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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丹火葬墓探析

〔内容提要〕火葬是最早見于文獻記載的契丹人的葬俗之一,從遼建國前到遼代晚期均有發現,集中于遼建國前及遼代早期,受契丹人生計方式、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等的影響而出現,是其喪葬觀念和墓葬制度的表現之一。作為貫穿遼朝始終的喪葬形式,火葬在不同階段表現出不同特點。通過全面梳理考古材料,結合曆史文獻,對契丹火葬墓的緣起、分組、式微及背後的原因進行初步探讨。

契丹是大陸古代北方的遊牧民族,由東胡的一支發展而來,北魏時便活躍在中國曆史舞台,10世紀初由耶律阿保機建立遼朝。遼朝在東北亞曆史發展程序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政治、經濟、文化對歐亞大陸的廣大北方地區産生了重要影響,以至于現今仍有國家以“契丹”作為中國的代指。

墓葬曆來是遼朝曆史、考古研究的重點與熱點,目前,全國發現的遼墓總數已超千座,集中分布于内蒙古、遼甯、北京、河北和山西北部等地,黑龍江、吉林、天津也有零星發現。遼朝疆域廣闊,人群結構複雜,其埋葬習俗和墓葬制度也呈現出群體性、複雜性、多樣性的特點。火葬是最早見于文獻的契丹葬俗之一,是契丹人思想觀念及埋葬制度的直接反映,有必要進一步梳理與分析。

一、契丹火葬墓的界定與發現

從已發表的考古材料看,屍骨葬是遼代墓葬的主流,其次為火葬。火葬是指以火焚屍,将焚燒後的骨灰埋于墓坑之中的埋葬行為。作為遼代墓葬的重要類型,火葬墓在遼朝全境均有發現,總數在百座以上,從早到晚呈逐漸增加的趨勢。

就表現形式而言,可大緻将遼墓分為契丹人墓葬與漢人墓葬兩類。如徐蘋芳認為,遼墓是“自遼太祖耶律阿保機稱帝(907年)至天祚帝保大五年(1125年)遼亡為止,在遼的疆域内發現的契丹族和漢族的墓葬”[1]。以往研究對遼墓的族屬問題多有關注,對契丹人、漢人墓葬的差別與聯系進行了諸多有益的讨論。本文所說的契丹火葬墓,是指經過考古發掘的、遼建國前及統治期間墓主明确屬于契丹人的火葬墓,不包括遼朝疆域内發現的大量漢人火葬墓。

從已發表的材料來看,契丹人及漢人墓葬在形制上沒有明顯差別,但由于民族習慣、生活方式及宗教思想等的不同,二者在墓葬風格和随葬品種類與組合上差異明顯,尤其是後者成為判斷墓主人族屬的關鍵證據。契丹人多用大口罐、瓜棱壺、長頸壺、雞冠壺、提梁壺、雞腿壇、鳳首瓶等典型契丹陶瓷器随葬,篦點紋是最常見的紋飾類型(圖一)。早期還可見桦樹皮、羊骨、馬骨、馬具、兵器等具有鮮明遊牧民族特色的遺物。柏木護牆、面具、金屬網絡等也基本為契丹人專用。漢人一般随葬成組的陶瓷冥器,包括罐、執壺、釜、鼎、盆等。在葬具使用、壁畫内容等方面二者也有較為明顯的差異。盡管也有少數漢人随葬契丹式器物,但墓主人多是契丹化的漢族官員,且多有墓志發現,如韓相墓[2]、耿氏家族墓[3]等。在無墓志出土的情況下,以葬制、葬具和随葬品判斷墓主人的族屬,成為遼墓研究的正常做法和一般共識。

