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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厭童”背後,“恐弱”的社會情緒在蔓延

“厭童”背後,“恐弱”的社會情緒在蔓延

“厭童”背後,“恐弱”的社會情緒在蔓延

日前,由于發生多起在高鐵和飛機上因孩子吵鬧而引發乘客與家長沖突的事件,“厭童症”一詞登上了熱搜。

這個原本用以指代人在接近兒童後産生頭暈、呼吸急促、心率加快、顫抖等病理性症狀的罕見焦慮症,如今被用來形容部分年輕人對于公共空間裡的孩童所帶有的偏見、厭惡與排斥。這些孩童大多是0-3歲的嬰幼兒,尚未達到一般認為“熊孩子”的3-12周歲。

針對在公共場合大吵大鬧的“熊孩子”和其背後“熊家長”的指控,一直是社交網絡上最易引發讨論的話題之一,以年輕人為使用者主體的網友也普遍更容易代入到自己與“熊孩子”鬥智鬥勇的經驗中。

而從“熊孩子”到“厭童症”的話語轉變,折射出在巨大的不安全感和社會資源焦慮中,一部分“自顧不暇”的年輕人難以再共情更加弱小的幼童和帶娃的父母。科普作家河森堡就在微網誌裡提到:“如今公共場合下對幼兒的責難和苛求,其實也是社會上“有今沒明”氣氛的展現。”“一個隻在乎當下的人,自己不會做生養孩子的選擇,也一樣難以容忍别人的孩子給自己帶來的麻煩,這在生育率普遍暴跌的中國和南韓,邏輯是一樣的。” 在南韓,越來越多的餐館、咖啡廳等公共場所設定了“無兒童區”,這也同樣在最近的讨論中引發争論。

本文作者試圖從根植于東亞社會的儒教文化傳統出發,梳理“厭童”的文化土壤。此外,社會公共服務的缺失也并不能完全由“兒童禁止入内”這樣的空間隔離手段來取代,大家仍需生活在一起,孩童和家長所面臨的困境,未來也會以别的形式出現在當年輕人成為“麻煩”的老年,而這責任無法完全轉移給家庭乃至個人。這并非泛道德主義的教誨,而是在這個“大家都不容易”的當下,人們亟需了解的公共秉性。

文|且且

編輯|陽少

排版&設計|Sam

01

仇視“熊孩子”,還是仇視“孩子”?

近期,社交網絡上出現越來越多年輕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因嫌孩子吵鬧而與家長起沖突的事件。

小紅書上,一位媽媽說自己帶孩子坐飛機,孩子用正常音量說話,但是另一個年輕小夥子不能了解一個兩歲孩子坐飛機時的好奇心,頻繁叫媽媽管管孩子;微網誌上,作家蘇小懶記錄了一些家長帶孩子乘坐高鐵時,“隻要有哼唧聲”,就被乘務員要求家長帶到車廂連接配接處,在颠簸中熬過10個小時的旅程;還有人說需要設立禁止兒童乘坐的特定高鐵和航班。

盡管有人強調,他們讨厭的是“熊孩子”,以及不給出正确引導的“熊家長”。但在上述事件中,這些孩子絕不在大吵大鬧、蠻橫無理的“熊孩子”範疇之内,他們多是處于0-3歲的嬰幼兒,生理基礎比成年人更難忍受舟車勞頓,需要用聲音來表達訴求,并不是哄了就會聽話。并且,哄不好孩子的家長未必就是“熊家長”,在高鐵這種彙合了全中國各個階層的場景之下,指責一些不善溝通和養育的家長“教不會就不要生”,多少也有些“嚴以待人”。但在一些年輕人眼裡,似乎孩子隻要沒有安靜地坐在座位上一聲不響,都算家長教子無方。

“厭童”的情緒正變得激烈。小紅書上一條關于“我為什麼讨厭小孩”的讨論帖下,有一條過分直白的高贊評論回複:

“讨厭小孩是讨厭他沒有自理能力,情緒管理差,沒有禮貌沒有正常邏輯能力沒法溝通,總是給别人添麻煩,你猜為什麼我們這些讨厭小孩的人不讨厭理智穩重的成人。”

暫且不論這條評論的偏激之處,諸如“沒有自理能力”“情緒管理差”“沒有正常邏輯”等話語實質上是在用語言霸淩行為能力不如成人的“弱者”。而這種要求“弱者”的行為永遠順應權力高位者的需求,本就是父權制一以貫之的操作。

但問題是,在東亞家庭長大的大部分人,都經曆過被要求做聽話懂事的“小大人”,長大後,這些體會過“東亞式”的童年創傷的年輕人,一邊控訴“父母皆禍害”,一邊卻又以相似的口吻規訓起新一屆兒童。

