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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死后,陆小曼存折连续18年,每月打进300元,谁还在养她?

诗人的世界怎么能缺少浪漫元素,大诗人徐志摩的一生就与三位女子有着千丝万缕的纠葛。一个是他的发妻——张幼仪;一个是他的求而不得——林徽因;还有一个是陪伴他后半生的交际花——陆小曼。这三个女人,谁是朱砂痣,谁又是白月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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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年,徐志摩在父亲的安排下与张幼仪结婚,张幼仪是一位典型的传统女性,大家闺秀,温文尔雅,她深爱着徐志摩,却不愿意表达。她任劳任怨地照顾父母,相夫教子,操持家务。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娶到张幼仪这样的老婆那可真是祖上积德,得去庙里还愿。而对于徐志摩来说,妻子的刻板无趣却显得与自己的浪漫情怀格格不入,所以一直对其非常冷淡。

1920年10月,徐志摩在英国与16岁的林徽因相识,林的才华和容貌让他一见倾心,欲罢不能。此后,徐志摩开始对林徽因展开疯狂追求,两人寄情于诗歌,往来频繁,林也曾有过心动。但是林徽因的父亲林长民知道徐志摩的为人,担心女儿遇人不淑,所以决意带着林徽因离开,使得这段感情无疾而终。

1922年,徐志摩被林徽因的“出走”郁闷得抓心挠肝,夜不能寐。按正常人的逻辑徐此时应该回归家庭,好好过日子才对,可是他却反其道而行之,居然无视其他人的意见,坚决跟张幼仪离了婚。离婚后徐志摩并没有悲伤,因为在不久后的一次舞会上,他结识了陆小曼。

陆小曼并不是那种能让人一见钟情的美人,但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别具风韵。平日陆小曼只抹淡妆,脚踏一双平底便鞋,十分洒脱随意,可是到了夜晚,在灯影迷醉的舞池中,她却像完全换了个人,身段婀娜,顾盼生姿,引得男人们意乱情迷。徐志摩曾做下一篇诗文描述她:

“一双眼睛会说话,晴光里漾起心泉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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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曼与外交部武官王赓结婚后,一直在北京居住。1923年,徐志摩在北京松树胡同7号办了一家俱乐部,取名为“新月社”,陆小曼经常以学习诗歌为由去见徐志摩。王赓是徐志摩的好友,他知道太太喜欢诗歌,便时常邀请徐来家里做客,几人经常一起看戏跳舞,有时也一起外出郊游。

王赓军旅出身,为人豪爽,在他的世界里,“朋友妻不可欺”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可他忘了,陆小曼是大上海的交际名媛,徐志摩又是远近闻名的风流才子,早就彼此仰慕。何况徐志摩本就是一个不拘于世俗常理、天马行空之人,陆小曼也是常年游走于男人之间的性感尤物,他们虽然暂时还没有越过雷池,却已然埋下了情爱的种子。

两人虽心痒难耐,可毕竟王赓还在,总得避嫌。不过机会说来就来,很快王赓就被任命为哈尔滨警察局长,要远赴北方赴任。按理说王赓应该带着夫人一起走,但是陆小曼坚持不去,说北方太冷自己体弱容易生病。王赓非常宠爱自己的妻子,便由她留在上海,临行前还特意拜托徐志摩好好关照陆小曼。看得出来,王赓是真的把徐志摩当成知己朋友,有“托妻献子”的交情,只可惜徐并非投桃报李之人。

王赓这个“电灯泡”一走,徐陆二人便再无顾忌,本身就互相倾慕的一对男女,每日出双入对,吟弄风月,很快就坠入爱河。这时候对两人来说,什么礼法、道义、伦理,全都不放在心上,只是享受着纵欲带来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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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过后,徐志摩和陆小曼这段风流史迅速传开,弄得满城风雨。很多人指责徐志摩抛弃发妻、背叛好友,与“人妻”通奸,道德败坏。徐不堪其扰,也自觉对王赓有愧,选择了跑路。从1925年3月开始,徐赴欧洲各国游历,借此躲避风头。可不久后因为徐的小儿子夭折,再加上陆小曼病重的电报传来,徐志摩只得中断行程返回国内。