根據前述的判斷标準,目前可明确判斷為契丹火葬墓的有通遼市烏斯吐[4]、半截店[5],巴林右旗虎吐路[6],巴林左旗寶泉村[7]、雙井溝[8]、公司屯[9],敖漢旗白塔子[10],喀喇沁旗上燒鍋M1[11]、十間房[12],林西縣劉家大院M10[13],察右前旗豪欠營M4、M10[14],科右中旗雙龍崗M7[15],北票市柳條溝M1[16],康平縣馬蓮屯墓、海洲鄉墓、後舊門墓、泥馬窩堡墓[17],建昌縣龜山一号墓[18],錦西縣西孤山[19],彰武縣程溝[20]等。需要說明的是,半截店墓地發現之初被确定為漢人火葬墓群,但從其埋葬方式及出土陶器來看,與雙井溝墓地表現出了極大的相似性,且未發現類似的漢人火葬墓,應為契丹火葬墓;西孤山出土契丹小字墓志,墓主為奚人貴族蕭孝忠。史籍記載,奚人與契丹族“異種同類”,兩者的經濟生産方式、民族習慣以及生活習俗等都極其相近,墓葬表現特征也“幾無二緻”,是以,本文也将其納入契丹火葬墓之中。

二、契丹火葬墓的分組及特征

在總數超過千座的遼代墓葬之中,契丹火葬墓占比很小,遠少于屍骨葬和漢人火葬墓,卻是了解契丹人生活與觀念的重要視窗。根據墓葬的年代、形制及墓主人身份等級等資訊,可将契丹火葬墓分為以下五組。

第一組:烏斯吐墓、虎吐路墓。均為土坑豎穴墓,無葬具,随葬品可見大口罐、長頸罐、瓜棱壺等典型契丹陶器,同烏日根塔拉[21]、代欽塔拉[22]、荷葉哈達[23]等的發現相近,年代應在遼建國之前,約當于唐代中、晚期。虎吐路墓除随葬陶器外,還出土銅鈴、金耳環等,表明墓主身份等級稍高。

第二組:雙井溝、公司屯、寶泉村、豪欠營M10、半截店、雙龍崗M7、馬蓮屯M1東側墓、海洲鄉M3北側墓、後舊門墓、泥馬窩堡墓。均為土坑豎穴墓,使用陶罐裝殓骨灰,罐口覆以石塊、陶碗、陶盆、瓷碗等。墓地内包含墓葬較多,延續時間較長,年代最早為遼建國前後,最晚延續至遼代晚期。墓主身份等級較低,應為契丹平民墓,随葬品極少,僅見骨梳、羊距骨、銅錢等。

第三組:柳條溝M1。小型磚築火葬墓,使用木匣裝殓骨灰,随葬的大口罐、鼓腹罐等與烏斯吐、呼斯淖發現的同類器形制相近,但年代稍晚,約為遼代建國前後。墓主身份同烏斯吐墓相仿。

第四組:劉家大院M10、上燒鍋M1。均為帶短墓道單室墓,前者墓室為石築方形,後者為磚築圓形。均為合葬墓,一人屍骨葬,一人火葬。劉家大院M10同科右中旗雙龍崗、巴林右旗烏珠日山[24]墓葬形制接近,但内有木椁,年代上應晚于後兩者;上燒鍋M1内發現簡單的仿木鬥拱,墓室兩側的長方形耳龛可能是中晚期遼墓耳室的原始形态,表現出由遼早期向中期過渡的特點,時代應為遼早期,最晚可到中期偏早階段。上燒鍋M1内随葬的雞冠壺、鞍橋等也有遼代早期的特點。

第五組:白塔子墓、西孤山墓、豪欠營M4、龜山一号墓。墓葬結構複雜,墓主人身份等級較高。西孤山墓為唯一的紀年火葬墓,墓主蕭孝忠為奚人貴族,官至靜安節度使,下葬于大安五年(1089年)。白塔子、龜山一号墓及豪欠營M4均為多角形墓室,白塔子墓還出土遼代中、晚期貴族常用的銅面具。根據白塔子墓之上的經幢及龜山一号墓出土的銅錢來看,二者均為遼代晚期。随葬品中瓷器較多,豪欠營M4還發現漆器殘留。

