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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國榮|何為“教哲學”:“化理論為方法,化理論為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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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國榮|何為“教哲學”:“化理論為方法,化理論為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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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教哲學”:“化理論為方法,化理論為德性”

楊國榮|西北師範大學哲學學院講座教授,華東師範大學中國現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暨哲學系資深教授

本文刊載于《探索與争鳴》2022年第1期,原标題為《哲學與教育:從知識之境到智慧之境》

非經注明,文中圖檔均來自網絡

教哲學與做哲學

時下常可注意到關于如何做哲學的種種讨論。從邏輯上說,“如何教哲學”與“如何做哲學”這兩個問題具有相通之處,兩者的共同點之一,在于都以“何為哲學”的确認為邏輯前提:無論是“如何教哲學”,抑或“如何做哲學”,都基于對“何為哲學”的了解。哲學本身包含多重方面,可以從不同角度加以解說,從哲學史上看,哲學家對此确實也存在不同的看法。按其實質,哲學既具有超學科的性質,又具有學科性。一方面,作為性與天道的追問或智慧之思,哲學與具體的學科主要指向世界的某個對象、某個領域有所不同,無法限定于特定的學科。另一方面,近代以來,特别是近代大學興起之後,哲學成為大學之中的具體教學分支或門類,開始獲得學科的性質。

楊國榮|何為“教哲學”:“化理論為方法,化理論為德性”

作為既具有學科性,又具有超學科性的智慧之思,哲學與“教”的關系也呈現不同方面:就其超學科的本然形态來說,哲學與“教”的領域呈現複雜關系。雅斯貝爾斯曾認為“哲學是不能教的,隻能靠自身的悟性去參悟人生與世界”。這種“不能教”的判定,便源于哲學的超越學科的性質,當然,如後文将分析的,超學科的性質與“教”并非截然相對,毋甯說,它規定了哲學之“教”與知識之“教”的不同。進而言之,從哲學具有學科性并相應地包含知識性質這一面看,它不僅包含可教性,而且這種“教”與通常之“教”也并非彼此無關。

與上述事實相關,談哲學與“教”的關系,可以在更為寬泛的視域展開,以此為前提,則即使其超學科的方面,也可以引入“教”的領域。具體而言,這裡涉及“思”和“授”兩個方面。所謂“授”,主要與知識的傳授相關。如所周知,恩格斯曾指出:“一個民族要想站在科學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沒有理論思維。”“但是理論思維無非是才能方面的一種生來就有的素質。這種才能需要發展和培養,而為了進行這種培養,除了學習以往的哲學,直到現在還沒有别的辦法。”這裡所說的“學習以往的哲學”可以了解為兩個方面,首先是哲學知識的傳授,其内容主要關乎哲學的曆史變遷,包括某個時代出現了哪些哲學家,他有何種觀點,生平如何,師承關系怎樣,思想淵源可以追溯到何處,其思想在哲學的曆史演化過程中居于何地位,等等,了解和掌握這一方面内容,屬哲學史的知識性方面。雅斯貝爾斯曾認為:“如果将哲學視為一種客觀可知的内容,這時的哲學就已走上自毀之路,哲思活動每每在通過這一關的時候,總有一刻變成一種空洞的客觀事實而失去了它的本源。”這一論點将哲學排除在知識之外,進而實質上否定了哲學具有可教性,這一看法多少忽視了哲學的學科性質,讓人很難苟同。事實上,按前述恩格斯的觀點,從哲學具有學科性并相應地包含具體知識而言,哲學無疑有可以教的一面。

從另一個角度看,哲學之可教又與“思”相關。這裡所說的“思”,主要是通過引導人們接觸哲學史上重要哲學家的經典著作,以學會哲學的思考,按其本義,前面提到的恩格斯說的“學習以往的哲學”,并不僅僅是通常意義上了解哲學通史,掌握哲學史的具體知識,等等,而是意味着進一步接觸哲學家的經典,由閱讀經典,重新經曆哲學家的思維曆程,具體地了解其如何提出問題,如何思考問題,如何解決問題,通過這一過程,學會如何進行哲學思維,并逐漸提高這種思維能力。可以看到,引導“思”構成了教哲學更為重要的方面,教哲學固然需要傳授哲學的知識,但更為重要的方面,是讓哲學教育的對象領悟如何進行哲學思考。這一意義上的“教”,顯然不僅僅關乎哲學的學科性,而是與哲學的超學科性有着切近的關系:哲學的超學科性本質上表現為智慧之思,以引導“思”為哲學教育的内在指向,無疑合乎哲學的這一品格。

