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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品的世紀之争| 葡萄酒打分裡的“事實判斷”與“價值判斷”

作者:樂酒客lookvin

回到2004年4月,那場Robert Parker與Jancis Robinson的“世紀争論”,圍繞頗具争議的Chateau Pavie 2003展開:當Jancis Robinson為這款久負盛名的Saint Emilion葡萄酒打出12/20的不及格時,全世界酒商和愛好者都屏住了呼吸,等待Robert Parker的回應。同樣作為頂級酒評家,二人對于Chateau Pavie分歧已久,但此次Robinson的分數徹底打破了和平。12/20是JR評分體系的最低分,意味明确:faulty or unbalanced(有缺陷或不平衡)。不久之後,Parker罕見地提前公布了評分,96~100/100,酒評中充滿了off-the-chart, brilliant等溢美之詞。

一系列文字交鋒随即隔空展開:Parker質疑Robinson的中立性,認為她在盲品中依靠瓶型辨認出了Pavie,繼而保持了對該酒莊一貫的惡語相向;而Robinson自然是駁斥了這樣的指責,并反唇相譏,“隻要跟世界上最有權勢的味蕾不一緻就是惡語呗”。

Robinson和Parker二人其實私交不錯,會出現如此激烈的言辭,恐怕是都有些怒氣上頭。

盲品的世紀之争| 葡萄酒打分裡的“事實判斷”與“價值判斷”

八卦完畢,回到正題:我們該如何了解二人對于同一款酒打分上的巨大差異?

人們常說Parker和Robinson口味不同,前者偏好享樂主義風格,而後者則更欣賞精緻内斂的葡萄酒。然而,從不及格到96~100,如此的鴻溝,真的能用簡單的“口味不同”來解釋嗎?更何況,回想你學習過的WSET課程,你的老師不是反複敲着黑闆強調:“品質是客觀的,和你喜歡什麼風格無關”嗎?難道酒評家可以不客觀嗎?

在此,筆者想用倫理學中常見的“事實/價值二分法”去解釋這個問題。

“1+1是否等于2”、“水在什麼溫度下會結冰”、“地球是否繞着太陽轉”,以上都是事實問題。這些問題研究的是事物本來的樣子(what it is),價值無涉,其答案客觀而唯一,隻待發現,故人們往往容易達成共識。

至于善惡、好壞、美醜之類的,則屬于價值問題,讨論的是事情應該是什麼樣的(what it ought to be)。讨論者因其自身信念、經驗、和立場的不同,主觀地在無數事實的碎片中生成了各自看待問題的角度,可以說一開始就沒有一個共同的基礎,常常給人一種“什麼都聊了,卻又什麼都沒聊”的錯覺。“人性本善還是本惡”、“什麼是美”,從亞裡士多德和孔子的時代讨論至今也沒有讨論出個是以然,而當人類飛出太陽系的那天,也依然還會争論“豆腐腦應該是甜的還是鹹的”。是以,稍有常識的人也不會期待在價值問題的讨論中找到唯一答案。

然而,麻煩就出在我們常把事實判斷與價值判斷混為一談。譬如,小明對小冰說,“大規模統計表明,男性的上肢力量大于女性。”小冰回答道,“你的說法很不平權,誰說女性就不如男性了?”這就是個典型的價值先行,因為小明隻是陳述了一個事實判斷,并不帶有“上肢力量決定性别優劣”的價值判斷。你在網絡上看到的那些永遠争吵不休的話題,十之八九是因為混雜了事實與價值。

不幸的是,給一款酒打分,就是一個既有事實判斷、又有價值判斷的問題。

如果要在Balance(平衡性),Length(餘味長度),Intensity(濃郁度),Complexity(複雜性)這四大葡萄酒品質判斷标準中找出一個異類,那我想應該是“平衡性”。

餘味長度、濃郁度、複雜性更接近“事實判斷”,對此人們往往比較容易達成共識。盡管不同人的感官有所差異,但以自身為出發點,回味長不長,風味濃不濃、複雜不複雜,都是可以在建立标準之後進行相對明确的判斷的。隻要嗅覺正常,拉菲喝起來一定是比拉菲傳說要濃的。

