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回望曆史——明清兩朝的“内閣制”

回望曆史——明清兩朝的“内閣制”

明太祖

明太祖朱元璋在明初“胡惟庸案”之後廢除宰相制度,設立内閣——皇帝的私人辦公秘書處,内閣原則上不在國家的官吏制度體系中。吏、戶、禮、兵、刑、工六部成為直屬于皇帝的最高行政機關。内閣中設立“大學士”可以參與“票拟批答”,即内閣接到奏章後,用紙片寫就拟作的批答内容,再上呈皇帝,由皇帝最終裁決是否這樣批答大臣的奏章。内閣大學士又稱為“輔臣”,首席大學士則稱為“首輔”或“元輔”。到了明朝的中後期,如嚴嵩、張居正等内閣首輔握有實權,實際上擁有了宰相的權利。

回望曆史——明清兩朝的“内閣制”

雍正帝

清初,仿照明朝的制度,在原有的八旗制度的基礎上設立内三院:秘書院、弘文院和國史院。這是清初政府中樞機構的雛形,相當于内閣。順治十五年,裁撤内三院,設定内閣大學士代替皇帝起草诏書、批答奏章,參與軍國大事。康熙朝在内閣之上設“議政王大臣會議”,由滿洲貴族組成,漢人不得參與。後又設立“南書房”掌内閣的票拟,職權頗似大學士。到了雍正九年,開始設立“軍機房”,乾隆時期改為“軍機處”,成為處理軍國大事的常設機構,軍機大臣由皇帝從親王、大學士、尚書、侍郎等官僚中選出——這仍然是一個專門服務于皇帝本人的一個秘書處,獨立于政府官僚體系之外。這一時期,軍機處不僅有權利修改内閣的票拟,而且有權利不經過内閣下達軍機處所起草的“诏旨”給六部,内閣的權利被逐漸的邊緣化,漸成一個閑置的機構。我們要注意一點,“内閣”原本就是皇帝本人的秘書處、“軍機處”也同樣是這個功能,而清朝中後期廢“内閣”而設立“軍機處”說明“内閣”的一些固有的“政治傳統”仍然不符合清朝統治者“集權”的需求,才又“新瓶裝舊酒”地設立了更加符合其集權統治需求的“軍機處”。

回望曆史——明清兩朝的“内閣制”

皇族内閣

清宣統三年(公元1911年),為了“立憲”,清朝裁撤軍機處設立了最後一屆内閣——皇族内閣,設總理大臣一人,滿漢協理大臣各一人。十三名内閣閣員中,滿洲貴族占了九人,其中皇族占了七人。至此,這一“皇族内閣”的設立為明清兩朝的“内閣制”畫上了曆史的句号。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