與教哲學的以上兩個方面相關,這裡同時涉及哲學本身内含的可說與不可說二重品格。如所周知,哲學史上很多哲學家認為,哲學具有超越名言、不可言說的一面,維特根斯坦便認為,“哲學的正确方法”是 “除了能說的東西外,不說什麼事情”,“一個人對于不能談的事情就應當沉默”。以上看法已蘊含可說與不可說的區分。從形而上的層面看,其中的原理在邏輯上确乎具有超越名言這一面,從形而上的角度将世界了解為整體,則一旦對其相關對象有所言說,便意味着指向特定部分而忽略其本來具有的整體特征。馮友蘭曾以“大全”為例,論及此意:大全本是其大無外者,在對其言說之後,此言說便與大全相對,亦即成為大全的“他者”,進而,大全也就不成其為大全。這是從思辨的意義上談哲學的不可說。廣而言之,在探索世界的時候,需要注重世界或其中的某些對象對人(包括個體)所具有的意義和意味,這種意義和意味,往往非言說所能完全涵蓋,也就是說,它具有超越名言之意。

進一步看,中國哲學很早就提出“身心之學”和“口耳之學”的區分,從荀子到王陽明,都注意到二者的不同。荀子認為,君子之學的特點在于“入乎耳,著乎心,布乎四體,形乎動靜”,這一意義上的“學”不僅僅限于口耳言說之間,而是側重于禮義規範化為個體自覺的道德意識,并進一步落實于踐行的過程。王陽明更明确地區分了口耳之學和身心之學:“世之講學者有二,有講之以身心者;有講之以口耳者。講之以口耳,揣摸測度,求之影響者也。講之以身心,行著習察,實有諸己者也。”這裡所說的“身心之學”,同樣側重于實際踐行,而非言說。具體來說,在實踐過程中,我們往往是“行而不言”,中國哲學家便把日用常行視為把握形而上之道的重要方式,所謂“極高明而道中庸”也表明了這一點。這裡的“中庸”,即以日常的活動為内容。對中國哲學而言,“道不遠人。人之為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把握形而上之道,則離不開人的庸言庸行。

與以上方面相關,在哲學教育的領域,身教重于言教。事實上,在“身心之學”中,“學”和“身”便互相關聯,這種聯系包含多方面的意義。身首先引向“行”:通常所謂“身體力行”,便表明行的過程總是和身聯系在一起,在此意義上,“身”與實踐具有内在的相關性。通過身與學、知與行的互動過程,不僅個體的言行舉止将逐漸合乎規範,而且由“身”所展現的行為本身,也可以獲得規範的意義:所謂“身教”,便展現了這一點。“以身作則”不僅僅是道德教育的基本要求,而且展現于廣義的哲學教育過程:相對于單純的言說,示範常常呈現更為重要的意義。在如何提出問題、如何解決問題方面,通過提供良好的“做哲學”的方式,便有助于受教育者實際地把握哲學思考的方式。一部深沉的哲學著作,一個嚴密而有創見的哲學文本,同時具體而微地展示了如何思考哲學的進路。在這裡,“如何做哲學”與“如何教哲學”同樣具有内在的關聯。

超越名言不僅僅需要考察說與行的關系,而且常常涉及個人的體驗過程。把握世界的過程關乎個人的“思”和“悟”,這種個體之“悟”總是包含不可言說這一面。個人的體驗固然無法以邏輯的方式教授,然而卻可以引導。曆史上,禅宗的機鋒無疑具有很多神秘的内容,但其中也隐含啟發個體如何達到對佛教義理體驗的方面。一些看似無關的對話,往往引發對話一方的頓悟,進而,這種對話也在神秘形式下涉及哲學意義上的“教”的問題。當然,從現代哲學的角度看,個人的體驗需要通過邏輯思維将所悟的内容加以凝結,使之成為一定共同體可以了解、讨論的思維成果。但即使在這一過程中,“悟”也非名言所能完全限定。從這個角度來說,哲學的“教”和“思”總是有超越名言這一面。

