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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歲女為兒子讨要前夫遺留土地,被妹夫責罵:她一臉橫肉,不是一般人

我們都知道,婚姻是一種責任,沒有承擔的勇氣,就沒有資格談婚論嫁。可大道理誰都懂,當真的走入婚姻,有很多人會因為生活瑣事而争吵不斷,難怪有些過來人會說,婚姻就是因為不了解而結合,因為了解而分開。

但離婚的兩個人,不可能老死不相往來,有很多人牽涉到孩子不得不和前任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系,甚至在前任離世後,為了幫助孩子争取權益,他們會再次卷入到前夫的遺産糾紛中去。

一、母親為兒子撫養費,走上漫漫維權路

今年52歲的程海燕與前夫李濤于2006年協定離婚,協定約定前夫将自己個人口糧田給程海燕作為兒子李龍的撫養費,可這個協定卻從來沒有執行過,直到前夫去世,海燕索要口糧田又成了難題,她拿着一紙離婚協定走上了漫長的維權之路。

52歲女為兒子讨要前夫遺留土地,被妹夫責罵:她一臉橫肉,不是一般人

為了要回土地海燕在維權路上走過了9年,其中的艱難與坎坷隻有她自己能夠體會,如今海燕已經再婚,丈夫是一名司機,對她也很好,夫妻倆的日子過得也很幸福,她和原配李濤的兒子李龍今年25歲,在當地工作,有穩定的收入,而她奔波半生,如今該是享清福的時候了,為何時隔多年,她還要重走老路,再度卷入前夫的遺産之争呢?

原來,海燕的兒子李龍在他們沒離婚前就得了嚴重的心髒病,每年兒子看病都得花幾千塊錢治療,天氣稍微有點變化,孩子就高燒,為了照顧兒子,海燕不能找重活,也不能找上夜班的工作,更不能找長活,是以掙得錢特别少。那時她在學校打掃衛生,一個月就掙500多塊錢,每個月都要借錢給孩子看病。

早在1999年,海燕不堪忍受李濤的家庭暴力以及他對孩子的不聞不問曾向丈夫提出離婚,李濤對她說:“離婚,離婚我就殺你們,我給你家親戚都殺了”,後來實在沒辦法了,她選擇帶着兒子離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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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燕的骨子裡有一股不向命運屈服的犟勁,再苦再難她都不願意放棄孩子,那段時間她一邊四處打工,一邊帶李龍治病,分居生活持續了七年後,雙方才正式簽署離婚協定。可是當簽完這份離婚協定後,海燕卻再也找不到前夫了。

兩人的離婚協定上寫明把前夫的口糧田作為兒子李龍的撫養費,可這麼多年來始終沒有兌現,前夫卻把土地包給了别人,為此海燕在2006年把前夫告上了法庭,但結果海燕卻敗訴了,判決書上寫道:李濤提供的證據中包括土地承包人李某以及新華村原村長、村會計、鄰居等人的證人證言,證明海燕對他出租土地知情同意,并取得了部分租賃款,此時雙方也并未分居,這些與海燕所說都恰好相反。

雖然海燕堅稱當時他們的夫妻關系早已名存實亡,土地收益自己更是分文未拿,但律師卻認為,法院的判決是公平合理的,根據《土地承包經營法》的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是可以将土地進行出租、轉讓、互換、流轉的,因為當時二人也沒有離婚,處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而且也有證據證明二人是在一起共同生活,在這種前提之下男方将土地進行轉包合同是有效的。

52歲女為兒子讨要前夫遺留土地,被妹夫責罵:她一臉橫肉,不是一般人

二、繼承身份被質疑,男子罵她:一臉橫肉,不是一般人

孩子有病揪着母親的心,那時孩子已經十二三歲了,孩子的身體卻突然發胖了,像個小地主似的,因為肥胖壓迫心髒。那天孩子正上課時犯病了,老師打電話告訴她,醫院要求必須做手術要不然孩子就沒命了。

2009年4月,在好心人的幫助下,12歲的李龍成功完成了手術,看着孩子一天天好起來,海燕感到很欣慰,她仿佛也對過去的是非恩怨看淡了許多,之後也沒找過前夫,直到2012年,她從好朋友那裡打聽到了李濤去世的消息。按照法律規定,李龍對其父親的土地有繼承權,于是海燕又有了主張土地歸屬權的想法。

海燕就去找小姑子要地,可前夫的妹夫卻對她說,李濤生前欠他的錢要拿這些地賠償他,這讓她無法相信。因為前夫在外打工十多年,也從來沒有給兒子撫養費,怎麼可能欠妹夫的錢呢?

