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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反腐來了:39天内26名醫院上司落馬,院長成腐敗高發群體

2月17日,四川省德陽市紀委監委官網釋出消息稱,綿竹市中醫醫院黨委書記李銳被查。履曆顯示,李銳現年55歲,在該醫院做過11年院長。同日,該官網還稱,德陽市第二人民醫院黨委副書記、院長張德軍被查。

近年來,醫院上司被查的新聞屢見不鮮。如收受100套樓房、100個車位,總受賄超1.1億元的雲南省第一人民醫院原院長王天朝;妄圖通過“政治騙子”疏通關系逃避調查,醫商勾結的江西省贛南醫學院第三臨床醫學院(第三附屬醫院)原院長廖敏等。

多個案例顯示,醫療系統腐敗問題主要集中在藥品配送、裝置采購、耗材供應、工程建設等方面,醫院多付出的成本會轉嫁到患者和财政身上。

中國醫學基金會醫學臨床專科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中國衛生監督協會醫療衛生機構監管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趙淳,上世紀90年代在原衛生部醫院評審委員會工作過。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采訪時,他表示,醫療腐敗由來已久,各地也出台了一些規定,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至今屢禁不止,且腐敗行為也變得越來越隐蔽,查處起來有一定難度,“近年來,被查的一些醫院院長等該系統人員,多是藥商或器械商捅出去的,或是因醫院内部拉幫結派等原因内部舉報的”。

高壓震懾下,醫療系統的腐敗問題因何如此頑固?

圖/視覺中國

院長成腐敗高發群體

據《中國新聞周刊》不完全統計,今年 1月9日至2月17日,在39天内,至少有26名醫院上司落馬,或被雙開、開除黨籍、批捕。他們中有19人擔任過院長,7人擔任過副院長。

上述26人中,有18人被查,包括山東省樂陵市人民醫院原院長馬潤洲、湖南省桂陽縣第一人民醫院副院長肖軍兵等;5人被雙開,包括山東省濱州市第二人民醫院原黨委書記、原院長侯月智,四川省資陽市人民醫院原副院長卿松,江西省贛南醫學院第三臨床醫學院(第三附屬醫院)原院長廖敏,貴州省大方縣人民醫院原院長吳光明,廣東省汕尾市海豐縣彭湃紀念醫院原院長陳文楷;2人被批捕,即貴州省印江自治縣人民醫院原院長馮勇、貴州省興義市人民醫院原院長楊玉林;1人被開除黨籍,取消其退休待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即德宏州人民醫院原黨委書記、原院長趙文勝。

從相關通報看,他們多涉及醫商勾結問題。如“插手工程建設、醫療裝置采購項目招投标活動”的侯月智、“在藥品采購、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數額特别巨大”的卿松等。

近年來,醫院中以院長為代表的上司成為腐敗高發群體。據《人民日報》健康用戶端不完全統計,2022年前11個月,各地共有55位醫院院長、書記被查。包括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貞醫院原院長魏永祥、山西醫科大學第一醫院原院長王斌全等人。

2022年,反腐片《零容忍》提到了以院長為代表的醫療系統腐敗問題。片中介紹,雲南省昆明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原院長馬林昆收受30多名商人财物,折合3000多萬元。在該院采購大型醫療裝置過程中,馬向經銷商收受巨額錢财。

“比較典型的一台裝置是數字血管造影系統,代理商從生産商處拿到的價格是579萬元,賣給醫院的合同價是1170萬元,相當于翻了一倍。”雲南省紀委監委從業人員楊新宇說。

2021年7月,馬林昆被立案審查調查。通報稱其對不法藥商的前呼後擁、阿谀奉承享受至極,利用手中職權,拿醫療裝置、藥品、耗材采購準入資格作為籌碼,長期與不法藥商結成利益同盟。

2018年7月13日,雲南省第一人民醫院原院長王天朝因受賄罪案被判處無期徒刑。經審理查明,他在醫院工程建設、藥品和醫療裝置采購、人事任免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公司和個人賄賂的财物共計折合人民币1.16億餘元及美元8萬元。

王天朝稱,他曾收受房企老闆賄賂房子100套、車位100個,價值8000多萬。他還有收受醫院職工賄賂20多萬元,多次收受禮品、禮金150萬元等違紀違法問題。

山東省醫院協會原秘書長王秀華的文章《該如何從“王天朝現象”吸取教訓?》稱,醫院院長一“長”獨大,不僅醫院内上司班子集體決策機制難以落實,甚至黨委、紀委的監督也被嚴重弱化,有的甚至形同虛設。

