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特說他人即地獄,終身豈能托付他人
元 尚
現在的人們,總是喜歡,看一些如何托付終身,或是哪幾種人可以托付終身的文字,觀者可以了解,人都喜歡能一次搞定,有個标準、條條框框,照方抓藥,本來社會生活就很複雜了,這個能簡單點,當然是好事。可是提供這類指導或曰建議,就是大錯特錯。誤男誤女,誤終身。

男女兩個人,能不能相守終身,這不是事先按照條件選擇來的,什麼條件的人,都有可能半途變卦。社會生活史活的,人是活,就算能碰上符合人們設想之條件者,除非是死人,終生都不會變,是活人,變化就殺死正常的。誰也沒有權利要求他人對自己的終身負責,一個人隻能,也僅僅能對自己的終身負責,就是這樣,也還有不負責者,何況他人乎。
我說無論男女,都不能事先托付終身,終身隻有終生相守下來,最後才可以知道那個人,是不是不負終生。這是從積極的意義上說。從消極意義上說,我們有什麼權利要把自己終身托付于他人,而且這種托付又不能把我們自己真正附着在另一個人身上,既然是兩個個體,在一起過好日,就夠了,不在一起的時候,肯定是各幹各的。
托付終身,是一個老舊的觀念,在曆史上,它有一定的積極意義,古代曆史上的家庭,生産、消費、生活、福利、照顧等幾乎都在一起,一家人朝夕相見,這就需要家人之間互相愛護互相幫助共同攙扶着去見老天爺。這樣的家庭随着近代曆史的開啟,已經不複存在,人們的生活日益多元,人們一生中的很多事情,都可以有社會提供相應的服務來加以解決。
一輩子日子過來了,也就是終身有所托了。最後,要說的是,托付終身,多指女性,那些文章是告訴女人什麼樣的男人可以托付終身。把終身托付給男人,這種觀念本質上就是對女性的輕蔑。老話不是說:“男人,沒有女人,是心無主;女人沒有男人,是身無主。”這可以說是中國古代陰陽思維模式的衍生毒素。一個以另一方為依托,進而取消了己方的獨立性。
婚姻不是托付終身,而是兩個人共同完成一份兩人簽署的契約。如果中途雙方都不願意延續了,那就解除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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