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明星都曾同居過!還有這麼多不為人知的秘密啊!
最長的同居15年,終究等不到一紙結婚證。
小時候看過去的雜志,印象中王祖賢是個美麗又無情的女人,齊秦是個癡情種(雜志的塑造),長大後才發現真正可憐的是王祖賢…
齊秦最後還是老牛吃嫩草找了個年輕漂亮的生孩子。每次看到他在訪談中提王祖賢都惡心,還每次都提。
以前未婚同居是違法的,現在在這些明星身上好像就變成了時尚。還好下場都不咋地。不然給年輕人都是反面教材。祝福他們都分了。
男人還好50歲還可以裝模作樣,女人就不一樣了耽擱不起的,看看袁立現在的婚姻就會明白。
是以說不能同居,時間一久就成老夫老妻了,沒結婚欲望了,大家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