而在同一文章下,也有年輕人表示“我發現不喜歡小孩的人,都喜歡小貓小狗” “很喜歡貓貓狗狗,看到小孩就想把他們弄哭,不想滿他們的意。” 其背後的邏輯和上一代父母喜歡說的 “我養條狗都會搖尾巴,你連養狗都不如”又有什麼差别。說到底,孩子是“人”,不是成人的私有财産或是附屬品。而養過小狗的人也知道,就算小狗也不會一直乖順。

“厭童”背後,“恐弱”的社會情緒在蔓延

電影《狗十三》

“厭童”輿論出現幾天後,另一則熱搜#男子高鐵車廂連接配接處陪娃待了1小時#則由82家主流媒體同時釋出。主流媒體“點贊”年輕的父親,因為擔心孩子吵到别的乘客,在高鐵連接配接處陪娃待了一小時。

從時間點來看,這則新聞無疑是為了回應之前高鐵孩子哭鬧起争執的事件。但這樣一位“模範父親”(更何況,承擔養育的更多是母親),顯然不能為當下的“厭童情緒”提供纾解之道。期待每一個家長都能極具分寸地去管理孩子的情緒,本身也脫離現實。進一步來說,這也是把原本應當由公共服務兜底的社會性育兒問題,轉移到個人和家庭内部。

但在進入具體的解決方案之前,我們不妨先從中國的儒教文化傳統和現代化的碰撞中,去看看社會對于理想兒童的期待,究竟發生了哪些變化?

02

從“小大人”到“做自己”,中國理想兒童的形象轉變

中國理想兒童的形象,一直随着時代精神和政治話語權的交替在不斷變化。孩童究竟是應該釋放天性“做自己”,還是要符合成人社會的期待做“小大人”,兩種觀點也始終處在交鋒與争奪中。

在傳統倫理觀念裡,孩童應該是被管束與訓導,要多于被呵護,“俨如成人”也是褒獎兒童最常見的說法。熊秉真在《慈航:近世中國的兒童與童年》中提到,南宋之後,“程朱學派對靜、敬、誠的價值觀念的強調,重新定義了中國家庭的育兒文化和普通學堂的早期教育訓練。在嬰兒和兒童的日常生活中,一定程度上強調默許、安靜、控制情緒和身體姿态。嬰兒被更加小心翼翼地包裹起來,有時甚至被過度保護。與寵物玩耍、戶外喧鬧和身體遊戲(例如打球)都被禁止。”中國精英階層的孩子越來越多地被限制在室内讀書,留給體育活動和休閑活動的時間則越來越少。

當然,中國古代也不是沒有鼓勵兒童釋放天性的主張。王陽明的心學派提出了對孩童早期教育的另一種替代性觀點,正面指出兒童天性“樂嬉遊而憚拘檢” ,強調以兒童為本。王陽明及其追随者所代表的“解放”和打破傳統的精神,對舊有的正統的兒童訓導觀念提出了颠覆性的挑戰。但“兒童本位”的思想并未成為明代社會的主流。

“兒童本位”的主張真正進入到社會主流層面的讨論,則要到新文化運動之後。胡适将人們對兒童的态度作為衡量文明進步的關鍵标準。“對兒童的關注,代表了一種有意識的努力,這種努力将現代性的注意力引導到社會上最脆弱卻被忽視的人身上。” 傳統理學對孩童的過度管束與控制,社會壓力和制度對孩童無憂無慮狀态的侵蝕,則被現代心理學和兒童教育學不斷驗證為是反人性和不夠科學的。

但随着抗日戰争的爆發,孩童也在救亡圖存的宣傳話語中承擔了“不能承受之重”,中共敵後根據廣泛建立“抗日兒童團”,國民政府也效仿當時的歐美組建了“童子軍”。建國後,王二小、潘冬子等一批戰争年代的兒童英雄形象占據了一代人的記憶。直到上世紀八十年代末,共青團中央、國家教育委員會還授予因為救山火而犧牲的15歲少年賴甯“英雄少年”的光榮稱号,并号召全國各族少先隊員向賴甯學習。“小英雄”成了“小大人”的極緻版本。

“厭童”背後,“恐弱”的社會情緒在蔓延

課本插畫

這種意識形态宣傳雖誕生于特殊的曆史語境,也在某種程度上繼承了傳統東亞儒家社會對“卑幼”的期待——即子輩為父輩服務,權力低位者為權力高位者服務。

直到社會經濟制度的變化和群眾生活水準的提高,“小英雄”的形象才漸次退場。讓孩子犧牲的故事已不能夠适應時代需求和兒童教育理念的發展,人們逐漸意識到,兒童首先應該是被保護的弱勢群體。于是,大陸第一部《未成年保護法》于1992年開始施行。而在進入新世紀後,賴甯的事迹也被移出了教科書。

天真弱小、活潑好動的兒童形象,終于通過過去三十年的發展重新占據主流。是以我們沒有辦法要求成長在這種現代教育方法下的孩子必然“乖順克制”,更不可能倒退到一個不尊重兒童天性,要小孩做“小大人”的傳統社會。

