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王明誠向醫生申請,為身患病的母親執行中國首例"安樂死",公安機關将他和實施"安樂死"的醫生逮捕,入獄六年後被宣告無罪。2003年,王明成身患癌症身患絕症時,向醫院申請為自己實施'安樂死',醫院經過慎重考慮,拒絕"在中國,'安樂死'尚未合法化,醫院不能對患者實施'安樂死'"。
<h1 class="pgc-h-arrow-right" data-track="2" >母親生病了,Takako跪下來懇求醫生為她的母親做"安樂死"</h1>
1984年10月4日上午,在陝西省西安市第三印染廠工作的王明成突然接到漢中大姐的來電:我母親病住院了,請趕快回來。
短短幾句,但王明誠卻急了,他立即請科長請假,匆匆忙忙地把車開回了家鄉漢中。

王明誠的父親早逝,王明誠和兩個姐姐和一個妹妹由身為職工的母親撫養長大。她的母親夏素文一生都在努力工作,但晚年卻患上了病。王明誠知道母親的病是疲勞造成的,他自責自己不能在母親身邊做孝道,在回家的路上,他心裡不斷責備自己,急切地想立刻飛到母親身邊。
王明成趕回漢中時,母親已經住進了漢中傳染病醫院,被診斷為"肝腹肝硬化"。這種疾病是由于肝細胞變性、壞死、再生,促使纖維組織增生和瘢痕收縮,導緻肝質硬化形成肝硬化,引起門靜脈高壓、肝功能受損,造成腹水。王明成的母親屬于嚴重的"肝硬化肝腹水",不僅腹部明顯凸起,而且臉色消瘦,呼吸困難,在醫院病床上痛苦地呻吟着,看到這一幕,王明誠的心髒就像一把刀,然後,他從工廠請了很長時間的假,陪着母親去醫院。
1986年春節過後,王明誠母親病情惡化,進入6月後,長期卧床不起的王明成母親臀部有褥瘡,下肢水腫,腹部腫脹,尿失禁頻繁,意識不清。
6 月 12 日中午,昏迷了好幾天的母親突然醒來,摘下手中戴着的祖傳金戒指遞給王明成,說:明誠,如果你對媽心疼,就讓我快點死吧,我真的受不了這種痛苦和折磨。"
王明成立刻失聲,痛苦地哭了起來,他能了解母親的現狀,躺在病床上将近兩年,病情從未好轉,整個人都在被疾病折磨。與其被如此痛苦的支援,不如早點釋放自己,繼續治療隻會增加母親的痛苦。
接下來的十天,王明誠的母親幾乎處于嚴重昏迷狀态,偶爾醒來,不斷反複要求兒子想辦法讓自己"快點死"。6月25日上午,王明成和姐姐向母親的主管醫生蒲連生詢問母親的病情,蒲連生直言不諱地告訴他,病情已進入晚期,沒有治療的希望。王明成說:"既然我母親的病沒有得救,我們能不能采取一些措施,讓他死得不那麼痛苦、幸福?""
蒲連生明白王明誠的"采取一些措施"就是"安樂死",他立即揮手拒絕:"不,國外的醫生可以對絕症患者進行所謂的'安樂死',但中國在這方面沒有立法。"
6月28日上午9點.m,王明成再次前往蒲連生的辦公室,要求對母親"安樂死",但蒲主任不同意,說:"如果不想治療,就把病人拉回來。"
王明成立刻跪倒在地,哭着懇求醫生答應他的要求,并表示願意承擔一切責任。蒲連生被王明誠的孝心感動,于是默許了自己的要求,給皇太後開了一劑100毫克的"複合冬眠精神"處方。"複合冬眠精神"是兒科臨床鎮靜常用的藥物之一,一次注射的最大劑量為50mg/5ml,本藥為審慎産品,不是禁忌産品,緻死量為800mg,但王後的身體機能一直處于精疲力竭的狀态,任何輔助藥物一旦加重劑量, 它可能會導緻不可預測的後果。蒲連生知道開出這種處方的後果有多嚴重,在處方上特别注明"家人要求安樂死",并要求王明成在處方上簽字。
6月28日.m 3點左右,值班護士給夏素文注射了100毫克劑量的"複合冬眠精神"。6月29日淩晨5點.m,陷入昏迷的王太後安詳離世,她也成為中國第一位接受"安樂死"的病人。
<h1 class="pgc-h-arrow-right" data-track="16" >在被拘留六年後被宣告無罪</h1>
1986年7月1日,王明成在埋葬母親後,正準備回西安工作,但大姐和二姐不知道該怎麼辦,不遺餘力地将母親治療緻死,并強行要求醫院賠償母親的醫療費用和喪葬費用, 漢中傳染病醫院斷然拒絕。
夏素文 主治醫生 蒲連生
原本聽從母親遺願、哭喊醫生實施"安樂死"的王明誠,此時驚慌失措,畢竟在中國實施"安樂死"不僅是不道德的,而且是違法的。很快,此事就無法隐瞞。7月3日,王明成的兩個妹妹到漢中市警察局和檢察院起訴普連生醫生故意殺人罪。漢中市警察局随後立案調查。