通過以上分組,可以看出契丹火葬墓有如下特點。

1.總數不多,但在遼代建國前至遼代晚期均有發現,集中于遼建國前至遼早期。分布上集中于内蒙古東南部的上京道地區,該區曆來也是契丹人的主要活動地域。

2.從墓主人的身份等級看,既有契丹平民,也有等級較高的貴族,以前者占多數。從發展階段看,遼代建國前及遼早期多為土坑豎穴墓,如年代最早的烏斯吐墓、虎吐路墓,其後的雙井溝、半截店、馬蓮屯、海洲鄉等地墓葬也均為土坑豎穴墓。遼代早期也開始出現磚築、石築單室墓,中晚期出現多角形墓室并逐漸流行(圖二)。墓葬結構與墓主人身份等級相對應,如龜山一号墓和西孤山墓均為帶有墓道和甬道的多室墓,結構複雜,墓主人身份等級也較高。

契丹火葬墓探析

3.随葬器物具有明顯的契丹風格,如早期的大口罐、瓜棱壺、雞冠壺,晚期的面具、銅絲網絡及遼瓷等。骨灰之上覆寫桦樹皮,骨灰罐内放置羊距骨等習俗,表現出了極為鮮明的遊牧民族風格和契丹早期墓葬的特點。

4.從使用葬具看,早期的烏斯吐、虎吐路未見明确葬具,西孤山墓被盜情況不明,柳條溝M1使用木函,劉家大院M10為木椁,豪欠營M4為石棺,白塔子墓可能存在屍床,其餘均使用陶質骨灰罐,發現近百件,是發現數量最多的裝殓葬具。其中又以鼓腹罐最為常見,占大多數,此外,還有雙系罐、鼓形罐等。根據其早晚及形制變化,可分為A、B、C、D、E五型(圖三)。雙井溝、公司屯等出土的骨灰罐器身還見若幹鑽孔,晚期骨灰罐鑽孔的現象幾乎不見。

5.流行家族叢葬,分多人合葬與雙人合葬兩種。後者見于上燒鍋M1及劉家大院M10,為一人屍骨葬,一人火葬。前者發現較多,往往在同一位置或同一墓穴内發現多件骨灰罐,有的墓地為屍骨葬與火葬墓并存,且相距不遠,年代上也較為接近,如康平馬蓮屯鄉、海洲鄉等地發現的契丹墓葬。屍骨葬與火葬并存于同一墓地或墓穴,或是觀念不同,或是财富多寡不均,有待更多的發現與研究來解釋。值得注意的是,同一墓地内不同時期的墓葬,墓主人身份等級有時差距很大,或許能從其中管窺家族的興衰史。如豪欠營M4屬墓地内早期墓葬,為簡陋的土坑豎穴火葬墓;中期的M3規模較大,帶墓道,墓室仿木結構,表明墓主已經擁有一定的地位;到晚期的M6,墓主人面部戴有鎏金銅面具,全身穿有銅絲網絡,身份等級明顯非同一般。

三、契丹火葬墓的出現與緣由

作為一種較為特殊的屍體處理及埋葬方式,火葬長期流行于中國北方的遊牧民族中,在鮮卑、突厥、靺鞨-渤海、契丹、奚及女真等族的文化遺存中均有發現。《隋書·契丹傳》記載:“父母死而悲哭者,以為不壯,但以其屍置于山樹之上,經三年之後,乃收其骨而焚之。”[25]《北史·契丹傳》記載與上述相似。可見,契丹人去世後,首先采用的是樹葬,或稱天葬,将死者屍體置于山間的大樹之上,三年後收其遺骸火化。元代王恽将火葬稱為“契丹遺風”,可見,“契丹人死後火葬”的看法由來已久且頗具影響。

