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家長,你有沒有遇到過這種事情,經過我們多方面的努力,例如給孩子講道理、做分析,然後孩子終于在學習這件事情上建立起信心。
他們有了很明确的努力目标,并且為了確定目标的達成也做了詳細的學習計劃,有些計劃甚至是學生、家長和老師等等合力打造的最适合孩子的“完美學習計劃”。
但沒有多久我們就發現孩子又恢複到原來的狀态,而學習計劃也變成了一張廢紙……
01再好的道理也不可多說
每每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家長可能既生氣又失望,甚至次數多了之後也會開始焦慮,對孩子的學習态度、未來發展也開始變得悲觀了起來。
由于這類“溝(洗)通(腦)”不能做得太頻繁,總是去做這些事情,即便都是鼓勵孩子的話也會讓孩子越聽越煩。
有些家長會覺得是自己的道理講得不夠深(刺痛),是以就變着法把孩子的問題說得更加嚴重,并與之跟未來各種糟糕的可能建立起“因果關系”。
但往往這些努力都是白費,非但如此,還可能對孩子造成很多的“傷害”。
畢竟道理孩子肯定都懂,家長總是反複去說很容易讓孩子産生排斥心理,也可能導緻孩子産生自我懷疑、自我否定的認知判斷,更嚴重的則是有些孩子很可能因為更加内疚、自責而産生自卑、焦慮、恐懼等心理變化。
尤其是那種孩子确實是真的有去努力過(哪怕隻是認真努力了一兩天)的情況下,我是非常不建議家長繼續再從這個方向解決孩子的問題。
補品雖好,不可多吃;道理再好,也不可多說。
02是否有學好的需求是關鍵
關于是什麼原因導緻孩子堅持不下來我這裡就不多做分析了,作為家長,你隻要能夠确信自己的孩子有強烈的學好欲望需求就可以了。
後面家長隻需要按照我給出的建議重新做一下調整,一定會讓孩子有很大轉變的。
解決孩子的問題首先要解決的一定得是讓孩子有解決這些問題的“需求”。
事實上我們在給孩子講一些道理的時候,本質上就是通過孩子對道理的認同産生需求——例如讓孩子意識到學好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學就一定能學好等等,使得孩子不但想達到某個更好的目标也願意為這個目标而努力。
有目标和實作目标的距離是非常遠的,而且過程是非常辛苦的,尤其是目标本身就比較難實作或者實作目标需要的時間太久等,這種情況下孩子“三分鐘熱度”發生的頻率高是正常的。
是以孩子如果自身的變好需求不強甚至可有可無,那麼再完美的計劃也不會有任何意義。
03以“目标”為導向的誤區
現實中大多數人做的“計劃”往往都是以達成目标為導向的,尤其是在工作上,這樣的方式确實是可以提高個人、團隊的工作效率,能夠更有效地解決某些具體的問題。
但放在學習上,尤其放在上面說的這種情況下,這樣的計劃從一開始就錯做了。
計劃需要重新做,而再次重新做的計劃盡管可以依舊去強調“目标/結果”,但具體的計劃内容一定要做到“以人為本”——計劃能否實施下去、能否發揮價值的關鍵就在于此。
04以孩子為本,以效能感提升為導向
1、以孩子為本。
強調以孩子為本是要提醒父母不要因為過于關注“目标”的好、意義而忽視了孩子自身達成目标的難度、條件。
在這件事情上家長和孩子“共情”也很容易——給自己做個半年或者一年之内實作收入翻倍的目标的工作&學習計劃,看看是不是隻要有決心肯努力就一定能行。
在學習上,努力本身就是難題,用難題解決難題,問題不但沒解決,反而變成了“難題 ”,可能性反而更大。
要知道孩子的态度、興趣、現實狀況、習慣、方法以及内部的心理機能和外部的環境等都會影響努力以及努力的效果。
是以我們的建議、要求等一定要建立在适應孩子上述特點的基礎之上才對孩子有用。
2、以孩子的效能感提升為導向。
