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魯迅和弟弟周作人大打出手後,為何要從自己花錢買的大宅裡搬走?

魯迅為什麼和弟弟大打出手以及為什麼搬走?這要從魯迅買何處房産說起。1919年,魯迅已經38歲了,在北京教育部當一個佥事,大概不到處級的一個小幹部,每月200大洋的工資,看着不多,實際上要讓當今的人們豔羨了,那個時代一個人一個月的生活費用不了1塊大洋,可見他的收入之高。

魯迅和弟弟周作人大打出手後,為何要從自己花錢買的大宅裡搬走?

工作穩定了,也該把家安下來。于是魯迅就和家裡人商量,把老家的房産賣了,大家包括他的弟弟周作人、周建人都出點錢,在北京買一個住處,于是就把老家的房産賣掉,大家出錢,籌集了3000大洋,買了北京八道灣的房産。

魯迅夫婦、周作人夫婦、周建人夫婦還有他們的母親一起居住,這時候大家住在一起就出現一個生活開支的問題,于是大家決定把錢都交給周作人的夫人羽太信子管理,羽太信子是個日本女子。

當年魯迅和弟弟赴日留學時和另外三個人共同租住了一棟大房子,這五個人都不會打理自己的房間,而且都比較忙,于是就花錢雇傭了一個家政,這就是羽太信子。羽太信子是個貧苦人家的女兒,否則也不會當家政,她每天任勞任怨地照顧魯迅他們五個人的生活起居。

魯迅和弟弟周作人大打出手後,為何要從自己花錢買的大宅裡搬走?

漸漸的這個女家政開始和周建人産生了感情,于是就在1909年兩人在日本完婚,後來随周作人到中國生活。這個羽太信子是個性格潑悍的人,結婚不久,在紹興周作人老家就和周作人大吵一架,周作人是個性格懦弱的人,對付不了這個潑悍的女人,隻能唯唯諾諾。

後來羽太信子又把自己的妹妹介紹給了周建人,于是二人完婚。這樣一來,周氏三兄弟娶了兩個日本女人,而且是兩兄弟娶了兩姐妹。

大家庭在北京八道灣的大宅子裡生活,羽太信子掌握财政大權,她的很多性格問題開始暴露,她雖是窮苦人家的女兒,但是在生活上十分奢侈,講究吃喝穿戴,貪圖安逸享樂,花錢大手大腳。

周建人的工資和積蓄都交給她了,魯迅等人也得按時上交自己的工資,雖然總數不少,但是還是經不住她的揮霍,周作人晚上寫作,抽煙和吃點心的錢都沒有了。除了她們自己的揮霍,羽太信子還把娘家人接來,完全過着日本化的生活,更加重了周家的經濟負擔。

魯迅和弟弟周作人大打出手後,為何要從自己花錢買的大宅裡搬走?

羽太信子的揮霍主要表現有,把自己剛用了一年的新被褥給了下人,自己又買全新的,廚子做好了飯菜,她卻說要吃餃子,于是飯菜全部倒掉,包餃子。

在這樣的情況下,家庭沖突就開始發展并且走向激化。1923年7月14日,魯迅開始在自己的房間吃飯,四天後周建人送來一封絕交信,不許魯迅到他的院落去,原因是羽太信子指責魯迅偷看她洗澡、調戲她,不久之後魯迅就搬走了。

周建人對羽太信子是言聽計從,于是開始對魯迅進行指責,甚至使用了“破腳骨”這個詞。1924年6月18日孫伏園編輯的《晨報副刊》發表了周建人的《破腳骨》一文。這篇文章暗罵魯迅是“破腳骨”,這是江浙方言流氓無賴的意思。

《魯迅日記》在1924年6月11日有這麼一段記載:“下午往八道灣宅取書及什器,比進西廂,啟孟及其妻突出罵詈毆打,又以電話招重久及張鳳舉、徐耀辰來,其妻向之述我罪狀,多穢語,凡捏造未圓處,則啟孟救正之,然終取書、器而出。”

魯迅和弟弟周作人大打出手後,為何要從自己花錢買的大宅裡搬走?

這篇文章發表在兄弟反目之後,這就等于是向社會公開了這件事。看來這次兄弟反目是很徹底的,是以魯迅早早就搬走了,遠離是非之地,也是一種解脫吧。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