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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死後,陸小曼存折連續18年,每月打進300元,誰還在養她?

詩人的世界怎麼能缺少浪漫元素,大詩人徐志摩的一生就與三位女子有着千絲萬縷的糾葛。一個是他的發妻——張幼儀;一個是他的求而不得——林徽因;還有一個是陪伴他後半生的交際花——陸小曼。這三個女人,誰是朱砂痣,誰又是白月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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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年,徐志摩在父親的安排下與張幼儀結婚,張幼儀是一位典型的傳統女性,大家閨秀,溫文爾雅,她深愛着徐志摩,卻不願意表達。她任勞任怨地照顧父母,相夫教子,操持家務。對于大多數人來說,娶到張幼儀這樣的老婆那可真是祖上積德,得去廟裡還願。而對于徐志摩來說,妻子的刻闆無趣卻顯得與自己的浪漫情懷格格不入,是以一直對其非常冷淡。

1920年10月,徐志摩在英國與16歲的林徽因相識,林的才華和容貌讓他一見傾心,欲罷不能。此後,徐志摩開始對林徽因展開瘋狂追求,兩人寄情于詩歌,往來頻繁,林也曾有過心動。但是林徽因的父親林長民知道徐志摩的為人,擔心女兒遇人不淑,是以決意帶着林徽因離開,使得這段感情無疾而終。

1922年,徐志摩被林徽因的“出走”郁悶得抓心撓肝,夜不能寐。按正常人的邏輯徐此時應該回歸家庭,好好過日子才對,可是他卻反其道而行之,居然無視其他人的意見,堅決跟張幼儀離了婚。離婚後徐志摩并沒有悲傷,因為在不久後的一次舞會上,他結識了陸小曼。

陸小曼并不是那種能讓人一見鐘情的美人,但她的一颦一笑,一舉一動都别具風韻。平日陸小曼隻抹淡妝,腳踏一雙平底便鞋,十分灑脫随意,可是到了夜晚,在燈影迷醉的舞池中,她卻像完全換了個人,身段婀娜,顧盼生姿,引得男人們意亂情迷。徐志摩曾做下一篇詩文描述她:

“一雙眼睛會說話,晴光裡漾起心泉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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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小曼與外交部武官王赓結婚後,一直在北京居住。1923年,徐志摩在北京松樹胡同7号辦了一家俱樂部,取名為“新月社”,陸小曼經常以學習詩歌為由去見徐志摩。王赓是徐志摩的好友,他知道太太喜歡詩歌,便時常邀請徐來家裡做客,幾人經常一起看戲跳舞,有時也一起外出郊遊。

王赓軍旅出身,為人豪爽,在他的世界裡,“朋友妻不可欺”是颠撲不破的真理。可他忘了,陸小曼是大上海的交際名媛,徐志摩又是遠近聞名的風流才子,早就彼此仰慕。何況徐志摩本就是一個不拘于世俗常理、天馬行空之人,陸小曼也是常年遊走于男人之間的性感尤物,他們雖然暫時還沒有越過雷池,卻已然埋下了情愛的種子。

兩人雖心癢難耐,可畢竟王赓還在,總得避嫌。不過機會說來就來,很快王赓就被任命為哈爾濱警察局長,要遠赴北方赴任。按理說王赓應該帶着夫人一起走,但是陸小曼堅持不去,說北方太冷自己體弱容易生病。王赓非常寵愛自己的妻子,便由她留在上海,臨行前還特意拜托徐志摩好好關照陸小曼。看得出來,王赓是真的把徐志摩當成知己朋友,有“托妻獻子”的交情,隻可惜徐并非投桃報李之人。

王赓這個“電燈泡”一走,徐陸二人便再無顧忌,本身就互相傾慕的一對男女,每日出雙入對,吟弄風月,很快就墜入愛河。這時候對兩人來說,什麼禮法、道義、倫理,全都不放在心上,隻是享受着縱欲帶來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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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過後,徐志摩和陸小曼這段風流史迅速傳開,弄得滿城風雨。很多人指責徐志摩抛棄發妻、背叛好友,與“人妻”通奸,道德敗壞。徐不堪其擾,也自覺對王赓有愧,選擇了跑路。從1925年3月開始,徐赴歐洲各國遊曆,借此躲避風頭。可不久後因為徐的小兒子夭折,再加上陸小曼病重的電報傳來,徐志摩隻得中斷行程傳回國内。