2020年6月22日,雲南省紀委監委釋出的視訊教育片《清風雲南》提到,楚雄州中醫醫院原黨委書記、原院長楊本雷,将巨額賄金藏匿于城郊幾個大酒罐内,打開後錢款已經發黴,散發出難聞的氣味。辦案人員稱,楊本雷在藥品采購、器械采購等方面都擁有最終決定權,給誰份額多一點,裝置交給哪一家來做,都由他最終拍闆。

山東省一名三甲醫院醫生告訴《中國新聞周刊》,醫療系統門檻很高,專業性很強,院長通常是行政上司,也是業内權威專家,有很大的話語權。在缺少監督的背景下,很容易出現腐敗現象。

趙淳表示,盡管有的公立醫院有醫療器械委員會、藥事委員會等,但書記或院長對他人的晉升提拔有重要的發言權,是以當其堅持要購入某種器械時,很少有人會提出反對意見。

王秀華表示,從短期看,必須為醫院院長列出權力清單、真正實行政務公開和加強職代會等相關管道的監督,以此來壓縮甚至取消黑箱操作的空間。

貪腐手段日趨隐蔽化

多個涉及回扣的醫療腐敗案例顯示,這條腐敗鍊條涉及醫藥公司、醫藥代表、醫院的負責人等。

2022年3月,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刊發的一個案例中,某藥企駐甲縣醫藥代表唐某為把瀕臨過期的藥品賣出,與藥企商量後,行賄醫院副院長、處方醫生、藥房從業人員。唐某每月到甲縣中心醫院藥房的胡某、陳某、王某處,收集每個醫生所開其所銷售的藥品處方量,彙總後錄入到EXCEL表格中,計算出給相關副院長的回扣、給開方醫生的臨床費和給胡某、陳某、王某等人員的統方費,然後再到藥品公司财務報賬。報賬後他把裝好錢的信封,送給相關副院長、醫生和藥房從業人員。

2月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表《嚴查醫療領域隐蔽利益輸送》一文,提到了賀憲偉醫療腐敗案的細節。賀曾任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呼中區人民醫院院長,平日裡穿戴普通、開二手車、生活節儉,但大肆收受藥品回扣。2014年6月,任院長半年多的賀主動聯系某藥企董事長何某某,雙方約定在一條僻靜胡同見面。賀以“不給回扣不用藥”相要挾,最終商定何自當年8月起,按呼中醫院在該公司采購藥品總額的15%給賀回扣。賀還提出兩個條件:必須是現金,必須保密,否則就不再合作。

據專案組介紹,賀案涉及十餘家醫藥、醫療器械公司。由于犯罪行為隐蔽性強,增加了查處難度。2021年7月,當地紀委監委在查辦另一起案件時,一名行賄人主動交代了向賀行賄的問題,賀的受賄網絡才被捅破。

上文還提到了其他隐蔽的行賄方式。浙江省玉環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監委主任黃先鋒介紹,有四類隐蔽的方式,比如“定制式”招投标,指利用醫學專業性強的壁壘,在醫藥用品、醫療儀器等招投标上,加碼“定制”招投标篩選規則,變相達到與“指定”醫藥公司長期合作、雙向受益的目的;再如“規避式”委托采購,指通過私下“合計”、幕後操控,把采購“公權”變成第三方采購代理公司的私有經營行為,既能在管理上規避違規違紀風險,又能利用委托代理費、物品差價、資金周轉率等做文章;還有“供股式”入股分紅,指醫藥企業通過隐形“供”股、研讨教育訓練變相補貼、禮品藥品無償或低價兌現等方式,促使雙方協商達成醫藥推銷“高價協定”,形成醫藥回扣利益鍊;另有“福利式”研讨教育訓練,指醫藥公司為維系利益同盟關系,變相回饋“讨好”醫療機構管理人員及醫療職工的“普惠式”“療休養式”“感情聯系式”福利。

趙淳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一些藥商在醫療行業摸爬滾打多年,深谙行賄套路。以前很多醫院都貼有“禁止藥商進入”的智語,但随着科技手段的更新,聯系方式靈活多樣,他們根本無需去醫院,就能聯系到醫院上司。行賄方式也變得千奇百怪。

