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南都記者從上海市青浦區檢察院獲悉,一男子分手後想挽回前女友,竟在淩晨攜帶手铐将前女友強行帶上車準備帶回老家,最終被警察查車時發現,解救涉事女子。上海青浦檢方對被告人童某以非法拘禁罪提起公訴,法院以其涉嫌構成非法拘禁,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個月。

童某早年離異,子女長大後離家工作,他常獨自混迹于各類酒吧。2020年8月,他在新開的KTV遇見服務員小湘主動攀談,兩人熟悉起來,同月底确立男女朋友關系,第二天,童某搬至小湘的出租屋同居。未料不久後,童某嫌棄小湘在KTV工作與其他男性來往,兩人吵架。今年8月初,小湘正式提出分手,并要求前男友搬離出租屋。
童某搬走後無心工作,心生歹念,認為“哪怕是用綁的,也要把小湘帶回安徽老家,陪我過幾天夫妻生活。”
随後其在網購手铐、自制頭套,今年8月24日23時,他先來到小湘工作的KTV,要求“你再陪我幾天吧,之後我死了也願意”,遭拒後,25日淩晨2時,童某使用同居時的備用鑰匙悄悄開門,正在卧室休息的小湘聽到動靜醒來,看見童某驚訝萬分,質問後者。
童某用手铐把小湘雙手铐在身前,期間遭到激烈反抗。童某随即用拿自己帶來的水果刀威脅小湘不許叫喊,将她帶出租屋,塞進汽車後排座位,駕車向其老家安徽駛去。
緊張害怕的小湘中途試圖讓童某停車,提出坐着不舒服,通過不斷交談,使前男友放松警惕後,表示手被铐疼,童某停車解開手铐。小湘找到機會,用車上遺落的一根繩子勒住童某脖子,但因力量不敵被再次被铐起。
8月25日9點,見車輛快要開到安徽省南陵縣,小湘主動提出願意跟童某過日子,哄得童某高興後沿路尋找小賣部買飲料,這期間,遇到警察查崗被攔停,警方在後座發現被铐住的小湘,将其解救,并将童某抓獲。
經審查,被告人童某攜帶手铐、頭套等工具強行将被害人從家中帶走,其采用拘禁方式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觸犯我國刑法,構成非法拘禁罪,檢察機關對其提起公訴。12月3日,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童某有期徒刑十個月。
來源:南都記者 黃馳波 通訊員 單明婳
編輯:張恒 苗亞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