回国后的一天,徐志摩约好友胡适和刘海粟来他创办的新月社谈心。刘海粟是陆小曼的同乡,徐志摩几杯酒下肚,向刘敞开心扉地说:

“我是真的喜欢小曼,小曼也有离婚的念头,但是王赓不同意。起初我也觉得不能对不起王赓,所以躲到了国外,但是跟小曼分开得越久,思念就越深,我已经离不开她了,我一定要跟她在一起。现在我痛苦极了,小曼也很难过,还因此生了一场重病。你是小曼的同乡,能不能帮我想想办法。”

不得不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刘海粟的脑回路同样清奇。他不但没有对徐陆二人的“偷情行为”出言呵斥,反而深表同情,还把劝说王赓、陆小曼离婚的事情拍着胸脯揽到自己身上。

刘海粟先是找到了陆小曼的母亲,打出“老乡”的亲情牌,让她带着陆小曼和王赓等人来上海玩。三天后众人聚齐,刘海粟便在“功德林”设宴,列席的有:陆母、王赓、陆小曼、徐志摩等人。席上刘侃侃而谈,各种歪理层出不穷,总体传达一个意思:没有爱的婚姻是不道德的,放手才是爱的体现,离了婚还可以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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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这顿饭王赓和徐志摩这对“情敌”能不能吃得下去,估计是给王赓恶心的够呛,选择半路离席。事后徐志摩给王赓写了一封“情真意切”的长信,再加上陆小曼坚决离婚的态度彻底寒了他的心,王赓最终还是妥协了,同意离婚。

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本身就对儿子儿媳的离婚非常反感,听说徐志摩居然要娶陆小曼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张幼仪是老两口非常喜爱的媳妇,贤良淑德,挑不出任何毛病。徐志摩抛弃发妻,在他们看来就是“不忠不孝”的悖逆之举。所以离婚后,张幼仪还是一直留在老两口身边。徐老爷子认为陆小曼朝三暮四,不是过日子的人,所以坚决反对这门亲事。

经过友人的反复开导,在徐志摩的多次恳求下,徐申如最终还是妥协了,不过他也提出了三个条件:

一、婚礼所需费用自筹,老家不给。

二、结婚后陆小曼必须回到浙江桐乡石门乡下居住,安分守己过日子。

三、必须请梁启超到现场为两人证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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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10月3日,在北京的北海公园,徐志摩与陆小曼举行了盛大的婚礼。梁启超真的来为二人证婚了,但是这证婚词只怕是“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梁说:

“我来就是为了让社会了解,你们这样的恶例不足效法,更不值得鼓励。徐志摩啊,你做学问不行,做人更失败,离婚再娶,证明你用情不专!陆小曼,你也是结过婚的人,望你以后恪守妇道,检讨自己的行为,不要一错再错,最终害人害己!总之,我希望这是你们两个人这辈子最后一次婚姻。”

梁启超不愧为戊戌变法的领袖,说出的话振聋发聩,字字千钧,听得徐陆二人面红耳赤,在场宾朋无不大惊失色。知道的他是来证婚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专门过来砸场子的呢。

徐志摩和陆小曼婚后在上海度过了一段甜蜜的时光,毕竟两人有着相同的爱好和一样不羁的个性。只是陆小曼过惯了官太太的奢靡生活,又染上了烟瘾,花销颇大。为了给妻子提供一个“温柔爱巢”,徐志摩在上海有名的弄堂租了一整层楼,还雇了佣人照顾陆小曼的饮食起居,出入都有专车接送。

徐志摩不是达官显贵,积蓄很快就被掏空了,为了搏陆小曼一笑,不得不拼命赚钱贴补家用。那段时间他同时在三家学校授课,闲暇时间还要写诗题字赚些外快,每天总是很晚才回到家中。而陆小曼却不以为意,在她的世界里,男人就该赚钱养家,女人负责漂亮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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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切的浪漫和美好被平淡和琐碎淹没,徐志摩又开始后悔了,他不明白当初自己不惜与父亲翻脸,与世俗为敌,难道就是为了这个女人,过这种生活?他又开始对林徽因想入非非,甚至觉得张幼仪也比陆小曼可爱得多,起码跟她在一起,自己不会如此辛苦。

