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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和弟弟周作人大打出手后,为何要从自己花钱买的大宅里搬走?

鲁迅为什么和弟弟大打出手以及为什么搬走?这要从鲁迅买何处房产说起。1919年,鲁迅已经38岁了,在北京教育部当一个佥事,大概不到处级的一个小干部,每月200大洋的工资,看着不多,实际上要让当今的人们艳羡了,那个时代一个人一个月的生活费用不了1块大洋,可见他的收入之高。

鲁迅和弟弟周作人大打出手后,为何要从自己花钱买的大宅里搬走?

工作稳定了,也该把家安下来。于是鲁迅就和家里人商量,把老家的房产卖了,大家包括他的弟弟周作人、周建人都出点钱,在北京买一个住处,于是就把老家的房产卖掉,大家出钱,筹集了3000大洋,买了北京八道湾的房产。

鲁迅夫妇、周作人夫妇、周建人夫妇还有他们的母亲一起居住,这时候大家住在一起就出现一个生活开支的问题,于是大家决定把钱都交给周作人的夫人羽太信子管理,羽太信子是个日本女子。

当年鲁迅和弟弟赴日留学时和另外三个人共同租住了一栋大房子,这五个人都不会打理自己的居室,而且都比较忙,于是就花钱雇佣了一个家政,这就是羽太信子。羽太信子是个贫苦人家的女儿,否则也不会当家政,她每天任劳任怨地照顾鲁迅他们五个人的生活起居。

鲁迅和弟弟周作人大打出手后,为何要从自己花钱买的大宅里搬走?

渐渐的这个女家政开始和周建人产生了感情,于是就在1909年两人在日本完婚,后来随周作人到中国生活。这个羽太信子是个性格泼悍的人,结婚不久,在绍兴周作人老家就和周作人大吵一架,周作人是个性格懦弱的人,对付不了这个泼悍的女人,只能唯唯诺诺。

后来羽太信子又把自己的妹妹介绍给了周建人,于是二人完婚。这样一来,周氏三兄弟娶了两个日本女人,而且是两兄弟娶了两姐妹。

大家庭在北京八道湾的大宅子里生活,羽太信子掌握财政大权,她的很多性格问题开始暴露,她虽是穷苦人家的女儿,但是在生活上十分奢侈,讲究吃喝穿戴,贪图安逸享乐,花钱大手大脚。

周建人的工资和积蓄都交给她了,鲁迅等人也得按时上交自己的工资,虽然总数不少,但是还是经不住她的挥霍,周作人晚上写作,抽烟和吃点心的钱都没有了。除了她们自己的挥霍,羽太信子还把娘家人接来,完全过着日本化的生活,更加重了周家的经济负担。

鲁迅和弟弟周作人大打出手后,为何要从自己花钱买的大宅里搬走?

羽太信子的挥霍主要表现有,把自己刚用了一年的新被褥给了下人,自己又买全新的,厨子做好了饭菜,她却说要吃饺子,于是饭菜全部倒掉,包饺子。

在这样的情况下,家庭矛盾就开始发展并且走向激化。1923年7月14日,鲁迅开始在自己的居室吃饭,四天后周建人送来一封绝交信,不许鲁迅到他的院落去,原因是羽太信子指责鲁迅偷看她洗澡、调戏她,不久之后鲁迅就搬走了。

周建人对羽太信子是言听计从,于是开始对鲁迅进行指责,甚至使用了“破脚骨”这个词。1924年6月18日孙伏园编辑的《晨报副刊》发表了周建人的《破脚骨》一文。这篇文章暗骂鲁迅是“破脚骨”,这是江浙方言流氓无赖的意思。

《鲁迅日记》在1924年6月11日有这么一段记载:“下午往八道湾宅取书及什器,比进西厢,启孟及其妻突出骂詈殴打,又以电话招重久及张凤举、徐耀辰来,其妻向之述我罪状,多秽语,凡捏造未圆处,则启孟救正之,然终取书、器而出。”

鲁迅和弟弟周作人大打出手后,为何要从自己花钱买的大宅里搬走?

这篇文章发表在兄弟反目之后,这就等于是向社会公开了这件事。看来这次兄弟反目是很彻底的,所以鲁迅早早就搬走了,远离是非之地,也是一种解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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