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漢年是一位為中國革命事業獻身的戰士。他在奪取中國革命勝利、建立新中國的曆程中都做出過重大貢獻。他曾經曆任中央特科情報科長,建立了嚴密而廣泛的情報網,為新中國革命的勝利做出了特殊的貢獻,中共中央對他一生所做工作進行了高度評價。潘漢年所取得的重要成績表現為在黨的隐蔽戰線上工作,為黨提供詳細準确的情報。最初潘漢年作為一名左翼作家,是中共江蘇省委宣傳部的負責人、他積極推進左翼文化運動,反對國民黨文化,在鬥争中受到了周恩來總理等黨的上司同志的肯定。後在1931年,他被調任為中共中央保衛機關負責人,力圖清除黨内叛徒,保衛中共中央安全。

潘漢年出任中央特科情報科長是在當時中國城市革命的中心,中共中央當時将基地設在上海,指導着全國的革命運動。但是上海作為中國當時最發達的城市,英法美日等各個帝國國家劃分了租界,對上海租界人民實行了殖民統治,國民黨則對其上海其他地方實行獨裁統治。當時上海整體情況,各個勢力的軍隊警察憲兵和特務機關遍布四周,再加上當地的黑幫勢力猖獗,與帝國主義和國民黨都互相勾結,上海的每一個角落都隐藏着潛在的敵人,是以潘漢年當時在上海情報科長的工作極難開展。再加1931年在上海負責中共中央保衛工作的同志顧順章被捕入獄,他被捕入獄後立即變節投降,他的投降使當時上海中共中央情報科陷入險境。由于他熟知中共中央所在地以及中共方面的工作方法,他除了出賣同志之外,還将中共中央機關等重要位址全部告訴了國民黨反動派,幸而中共中央提前知曉此事并及時轉移,才沒有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潘漢年在内外交困的局面下發展中央情報工作,其危險困難程度可想而知。
潘漢年接任上海中共特科科長之後,立即展開工作。他将情報工作與統一戰線工作結合起來,在為中央擷取情報的同時還吸收了大量新鮮血液力量。他利用敵人内部之間的裂縫與沖突,與大量有利益關系的同盟者建立聯系,無論這些同盟者打着什麼算盤和目的,隻要是有利于中央情報工作,潘漢年都與其交往。正是與這些同盟者建立了聯系,潘漢年才用最快速度重建立立起了上海地下情報工作站,為中央源源不斷地輸送情報。為了營救被捕的同志,潘漢年将租界的巡捕房視做重要突破口。租界的巡捕房是由各個帝國主義國家直接控制的,在租界被捕入獄的中國共産黨必須先送到租界監獄,然後再引渡到國民黨特務機關處。為了利用這一程式空隙解救同志,潘漢年想方設法結識巡捕房的負責人。通過金錢交易等潘漢年将當時上海巡捕房探長趙子柏達成交易。利用趙子柏的職務之便,潘漢年先後解救多名同志,甚至利用巡捕房力量抓捕我黨叛徒。
潘漢年除了打通敵人内部擷取情報,還在社會各個階層中争取到了一批支援革命的仁人志士,為我黨的情報工作做出了貢獻。這些仁人志士一般是具有相當的社會地位和聲望的,他們可以利用自己本身的社會環境與工作範圍搜集到一些普遍性的情報,這些普遍性的情報經過分析整理之後,有助于我黨研究革命發展形勢,為作出進一步的發展戰略提供了依據。同盟會會員王紹鏊就曾與潘漢年建立了合作關系,為我黨的情報工作作出了貢獻。由于王紹鏊是革命老前輩,有很多機會接觸到國民黨高層人員,王紹鏊就利用聊天之際套聽出很多國民黨高層動向,通過分析掌握國民黨進一步軍事政治動向。在我黨地下黨組織受到迫害時,王紹鏊利用自己的能力掩護了很多同志,保護了中央地下情報組織同志的安全。潘漢年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社會資源與人脈,建立了一張嚴密的情報網為中央輸送情報。在負責敵後情報工作的潘漢年,曾在上海、香港、淮南等各地開展工作,為我黨的戰略決策擷取了大量情報,這一階段的工作受到黨中央高度評價。