每到这个时候,梁启超那段“证婚词”就会从脑海中跳出来将徐志摩唤醒,告诫他不要再折腾了,不要再荒唐行事了,否则有何面目立于天地之间。徐志摩只能轻叹一口气,继续当陆小曼的“提款机”,什么风花雪月、诗人情怀,跟他再也没了干系。那个曾经的新月社大诗人徐志摩,已经“死”了。

1931年冬天,听说林徽因要回到北京开讲座,徐志摩的内心又泛起了波澜。虽然此时林徽因已经嫁给了梁思成,但是对于徐志摩来说,林徽因永远是与他第一次见面时那个青涩的模样。于是,他决定瞒着陆小曼偷偷去北京跟林见一面。为了省点钱,他选择搭乘一架邮政飞机,却不料在半路遭遇空难,不幸身亡。

陆小曼接到丈夫身故的噩耗,伤心欲绝,情难自已,本就多病的身子更加虚弱,卧床不起,连徐志摩的追悼会也没能参加。这时社会上的风言风语也多了起来,纷纷指责陆小曼克夫。也有人说是他们夫妻二人不忠于原配,婚内通奸,才遭此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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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陆看上去是个贪图享受的轻薄女子,但自小被“富养”出来的她,骨子里还是宽容大度的。面对种种不利的声音,她选择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并没有针锋相对做回应。陆认为她对徐志摩的爱是发自内心的,不容置疑的,也是外人绝对无法体会的,多说无益。

徐志摩一死,陆小曼就彻底断了经济来源,只能搬出两人租住的房子。按理说她应该回到徐的父母身边,因为按照徐志摩父亲徐申如当初的要求,婚后陆小曼就应该跟他们一起住。可是陆贪图享受,一直没有成行。徐申如看到儿子为了生计整日东奔西跑,如今自己又白发人送黑发人,怎能不迁怒陆小曼。再说二老身边现在还有张幼仪照顾,陆小曼来了也不合适。

不过不管怎样说,也不能放着儿媳妇不管啊,老人思索再三,最终决定每月给陆小曼的账户汇入300元钱,这样既避免了见面的尴尬,也不至于良心不安。

徐申如1944年去世,他供养了陆小曼13年。老人去世后,张幼仪按照老人的遗愿继续按时每月给陆小曼的账户汇款,又坚持了5年,一共18年。

然而每月300元对于花钱大手大脚的陆小曼来说,不过是杯水车薪,她必须寻找到另一个“依靠”。这时候,翁瑞午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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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瑞午

翁瑞午是世家子弟,也是个风雅之人,擅长书法和音律,还会推拿治病,陆小曼身体不好的那段时间,翁一直陪在她身边给他治病,还讲笑话给她解闷。陆小曼清楚翁对她的心意,却直到7年后才与翁同居,并且与翁约法三章,决不许他抛弃发妻。

陆小曼真是近代少有的“奇女子”,她先是婚内出轨,跟原配离婚与徐志摩结合,现在又心甘情愿做人家的“小三”,可谓全无道德底线可言。陆小曼的思想并不复杂,反而特别简单,因为她一直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所以谁对她好,她就跟谁走。

可是陆小曼如此行事,连徐志摩的好友胡适都看不下去了,他多次建议陆离开翁瑞午,由自己来负担她的生活,希望陆能自立自强,不要总是依附男人生活。

这番话对陆小曼触动很大,她逐渐改掉了抽大烟的习惯,也学会了精打细算过日子。此外,她在绘画方面还很有造诣,她的画作有一份苍寒高远的古韵,很受市场欢迎,可以靠卖画为生了。

1956年,陆小曼被陈毅市长安排做了上海文史馆馆员,后来成为上海画院的一位画师。而翁瑞午此时患了严重的肺病,经常咳血无法工作。也正是从此开始,陆小曼终于完成了人生华丽的蜕变,她从一个“索取者”变成了“付出者”,一边工作赚钱,一边反过来照顾翁瑞午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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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是社交场上翩翩飞舞的彩蝶,也当过烟榻上慵懒的困猫,而现在的她不再是等人投喂的宠物,她要用自己的光和热温暖、点亮身边的人,她是一名画家——陆小曼。

1965年4月3日,陆小曼在上海华东医院去世。她的朋友王亦令送上了唯一一副挽联,一语道尽佳人的生平:

“推心唯赤诚,人世长留遗惠在;出笔多高致,一生半累烟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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