在海燕的帶領下,他們找到了李濤妹妹李芳的家,李芳沒在家,盤坐在炕上的男人是她的丈夫李翔,海燕說明來意後,對方質疑起了李龍繼承人的身份,說他不姓李。

原來,在程海燕和李濤離婚後,李龍便随母親姓,如今叫程龍,這成了李翔拒絕的理由,李翔反問“父子倆有兩個姓嗎?”随後,李翔又以雙方沒有做DNA來質疑李龍的身份。

海燕一聽這話很是生氣,兒子确實是李龍的,現在為了這點地,妹夫竟然這樣對待她。她也語氣不善地解釋,當年孩子上戶口要上學,沒辦法她就給孩子落戶到她名上了,随後又改了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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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翔看海燕情緒激動就有些不高興了,他罵海燕不說人話,并對她進行了人身攻擊:“她一臉橫肉,不是一般人”,這話遭到了海燕的反擊:“說不上咱倆誰一臉橫肉呢”。

程海燕耐心地解釋了李龍改名程龍的無奈,其實不管是李龍還是程龍,姓氏不影響他和李濤法律上的父子關系,兒子繼承父親的土地是合法合理的。但李翔說他現在就想用這些地把自己出的費用種回來。

三、到期土地無人敢承包,原來另有隐情

原來,在海燕和前夫離婚後,李濤一個人去了哈爾濱,并且有病死在了那裡,作為親屬,他出面把李濤的後事給料理了,不管是看病還是從哈爾濱帶回李濤,他花了有一萬多塊錢,是以他要用地來補償自己的一萬多塊錢。

當調解員讓他提供花費證明時,李翔表示,李濤就一個妹子,臨死了我要什麼票據,調解員讓他去醫院調單子也可以,但他卻說“我哪有時間,這麼忙,再說我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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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翔無法提供李濤住院花銷的票據以及喪葬的費用,也就無法核實李濤欠錢的事實。海燕說,三四年前,她也來向李翔要過李濤的土地,可李翔說要到期才給她。而李濤的1.9畝土地每年接近兩千塊錢的收益,現在他種了也有八年,一萬六千塊錢已經有了,可李翔說自己還沒種夠。

農村土地歸屬30年為一個周期,李翔所指的歸還并非是立刻歸還,而是要等到2027年土地到期後,對于這個解決方案,程海燕并不接受。她說去年冬天她和李翔談過,一畝地按1000元包給他,三四天後李翔卻告訴他不種了。她找了好幾個人包地,對方告訴她,你這地包不出去,因為李翔放話了,誰也不能種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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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翔否認說過,自己不種别人也不能種地的話,其原因就在于海燕曾向他說過,我扔了也不帶包給你,以後别再惦記我的地了。是以他不願再管這檔子事。

程海燕心急如焚,為了幫助她解決問題,調解員找來了新華村書記韓波幫兩家進行協調,書記表示,現在農村不缺地,因為李濤的土地共三塊都不在一起,是以沒人去種。書記說,李翔其實也幫了李龍不少忙,畢竟他料理了李濤的後事,這一點海燕應該讓孩子感恩,以前的事就讓它過去了。聽到這裡,海燕急忙向妹夫表達歉意。

李翔也了解海燕的心情,孩子有心髒病,她一個人也吃了不少苦,但事歸事,理歸事,主要是海燕說話讓他心裡不平衡,才激起了他的倔脾氣。最後,李翔以一畝地800塊錢的價格包了下來,承包期七年,截止2027年12月31日終止,李翔當場就把錢轉給了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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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吵歸吵,鬧歸鬧,畢竟曾是一家人,沒有什麼積怨是化解不了的,真誠的溝通,豁達的包容,沖突也就煙消雲散了,在大家的見證下,看到海燕和李翔時隔一年後,再度就土地承包的年限、價格等問題進行商議,最終達成一緻。也讓海燕放下了一塊壓在心中的大石,我們希望雙方在解決李濤土地遺留歸屬問題時,能互相體諒,講法講理也講情。

要說,海燕這些年也确實不容易,為了不再忍受丈夫的家暴和不作為,她獨自帶着有病的孩子離開了家,作為母親她是一個稱職的媽媽,她明白自己的責任,對兒子不離不棄,為了給孩子治病,也為了給孩子創造一個好環境,她甯願離家出走和丈夫分居七年,一個人打工照顧生病的兒子,這份無私的母愛就值得人尊重。

52歲女為兒子讨要前夫遺留土地,被妹夫責罵:她一臉橫肉,不是一般人

海燕是個很有個性的女人,她有自己的執着和堅持,為了孩子的撫養費,她維權這麼多年就是想給孩子争取本應屬于他的權益,在她身上有一種永不言棄的韌勁,三觀很正,是個很有主見、敢說敢做、獨立堅強的一位女性。

有很多女人面對家暴敢怒不敢言,而是選擇屈辱地生活,這樣的人隻能被人打壓着、摧毀着,而程海燕不接受丈夫的家暴,就是為了有尊嚴地活着。面對妹夫的一再質疑和刁難,她多次上門溝通,替兒子排憂解難,有這樣有責任有擔當的母親真是孩子的福氣,可惜她的前夫并不珍惜,這可能就是緣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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