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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類藥”銷售規則有變!叫停“一刀切”?

“四類藥”在藥店中有怎麼的分量?有藥店經營者透露,在其藥店中,抗病毒類藥品約占銷售額的6%,感冒類約占9%。“四類藥停售直接砍去至少15%的銷售額。”

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藥店“四類藥”銷售從“一刀切”的停售到“精細化管理”,越來越人性化,也讓藥店老闆們慢慢放下了一直提着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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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類藥停售兩類藥登記

近日,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釋出《關于藥店實施疫情防控藥品電子登記等措施的公告》。

“四類藥”銷售規則有變!叫停“一刀切”?

公告要求,即日起,市内主城區藥店實行不進店銷售措施,藥店要督促購藥顧客掃碼、測溫、佩戴口罩,引導顧客有序購藥、結賬,避免聚集。

做好“四類藥品”銷售管理。暫停銷售退熱、止咳類藥品以及磷酸奧司他韋和抗病毒口服液兩個品種;抗病毒、抗生素類藥品實施實名登記銷售。

目前,“四類藥”銷售政策各地不一,或直接停售,或登記銷售,或按照相應藥品目錄進行登記銷售,有“一刀切”管理,也有人性化政策,也互相借鑒形成越來越精細化的“四類藥”銷售管理政策。

鄭州市則在之前的基礎上又進行細化,兩類藥+兩個品種停售,兩類藥登記,“四類藥”銷售管理提出了新思路。

公告還指出,全面使用藥店藥品監管追蹤系統。目前,鄭州市藥店藥品監管追蹤系統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對需實名登記銷售的抗病毒、抗生素類藥品應使用電子登記系統進行上傳登記,為後續精準防控做好資料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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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類藥”界定,争議不斷

實際上,關于“四類藥”的争議一直都有,尤其是“四類藥”中的抗病毒、抗生素類藥品,一般都有清熱解除、消炎鎮痛的效果,适用于很多症狀。

此前,一則“賣了一盒人工牛黃甲硝唑,藥店被停業整頓”的消息引發了大範圍的讨論,關于“四類藥”的界定也讓網友們紛紛吐槽。

作為鼎鼎有名的“牙痛救星”,被“四類藥”禁售波及到的人工牛黃甲硝唑,可是苦了一大批牙痛患者。

“四類藥”銷售規則有變!叫停“一刀切”?

有網友吐槽說:“我牙疼的兩天兩夜睡不了覺,就吃了一頓飯。去藥店買藥,藥店說現在都不讓賣了。我隻能天天含涼水在嘴裡…”

不少網友提出疑問,人工牛黃甲硝唑又不是感冒退燒藥,治牙痛的為什麼也不讓賣?

據了解,甲硝唑主要針對厭氧菌造成的感染,而人工牛黃具有抗菌效果,人工牛黃甲硝唑一般能起到解毒散熱的效果。人工牛黃甲硝唑說明書上明确其适應症為:用于急性智齒冠周炎、局部牙槽膿腫、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四類藥”銷售規則有變!叫停“一刀切”?

同樣被“四類藥”禁售波及到的還有布洛芬、阿司匹林等。布洛芬與阿司匹林同屬非甾體類抗炎藥,具有抗炎、鎮痛、解熱等功效,也可緩解生活當中常見的頭痛、牙痛、痛經等。

讓網友吐槽的還有婦炎潔、痔瘡膏、風油精,婦炎潔的主要成分苦參素具有抗菌、殺菌功效,痔瘡膏具有很強的抗炎效果,風油精具有清涼作用,都能被劃到“四類藥”的範圍。

“四類藥”銷售規則有變!叫停“一刀切”?

網友爆料的“慘痛”案例太多,此處不再一一列舉。不過,由以上案例也可以看出,抗病毒、抗生素類藥品一旦禁售,給很多患者造成了極大不便,不僅讓很多網友哭笑不得,更讓很多患者苦笑連連。

鄭州市明确“暫停銷售退熱、止咳類藥品以及磷酸奧司他韋和抗病毒口服液兩個品種;抗病毒、抗生素類藥品實施實名登記銷售”,不僅對“四類藥”銷售管理做出了精細劃分,更針對不同功效藥品做出不同的管控措施,可以說是有松有緊、張弛有度,照顧到了很多患者的實際需求。

03

精細化管理

保障用藥可及性

各地為了将更好的落實“四類藥”銷售管理相關政策,想方設法将“四類藥”進行精細化管理,也保障了很多患者的用藥可及性。除了禁售、實名登記等政策,相關部門在“四類藥”目錄的制定方面也更加靈活和人性化。

如海南省近日釋出的“四類”藥品目錄第二版,就在第一版的150種“四類”藥品基礎上,做了相應的調整。

“四類藥”銷售規則有變!叫停“一刀切”?

與第一版相比,海南省的第二版目錄在保持品種收載政策相對穩定的前提下,更加突出三方面特點:

1. 豐富了藥品分類形式。為了友善零售藥店使用,第二版目錄将化學藥品與中成藥分開列出,化學藥品以活性成分為準,同時列出參考劑型。第二版目錄共收載84個中成藥品種,57個化學藥活性成分;

2. 更加切合海南省實際用藥情況。對海南省藥品流通領域常見的6800餘個藥品品種進行檢索,突出問題導向,增加海南省近期新進入流通環節的止咳類中成藥品種,提高目錄的針對性和實用性;

3. 保障了公衆用藥可及性。第二版目錄在第一版目錄基礎上,充分考慮了藥物可及性問題,重點對一些抗B肝病毒、抗HIV病毒的抗病毒類藥物、抗真菌、抗黴菌類藥物不予收載,確定了患者用藥可及性。

當然,各地政策不同,如1月份北京市藥監局曾明确提出“藥店不得拒售‘四類’藥品”,引起藥店圈廣泛點贊,不過北京購買“四類藥”需要在72小時内做一次核酸,不然會被“彈窗”。

4月份廈門市也曾提出,購買“四類”藥品的,須實名登記實際用藥人資訊。實際用藥人須核酸“三天兩檢”,即購藥後6小時内檢測1次,3天内間隔24小時以上再檢測1次。

廣東省藥品監管局則要求“分級”管理。《廣東省零售藥店哨點監測工作規範指引(2022年版)》要求,不得向體溫≥37.3℃或健康碼為“黃碼”、“紅碼”顧客銷售藥品,應做好指引工作。同時,保持“線上線下一緻”原則銷售。

另外,針對中高風險地區、封控管控區域内零售藥店的管控,線上藥店不得向其銷售、配送目錄内藥品,線下藥店應當要求購買人提供48小時核心酸檢測陰性證明或提醒用藥人在48小時内進行核酸檢測。

除上述情況外,廣東全省零售藥店不得暫停營業或者暫停銷售《目錄》藥品。

受疫情常态化影響,不少地區已經在實踐中探索出自己的“四類藥品”銷售精細化管理之路,避免了“一人感染,全市停售”的局面出現,更人性化的管控措施,不僅能提高人民群衆的用藥可及性,也能緩解藥店受疫情影響而出現的客流減少、營業額下滑的局面。

來源:搜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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