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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治療費用保障新規出台!新冠藥物實施分類管理

《關于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的總體方案》印發以來,新冠疫情防控由2023年1月8日起調整為「乙類乙管」。

由于适逢冬季流行性感冒高發期和春運人口流動高峰,存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合并流感等呼吸道傳染病疊加風險,國家醫保局等四部委于2023年1月7日釋出《關于實施 「乙類乙管」後優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治療費用醫療保障相關政策的通知》(醫保發〔2023〕1号),明确住院新冠患者延續「乙類甲管」政策,新冠病毒治療藥品延續醫保臨時支付政策,先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

上述《通知》解答了「新冠患者治療費用保障」的問題,但3月31日政策執行期結束後,新冠患者的保障何去何從?

近日,國家醫保局聯合多部委釋出兩份重磅檔案,對上述問題予以解答。

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冠患者醫療費用保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3〕11号)》,4月1日後入院或就診的患者執行新政策,原醫保發〔2023〕1号同步停止執行,相關政策視疫情發展形勢再行調整。

針對公衆關心的新冠治療藥物保障問題,對有關政策予以解答。

按照國家醫保局釋出的《關于完善新冠治療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實施分類管理的通知》(醫保辦發〔2023〕8号)要求,4月1日後,新冠治療藥物實施分類管理,将A類藥品臨時性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國家醫保局醫藥管理司負責人解讀,按分類管理要求,當下納入臨時性醫保支付範圍的新冠治療藥物包括氫溴酸氘瑞米德韋片(民得維)、先諾特韋片/利托那韋片組合包裝(先諾欣),來瑞特韋片(樂睿靈)待公示無異議後也将納入臨時性支付範圍。

新冠治療費用保障新規出台!新冠藥物實施分類管理

加上已經納入醫保的阿茲夫定片,截至目前,已經上市的4款國産新冠口服藥醫保均可支付。

君實生物執行董事、副總經理兼全球研發總裁鄒建軍博士對健康界表示,在國家政策的推動下,國産新冠口服藥療效、安全性非常好,不輸進口藥,而且相比國外藥品有更大的價格優勢。「我認為,即便再出現疫情波動,大陸患者的健康也能夠得到保障,因為我們的藥品更可及了,而且安全性和品質都非常好。」

3款國産新冠口服藥已主動調價至630元/療程以内

按照醫保發〔2023〕11号文,4月1日後,新冠患者治療費用保障主要有兩大變化:

第一,針對新冠患者治療費用——由「臨時特殊保障」調整為「正常醫療保障」。也就是說,4月1日後,患者新冠治療費用不再全額保障,财政亦不再對患者個人負擔予以補助。

對此,國家醫保局醫藥管理司負責人介紹,為适應新冠感染平穩進入低流行态勢,《通知》明确将「住院費用全額保障」「基層門診專項保障」等特殊保障政策回歸至正常醫療保障政策,參保患者符合規定的新冠醫療費用,将與其他20餘種乙類傳染病實施相同的醫保報帳政策。

同時,為避免個别患者因病情較重、費用較高而産生沉重的經濟負擔,《通知》專門提出各地要加強對新冠患者醫療費用監測,對符合救助條件、個人負擔較重的患者按規定及時給予醫療救助。

第二,針對新冠用藥保障,實行臨時性醫保支付政策。

按照最新政策,醫保目錄外的新冠治療藥品實施以價格為依據的分級管理:

對A類藥品,各省級醫藥采購平台将其名稱字型或背景顯示為綠色,引導優先采購,醫保部門可結合疫情防治需要給予臨時性醫保支付政策;

對于B類藥品,各省級醫藥采購平台将其名稱字型或背景顯示為黃色;

對于C類藥品,各省級醫藥采購平台将其名稱字型或背景顯示為紅色,并以彈窗等醒目方式向采購機關提示相應風險。

也就是說,4月1日分級管理政策實施後,僅A類藥品允許納入醫保報帳。療程治療費用較高,未按規定首發報價或評估調整,或者評估結果明顯不公平不合理的新冠治療藥品将無法再獲得醫保報帳。

據了解,目前國内已上市新冠口服藥呈4+2格局。即4款國産藥(包括阿茲夫定片、氫溴酸氘瑞米德韋片、先諾特韋片/利托那韋片組合包裝、來瑞特韋片),2款進口藥(奈瑪特韋片/利托那韋片組合包裝、莫諾拉韋膠囊)。

其中阿茲夫定片已經納入《2022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醫保談判後新冠治療療程價350元。

根據政策,A類藥品的療程費用不高于參照基準的1.8倍,即不高于630元/療程(350元*1.8)。

有知情人士對健康界表示,之是以實施分類管理機制,主要是完善新冠治療藥品首發價格和支付政策的橋接機制,引導企業合理制定價格。

按照國家醫保局公布的資料,現有3款國産新冠口服藥已主動調價至630元/療程以内,納入A類管理。

新冠治療費用保障新規出台!新冠藥物實施分類管理

檔案釋出背後,國家醫保局有哪些考慮?

國家醫保局此時完善新冠治療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和醫保支付政策,或許源于三方面原因:

首先,相關政策規定「新冠病毒治療藥品延續醫保臨時支付政策,先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也就是說,2023年4月1日後,新冠治療藥品保障按2022年醫保藥品目錄執行。

現行醫保目錄中,僅阿茲夫定一款新冠小分子口服藥。臨時性支付機制的建立,解決了已上市但尚未被正式納入目錄的藥品的醫保支付問題。

第二,過去三個月以來,大陸已上市新冠口服藥數量翻番,且國産藥「後勁十足」,占已上市藥品數量的三分之二。

更多用藥選擇下,市場競争必然更加激烈,建立新的分類管理機制有助于最大程度地平衡「有效性、安全性、經濟性、創新性和公平性」,符合基本醫保價值購買的政策。

第三,當下全國疫情整體進入低流行水準。據中國疾控中心4月8日釋出,全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人數2022年12月22日達到高峰(694萬)後波動下降,2023年4月6日降至2119。防疫新形勢下,也需要制定新的醫療保障政策。

其實,早在2022年12月,「乙類乙管」政策釋出之初,就有醫保專家對媒體表示,新冠免費治療是一種應急狀态下的醫療保障措施,疫情管控優化之後,醫保「報帳」也需要回歸常态化管理,新冠治療可按現行正常狀态的醫保報帳和管理政策去執行。

據悉,未來國家醫保局将繼續實事求是、密切跟蹤疫情變化,根據防控形勢、完善醫療費用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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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和星星

監制 | 章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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