蒲連生被王明誠的大孝感動,隻勉強開了一張100毫克的"複合冬眠精神"處方,為此他特意請王明誠在處方上簽字。王明誠的兩個姐姐本來打算追回一些費用,但民警也通過王明誠在處方上的簽名傳喚了他。看到弟弟涉案,兩姐妹後悔并要求撤案,但公安檢察機關以該案為公訴案件,不能撤訴為由予以拒絕。
1987年9月20日,漢中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逮捕王明成、蒲連生等人,1988年2月8日向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案件的焦點是"複合冬眠精神"是否是王後死亡的主要原因,以及黑白分明的"家人要求安樂死"是否構成故意殺人。
1990年3月16日至19日,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開庭審理完畢。該案在當時引起較大争議,法院本着"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标準"的原則,經過反複核實,得出以下結論:
"'複合冬眠精神'是一種審慎的産品,不是禁忌産品,緻死量為800毫克,而漢中傳染病醫院的醫生對患者總共隻用了100毫克,這不是患者死亡的直接原因。夏素文的直接死因是肝性腦病、嚴重肝腎衰竭,壓瘡感染也不排除。事實上,對患者來說,事實并不是真正的"安樂死"。"
1991年5月6日,法院最終認定王明成、蒲連生違法情節輕微、危害不大、不構成犯罪,宣告無罪。但檢察院不贊成法院的判決,提出抗訴,王明生、蒲連成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認為其行為違法。1992年6月25日,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再審裁定:駁回漢中市人民檢察院、王明成、蒲連生的上訴,維持原判。
經過近6年的羁押,王明誠和蒲連生經過兩次審判終于被宣告無罪,中國首起"安樂死"謀殺案塵埃落定,王明誠獲釋後回到了原來在西安的機關。
<h1 class="pgc-h-arrow-right" data-track="27" >病重,痛苦不堪,想效仿母親的"安樂死",被醫院拒絕</h1>
1998年,王明成下崗,每月隻能從西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領取230元。雖然他的妻子還在工廠工作,但她的月薪不到400元。王明成先生和王明成太太有一個兒子,他上高中二年級,成績在班上名列前茅。為了養活兒子完成高中學業,繼續上大學,王明成下崗後并沒有閑着在家裡,而是日夜出門工作,幹各種辛苦髒活,最後積累了疲勞和疾病。
王明成的妻子在病房裡做飯
2000年11月3日,感到不适的王明成去醫院檢查,發現患有胃癌,就像晴天霹靂一樣,徹底壓垮了本已貧窮的家庭。住院十天後,王明成不得不切除四分之三的胃。
癌症像惡魔一樣侵蝕着王明誠的身體,沒有錢進行後續治療,王明成被迫放棄化療和放療。在短短一年内,胃中的癌細胞迅速擴散到肝髒,并被診斷出患有心髒病,支氣管炎和心力衰竭等多種疾病。渾身酸痛的王明咬牙切齒地反抗,直到2003年1月7日,他被妻子吳立榮和在西安一所大學讀書的兒子強行送往西安中心醫院。
入院後,面對高昂的治療費用,妻子和兒子輪流陪伴他們,同時從各地借錢。為了不讓王明成有心理負擔,妻子和兒子都在他面前假裝沒事笑,但王明成心裡知道,家人為了治病付出了太多,他不想成為家裡的拖油瓶, 治療癌症的費用是一個無底洞,能否治愈還是未知數,繼續治療家庭隻能讓一家人負債累累,王明誠不想讓家人在他死後拼命還清"病債"。
王明成決定選擇"安樂死"。2月4日,他偷偷向醫院提出"安樂死"請求,但醫院拒絕了。
他的妻子和孩子從醫生那裡得知王明誠的想法後,堅決反對,哭着勸說王明成:"就算家庭毀了,我們也要讓你活到最後一刻。"
妻子和孩子密不可分的溫暖呵護,給了王明誠抗病的信心,他開始積極配合醫生、護士安心治療。然而,由于早期缺乏及時有效的治療,癌細胞擴散到他身體的其他部位,疾病惡化的速度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巨大的疼痛使王明成難以忍受,止痛藥直到吃完最大量才起作用,醫生開始給他注射杜蘭丁。