03

與其要求“模範小孩”,不如建立“兒童友好”的空間與氛圍

從對曆史的爬梳中不難看出,中國社會經曆了相當長時間的搖擺,才真正意識到兒童的主體性并開始重視兒童的需求。相應地,“兒童友好”和“親子友好”的公共空間的建立則處于起步階段。

首先,社會缺乏相應的基礎設施建設來保障帶娃家長出入公共空間時的便利。由于第三衛生間的欠缺,母親在公共場合當衆哺乳、寶媽帶男孩進女廁、遊泳館女更衣室出現大齡男童等社會新聞早已激起過許多讨論。

其次,社會對兒童安全便捷地使用城市空間的需求有所忽視。此前有媒體發現客流量較小的地鐵站成了孩子們玩滑闆的樂園,與其斥責他們是擾亂公共交通場所秩序的“熊孩子”,指責家長沒有管教好孩子,不如把目光從家庭移到公共空間的配置設定上。

我們的城市公共空間極度缺乏專供孩子嬉鬧玩樂、釋放天性的場所。這是由于在高速推進的城鎮化程序中,過去傳統社群裡可供孩子玩耍的開放空地、小型戶外遊樂場,被高層高密度的新式住宅和封閉式綜合商場取代。于是喪失了遊戲空間的孩子,不得不開始自發在城市裡尋找他們的“樂園”。

這也導緻了孩子們玩耍時不得不面對更為複雜的安全問題。在過去,傳統社群尚且能依靠熟人社會中互相幫襯的鄰裡關系,彼此照應;而在如今以陌生人為主的現代小區,家長則不放心讓孩子獨自出門玩耍。有條件的家庭可以将孩子托付于商場裡價格高昂的托管式兒童遊樂場,但這仍難滿足孩童探索世界、親近自然的天性。

“厭童”背後,“恐弱”的社會情緒在蔓延

電影《月升王國》

以上種種對“孩童”的空間限制,都從不同層面反映出我們和“兒童友好型”社會的距離。是以,“兒童專屬車廂”“擴大兒童禁止入内範圍”這樣的提議,固然能滿足成年人想要屬于自己的一片清淨空間的需求,但卻無法對育兒家庭起到幫扶作用,反而會使社會更加排擠兒童的原本就有限的活動空間。并且,将“兒童”和“成人”的公共生活空間完全隔離開來,會不會更加提升養育子女的難度,加重“厭童”氣氛,最終演變成對兒童、乃至孕婦、老人等弱勢群體的隐形排斥?

在南韓,越來越多的餐館、咖啡廳等公共場所都被設定為“無兒童區”。民意調查公司韓泰研究去年做過一次調研,73%的南韓成年人同意設立“無兒童區”,支援者認為設立“無兒童區”可以減少公共場所的噪音。這直接反映出當今南韓社會對于育童的不友好,也難怪南韓政府盡管在過去十六年間花費了超過2000億美元用于刺激生育,但生育率卻持續走低。

與南韓的做法相反,一些國家的公共政策則認為孩子有制造噪音的權利。德國政府在2011年準許了一項議案,以法律保護兒童制造噪音的自由。議案将兒童吵鬧聲歸入“自然聲”一類,認定6歲以下兒童在幼稚園、遊樂場、球場等公共場所發出的喧嘩聲“不會對環境造成破壞”,不适用工業和商業噪聲的管控法律,因而周圍居民不得驅趕兒童或對兒童發出的玩鬧聲進行投訴。而據部落客@貓辺莉子介紹,日本電車上則貼着“哭出來沒關系”的海報,以降底帶娃家長在公共場所因無法緩解孩子的哭聲所帶來的恥感。

這些政策和做法都在一定程度上為更加包容的社會氛圍提供條件。但在公共服務上無法一蹴而就的中國,除開社會層面的呼籲以外,我們或許可以在觀念上先做一些超越“自保”之外的了解與嘗試。因為如果一個社會對于“弱者”沒有關懷,隻會讓個體自動為“恐弱”的父權添磚加瓦。

最後。

說幾句我個人的感受。

從釋出“厭童”話語的評論來看,這些仇視小孩的人,也是家庭、社會教育缺位、性别困境、社會結構、文化傳統等問題的受害者,保全自己就已經用盡了力氣,沒有餘力再往外給出善意。

但另一些人——而且TA們未必會為人父母,仍想要争取一個更有愛的社會氛圍,這也是與大結構争奪領地的一種方式。

育兒困境的改善,需要社會制度來推動,如果把母職負擔、夫妻雙方的育兒負擔,轉嫁到個體身上,權力機構懶政,把婚育群體和不婚人群割裂開來,作出不同個人選擇的人互無尊重,這不是又走進了大結構的圈套裡了麼?

所有人一定都希望,任何主義,對抗的是結構,呼喚的是群體,最終保護的是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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