回國後的一天,徐志摩約好友胡适和劉海粟來他創辦的新月社談心。劉海粟是陸小曼的同鄉,徐志摩幾杯酒下肚,向劉敞開心扉地說:

“我是真的喜歡小曼,小曼也有離婚的念頭,但是王赓不同意。起初我也覺得不能對不起王赓,是以躲到了國外,但是跟小曼分開得越久,思念就越深,我已經離不開她了,我一定要跟她在一起。現在我痛苦極了,小曼也很難過,還是以生了一場重病。你是小曼的同鄉,能不能幫我想想辦法。”

不得不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劉海粟的腦回路同樣清奇。他不但沒有對徐陸二人的“偷情行為”出言呵斥,反而深表同情,還把勸說王赓、陸小曼離婚的事情拍着胸脯攬到自己身上。

劉海粟先是找到了陸小曼的母親,打出“老鄉”的親情牌,讓她帶着陸小曼和王赓等人來上海玩。三天後衆人聚齊,劉海粟便在“功德林”設宴,列席的有:陸母、王赓、陸小曼、徐志摩等人。席上劉侃侃而談,各種歪理層出不窮,總體傳達一個意思:沒有愛的婚姻是不道德的,放手才是愛的展現,離了婚還可以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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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這頓飯王赓和徐志摩這對“情敵”能不能吃得下去,估計是給王赓惡心的夠嗆,選擇半路離席。事後徐志摩給王赓寫了一封“情真意切”的長信,再加上陸小曼堅決離婚的态度徹底寒了他的心,王赓最終還是妥協了,同意離婚。

徐志摩的父親徐申如本身就對兒子兒媳的離婚非常反感,聽說徐志摩居然要娶陸小曼更是氣不打一處來。張幼儀是老兩口非常喜愛的媳婦,賢良淑德,挑不出任何毛病。徐志摩抛棄發妻,在他們看來就是“不忠不孝”的悖逆之舉。是以離婚後,張幼儀還是一直留在老兩口身邊。徐老爺子認為陸小曼朝三暮四,不是過日子的人,是以堅決反對這門親事。

經過友人的反複開導,在徐志摩的多次懇求下,徐申如最終還是妥協了,不過他也提出了三個條件:

一、婚禮所需費用自籌,老家不給。

二、結婚後陸小曼必須回到浙江桐鄉石門鄉下居住,安分守己過日子。

三、必須請梁啟超到現場為兩人證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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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10月3日,在北京的北海公園,徐志摩與陸小曼舉行了盛大的婚禮。梁啟超真的來為二人證婚了,但是這證婚詞隻怕是“前無古人,後也難有來者”。梁說:

“我來就是為了讓社會了解,你們這樣的惡例不足效法,更不值得鼓勵。徐志摩啊,你做學問不行,做人更失敗,離婚再娶,證明你用情不專!陸小曼,你也是結過婚的人,望你以後恪守婦道,檢讨自己的行為,不要一錯再錯,最終害人害己!總之,我希望這是你們兩個人這輩子最後一次婚姻。”

梁啟超不愧為戊戌變法的領袖,說出的話振聾發聩,字字千鈞,聽得徐陸二人面紅耳赤,在場賓朋無不大驚失色。知道的他是來證婚的,不知道的還以為他是專門過來砸場子的呢。

徐志摩和陸小曼婚後在上海度過了一段甜蜜的時光,畢竟兩人有着相同的愛好和一樣不羁的個性。隻是陸小曼過慣了官太太的奢靡生活,又染上了煙瘾,花銷頗大。為了給妻子提供一個“溫柔愛巢”,徐志摩在上海有名的弄堂租了一整層樓,還雇了傭人照顧陸小曼的飲食起居,出入都有專車接送。

徐志摩不是達官顯貴,積蓄很快就被掏空了,為了搏陸小曼一笑,不得不拼命賺錢貼補家用。那段時間他同時在三家學校授課,閑暇時間還要寫詩題字賺些外快,每天總是很晚才回到家中。而陸小曼卻不以為意,在她的世界裡,男人就該賺錢養家,女人負責漂亮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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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切的浪漫和美好被平淡和瑣碎淹沒,徐志摩又開始後悔了,他不明白當初自己不惜與父親翻臉,與世俗為敵,難道就是為了這個女人,過這種生活?他又開始對林徽因想入非非,甚至覺得張幼儀也比陸小曼可愛得多,起碼跟她在一起,自己不會如此辛苦。