新中國成立之後,潘漢年擔任上海市委副書記,其在任功績有目共睹,受到群衆一緻好評。但在1954年的一個晚上,潘漢年在參加全國代表大會時,在北京飯店被秘密逮捕,将其關押在功德林監獄。功德林監獄是為國民黨高層官員設定的監獄,将潘漢年關押其中其所犯罪行不難猜想,潘漢年是被以内奸罪名關押的。在潘漢年的刑事判決書中,潘漢年被指控的罪名主要有三項,第一項是在1936年國共合作談判的過程中秘密投降了國民黨。第二項是在抗日戰争期間秘密投降了日本特務機關,并與汪精衛有所勾結。第三項是在上海解放之後,掩護國民黨特務給台灣的敵人輸送情報。潘漢年被捕之後,直到對他的正式審判真正曆時八年,從1954年到1963年八年之後才對潘漢年案進行定性。其實潘漢年案情雖然複雜,但經過一年多的偵查可以結案,隻是此案事關重大,主管部門遲遲未能将其定性。直到毛主席在1962年一次講話中表态,主管機關才終将潘年案定性為叛黨,給潘漢年扣上了國民黨特務、日本特務、内奸三頂帽子。
在這三項罪名之中,潘漢年最難以辯解的是與漢奸汪精衛勾結之名。因為潘漢年與汪精衛會面之事,潘漢年一直未向組織進行彙報。直到建國之後,黨内開始清算曆史責任,潘漢年才将與汪精衛私下會面之事寫成檔案進行了彙報。當時,陳毅時任上海市長獲悉此事之後,覺得此事事關重大,将此事移交中央上司機關進行決議。後來在實際調查之下。才最終得以重制真實情況。潘漢年與汪精衛私下勾結之事為不實之詞。實際情況為潘漢年為擷取當時僞軍清掃我黨根據地的情報去與李世群見面,李世群為了讨好巴結汪精衛,将潘漢年誘騙到了南京,并脅迫潘漢年必須與汪精衛會面。潘漢年頗無無奈,當時事情突發緊急,根本沒有時間向上層組織彙報請求準許,隻能不得已與李世群、汪精衛周旋。事實證明,汪精衛并未在與潘漢年的會談中得到任何有價值的情報,并且在此後,潘漢年與汪精衛再也無任何聯系,是以潘漢年與汪精衛勾結一事為根本不存在的事實。潘漢年與汪精衛會面也是由于他工作的特殊性質,并不是潘漢年想要叛黨叛國。在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1982年,中共中央為潘漢年平冤昭雪,為我黨革命事業作出特殊貢獻的人民英雄最終英靈得到了安息。但平反的這天潘漢年最終沒有親眼看到,在1977年,潘漢年就因病在去世,在去世時他的頭上還被扣着特務的帽子。之後,潘漢年妻子也因身體精神雙重原因去世。潘漢年與妻子的骨灰在平反之後也由長沙公墓遷到了北京八寶山革命公墓存放。
潘漢年冤案的發生是由多種原因造成的,前車之鑒值得我們現在思考。潘漢年叛黨案在當時情況下,并沒有嚴格的調查驗證,法律機關将上司人的一直視作法律準繩,将憲法扔至一邊。在抓捕潘漢年時甚至沒有走正規抓捕程式,在抓捕之後在又後續補全手續。更是在審訊過程中颠倒黑白,隻從表面看問題,沒有深挖根由。在長期的革命鬥争中,一定要惟實不為上,尊重客觀事實,一切以客觀事實為基礎。潘漢年等一批為我黨革命事業作出貢獻的英雄,他們戰鬥在革命的第二戰線,其危險程度并不低于前線作戰的戰士,他們的貢獻曆史永遠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