契丹人使用火葬的緣由是多方面的。從族源的角度看,契丹、庫莫奚族出同源,主要來自鮮卑宇文部的“殘餘”,是公元1世紀以後,自陰山附近東遷饒樂水及徒河流域的鮮卑部落[26]。現有的考古材料也表明,早期契丹人的文化傳統延續了之前鮮卑文化的發展脈絡[27]。文獻中未見宇文鮮卑部葬俗的記載,但内蒙古地區發現多處鮮卑墓地,其中部分墓葬被确定為宇文部的遺存,如察右後旗二蘭虎溝[28]、卓資縣石家溝[29]等,後者發現有燒骨現象。半截店M2中出土1件泥質灰陶骨灰罐,器身較矮,斂口,圓唇,束頸,淺腹,平底,同已發現的其他遼代同類器差異較大,而與石家溝出土的1件泥質陶罐形制相似,僅口沿處差異較大,前者為卷沿,後者為平沿。由此可見,契丹人樹葬後火化屍骨的做法可能源于直系祖先——鮮卑宇文部的火葬習俗,其間可能也受到了匈奴、烏桓及鮮卑焚燒棺椁與死者遺物風俗的影響[30]。

從原始宗教信仰的角度看,契丹人死後“不置墓”,将屍體置于樹上,明顯是受其傳統信仰——薩滿教中山川崇拜思想的影響。薩滿教起于原始社會漁獵經濟時代,核心是萬物有靈論,信仰者認為其能為人們治病消災,具有很強的現實性和功能性。薩滿教幾乎是大陸北方各民族共有的原始宗教形式,在外來信仰傳入之前,在古代各民族中間的影響可謂根深蒂固。阿保機稱帝建國過程中,與契丹大巫神速姑配合,通過制造神學意義上的社會輿論,輕易地騙取了部族群眾的信任,說明了當時契丹人對這種原始宗教信仰的程度之深[31]。契丹人樹葬後火化遺骸,一定程度上受到薩滿教觀念的影響,與其拜日崇火有關。雙井溝、公司屯、馬蓮屯等墓地出土的骨灰罐上,普遍開有鑽孔,也與薩滿教中萬物有靈、靈魂不滅的觀念相關,骨灰罐上鑽孔以友善靈魂升天。薩滿教的盛行是當時契丹人遊牧、狩獵經濟生活狀況的反映,契丹人火燒屍骨時禱告“使我多得豬、鹿”,證明他們認為火葬可以保佑其狩獵成功,多獲獵物,正是早期契丹人狩獵、遊牧生業方式的直覺反映。

從目前的考古發現看,火葬主要流行于契丹平民之中,且多見合葬及家族叢葬,同一墓穴内往往埋有數件甚至數十件骨灰罐。如半截店M2共出土29件骨灰罐,M1、M3内的骨灰罐也分别在20件以上。從骨灰罐埋藏深度深淺不一的情況來看,顯然不是同時下葬,而是多次将墓坑重新打開,進行合葬或遷葬,墓葬年代從遼早期延續至晚期。一方面說明契丹人有較為深沉的親情觀念,同一家族的人去世後選擇葬于同一處。另一方面,相較于屍骨葬營建墓穴、制備葬具及開墓遷葬等一系列流程,對于社會地位更低、擁有财富更少的契丹平民而言,火葬占地更少、成本更低、更易遷葬及合葬。盡管也有少數貴族使用火葬,如龜山一号墓、白塔子墓和西孤山墓,不僅墓室結構複雜,且發現有柏木護牆、銅面具和銅絲網絡等高規格葬制與葬具。但根據劉未對契丹貴族墓葬的研究與劃分,以上3處墓葬的墓主人屬貴族中的第三至第五級,等級較低[32],目前未見高等貴族和皇族使用火葬的情況。

