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王明诚向医生申请,为身患病的母亲执行中国首例"安乐死",公安机关将他和实施"安乐死"的医生逮捕,入狱六年后被宣告无罪。2003年,王明成身患癌症身患绝症时,向医院申请为自己实施'安乐死',医院经过慎重考虑,拒绝"在中国,'安乐死'尚未合法化,医院不能对患者实施'安乐死'"。
<h1 class="pgc-h-arrow-right" data-track="2" >母亲生病了,Takako跪下来恳求医生为她的母亲做"安乐死"</h1>
1984年10月4日上午,在陕西省西安市第三印染厂工作的王明成突然接到汉中大姐的来电:我母亲病住院了,请赶快回来。
短短几句,但王明诚却急了,他立即请科长请假,匆匆忙忙地把车开回了家乡汉中。

王明诚的父亲早逝,王明诚和两个姐姐和一个妹妹由身为职工的母亲抚养长大。她的母亲夏素文一生都在努力工作,但晚年却患上了病。王明诚知道母亲的病是疲劳造成的,他自责自己不能在母亲身边做孝道,在回家的路上,他心里不断责备自己,急切地想立刻飞到母亲身边。
王明成赶回汉中时,母亲已经住进了汉中传染病医院,被诊断为"肝腹肝硬化"。这种疾病是由于肝细胞变性、坏死、再生,促使纤维组织增生和瘢痕收缩,导致肝质硬化形成肝硬化,引起门静脉高压、肝功能受损,造成腹水。王明成的母亲属于严重的"肝硬化肝腹水",不仅腹部明显凸起,而且脸色消瘦,呼吸困难,在医院病床上痛苦地呻吟着,看到这一幕,王明诚的心脏就像一把刀,然后,他从工厂请了很长时间的假,陪着母亲去医院。
1986年春节过后,王明诚母亲病情恶化,进入6月后,长期卧床不起的王明成母亲臀部有褥疮,下肢水肿,腹部肿胀,尿失禁频繁,意识不清。
6 月 12 日中午,昏迷了好几天的母亲突然醒来,摘下手中戴着的祖传金戒指递给王明成,说:明诚,如果你对妈心疼,就让我快点死吧,我真的受不了这种痛苦和折磨。"
王明成立刻失声,痛苦地哭了起来,他能理解母亲的现状,躺在病床上将近两年,病情从未好转,整个人都在被疾病折磨。与其被如此痛苦的支持,不如早点释放自己,继续治疗只会增加母亲的痛苦。
接下来的十天,王明诚的母亲几乎处于严重昏迷状态,偶尔醒来,不断反复要求儿子想办法让自己"快点死"。6月25日上午,王明成和姐姐向母亲的主管医生蒲连生询问母亲的病情,蒲连生直言不讳地告诉他,病情已进入晚期,没有治疗的希望。王明成说:"既然我母亲的病没有得救,我们能不能采取一些措施,让他死得不那么痛苦、幸福?""
蒲连生明白王明诚的"采取一些措施"就是"安乐死",他立即挥手拒绝:"不,国外的医生可以对绝症患者进行所谓的'安乐死',但中国在这方面没有立法。"
6月28日上午9点.m,王明成再次前往蒲连生的办公室,要求对母亲"安乐死",但蒲主任不同意,说:"如果不想治疗,就把病人拉回来。"
王明成立刻跪倒在地,哭着恳求医生答应他的要求,并表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蒲连生被王明诚的孝心感动,于是默许了自己的要求,给皇太后开了一剂100毫克的"复合冬眠精神"处方。"复合冬眠精神"是儿科临床镇静常用的药物之一,一次注射的最大剂量为50mg/5ml,本药为审慎产品,不是禁忌产品,致死量为800mg,但王后的身体机能一直处于精疲力竭的状态,任何辅助药物一旦加重剂量, 它可能会导致不可预测的后果。蒲连生知道开出这种处方的后果有多严重,在处方上特别注明"家人要求安乐死",并要求王明成在处方上签字。
6月28日.m 3点左右,值班护士给夏素文注射了100毫克剂量的"复合冬眠精神"。6月29日凌晨5点.m,陷入昏迷的王太后安详离世,她也成为中国第一位接受"安乐死"的病人。
<h1 class="pgc-h-arrow-right" data-track="16" >在被拘留六年后被宣告无罪</h1>
1986年7月1日,王明成在埋葬母亲后,正准备回西安工作,但大姐和二姐不知道该怎么办,不遗余力地将母亲治疗致死,并强行要求医院赔偿母亲的医疗费用和丧葬费用, 汉中传染病医院断然拒绝。
夏素文 主治医生 蒲连生
原本听从母亲遗愿、哭喊医生实施"安乐死"的王明诚,此时惊慌失措,毕竟在中国实施"安乐死"不仅是不道德的,而且是违法的。很快,此事就无法隐瞒。7月3日,王明成的两个妹妹到汉中市公安局和检察院起诉普连生医生故意杀人罪。汉中市公安局随后立案调查。
蒲连生被王明诚的大孝感动,只勉强开了一张100毫克的"复合冬眠精神"处方,为此他特意请王明诚在处方上签字。王明诚的两个姐姐本来打算追回一些费用,但民警也通过王明诚在处方上的签名传唤了他。看到弟弟涉案,两姐妹后悔并要求撤案,但公安检察机关以该案为公诉案件,不能撤诉为由予以拒绝。
