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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女孩肖晶晶,養父供她讀博,2011年,親生父母眼紅拿50萬換人

關于“生恩”和“養恩”的話題,一直都是衆說紛纭。有人說,十月懷胎,一朝分娩,母親承受了孕吐、身材走形、身體内激素變化、情緒不穩定。剖腹産的話,身體上還會留下長久的疤痕。

但是,養育一個孩子也不是容易的事。孩子從牙牙學語到會叫爸爸媽媽,從蹒跚學步,到獨立行走。父母必須一天24小時随時待命。孩子頭疼腦熱,父母更是不能睡一個安穩覺,其中的艱辛也不亞于懷孕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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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從天而降的禮物

1956年,出生于湖北孝感縣的肖崇陽。18歲當兵,五年之後回到地方,在湖北省孝感市棉紡織廠入職工作,經過朋友介紹,和祁春蘭結婚。

祁春蘭先天身體素質差,不能幹重活,是以,一般都是丈夫肖崇陽外出工作,妻子很多時候在家裡操持家務。雖然兩個人的收入有限,肖崇陽卻很體諒妻子,兩個人互相尊重,小日子過得很滋潤。

唯一的遺憾,就是兩個人結婚過年,一直沒有孩子。肖崇陽表現得無所謂,祁春蘭卻感覺沒有一個孩子,兩個人還是顯得落寞一些。

時間來到1987年的冬天,肖崇陽回憶說,那是一個特别不一樣的冬天,冷得人都伸不出手,妻子的病情也因為天氣的原因越發嚴重。

12月24日這天,肖崇陽帶着妻子來到孝感市第四人民醫院。看完病兩個人決定回家,就在他們路過醫院婦産科門口的時候,兩個小護士的對話引起了他們的注意:“好好的孩子怎麼就不要了,太可惜了。”另外一個小護士說:“是啊,自己的孩子說不要就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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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者無意聽者有心,祁春蘭原本就一直希望能生個孩子,這是不是老天爺垂憐她。就和自己的丈夫說:“我們要不要去看看。”

肖崇陽知道妻子的心思,就跟在兩個小護士後面來到了婦産科。原來是一戶人家有了兩個女兒,這次又生了女孩,就把孩子放在醫院之後偷偷離開了,應該是希望遇到個好人家。

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在很多閉塞的地區,重男輕女的思想還是很嚴重的。很多人家都想要一個男孩,如果家裡的女孩太多,就把剛生出來的女孩送人,或者丢棄在路邊,醫院走廊上。有好心人撿走最好,沒有的話,就隻能聽天由命。

當地人對于這樣的做法雖然不贊同,可是,按照民間風俗,男孩才能夠傳宗接代。讓很多人對于這樣的事情心疼也無可奈何。

祁春蘭跟着小護士來到婦産科,看到走廊上一個小小的包袱裡裹着一個小小的女孩。她一眼就喜歡上了這個小家夥,趕快問護士:“這個孩子沒有人要了嗎?我可不可以養她?”

小護士們也都知道,一般這樣被丢棄的母嬰,不是家庭特别困難,就是嫌棄她是個女孩。是以,看到有人要養活這個孩子,她們也挺高興的。總比把孩子送到福利院要好。就告訴祁春蘭:“是個棄嬰,你們願意抱走就抱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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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肖崇陽和妻子有了自己的孩子,祁春蘭抱着這個小家夥,感覺這就是自己的孩子。今天她來醫院看病,就是為了能夠和這個小家夥相遇。

從此以後,肖崇陽在外面幹活更有勁了,一想到自己有了女兒,他就感覺工作起來特别有勁。家裡的祁春蘭也覺得生活一下子豐富起來,看着自己女兒一天天地長大,她發自内心地高興。

于是,肖崇陽找當地的政府部門,辦理了合法的收養手續,并給自己的女兒起名“肖晶晶”,夫妻兩個人把生活的重心都放在了女兒的身上。後來,肖崇陽從棉紡廠下崗,沒有一技之長的他,就到瓦斯公司扛瓦斯罐。

一家三口的日子雖然清貧,但是,聽着晶晶學着叫“爸爸”,他感覺自己身上的疲憊一掃而空了。

二、掌上明珠的成長

轉眼間到了1995年,這時的肖晶晶已經八歲,肖崇陽夫妻的日子更緊張了,可是,為了把晶晶送進學校,他們兩口子更加省吃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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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晶晶是一個懂事的孩子,在學校裡,她學習成績優秀,回到家裡,她總是幫助祁春蘭做家務,還時不時給父母講一講學校聽來的有趣的事,把肖崇陽兩口子逗得哈哈大笑。

