無足無以異。夫是之謂以己為物役矣!

直譯:

我曾試着仔細觀察那些細微而又難以察覺的情況。内心輕視道理,卻不追求物質欲望,這樣的人是沒有的;重視追求物質欲望,但内心卻沒有什麼憂慮,這樣的人也是沒有的。行為違背正道,卻沒有遭到危害,這樣的人也是沒有的;遭到外來危害,但内心卻不恐懼,這樣的人也是沒有的。内心憂慮恐懼,那麼即使食物精美,也不能品嘗出它的味道;音樂動人,卻不能欣賞出它的美妙;服飾華麗,卻不能賞心悅目;睡着輕暖的褥子、墊着平整的竹席卻感覺不到舒服。是以,這種人享受了萬物的美好供養,卻仍然不能感到愉快,即使暫時感到愉快,然而憂慮恐懼的心情還是不能離去。是以盡管享受了萬物美好的供養卻非常憂慮,占有了萬物的利益卻有着很大的禍害。

像這樣的人,他們追求物質欲望,是為了保養生命呢?還是出賣壽命呢?是以,本來想要滿足自己的欲望卻又放縱自己的情欲;本來想要保養自己的性命,卻危害自己的身體;本來想要培養自己愉快的心情,卻破壞了自己的情緒;本來想要保全自己的名望卻又敗壞自己的品行。像這樣的人即使封為諸侯,稱為國君,他們和那些盜賊沒有什麼不同;即使坐着進階的馬車,戴着高大的官帽,他們和那些衣食不足的老百姓比起來也沒有什麼不同。這就叫做使自己被物質利益所奴役了。

22·19 。故無萬物之美而可以養樂,無勢列之位而可以養名。如是而加天下焉,其為天下多,其和樂少矣,夫是之謂重己役物。

直譯:

人的心情愉快,即使顔色不如平常鮮豔,也可以用來調養雙目;即使聲音不如平常悅耳,也可以保養雙耳;即使粗飯菜湯,也可以調養口胃;即使粗布衣服、粗麻編制的鞋子也可以滿足身體的需要;即使狹小的房間、蘆葦做的窗簾、草席、破幾桌,卻可以保養形體。是以,雖然沒有享受到萬物的美妙,卻能夠培養自己快樂的心情;沒有權勢官爵地位,卻可以培養自己的名聲。這樣的人來統治天下,必然為天下的人謀利多,而為自已謀利少。這樣就可以叫做看重自己而役使萬物。

22·20 無稽之言,不見之行,不聞之謀,君子慎之.

沒有根據的言論,沒有見過的行為,沒有聽說過的謀略,君子要慎重地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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