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孩子形成自我負責的學習能力,我們設定了标準和核查環節。
核查,一般有2種方式。
一種是追責式,一種是輔助式。
追責,毫無疑問,就是追究責任,這事做壞了,你應該承擔損失。
對孩子而言,這意味着讨伐、懲罰。
為什麼沒有完成,為什麼沒寫好,為什麼不能自覺,為什麼不能為自己負責,不知道學習是自己的事兒嗎?
場面,相信,很多父母都經曆過。
一旦父母啟動了追責,會帶來一個問題。
就是孩子為避免被指責,被批評而找各種理由、借口來推脫責任。
或是說自己不會,或是說自己忘了,或是說沒看到,或是别的什麼理由,總之,作業沒有完成,就是與自己無關。
父母一聽孩子這麼說,首先從态度上判定,孩子态度不端正,自己沒有完成作業,不勇于承擔責任,反而還找這麼多理由推卸,火更大了。
于是一頓劈頭蓋臉的責罵,可能還會動手。
氣急了,還會抛出更有深度的抱怨、指責,訴苦自己的不容易,為了孩子,放棄多少機會,可孩子卻如此不懂得父母的用心良苦。
總之把積壓在自己内心的諸多情緒和不滿,借着孩子沒有完成作業,一股腦潑向他。
這已經不是輔導孩子,也不是幫助孩子,這是變相地控制孩子,讓孩子感到羞愧、感到愧疚。
已經完全偏離了核查的目的。
而追責産生的另一個問題是,懲罰以及由此帶來的後果。
父母發覺孩子沒有完成作業,沒有學會自己為學習負責,便會動用家長的權利,通過取消孩子其他權利的方式以此來懲罰孩子。
作業沒完成,電視不要看了,iPad不要玩了,漫畫書沒收,也别想下樓玩了。
年齡小的孩子,心裡憤憤不平,但又無可奈何;
而青春期的孩子,則會将這種不滿,表現出來,與父母據理力争。
在這種情況下,孩子承擔了懲罰的後果,卻遠離了自我負責的目标。
這樣的核查方式,自然是沒有意義的。
另一種核查方式是輔助式,通過核查,發現孩子作業沒有完成或是作業中存在的困難,了解其中的原因,想辦法幫助孩子,解決這些問題。
具體如何做呢?
首先,告訴孩子,不是追究他的責任,隻是真誠地想要了解原因。
這可以消除孩子的戒備心理,讓他放下防禦,敞開心扉,說出沒有完成作業真正的原因。
接下來,當孩子,說原因時,父母需要耐着性子聽孩子說。
特别是當孩子說,不會做,或是不想做時,不要急着否定孩子,責問孩子,是不是上課沒有好好聽,而是盡情讓他表達。
當孩子表達完了,父母可以給予孩子最大程度地同情和了解,但同時告訴孩子,要完成的作業,還是要完成,如果需要幫助,爸爸媽媽會陪着你。
至此,孩子可能會提出由父母幫助自己完成作業的要求,也可能,選擇自己獨自完成。
對孩子而言,表達的過程,就是宣洩的過程。傾聽的過程,就是了解和接納。
當父母對孩子沒有責問,沒有懲罰,等他們宣洩完,得到父母的了解甚至幫助後,他們便會明白自己的責任,也會承擔起自己的責任。
而這也是孩子的動力和智慧的生發之處。
這便達到了核查的目的,幫助孩子學會自我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