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去世兩年後,我決定再嫁人。婚禮前夜,婆婆找到了我,她交給我一個紙包,打開紙包,裡面是十萬塊錢。我問婆婆:此時此刻你送我十萬塊錢,是什麼意思?婆婆的一席話,讓我的思緒回到了從前。
我今年46歲,前夫是兩年前去世的,去世的時候,體重已經不到80斤。他活着的時候,是一個強壯健康的男人,一場重病下來,把他折磨的,看着就讓人心疼。
我和前夫相識,是我24歲那年,那時,我進入到一家工廠當學徒工,我前夫是工廠中的房間班長,那年他26歲。
前夫對工作非常認真負責,他對我們那批進廠的勞工,管得非常嚴格,在傳授我們技術的時候,又非常的具有耐心。
我進到工廠中的房間兩個月後,竟得知,前夫還沒有女朋友,他把所有的時間和精力,都用到了工作上,耽誤了他的愛情。
我被他的人品打動,就開始追求他。我24歲的時候,還是很漂亮的。
我們開始交往後,我才得知,前夫有過心儀的女孩,但他腼腆内向,不敢表白,錯過了很多次機會。這次,如果不是我主動,恐怕我們也要有緣無份。
愛一個人,就大膽說出來,不留遺憾,不管是男孩子還是女孩子,隻要真心喜歡對方,就不要羞于表達。
交往了半年多後,我們就開始談婚論嫁了,雖然雙方父母,對我們都沒有意見,但因為彩禮的事,卻沒有達成統一。
當時,我父母提出要兩萬彩禮,因為那時候,我前夫的母親,一年前得過一場重病,花了不少錢,現在拿不出兩萬來,他們隻能拿出一萬。
我父母卻堅持要兩萬,少一分都不行,我們的愛情遇到了阻力。
是我在父母面前,既哀求又用其他方法,強迫父母把彩禮降了下來,最後,我父母同意降5000。
父母做出讓步,我也不好再為難他們,就自己和同僚借了3000,又和我大舅借了2000。和大舅借錢的時候,我告訴大舅,一定不要把這件事告訴我父母,這筆錢将來我自己還。
彩禮的問題解決了,我們才舉行了結婚儀式,雖然婚禮辦得簡樸,但我依然無比幸福。
婚禮隆不隆重,與愛情無關,與婚後的婚姻品質無關。結婚後,我們成為了夫妻,一樣非常恩愛,婚後第二年,我就生下了一個男孩。
有很多人感歎,有了孩子後,婚姻品質下降,夫妻關系也開始疏遠,我卻沒有這樣的經曆,即便我生了孩子,我和我前夫,還是和從前一樣的相親相愛。
我本以為,我們兩個能這樣,攜手一生,相伴白頭。
可三年前,前夫總感到胃不舒服,我催他去醫院檢查,前夫總是忙于工作,後來,他實在疼得不行了,檢查才得知,是重症晚期。
我前夫不想治療,他不想拖累我,他說:與其把錢浪費在我身上,不如留給孩子和父母,讓他們活得幸福,尤其是孩子,是我生命的延續,隻要他能健康快樂,我别無所求。
但我不能放棄前夫,我苦口婆心地勸說和懇求,前夫才非常不情願地,住進了醫院。
我本打算我負責照顧他,但前夫不讓,他說:你還有工作,還要照顧孩子,讓父母照顧我就可以了。
當時,我也太單純,竟然相信了前夫的話。
前夫住院的那段期間,所有的事情,包括帶他去檢查化驗,交治療費,都是我公公婆婆完成的,我隻是有時間過來看看他,有時讓我公婆回家休息,我在這裡陪護前夫一晚。
我丈夫在醫院住了兩個多月,回家後,又活了一個多月,最後還是憾然離世了。
前夫去世後,公婆和我母親,都勸我再找一個,畢竟我年齡不大,但我沒同意。後來,我婆婆給我做說服,她說:我知道你忘不了我兒子,但他已經走了,你也對得起他,如果他地下有知,也希望你生活美滿快樂。
一來是實際生活需要,二來我也不想讓公婆父母替我過分擔心,才有了再找一個的打算。
再婚要更慎重,我也是抱着這種原則,并沒有操之過急,前夫去世兩年多後,經人介紹,我才認識了,我現在的這個丈夫,他和我前夫一樣,善良樸實,可以信賴。
經過一段時間的交往,我們決定了婚期,可就在我結婚的先天晚上,婆婆就找到了我,她交給我一個紙包,打開紙包一看,裡面是十萬塊錢。
我很詫異,就問婆婆:我再婚了,你突然給我十萬塊錢幹嘛?
婆婆這才和我解釋,原來,當初我丈夫生病的時候,他雖然住到了醫院裡,但他沒有讓大夫,給他采取正常治療方式,隻是讓大夫給他用一些便宜的藥,他給出大夫的理由是,我們家困難,沒有錢。
我丈夫是把我交給公婆,讓他用來治病的錢,都省了下來。
我丈夫臨終的時候,還悄悄告訴我婆婆,如果将來我再嫁人了,就把這筆他省下來的錢,交給我,因為當年,他欠了我一萬的彩禮錢。
婆婆講完,我潸然淚下,我知道,這十萬塊錢,是前夫對我的一片深情厚意,但我不想要這筆錢,我認為,這筆錢更應該屬于我婆婆。
我的這種想法正确嗎?我要如何說服婆婆,讓她把錢拿回去,自己留着?
這筆錢是你前夫留給你的,我想你婆婆一定不會拿回去,在這筆錢的背後,是你前夫對你的祝福和深情。
你先把這筆錢收起來,在你的公公婆婆,需要錢的時候,你再以另一種方式,回饋給他們。
收下這筆錢,對你公公婆婆,可能才是最好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