到遼代中、晚期,契丹人的火葬習俗,如劉家大院、白塔子、西孤山、豪欠營的發現,既有可能是本民族固有火葬觀念的延續,更多的應是受佛教影響所緻。道宗大安五年(1089年)《六聘山天開寺忏悔上人墳塔記》所記:“古之葬者弗封樹,慮其傷心,若掩骼埋胔之類,欲人之弗得見也。而後世樸散,轉加乎文,遂有貴賤丘圹高厚之制。及佛教來,又變其饬終歸全之道,皆從火化。”[33]劉家大院M8出土提梁式雞冠壺1件,腹部兩面均飾有雙頭迦陵頻伽(為佛教中的一種神鳥)紋。在最具本民族特色的雞冠壺上裝飾佛教紋樣,表明佛教在當時的契丹人群中已經有了相當的影響。但應該看到的是,佛教對契丹人葬俗的影響,要遠遠小于其對漢人的影響,遼代中後期的漢人墓葬,無論身份高低,絕大多數使用火葬,就是這種深刻影響的表現。

四、土葬、屍骨葬的流行與契丹喪葬觀念的轉變

前文所講的契丹火葬,實際是指火化遺骸後進行土葬的埋葬行為。早期契丹人受傳統觀念的影響實行樹葬後火葬,但火葬之後的骨灰如何處理,文獻中沒有明确記載。從烏斯吐、虎吐路、雙井溝的發現來看,契丹人在遼建國之前即已使用火葬加土葬的埋葬方式,最早可追溯到唐中期。關于契丹人選擇土葬的原因,畢德廣認為是受突厥人“置屍馬上而焚之,取灰而葬”影響的結果,這可能也是契丹人放棄樹葬加火葬的原始埋葬形式,選擇火葬加土葬的原因之一。通過對西烏珠爾[34]、甘珠爾花[35]等墓葬的分析,他認為,當時室韋的墓葬制度已經成型,唐中期以前室韋人就已由樹葬改為土葬。從随葬器物看,西烏珠爾和甘珠爾花墓群包含了許多契丹文化因素,是受契丹早期墓葬的影響,是以,契丹人的土葬習俗也興起于唐中期之前,約在隋至唐初[36]。

上述讨論頗具啟發性,但仍有可商榷之處。翻檢文獻和考古發現,契丹之前的匈奴、烏桓、突厥、回鹘等族,均使用土葬,作為契丹族源的鮮卑人也使用土葬。南北朝末期,突厥滅柔然汗國,成為蒙古高原霸主。契丹在突厥汗國建立後曾長期受其統治,文化習俗包括葬俗可能均受其影響,但據此便說契丹的土葬源于突厥,證據略顯不足。陝西、北京發現幾處唐代時期的契丹及奚人貴族墓葬,如李過折墓[37]、李歸國墓[38]和熱瓌墓[39],均為磚室墓,年代最早的熱瓌墓為開元十八年(730年)下葬。這表明至少從8世紀前期開始,唐地的契丹人及奚人便已使用磚室墓,可能是受漢人影響的結果。西烏珠爾、甘珠爾花等室韋墓地确實表現出了明顯的契丹因素,但随葬器物的相似無法得出其他葬俗也受契丹影響的結論。是以,契丹人選擇土葬的動機,究竟是沿襲此前各民族的風俗,還是受漢人思想的影響,抑或是其自身發展進入的新階段,目前還不好遽下定論。至于契丹人開始使用土葬的時間,從已有考古材料看,隻能暫定為唐中期以前,未來有待更多的考古發現對該問題進行更好地解答。但毫無疑問,契丹人放棄樹葬後火化遺骸的原始習俗,改為火葬後營建墓室進行土葬,無疑是契丹喪葬制度的一大轉變與發展,這中間可能經曆了一個很長的過程。

