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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正當其時

近日,國家廣電總局等四部門釋出《關于規範網絡直播打賞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意見》,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的意見,可謂正當其時。

小孩子雖然當不了“榜一大哥”,但是近些年來,偷用和盜用父母的錢,任性妄為地給遊戲主播甚至是美女主播打賞,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了。

比如:

2019年10月,11歲孩子偷奶奶看病錢打賞主播,前後超4萬元,平台不予退款。

2019年12月,湖北襄陽兩小孩玩遊戲,4小時打賞主播5.6萬多元;

2020年1月,浙江台州一11歲孩子7天打賞遊戲主播4.9萬元,都是爺爺的血汗錢。

在遊戲世界裡玩得酣暢淋漓、欲罷不能的孩子,為何在不經意間,成為了搶奪和偷盜父母财産的“法外狂徒”?

在未成年人巨額打賞的背後,父母和家庭又該承擔起什麼樣的引導和管教責任?

首先,要正确培養孩子的“金錢觀”。

不能說孩子年齡小,想要什麼就給他買什麼,隻要是為了孩子吃飽穿暖、學習升學,父母多少錢都願意為他花,但從來不肯多花幾分鐘時間,和孩子坐下來好好談一談,告訴他金錢的價值和意義。

實際上,整天抱着手機刷視訊、玩遊戲的孩子,内心是極其孤獨的。

我們通常可以從一個孩子沉迷手機的程度,看出他所接受的家庭教育的水準。

有些父母很可笑,在孩子學齡前的時候,為了讓孩子不吵鬧、少煩人,就把手機和平闆給孩子一丢,自己樂得享受一兩個小時的清閑。可到了孩子上國小以後,又會被學校和社會上蔓延的教育焦慮沖昏了心智,試圖粗暴決絕地将手機平闆強行從孩子的手中“剝離”出來。

我想大多數孩子,都無法輕而易舉地适應這種劇烈的變化。

是以很多孩子在進入青春期以後,反而會越來越神經質地抓住“不斷受限”的遊戲時間,想要以此來獲得更為獵奇刺激的生活體驗。

而在瘋狂遊戲和沉迷直播時對網絡主播“巨額打賞”的孩子,一方面是沒有金錢觀念,另一方面是因為自己逼仄狹隘的生活空間,得不到父母充分的關愛和陪伴。

是以當很多父母因為孩子迷戀遊戲和打賞主播而感到大發雷霆時,請務必先自我檢討一下:

到底是誰,将孩子推到了隻能靠“打賞主播”來博取關注的地步?

其次,要合理培養孩子的“遊戲觀”。

有些家長覺得遊戲和手機就像是“精神鴉片”,我覺得是荒謬可笑的。

就像成年人喜歡看相聲獨幕喜劇、笑話段子和脫口秀,相比煩悶枯燥的學習生活,孩子們自然會更喜歡新奇刺激的遊戲内容和手機視訊,這都是人性使然。

換句話說,我們的生活需要新鮮有趣,更需要放松娛樂。

當然前提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站在屬于自己的位置上,做好自己的事情。

是以在教訓孩子少玩遊戲之前,我們家長自己應該少玩手機;在反感孩子動辄在遊戲中氪金之前,我們家長自己應該減少抽煙喝酒的花費。

如果孩子在家裡看不到作為父母的成年人“以身作則”,自己在偷懶放縱,卻教訓孩子不努力,自己毫無理想鬥志,卻埋怨孩子玩遊戲,那麼孩子的心裡當然會不服氣。

在如今這個新鮮刺激充斥網絡的時代,如何幫助孩子抵禦遊戲和手機的誘惑,将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放在讀書學習上,需要家長、老師和各界人士一起用心用腦。

但是總的原則是:

孩子玩遊戲是天性,隻宜疏導,不可強迫。

最後,請家長管好自己的錢包和銀行卡。

在我孩子就讀的國小,老師和學校三令五申“不讓家長給孩子零用錢”,但每天校門口的玩具店、文具店和零食攤上還是人滿為患,屢屢造成交通擁堵。

那你能說是學校對孩子的“金錢教育”不到位嗎?

是以說,孩子如果書讀不好、題做不對,很有可能是學校和老師的教育水準有限,但如果是孩子在家裡抱着手機亂充錢,動辄給遊戲主播打賞數萬元。

依我看,這就是家長的責任。

第一,錢包亂扔、現金亂放,孩子到底有沒有偷過錢,誰也不知道。

第二,銀行卡“有碼沒密”,基本成了全家人公開的秘密,毫不設防。

第三,随意設定“免密支付”,給孩子“遊戲氪金”創造了便利條件。

總之,不管如今的媒體平台和遊戲平台設定了多麼嚴格苛刻的“未成年人模式”,隻要是家長依然對孩子的學習和生活不管不顧,随意把手機丢給孩子,把現金亂扔亂放,将銀行卡密碼随口告訴孩子,那麼瞞着父母和老人在遊戲和直播平台上“巨額打賞”的孩子,隻會“前赴後繼”地排着隊往前沖。

說實話,有些家長連自己對辛苦積攢的血汗錢,都沒有盡到妥善保管的責任,你能指望那些幼稚貪玩的孩子和急功近利的網絡平台幫你管錢嗎?

當然,隻要你第一時間保有未成年人“巨額打賞”的證據,可以報警,依法尋求警察協助找平台要回氪金款項。

但是這樣教育孩子,真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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