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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克利博士關于輔導ADHD的十四條原則之三、四

上篇文章提到了兩條對于A娃的建議,即給予孩子更頻繁的更及時的回報,因為A娃“活在當下”的行為特點,是以這種回報和表揚要更及時,更頻繁,更多。

巴克利博士關于輔導ADHD的十四條原則之三、四

今天,我們來說一下巴克利博士的第三條和第四條建議---更具吸引力的獎勵和獎懲并用。

巴克利博士關于輔導ADHD的十四條原則之三、四

第三條:可以采用

更有力,更顯著的獎勵

與其他孩子相比,多動症孩子需要更顯著的、更有影響力的影響來激勵他們更好地完成任務、遵循規則、展現良好的行為。

你可以使用安撫、小權利、特殊的零食或小吃、籌碼或積分點,或者像小玩具、收藏品這樣的物質獎勵,甚至偶爾可以用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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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繁地使用物質獎勵,這似乎與我們一般的認知相左,一般家長會認為,任務本身的内在獎勵,比如說閱讀帶來的愉悅、讓父母或者朋友開心的意願、學新技能的自豪感,或者得到的尊重感。這些對于普通孩子可以。

但是,對于ADHD來說,缺乏足夠的影響力。

因為A娃的大腦中,執行功能是滞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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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需要他們的父母增加對他們的贊揚,或者類似的社會性或象征性的獎勵,給予更強有力的影響,這樣他們才能更好地專注于自己的任務。

孩子這種自控缺失的特點,需要父母用更有力、更顯著,甚至有時更物質化的安排和獎勵,來鼓勵他們産生并保持自己的正向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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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在懲罰前給予獎勵

(懲罰和獎勵并用)

父母們用懲罰來處理孩子的不當行為或反抗行為。這對普通孩子來說是正确的,這些孩子隻是偶爾會有行為不當的情況,是以接受的懲罰也不多。

而對于A娃來說,他們産生不當行為的機率要大得多,是以會得到大量的負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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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的懲罰,對ADHD的改變行為作用并不顯著。

懲罰常常導緻孩子産生怨恨與敵意,最終讓孩子對你避之不及,有時甚至可能引發心理學家稱為“反控制”的作用力:對于過多的懲罰,你的孩子會找辦法反擊、報複,甚至尋求以牙還牙的“平衡”。

是以,要避免單純懲罰這種最常見的形式。

在給予負回報之前先給予正回報。

從鼓勵和獎勵開始,這會告訴孩子你希望他做什麼,而不隻是他不應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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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給予負回報之前給予正回報”的現由很簡單:當你想要改正孩子的一種不良行為時,首先确定取代這一行為的積極行為是什麼。

當孩子并不清楚什麼事情是你期待他做的時,你可以做示範。

當孩子做出了積極行為時,你就可以給予表揚和獎勵。

隻有當你對孩子新的行為連續獎勵至少數日到一周之後,你才能開始對他們相反的、不被接受的不良行為實施懲罰。

即使開始實施懲罰,也隻能是輕微的懲罰,比如取消一個小特權或特别的活動,或者給予短暫的暫停懲罰,還要注意保持懲罰和獎勵之間的平衡:每給予2~3次獎勵或表揚,才能給予一次懲罰。

懲罰,須在一緻性的基礎上保證選擇性,隻針對這一特定的不良行為。

記住,不要懲罰孩子做錯的其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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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如果一個孩子在就餐時頻繁地打斷别人、騷擾别人。甚至妄加評論,你該怎麼辦。

在下一次家庭聚餐之前,你應該和孩子談談你希望他在餐桌上怎麼表現:嘗試少說話,等别人說完再開口,吃東西的時候别說話。

你要告訴孩子,如果他們遵守規則,就可以得到積分。在用餐的過程中,你把積分标注在一張小卡片上,確定讓孩子能看到你這個行為,與此同時你可以用一些非語言的暗示,比如說眨眼睛,讓孩子知道你對他努力遵守規則的贊許。

對于孩子無視規則的行為,漠視一周左右的時間,然後在下一次吃飯前讓孩子知道,從現在開始違反規則意味着失去一個積分。

要記住,每給予兩次或三次獎勵,才能給予一次罰分或懲罰。

(意猶未盡)

本文編輯專家

巴克利博士關于輔導ADHD的十四條原則之三、四

源溪老師 / 美國加州公立高登學院-心理學碩士

· 美國ADHD協會(CHADD)專業會員

· 中國心理衛生協會注冊心理咨詢師

· 青少年指導師

· 動力催眠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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