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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旸:我讀舊版“外國文學名著”丨新力量

程旸:我讀舊版“外國文學名著”丨新力量

程 旸

小時候我曾被家裡人和鄰居視為“書童”,按照他們的說法,家裡安靜的時候,一定是我在那裡看書。我大學念的是法學,可在國小、中學階段,已經把中文系大學生應該念的中外文學名著,差不多都讀了。今天想起來有點不可思議,但确實發生了。這倒不是說我有特異禀賦,而是家裡的藏書,尤其是在大學教外國文學的母親的名著藏書,最早滋潤了我的心靈。

為寫這篇短文,我特别把這些“舊版書”從書櫃上取下來,有些早布滿灰塵,有些則缺書角或卷頁,封面破舊且現灰暗的色調。這也難怪,它們的“原始版”是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我讀到的舊版,則在1979年前後,“書齡”比我的年紀都要大。這些舉世聞名的世界文學名著,在我們家已經存放了近40年。

程旸:我讀舊版“外國文學名著”丨新力量

《德伯家的苔絲》1980年版 張谷若 譯

比如,傅雷先生親譯的巴爾紮克的《貝姨》(1982)、羅曼·羅蘭的《約翰·克利斯朵夫》(1950年初版,家中是1980年版),鄭永慧先生譯的雨果的《九三年》(1957)、《梅裡美小說選》(1980),張谷若先生譯的哈代的《德伯家的苔絲》(1980),金人先生譯的肖洛霍夫的《靜靜的頓河》(1957年初版,家中是1982年版),陳敬容先生譯的雨果的《巴黎聖母院》(1982)等,以上都是人民文學出版社版。還有上海譯文出版社版,如羅玉君先生譯的司湯達的《紅與黑》(1979),方重先生譯的《喬叟文集》(1979),王一科先生譯的狄更斯的《遠大前程》(1979)等。比較起來,《貝姨》《約翰·克利斯朵夫》《梅裡美小說選》等書籍破損處較多,卷頁不少,也更顯破舊,可見法國文學名著在我們家是大家的最愛,翻閱得最勤最多,這令舊版書們不堪其負,今天想來還叫人心疼。更令人驚詫的是,上海譯文的《紅與黑》,居然是豎排版,在解放後,豎排版早就讓位于橫排版書籍,人們早已經習慣看橫排版的書了,這對于一個年齡尚小的孩子來說,讀起來則更感到吃力費勁了。某種程度上,不光是我,也包括我的上代人,都是告别文言文和豎排版的一代人。

這些“舊版名著”的譯者,大多是那個年代外國文學翻譯界的一時之選,其中,傅雷先生的名字最為響亮。他嚴謹的譯風,豐厚博學的文學素養,逐字逐句推敲、一個也不放過,以至于把自己也弄得很累的治學風格,在當時的我而言,還沒有什麼高山仰止的情懷。那個年代,看外國文學名著的人,都有讀作品之前先讀譯序的習慣,我也偷偷模仿這種風氣,先讀譯者花費了不少精力的序言。不知道什麼原因,傅雷本《約翰·克利斯朵夫》的“譯本序”不是出自傅先生之手,而由羅大崗先生代作。它分“關于作者”“時代氣氛”“主導思想”“情節梗概”和“總的印象”等部分,可以作為一部關于這本名著的“小文學史”來看。依我讀傅雷在上世紀40年代以“迅雷”為筆名所寫的《張愛玲論》,以及他其它衆多的譯著序的情形來看,他應該是一個非常高傲的人,怎麼會讓他人“染指卧榻”?這才忽地憶起,傅先生早于1966年謝世,否則,給羅大崗先生十個膽子,他也不敢問鼎傅雷先生的專屬領地罷?但羅先生也是一位有雅量的老學者,他自然不會掠傅先生之美,“竊奪”為個人産品,是以在“譯本序”中,他開宗明義地指出:“《約翰·克利斯朵夫》早就有了傅雷同志的中譯本,是大陸讀者比較熟悉的一部外國文學作品。”它還是“法國資産階級進步文學中劃時代的作品。”羅大崗先生,1909年生,浙江上虞人,法國文學專家兼翻譯家。1933年在法國裡昂大學獲碩士學位,1939年在巴黎大學獲文學博士學位。1947年回國,先後任南開大學、清華大學和北京大學西語系教授。人民文學出版社在傅先生故世情況下,委托羅先生代作“譯本序”,應該情有可原。傅雷先生,1908年生于江蘇南彙(今屬上海浦東),著名翻譯家,中國民主促進會的重要締造者之一。他早年在巴黎大學留學,主修文藝理論,跟羅先生還是校友。傅雷早年從事藝術評論和理論研究,後來轉向法國文學翻譯,其中“傅譯”的巴爾紮克名著享譽中外,影響了幾代讀者。傅本“譯序”很多,因篇幅所限,這裡從略。但從他對巴爾紮克和其他法國作家的深刻了解中,也可窺見其譯序将會多麼精彩。

譯序是對翻譯作家的全面介紹,從作者生平、所處時代、創作道路到作品風格和寫作手法,皆有極為詳盡的講解。我有一個印象,讀完譯序,完整的作家形象和作品内容似乎已經盡知,按照它的指引按圖索骥,所讀基本在翻譯家譯序把握的範圍之内。這是一塊敲門磚。不過,如想真正進入作家作品的世界,還要看翻譯家精彩絕倫的譯筆。譯者們在這方面各有千秋,越著名的翻譯家,所譯作品自然有很大不同,多年後我常想,如果沒有傅雷先生,還會有一個永遠矗立在中國讀者心目中的“巴爾紮克小說”嗎?

除翻看中譯者譯序,我還愛看作家本人的“原序”。其中,《德伯家的苔絲》作者哈代先生的《原書第五版及後各版序言》很值得一讀。與上述翻譯家看作品不同,第五版原序,是以作家本人看自己作品的形式展開的,他上來就說:“現在這部小說是裡邊有下面這種情形的一種,就是,它所刻畫的女主角還沒開始正式活動以前,就經曆了一番事故了,而那番事故,通常又都認為使她喪失了作主角的資格的,或者至少是把她的活動和希望實際上結束了的;既是這樣,那麼,如果讀者會歡迎這部書,并且會和我一緻地主張,認為關于一件人所共知的慘劇,它的隐微方面,除了已經說過的話以外,在小說裡還可以再說一說,那這種歡迎和主張,自然都是和公認的習俗十分相反的了。”對于孩子,或是一般讀者來說,這段話說得實在拗口、晦澀、不太好懂。當年,我就是匆匆掠過,急忙選擇去看作品,而不想聽哈代在這裡啰嗦了。成為專職文學批評家和文學史研究者之後,回過頭來再讀此序,就覺得裡面大有周章。

哈代是說,苔絲之是以失身堕落,源自于她本來性格的自然驅動,并非隻怪别人。但如果作家就寫這些,不僅故事無法展開下去,連她能否成為作品主角,都已經很成問題了。社會上的戲劇性故事,相比于苔絲的故事,不會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嗎?也即從人物原型來看,她并不擁有足以成為“主角的資格”,那麼,幹嘛還去費心勞神地寫這部作品?這部名著之是以名垂青史,哈代也不客氣地說,是因為它跟社會上的“習俗”是正好相反着的,他是在“反寫”這個社會上的小人物。哈代真不愧為大作家,見識、眼力和藝術表現力,就是不同凡響。

因早年,還有後來多次翻看舊版“外國文學名著”,就覺得除此之外的文學作品,已經大多沒有什麼意思了。這話可能有“厚古薄今”之嫌疑,但也是實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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