被疾病折磨的王明成再次想到了"安樂死",他想快點得到解脫,不想再死,不想再掙紮了。這一次,王明成直接告訴了妻子希望"安樂死"的想法,但妻子吳麗蓉還是堅決反對,哭着說:"如果你真的這樣死了,别人不會斷根嗎?再說了,如果你真的像媽一樣離開了,公安部門抓我怎麼辦?明誠,聽我的話,你的病可以治好,我不怕花錢。"
"李蓉,你不知道我現在有多痛苦,活着總比死好,我求你,遲早會是死,你還不如讓我冷靜地走吧。王明誠說完後,抱着妻子哭了起來。
王明誠對"安樂死"寄予厚望的決心沒有改變。6月5日,他再次向醫院提出"安樂死",稱自己是中國第一位病人夏素文的兒子。醫院得知這一情況後,非常重視此事,立即要求王明成寫一份"安樂死"申請書。7日,王明誠向醫院送出了書面"安樂死"申請。為了避免在母親"安樂死"後給家人造成官司,王明成沒有讓妻子在申請書上簽字。
王明成在"安樂死"申請書上簽字
早在1986年,王明誠的母親夏素文作為中國第一位"安樂死"患者,對社會産生了巨大影響,引發了一場關于"安樂死"是否違反道德法的争論,中國也沒有頒布關于"安樂死"的立法,這也說明我國一直對"安樂死"持謹慎态度。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西安中心醫院才不敢做決定。王明誠向醫院送出"安樂死"申請書兩天後,6月9日上午,西安中心醫院經過研究并報送上級有關部門審查,給了王明誠一個明确的答複:沒有國家立法,醫院不能為你實施"安樂死"。
兩次"安樂死"請求被醫院拒絕後,王明誠不再堅持,他已經身患絕症,隻想用最後一次和妻子、孩子說話,但疾病卻不想讓他走,最後,王明成甚至很難說話, 而他的妻子吳麗蓉,看到丈夫躺在床上,臉色稀薄,幾乎不合時宜,隻能偷偷擦幹眼淚。
2003年7月30日,王明成完全失态,身體幹燥,眼眶深陷,但他還是毆打他,說不能實行"安樂死",後悔不已。2003年8月2日晚,王明誠病情惡化,他感受到了死亡的召喚,對妻子說,"恐怕熬不了黎明,心裡很害怕",顯得很懷舊。随後,王明成痛苦地尖叫,陷入昏迷。8月3日淩晨3.m 3時30分,王明成痛苦地停止了呼吸。
<h1 class="pgc-h-arrow-right" data-track="43" >關于"安樂死"</h1>
王明誠是一個普通人,但兩次與"安樂死"聯系在一起,他的行為和經曆引起了社會對"安樂死"這一争議話題的關注和讨論。
"安樂死"是指對無法治療的患者停止治療或使用藥物,使患者無痛死亡。"安樂死"這個詞來源于希臘語,意思是"快樂"的死亡。它由兩個含義組成,一個是快樂的無痛死亡,另一個是無痛的死亡。
王明成與妻子和孩子
作為一個普通人,王明成曾兩次與"安樂死"聯系在一起,引發了關于"安樂死"的大讨論。王明成是難得的大孝!當他為母親實施"安樂死"時,是出于對母親的愛,他不想看到母親在痛苦和折磨中離開,當他自己面對同樣的疾病時,他想效仿母親通過"安樂死"尋求"解脫",這并不是說他不珍惜自己的生命, 相反,他非常愛自己,更愛家人,但如果自己的痛苦加重了親人的痛苦,他甯願選擇"安樂死"。
我們常說,我們應該對生命有敬畏,我們的身體被父母遮蓋,是以我們應該好好照顧自己的身體。死亡、老年、疾病和死亡是自然法則,但人類是否有權選擇死亡确實是我們此刻要面對的問題,人是否會死,是否要注意生命的價值和維護人的尊嚴,而不是以這種方式"安樂死",讓疾病的痛苦降到最低,人不自然地死去。
在我國的傳統道德觀念中,活着,哪怕是痛苦,也是對生命最大的尊重。"安樂死"不僅在我國道德上不可接受,而且在法律上也是不可接受的。即使在更現代的國家,也隻有少數地區允許"安樂死"作為結束生命的一種方式,迄今為止,世界上隻有5個國家通過了"安樂死"法案。可以說,在關于道德和法律的"安樂死"的社會讨論中,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非常清醒。
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沒有對"安樂死"進行立法,畢竟"安樂死"問題不是一個簡單的法律問題,它涉及哲學、宗教、倫理、醫學、法律、社會學等廣泛領域,就世界安樂死辯論的曆史而言,是否要立法安樂死,什麼樣的法律已經和将要讨論很長時間, 立法後對相關問題的讨論仍将存在很長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