“比如,很多人當院長時都在50歲左右,這意味着再幹10年左右就退休了。當藥商想腐蝕院長時,在其任上不行賄,等到其退休後再行賄。這種‘期權式腐敗’,也導緻了查處難度。還有的對醫院上司的近親屬行賄不會留下痕迹。”他說。

趙淳表示,目前,大陸醫療器材的市場競争非常激烈,重複性生産衆多。比如國内彩超生産廠家就有數十家,品質相似,一些廠家就會靠行賄等手段打開市場,“哪怕是一個血壓計、幾塊錢一包的醫用紗布塊等耗材進入醫院,并達到一定量時,都會為暗箱提供操作空間。”

醫療系統腐敗問題主要集中在藥品配送、裝置采購、耗材供應、工程建設等方面。圖/視覺中國

如何破解醫療腐敗難題?

改革開放以來,大陸公立醫院的管理制度經曆了三個階段。1982年1月,原衛生部釋出《全國醫院工作條例》,明确醫院實行黨委上司下的院長負責制。這被業内認為是改變醫療機構内黨政不分現象的重要嘗試。

2000年3月,中組部、原人事部、原衛生部印發《關于深化衛生事業機關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衛生事業機關實行并完善院(所、站)長負責制”“要建立和完善任期目标責任制,明确院(所、站)長的責、權、利”。此後,院長處于醫院的主導地位。

直到2018年6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明确提出公立醫院實行黨委上司下的院長負責制。

強調公立醫院實行黨委上司下的院長負責制,趙淳表示,主因之一可能是近年來多位院長出現腐敗問題,需要制約他們的權力。“值得注意的是,醫療行業的專業性非常強,腐敗又具有很強的隐蔽性,會造成黨委監督院長存在一定的難度。比如,醫院采購器械時,如果沒有十多年的臨床經驗,很難了解其中的門道。在這種背景下,如果黨委書記醫學背景偏弱,就難以有效監督院長。”

他還表示,現在還存在一個普遍現象是,院長是業務型專家,其在從醫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人脈,這種人脈成為隐性财富,可能會導緻實際權力超越黨委書記。

湖南省廉政智庫首席專家王明高曾在湖南省委組織部任職約20年,參與過大量幹部選拔工作。他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現在公立醫院再次實行黨委上司下的院長負責制是正确的,但這項制度沒有很好地執行,特别是在人員選拔上,很多地方沒有把最優秀的業務型專家選拔為黨委書記。

他說,“比如,有的衛生局副局長,不懂業務,也缺少威信。組織部門安排其去醫院做黨委書記隻是出于職級安排的需要(副處級晉升為正處級),類似這種人事安排變成了安置性措施,沒有讓黨委發揮戰鬥堡壘的作用。”

近年來,國家和地方層面持續加大對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的整頓力度。

2020年5月,國家衛健委同公安部等八部門釋出《2020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的通知》,明确嚴肅查處收取醫藥耗材企業回扣行為,制定醫務人員對外交往行為規範等。

2021年11月,國家衛健委等多部門釋出《醫療機構從業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包括合法按勞取酬,不接受商業提成;恪守交往底線,不收受企業回扣等。

2022年6月,國家衛健委、工信部等九部委印發《2022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要求進一步加強對院内“商業賄賂”“耗材回扣”等違規行為的監管,深入開展醫療領域亂象治理,懲治“紅包”、回扣等行風問題等。同月,青海啟動醫療亂象專項整治行動,要求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執業行為。2022年8月,廣西紀檢監察網報道,當年以來,南甯市紀委監委從嚴糾治和查處違反診療規範、不合理用藥等腐敗和作風問題,共督促整改問題1100多個,清退紅包、回扣等款物共60多萬元。

趙淳告訴《中國新聞周刊》,要進一步治理醫療系統的腐敗問題,應從多方面着手。首先,應去行政化,這有利于醫院内部的公平競争;其次,審計、紀委監委等部門要提高專業知識,行使好相關權力;再次,還要加大對院長權力的制約;最後,要提高藥品、器械等價格的透明度。

“價格不透明等于資訊不對稱,醫院就有可能投機取巧。醫院采購後,要及時在網上公布品類和價格,這便于讓百姓對不同醫院采購的藥品器材等進行對比。”他說。

發于2023.3.6總第1082期《中國新聞周刊》雜志

雜志标題:醫院院長為何成為腐敗高發群體

記者:周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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