每到這個時候,梁啟超那段“證婚詞”就會從腦海中跳出來将徐志摩喚醒,告誡他不要再折騰了,不要再荒唐行事了,否則有何面目立于天地之間。徐志摩隻能輕歎一口氣,繼續當陸小曼的“提款機”,什麼風花雪月、詩人情懷,跟他再也沒了幹系。那個曾經的新月社大詩人徐志摩,已經“死”了。

1931年冬天,聽說林徽因要回到北京開講座,徐志摩的内心又泛起了波瀾。雖然此時林徽因已經嫁給了梁思成,但是對于徐志摩來說,林徽因永遠是與他第一次見面時那個青澀的模樣。于是,他決定瞞着陸小曼偷偷去北京跟林見一面。為了省點錢,他選擇搭乘一架郵政飛機,卻不料在半路遭遇空難,不幸身亡。

陸小曼接到丈夫身故的噩耗,傷心欲絕,情難自已,本就多病的身子更加虛弱,卧床不起,連徐志摩的追悼會也沒能參加。這時社會上的風言風語也多了起來,紛紛指責陸小曼克夫。也有人說是他們夫妻二人不忠于原配,婚内通奸,才遭此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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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陸看上去是個貪圖享受的輕薄女子,但自小被“富養”出來的她,骨子裡還是寬容大度的。面對種種不利的聲音,她選擇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并沒有針鋒相對做回應。陸認為她對徐志摩的愛是發自内心的,不容置疑的,也是外人絕對無法體會的,多說無益。

徐志摩一死,陸小曼就徹底斷了經濟來源,隻能搬出兩人租住的房子。按理說她應該回到徐的父母身邊,因為按照徐志摩父親徐申如當初的要求,婚後陸小曼就應該跟他們一起住。可是陸貪圖享受,一直沒有成行。徐申如看到兒子為了生計整日東奔西跑,如今自己又白發人送黑發人,怎能不遷怒陸小曼。再說二老身邊現在還有張幼儀照顧,陸小曼來了也不合适。

不過不管怎樣說,也不能放着兒媳婦不管啊,老人思索再三,最終決定每月給陸小曼的賬戶彙入300元錢,這樣既避免了見面的尴尬,也不至于良心不安。

徐申如1944年去世,他供養了陸小曼13年。老人去世後,張幼儀按照老人的遺願繼續按時每月給陸小曼的賬戶彙款,又堅持了5年,一共18年。

然而每月300元對于花錢大手大腳的陸小曼來說,不過是杯水車薪,她必須尋找到另一個“依靠”。這時候,翁瑞午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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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瑞午

翁瑞午是世家子弟,也是個風雅之人,擅長書法和音律,還會推拿治病,陸小曼身體不好的那段時間,翁一直陪在她身邊給他治病,還講笑話給她解悶。陸小曼清楚翁對她的心意,卻直到7年後才與翁同居,并且與翁約法三章,決不許他抛棄發妻。

陸小曼真是近代少有的“奇女子”,她先是婚内出軌,跟原配離婚與徐志摩結合,現在又心甘情願做人家的“小三”,可謂全無道德底線可言。陸小曼的思想并不複雜,反而特别簡單,因為她一直沒有獨立生活的能力,是以誰對她好,她就跟誰走。

可是陸小曼如此行事,連徐志摩的好友胡适都看不下去了,他多次建議陸離開翁瑞午,由自己來負擔她的生活,希望陸能自立自強,不要總是依附男人生活。

這番話對陸小曼觸動很大,她逐漸改掉了抽大煙的習慣,也學會了精打細算過日子。此外,她在繪畫方面還很有造詣,她的畫作有一份蒼寒高遠的古韻,很受市場歡迎,可以靠賣畫為生了。

1956年,陸小曼被陳毅市長安排做了上海文史館館員,後來成為上海畫院的一位畫師。而翁瑞午此時患了嚴重的肺病,經常咳血無法工作。也正是從此開始,陸小曼終于完成了人生華麗的蛻變,她從一個“索取者”變成了“付出者”,一邊工作賺錢,一邊反過來照顧翁瑞午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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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是社交場上翩翩飛舞的彩蝶,也當過煙榻上慵懶的困貓,而現在的她不再是等人投喂的寵物,她要用自己的光和熱溫暖、點亮身邊的人,她是一名畫家——陸小曼。

1965年4月3日,陸小曼在上海華東醫院去世。她的朋友王亦令送上了唯一一副挽聯,一語道盡佳人的生平:

“推心唯赤誠,人世長留遺惠在;出筆多高緻,一生半累煙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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