這個原本就很和諧的小家,因為肖晶晶的加入,多了很多的歡樂,肖崇陽兩口子也感覺自己的日子更有奔頭。

2003年,就在肖晶晶上初三的時候,身體一直不好的祁春蘭查出了癌症。聽到這個消息,祁春蘭第一時間擔心的不是自己,而是女兒肖晶晶。

一開始夫妻兩個人商量,不把晶晶的身世告訴她,不能讓小小的孩子,承受被抛棄的痛苦。他們還跟周圍人都交代好:“我們把晶晶帶回來,就是當成親閨女養,咱們就不提收養的事。”

身邊的朋友也都支援肖崇陽兩口子,知道他們是真的為了孩子好。

可是如今,面臨自己病重,祁春蘭猶豫了。她覺得孩子總有一天會知道自己的身世,與其從其他人的嘴巴知道,還不如自己告訴她。不然對孩子太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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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時間的推移,祁春蘭的身體越來越差,她感覺自己已經快要不行了。如果還是不告訴晶晶實情,怕自己就要帶着這樣的悔恨到另一個世界。

在和丈夫肖崇陽商量之後,夫妻倆決定把實情告訴晶晶。病床上祁春蘭,把女兒晶晶叫到身邊,把14年前醫院發生的事,都告訴了她。還告訴晶晶,當初選擇領養她,是他們最幸福的決定。

最初聽到這個消息,肖晶晶有一刻的恍惚,父母對她平和慈祥,自己從來不舍得買新衣服,卻總是讓她穿得幹淨整潔,家裡的肉菜永遠放在她的前面。

上國中的時候,有一次她肚子疼,父親背着她小跑着到醫院,寒風刺骨的冬天,父親臉上挂滿了汗珠。父母從來沒有打罵過她,也不會強迫她做不喜歡的事。

她無法相信,這樣善待自己的父母,不是自己的親生父母。轉念一想,如果不是當初養父母把自己抱回了家,自己就不會有機會,在這樣幸福的家庭中長大。

于是,肖晶晶對祁春蘭和肖崇陽說:“我永遠是你們的女兒,這是誰都無法改變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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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祁春蘭懷着對女兒和丈夫的無限眷戀,離開了。肖晶晶在心裡默默告訴自己:一定要帶着母親的祝福,好好珍惜現在的每一天。

三、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

《史記·管晏列傳》中有這麼一段話:“生我養我者父母,舍命可報;生我未養我,斷指可報;未生我而養我,何以為報。”

養父母和孩子之間雖然沒有血緣關系,但是,濃濃的親情的滋養,依然讓一個家庭重組,擁有幸福美滿的人生。

之後,2004年的6月,肖晶晶以優異的成績,考入了孝感一中。之後又以優異的成績,順利考上了華中農業大學。在此期間,她始終沒有忘記自己當初許下的諾言,她要帶着母親祁春蘭美好的祝福,成為更好的自己。

2009年,即将大學畢業的晶晶,因為成績優異,被學校保研在本校繼續攻讀預防獸醫專業的研究所學生。2011年,肖晶晶到加拿大卡皮拉諾大學留學,攻讀博士。

24歲女孩肖晶晶,養父供她讀博,2011年,親生父母眼紅拿50萬換人

至此,曾經被遺棄在醫院走廊的小女孩,在24歲實作了人生的跨越。然而,2011年的一天,就在肖崇陽為自己的女兒感到高興想要好好慶祝一下的時候,家裡突然來了2個不認識的人,告訴他,他們是肖晶晶的“親生父母”,他們是帶着50萬元來認親的。

當初,他們也是迫于無奈才把自己的女兒丢棄在醫院的走廊上。肖晶晶出生的時候,家裡已經有3個姐姐,他們就想要一個男孩。可肖晶晶又是一個女孩,家裡也實在養不起了,才狠心把肖晶晶放在了醫院走廊的長椅上。

後來,他們生了一個男孩,在改革開放的大浪潮中下海做生意,條件也越來越好。他們是在一次無意中,聽到身邊人講:一個被丢棄在醫院的女孩被好心人收養,還考上了博士。

他們這才找到了肖崇陽的家裡,面對陌生的一男一女,邊哭邊訴說,肖晶晶有點害怕,躲在肖崇陽的身後。肖晶晶的親生父母提出,要和自己的親生女兒相認。

肖崇陽也被這對貿然上門的夫妻,發了一個措手不及,但是,他覺得應該尊重晶晶自己的意願。肖晶晶想也沒想就說:“我爸就是肖崇陽,我媽就是祁春蘭,我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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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晶晶以堅決的态度,送走了親生父母和那50萬。之後她從國外留學回來,就留在上海工作,還第一時間把肖崇陽接到了自己身邊。

對于她肖晶晶而言,當初那個僅僅因為自己是女孩就抛棄她的人,遠遠不夠格做她的父母。她和親生父母之間沒有任何的交集,也就沒有任何的情感,談何相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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