至于平衡性,缺乏一個統一明确的标準。包括WSET在内不少品鑒體系将平衡形容為一架天平,“果香和甜度在一端,酸度和單甯在另一端”,太過偏向任何一端,平衡性便會打破。然而在品鑒實踐中,天平的平衡範圍大得驚人。一支打火石風味主導、酸度極高的幹型雷司令可以是平衡的,一支糖漿般甜蜜,酸度極低的Pedro-Ximenez也可以是平衡的。你要問老師為什麼,老師很可能會告訴你,平衡性的判斷需要考慮品種和産區的typicity(典型性),高甜低酸的PX是平衡的,而高甜低酸的雷司令是不平衡。這麼一想,問題就可怕了起來:即便你是一台感官極其敏銳的人形品鑒機,也無法在不知道一款酒的品種和産區的前提下判斷一款酒是否平衡(更何況“産區品種的典型性應該是什麼樣的”本身就是一個很難說清話題)。既然是否平衡的标準根據觀測對象的不同而改變,那麼就很難說這是一個客觀标準,是以隻能歸入價值判斷。

回到那支被Jancis Robinson認為faulty or unbalanced的Pavie 2003上,我們來看看她的品酒詞。盡管“寫品酒詞不屬于Jancis Robinson的衆多天賦之一”(不是我說的,是Andrew Jefford說的,你們去找他,我愛JR),但在這份品酒詞裡卻充分展現了英國人的吐槽天賦:

"Completely unappetizing overripe aromas. Why? Porty sweet. Oh REALLY! Port is best from the Douro, not St.-Emilion. Ridiculous wine more reminiscent of a late-harvest Zinfandel than a red Bordeaux with its unappetizing green notes."

“令人倒胃口的過熟香氣。為什麼?波特酒般的甜。真的啊!波特酒最好還是來自杜羅河谷,而不是聖埃米利永。荒謬的酒,帶着令人倒胃口的青味,更像是晚收仙粉黛而不是波爾多紅。”

我們知道,Robinson和Parker品嘗的是同一款酒,且都是盲品;同時,二人作為備受尊重的酒評家,嗅覺與味覺想必相當敏銳。也就是說,他們對于Pavie 2003的事實判斷應當并無二緻,想必都是long length, pronounced intensity, high complexity。

然後問題就出現了,Jancis Robinson開始上價值了:好你個Pavie啊,虧你從小長在法國波爾多,怎麼屁股一會兒歪到葡萄牙杜羅河谷,一會兒歪到美國加州呀?這是跪久了站不起來啦?(不好意思,忍不住演繹了一下,筆者其實真的很愛JR)于是,便有了這份“抛開事實不談”的Pavie不及格。

我們可以設想一下,如果Jancis Robinson是在一個産區品種不限的盲品中嘗到這款酒,或許打分上要寬容許多。

有趣的是,幾年以後,英國葡萄酒作家Jamie Goode真就在一次産區品種不限的盲品中遇到了Pavie 2003,他打出了91分,并在答案揭曉後表示,的确沒盲出這是一款波爾多。

其實筆者很能了解JR的評分。當事情突破我們的價值底線時,往往會激起我們強烈的情緒反應,并對其全盤否定。Jancis Robinson對于一款波爾多嘗起來應該是什麼樣的(即便在史上最熱的2003年)或許抱有堅定的信念,遇到Pavie 2003這樣風格的酒時,“破防”也是情理之中。這同樣不意味着其他酒評家的打分不會受到價值判斷的影響,隻是從結果上看沒有這麼明顯罷了。

最後想強調一下,“事實判斷”與“價值判斷”是一個非常形而上的二進制劃分,而在真實世界,事實與價值往往互相糾結纏繞,我們也不掌握随時将他們分離或結合的魔法。

筆者當然不認為酒評家應該将諸如審美這樣的價值判斷排除在酒評之外,但或許,出于“對觀衆更有用”的特定目的,酒評家們試着可以做一個事實與價值的适度分離。譬如,在打分時專注果實品質(e.g.健康度,成熟度,濃縮度)以及釀造工藝(e.g.是否有缺陷,是否最大化了果實的潛力),然後在分數後邊留出3個表情符号的空間 —— 3顆紅心/笑臉代表在審美上對其高度認可,3顆黑心/破碎的心/哭笑不得代表完全不贊同其風格。

那麼一份Pavie 2003的酒評或許可以是這樣的:

93 (┳Д┳) (┳Д┳) (┳Д┳)

2003年的Pavie擁有極佳的果實濃縮度,釀造工藝也堪稱精良 —— 然而,他們用這麼好的果實和這麼好的工藝,釀出了一支這麼荒謬的酒。(真能如此,文字就比打分精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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