目前發現年代最早的契丹人墓葬包括屍骨葬與火葬,前者占絕大多數,如烏日根塔拉、荷葉哈達、呼斯淖[40]、塔布敖包[41]等,可見,屍骨葬在遼建國之前便已流行。實際上,從建國前到遼代滅亡,屍骨葬一直在契丹喪葬中占據主要地位。火葬集中于遼建國前及遼代早期,且集中于平民階層,中晚期盡管發現大量火葬墓,但絕大部分為受佛教思想影響的漢人使用。從遼建國前開始,随着社會的發展,契丹人的火葬習俗逐漸衰退,屍骨葬日益流行,特别是社會上層普遍實行屍骨葬,并接受唐代遺風和漢人的影響,營建類屋式墓穴。早期契丹墓葬多為簡陋的土坑豎穴墓,遼初土坑墓仍占有一定比例,但磚室墓、石室墓已經成為新的時尚。阿魯科爾沁旗寶山一号墓,為大型長墓道磚室墓,上築仿木建構築的歇山頂門樓[42],是典型的漢式墓葬形制。該墓有墨書題記“天贊二年”,可知是遼太祖天贊二年(923年)下葬,表明遼代初期就有部分契丹貴族使用漢人流行的仿木建構築的磚室墓。至遼中期,磚室墓成為主流,另有少量石室墓,土坑豎穴墓基本不見。早期契丹磚室墓的墓室多為方形或圓形,中期出現多角形墓,如六角形與八角形,晚期多角形墓成為主流。這種墓室平面的演變趨勢與中原地區五代北宋墓的演變趨勢一緻[43],應是受到漢人葬俗的影響。

喪葬習俗及墓葬形制變化的背後,一方面是契丹遼朝社會經濟不斷發展的現實,另一方面,則是契丹統治階級不斷學習漢族文化和儒家思想以謀求正統觀念的推動。從樹葬、火葬到屍骨葬,反映了契丹社會經濟不斷發展和喪葬觀念逐漸變化的一個過程。樹葬、火葬是契丹人早期遊牧經濟生活、原始薩滿教的生動反映,喪葬觀念可能尚未完全形成,而屍骨葬、類屋式墓穴則是契丹人喪葬觀念形成,并不斷發展的直接反映。契丹人在立國之前,便開始學習漢人的思想與文化,這一過程從以耶律阿保機為代表的社會頂層開始,“上行而下效”。從遼代早期開始,契丹貴族便大多采用與唐、五代時期類似的墓室進行屍骨葬。從慶陵的發掘情況看,其地宮也是仿自唐陵的地宮形制。目前所發現的所有契丹貴族墓葬,幾乎全部營建類屋式墓葬實行屍骨葬。

元《秋澗集》卷84《論中都喪葬禮簿事狀》雲:“竊惟送終人子之大事。今見中都風俗薄惡,于喪祭之禮,有急當糾正者。如父母之喪,例皆焚燒以為當然,習既成風,恬不知痛,敗俗傷化,尤重于此。契勘系契丹遺風,其在漢民,斷不可訓理,合禁止以厚薄俗。”[44]《畫墁錄》記:“元祐末,宣仁聖烈太後上賓。遼人遣使吊祭。遼使回至滑州死,刳其中央,以頭内孔中。植其足。又取葉數百,披搯遍體,以疏别造毂車,方能行。次年春,予被差報謝入蕃,其轍路深尺餘,此蕃國貴人禮也,賤者燔之以歸,耶律之羓尚矣。”[45]可見,随着對儒家思想吸收程度的加深,在契丹貴族看來,“燔之以歸”的火葬是“賤者”所為,不僅有悖于當時的社會倫理,而且是“恬不知痛,敗俗傷化”的典型。這表明當時的社會上層已經全面接受屍骨葬,契丹葬俗發生了樹葬—火葬—屍骨葬的全面轉變。

五、結論

墓葬是古人社會經濟狀況及思想觀念的直覺反映,契丹人早期先樹葬後火葬,說明當時還未形成築墓入殓的習俗,是其狩獵經濟階段思想意識的反映。樹葬的習俗主要存在于唐中期以前,且延續了很長時間,可将其視為契丹人喪葬觀念的早期階段。契丹從樹葬到出現墓葬,不僅是一種埋葬習俗的轉變,更重要的是社會的發展和文化的進步。