自我效能感(self-efficacy)是美國心理學家班杜拉提出的,放在孩子學習這件事情上簡單來說就是當孩子面對渴望達成的目标時,經過分析、判斷,孩子對自己能夠達成這一目标産生的主觀判斷。
孩子隻有對學習這件事情或者說對達成某一目标具有自我效能感,他才能夠在學習的過程中更加主動、自信,并且能夠克服各種困難。
要達成某一個學習的目标,家長和孩子最容易陷入的誤區是過于關注“結果”。
我們很習慣于把“結果”描繪得非常完美,這會讓我們為之心潮澎湃,并産生馬上就要去做的沖動。
當然,很多人還是比較理性的,他們會馬上為如何達成這一目标而制定一個非常全面、完善甚至是堪稱完美的學習計劃。
甚至有很多人也都意識到了隻有能夠完成的計劃才有意義這點,是以會非常注重每一條計劃的可行性,諸如個人基礎之類的因素也都考慮進去了。
這樣的安排,除了少數孩子能夠做到,對絕大多數孩子來說大機率會出現我們文章開頭說的問題。
這樣的安排其實就是以“目标”為本、以“目标”為導向了。
孩子作為一個人,也有着屬于自己的認知以及感受等,面對我們給他勾勒的“目标”,孩子确實很有可能會産生強烈的“我也要”的需求,而在我們的鼓勵和引導下,讓孩子在那一刻獲得“我能行”的自我效能感對很多家長來說也不是難事。
這些目标本身很難短時間達成。
例如家長和孩子一起勾勒的是關于中考、聯考甚至是人生、職業選擇等更遠的目标,這些目标需要孩子幾年的時間才能夠看到結果,而在這個達成目标的過程中,孩子會遭遇很多的挫折、困難、打擊,不僅僅隻是來自學習上的,也可能是來自于父母、老師、同學甚至是社會。
而這些東西都會影響到孩子的自我效能感,很有可能會因為某件事或者某些事情就導緻孩子産生了“我不行”“我做不到”的判斷,進而導緻前功盡棄。
我們不能指望孩子可以把制定目标時的那種精氣神一直保持着,這對絕大多數孩子來說,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
是以我們的學習計劃一定要做調整:
1、目标有了就先放在那裡,多數時候這些目标真的太遠了。
2、把太遠的目标按照時間節點從遠到近進行分解,把大目标分解成一個個小目标(不是孤立的小目标而是有關聯的小目标);
3、最好分解到“周”,最長不要超過“月”;
4、有些目标達成的節點可以跟學校考試相結合,例如文化課學習可以跟周測、單元測、月考以及期中、期末考為節點,并以此節點調整對應周期的具體計劃。
這樣做的好處不在于孩子更容易達成最初的學習目标,而在于孩子可以在“學習過程”中不斷提高自我效能感。
例如我們本周周測結束後,完成必要的總結分析之後,馬上去圍繞如何提高下周周測成績為“小目标”的學習計劃。
我們可以把完成這個目标需要做的事情分解到未來一周的每一天,孩子每完成一天的計劃都會增強自我效能感,相信自己能夠達成這個“小目标”。
如果在這個過程中父母、老師還能夠給予孩子一些積極幫助,包括指出不足幫助孩子一起解決問題等等,甚至就算是什麼忙也幫不上,但能夠在孩子認真完成每天計劃的這件事情及時給予肯定,對孩子來說也是很有幫助的。
但我們在說什麼、要求什麼之前一定要考慮清楚,這些事情到底會對孩子造成怎樣的影響。
很多時候父母和孩子“談崩”了不是因為父母說的事情不該說、說錯了,而是在于父母隻顧着自己闡述觀點和解決問題本身,卻忘了孩子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如果我們不能讓孩子産生願意解決問題的想法和行為,不是孩子的錯,而是我們做家長的錯。
我們沒道理要求孩子也必須具備我們現在具備的思維、邏輯、認知等能力,對孩子來說看不懂、不了解甚至不接受的表現才更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