1987年9月20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逮捕王明成、蒲连生等人,1988年2月8日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的焦点是"复合冬眠精神"是否是王后死亡的主要原因,以及黑白分明的"家人要求安乐死"是否构成故意杀人。
1990年3月16日至19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开庭审理完毕。该案在当时引起较大争议,法院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标准"的原则,经过反复核实,得出以下结论:
"'复合冬眠精神'是一种审慎的产品,不是禁忌产品,致死量为800毫克,而汉中传染病医院的医生对患者总共只用了100毫克,这不是患者死亡的直接原因。夏素文的直接死因是肝性脑病、严重肝肾衰竭,压疮感染也不排除。事实上,对患者来说,事实并不是真正的"安乐死"。"
1991年5月6日,法院最终认定王明成、蒲连生违法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宣告无罪。但检察院不赞成法院的判决,提出抗诉,王明生、蒲连成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认为其行为违法。1992年6月25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裁定:驳回汉中市人民检察院、王明成、蒲连生的上诉,维持原判。
经过近6年的羁押,王明诚和蒲连生经过两次审判终于被宣告无罪,中国首起"安乐死"谋杀案尘埃落定,王明诚获释后回到了原来在西安的单位。
<h1 class="pgc-h-arrow-right" data-track="27" >病重,痛苦不堪,想效仿母亲的"安乐死",被医院拒绝</h1>
1998年,王明成下岗,每月只能从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领取230元。虽然他的妻子还在工厂工作,但她的月薪不到400元。王明成先生和王明成太太有一个儿子,他上高中二年级,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为了养活儿子完成高中学业,继续上大学,王明成下岗后并没有闲着在家里,而是日夜出门工作,干各种辛苦脏活,最后积累了疲劳和疾病。
王明成的妻子在病房里做饭
2000年11月3日,感到不适的王明成去医院检查,发现患有胃癌,就像晴天霹雳一样,彻底压垮了本已贫穷的家庭。住院十天后,王明成不得不切除四分之三的胃。
癌症像恶魔一样侵蚀着王明诚的身体,没有钱进行后续治疗,王明成被迫放弃化疗和放疗。在短短一年内,胃中的癌细胞迅速扩散到肝脏,并被诊断出患有心脏病,支气管炎和心力衰竭等多种疾病。浑身酸痛的王明咬牙切齿地反抗,直到2003年1月7日,他被妻子吴立荣和在西安一所大学读书的儿子强行送往西安中心医院。
入院后,面对高昂的治疗费用,妻子和儿子轮流陪伴他们,同时从各地借钱。为了不让王明成有心理负担,妻子和儿子都在他面前假装没事笑,但王明成心里知道,家人为了治病付出了太多,他不想成为家里的拖油瓶, 治疗癌症的费用是一个无底洞,能否治愈还是未知数,继续治疗家庭只能让一家人负债累累,王明诚不想让家人在他死后拼命还清"病债"。
王明成决定选择"安乐死"。2月4日,他偷偷向医院提出"安乐死"请求,但医院拒绝了。
他的妻子和孩子从医生那里得知王明诚的想法后,坚决反对,哭着劝说王明成:"就算家庭毁了,我们也要让你活到最后一刻。"
妻子和孩子密不可分的温暖呵护,给了王明诚抗病的信心,他开始积极配合医生、护士安心治疗。然而,由于早期缺乏及时有效的治疗,癌细胞扩散到他身体的其他部位,疾病恶化的速度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巨大的疼痛使王明成难以忍受,止痛药直到吃完最大量才起作用,医生开始给他注射杜兰丁。
被疾病折磨的王明成再次想到了"安乐死",他想快点得到解脱,不想再死,不想再挣扎了。这一次,王明成直接告诉了妻子希望"安乐死"的想法,但妻子吴丽蓉还是坚决反对,哭着说:"如果你真的这样死了,别人不会断根吗?再说了,如果你真的像妈一样离开了,公安部门抓我怎么办?明诚,听我的话,你的病可以治好,我不怕花钱。"