從雙井溝、公司屯等墓葬的發現看,遼建國前後至遼代初期,契丹人的火葬習俗主要受原始宗教中的拜日崇火及靈魂不滅觀念的影響,是契丹人畜牧兼狩獵經濟的産物。這一時期契丹人已經開始用帶孔的陶罐裝殓骨灰、營建墓穴下葬,并放置随葬品表達對死者的悼念,代表着契丹人喪葬觀念的轉變與進步,埋葬制度已經逐漸形成。早期随葬品的選擇帶有明顯的遊牧民族特色,反映了契丹人“逐水草而居”的生活狀況。遼代中後期,契丹人的火葬習俗,則多是受佛教的影響所緻。總的看來,随着社會的發展,契丹人的火葬習俗逐漸衰退,屍骨葬在遼代建國前即已出現,并日益占據主流。屍骨葬加土葬,成為整個遼代契丹人最主要的埋葬方式,且形成了較為完整的等級制度,表明契丹人的墓葬制度逐漸成熟。

從契丹早期“父母死而悲哭者,以為不壯”,實行先樹葬後火葬的喪葬習俗,到遼代建國後契丹貴族流行的屍骨葬,反映出契丹人逐漸接受儒家喪葬禮俗尤其是孝悌觀念的曆程[46]。契丹建國以後,随着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同時在漢族文化的影響下,築墓入殓習俗逐漸興盛,喪葬禮俗日趨完備,形成了以漢民族文化與契丹傳統文化相結合、具有濃郁民族特點的一整套喪葬禮俗,成為大陸古代墓葬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附記:本文在寫作過程中得到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劉國祥研究員、赤峰學院契丹遼文化研究院任愛君教授的指導與幫助,謹緻謝忱。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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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徐蘋芳:《遼代墓葬》,《中國大百科全書·考古學》,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86年,第274頁。

[2]河北省博物館文物管理處:《河北遷安上蘆村遼韓相墓》,《考古》1973年第5期。

[3]朝陽博物館、朝陽市城區博物館:《遼甯朝陽市姑營子遼代耿氏家族3、4号墓發掘簡報》,《考古》2011年第8期。

[4]哲裡木盟博物館:《内蒙古哲裡木盟發現的幾座契丹墓》,《考古》1984年第2期。

[5]哲裡木盟博物館:《内蒙古通遼市半截店遼代火葬墓群》,《考古》1994年第11期。

[6]巴林右旗博物館:《内蒙古巴林右旗虎吐路遼墓》,《北方文物》1988年第3期。

[7]汪宇平:《内蒙古昭烏達盟印紋陶的時代問題》,《考古通訊》1955年第4期;《内蒙昭盟巴林左旗林東街北山坡遼代遺址出土的陶器》,《文物參考資料》1956年第2期。

[8]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工作隊:《内蒙古昭盟巴林左旗雙井溝遼火葬墓》,《考古》1963年第10期。

[9]任愛君主編:《契丹學研究》(第二輯),商務印書館2022年。

[10]敖漢旗文化館:《敖漢旗白塔子遼墓》,《考古》1978年第2期。

[11]項春松:《上燒鍋遼墓群》,《内蒙古文物考古》1982年第2期。

[12]項春松:《赤峰市郊區發現的遼墓》,《北方文物》1991年第3期。

[13]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内蒙古博物院:《内蒙古林西縣劉家大院遼代墓地發掘簡報》,《考古》2016年第2期。

[14]烏盟文物工作站、内蒙古文物工作隊:《契丹女屍——豪欠營遼墓的清理與研究》,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7—71頁。

[15]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科右中旗雙龍崗遼墓》,《内蒙文物考古》1997年第1期。