"李蓉,你不知道我现在有多痛苦,活着总比死好,我求你,迟早会是死,你还不如让我冷静地走吧。王明诚说完后,抱着妻子哭了起来。
王明诚对"安乐死"寄予厚望的决心没有改变。6月5日,他再次向医院提出"安乐死",称自己是中国第一位病人夏素文的儿子。医院得知这一情况后,非常重视此事,立即要求王明成写一份"安乐死"申请书。7日,王明诚向医院提交了书面"安乐死"申请。为了避免在母亲"安乐死"后给家人造成官司,王明成没有让妻子在申请书上签字。
王明成在"安乐死"申请书上签字
早在1986年,王明诚的母亲夏素文作为中国第一位"安乐死"患者,对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引发了一场关于"安乐死"是否违反道德法的争论,中国也没有颁布关于"安乐死"的立法,这也说明我国一直对"安乐死"持谨慎态度。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西安中心医院才不敢做决定。王明诚向医院提交"安乐死"申请书两天后,6月9日上午,西安中心医院经过研究并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审查,给了王明诚一个明确的答复:没有国家立法,医院不能为你实施"安乐死"。
两次"安乐死"请求被医院拒绝后,王明诚不再坚持,他已经身患绝症,只想用最后一次和妻子、孩子说话,但疾病却不想让他走,最后,王明成甚至很难说话, 而他的妻子吴丽蓉,看到丈夫躺在床上,脸色稀薄,几乎不合时宜,只能偷偷擦干眼泪。
2003年7月30日,王明成完全失态,身体干燥,眼眶深陷,但他还是殴打他,说不能实行"安乐死",后悔不已。2003年8月2日晚,王明诚病情恶化,他感受到了死亡的召唤,对妻子说,"恐怕熬不了黎明,心里很害怕",显得很怀旧。随后,王明成痛苦地尖叫,陷入昏迷。8月3日凌晨3.m 3时30分,王明成痛苦地停止了呼吸。
<h1 class="pgc-h-arrow-right" data-track="43" >关于"安乐死"</h1>
王明诚是一个普通人,但两次与"安乐死"联系在一起,他的行为和经历引起了社会对"安乐死"这一争议话题的关注和讨论。
"安乐死"是指对无法治疗的患者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使患者无痛死亡。"安乐死"这个词来源于希腊语,意思是"快乐"的死亡。它由两个含义组成,一个是快乐的无痛死亡,另一个是无痛的死亡。
王明成与妻子和孩子
作为一个普通人,王明成曾两次与"安乐死"联系在一起,引发了关于"安乐死"的大讨论。王明成是难得的大孝!当他为母亲实施"安乐死"时,是出于对母亲的爱,他不想看到母亲在痛苦和折磨中离开,当他自己面对同样的疾病时,他想效仿母亲通过"安乐死"寻求"解脱",这并不是说他不珍惜自己的生命, 相反,他非常爱自己,更爱家人,但如果自己的痛苦加重了亲人的痛苦,他宁愿选择"安乐死"。
我们常说,我们应该对生命有敬畏,我们的身体被父母遮盖,所以我们应该好好照顾自己的身体。死亡、老年、疾病和死亡是自然法则,但人类是否有权选择死亡确实是我们此刻要面对的问题,人是否会死,是否要注意生命的价值和维护人的尊严,而不是以这种方式"安乐死",让疾病的痛苦降到最低,人不自然地死去。
在我国的传统道德观念中,活着,哪怕是痛苦,也是对生命最大的尊重。"安乐死"不仅在我国道德上不可接受,而且在法律上也是不可接受的。即使在更现代的国家,也只有少数地区允许"安乐死"作为结束生命的一种方式,迄今为止,世界上只有5个国家通过了"安乐死"法案。可以说,在关于道德和法律的"安乐死"的社会讨论中,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非常清醒。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没有对"安乐死"进行立法,毕竟"安乐死"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它涉及哲学、宗教、伦理、医学、法律、社会学等广泛领域,就世界安乐死辩论的历史而言,是否要立法安乐死,什么样的法律已经和将要讨论很长时间, 立法后对相关问题的讨论仍将存在很长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