[16]馮永謙:《北票柳條溝遼墓》,《遼甯文物》1981年第1期。

[17]張少清:《遼甯康平發現的契丹、遼墓概述》,《北方文物》1988年第4期。

[18]靳楓毅、徐基:《遼甯建昌龜山一号遼墓》,《文物》1985年第3期。

[19]雁羽:《錦西西孤山遼蕭孝忠墓清理簡報》,《考古》1960年第2期。

[20]阜新市文物工作隊、彰武縣文物管理所、阜新市博物館:《阜新程溝遼墓清理簡報》,《北方文物》1998年第2期。

[21][23]哲裡木盟博物館:《内蒙古哲裡木盟發現的幾座契丹墓》,《考古》1984年第2期。

[22]興安盟文物工作站:《科右中旗代欽塔拉遼墓清理簡報》,《内蒙古文物考古文集》(第二輯),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7年,第651—667頁。

[24]巴林右旗博物館:《巴林右旗烏日珠山發現一座遼墓》,《内蒙古文物考古》1992年第2期。

[25]〔唐〕魏征、令狐德棻撰,《隋書》卷84《契丹》,中華書局1973年,第1881頁。

[26]任愛君:《契丹、沙子裡、托克馬克與怒江——曆史上的契丹及契丹人》,《遼甯師範大學學報》2017年第5期。

[27]張柏忠:《哲裡木盟發現的鮮卑遺存》,《文物》1981年第2期;張柏忠:《契丹早期文化探索》,《考古》1984年第2期。

[28]許永傑:《鮮卑遺存的考古學觀察》,《北方文物》1993年第4期。

[29]内蒙古博物館:《卓資縣石家溝墓群出土資料》,《内蒙古文物考古》1998年第2期。

[30][36]畢德廣、魏堅:《契丹早期墓葬研究》,《考古學報》2016年第2期。

[31]任愛君:《神速姑暨原始宗教對契丹建國的影響》,《北方文物》2002年第3期。

[32]劉未:《遼代契丹墓葬研究》,《考古學報》2009年第4期。

[33]向南:《遼代石刻文編》,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413頁。

[34]白勁松:《陳巴爾虎旗西烏珠爾古墓葬清理簡報》,《遼海文物學刊》1989年第2期;殷煥良、白勁松:《陳巴爾虎旗西烏珠爾古墓葬調查清理簡報》,《内蒙古文物考古》1997年第2期。

[35]王成、陳鳳山:《新巴爾虎左旗甘珠爾花石棺墓群清理簡報》,《内蒙古文物考古》1992年第1期。

[37]葛承雍:《對西安市東郊唐墓出土契丹王墓志的解讀》,《考古》2003年第9期。

[38]畢德廣:《唐清河張氏墓志考》,《北方文物》2012年第3期。

[39]西安市文物保護考古研究院:《西安市唐故奚質子熱瓌墓》,《考古》2014年第10期。

[40]張柏忠:《科左後旗呼斯淖契丹墓》,《文物》1983年第9期。

[41]齊曉光:《巴林右旗塔布敖包石砌墓及相關問題》,《内蒙古文物考古文集》(第一輯),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4年,第454—461頁。

[42]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阿魯科爾沁旗文物管理所:《内蒙古赤峰寶山遼壁畫墓發掘簡報》,《文物》1998年第1期。

[43]馮恩學:《遼墓反映的契丹人漢化與漢人契丹化》,《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11年第3期。

[44]〔元〕王恽著,楊亮、鐘彥飛點校:《王恽全集彙校》卷84《烏台筆補·論中都表祭禮薄事狀》,中華書局2013年,第3468頁。

[45]〔宋〕張舜民撰,湯勤福整理:《畫墁錄》,大象出版社2019年,第307頁。

[46]鄭承燕:《遼代貴族喪葬制度》,南開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2年。

(作者:劉江濤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所學生院;原文刊于《北方文物》2022年第2期)

責編:韓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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