從以上方面看,在哲學層面讨論“教”的問題,不能僅僅停留在單純思辨的言說之上,而是需要引導所教的對象通過身體力行去領悟哲學的深層内涵,僅僅是邏輯的言說和分析,可能不足以把握“教”和“思”的整個過程。在現實的過程中,對同一原理,有着豐富生活經曆的個體,往往要比僅僅限于書齋之中的人了解更為深入一些。這并不是說書齋裡的學人不能把握哲學的義理,而是表明,從中國哲學的傳統來看,真正意義上的深層哲學内涵,需要基于超乎言說的日用常行的過程以及深切的生活經曆來了解,後者構成了把握哲學内涵的重要資源。雅斯貝爾斯也注意到了這一點,在談到大學的哲學教學旨趣時,他曾指出:“學習哲學知識,參加哲學思考,使哲學轉化為日常生活。”這裡特别值得我們關注的,是其中提到的“使哲學轉化為日常生活”,這裡的内在涵義是,對哲學的教與學,最後應轉化為日常生活。所謂“轉化為日常生活”,也就是使哲學“由說到在”,這與前面所述觀念相一緻:按其内在的性質,哲學具有超乎言說這一面,最後應落實于人的存在過程。要而言之,學習、教授哲學的過程中,一方面應把個人體驗過程融入哲學思考過程,另一方面需要注意如何“由說到在”。這一教與學的過程,并不僅僅限于簡單、抽象的言說。

哲學教育的意義

前面主要以哲學是否可教、如何教為讨論的對象,與之相關的是哲學教育的意義問題。寬泛而言,“何為哲學”與“哲學何為”的問題彼此相涉,“什麼是哲學教育”與“哲學教育的意義”這兩個問題也具有關聯性。從總的方面來說,按照中國哲學傳統,哲學涉及成己與成物,即成就自己、成就世界的過程,這是哲學的基本使命。具體而言,可以借用馮契先生提到的“化理論為方法,化理論為德性”的觀念,從兩個方面加以分析。

所謂“化理論為方法”,主要涉及如何通過學習哲學來推進、深化我們對思維方法的了解。不同學科的探索過程以及提出問題的過程,可能會涉及很多具體環節。從教哲學的角度來說,如何使教育對象真正在理論思維上有所提升?這裡關乎如何使知性思維和辯證思維或理性思維結合起來的問題。知性思維的特點在于把整體分解為不同部分,把過程截斷為不同的環節,其總的趨向是注重劃界。從現實生活包括學術領域的思維方式來看,這種思維方式在曆史上曾大行其道,在現今也遠未絕迹,其總的趨向是僅僅關注、突出某一點或某一方面,似乎現實世界隻有這一面,而不存在其他的方面。事實上,真實的世界包含多重方面,僅僅抓住其中某一規定和片段,不足以真正認識世界本身。與注重存在的現實品格相聯系,我們需要突破知性思維的視野,引入理性思維。這裡的理性是指德國古典哲學意義的理性,與感性、知性、理性區分相關,其内涵更多地與辯證思維相關。教哲學的過程中,應當引導受教育者在注重嚴密的邏輯分析的同時,又切實地從辯證思維或理性思維的角度把握具體、真實的存在,後者構成了教哲學的重要旨趣之一。在談到教育時,杜威曾認為:“唯一真正的教育來自社會情境的各種要求對兒童能力的刺激。”這一看法與杜威總體上的實用主義哲學觀念大體一緻:在哲學上,杜威受進化論的影響,關注人所處的具體情境,并以解決這種情境所提出的問題為哲學關切的基本使命。從哲學教育的角度看,以上看法将社會情境視為教育之源,注重的是特定對象以及對象所蘊含的問題,在限定于特定情境與特定對象上,這種思維趨向更接近于知性的層面。與前述知性思維一樣,從特定情境考察教育的發生,多少忽視了存在的互相關聯性以及整個存在背景對教育的制約。進一步看,杜威的看法将關注之點主要放在特定情境的刺激,同時忽視了人與對象互動過程中普遍理論與概念的規範與引導,而這種單向的規定,從另一方面表現出對教育過程了解的知性趨向。

所謂“化理論為德性”,從教哲學的次元看更多地涉及價值取向或價值方向。事實上,教哲學的過程總是會面臨在價值取向上如何引導受教育者的問題。一般而言,應當讓受教育者通過哲學教育的過程,學會分辨什麼是正當的,什麼是不正當的;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什麼是善的,什麼是惡的;如此等等。從根本上說,哲學教育應逐漸讓受教育者探索這樣的問題:什麼是真正合乎人性的存在?終極意義上的價值取向,關乎如何使個人或社會的存在走向合乎人性的形态。日常生活中往往會遇到相對主義的主張,按其了解,似乎任何學說都有道理,沒有對錯之分。這種看法實際上忽視了真正合乎人性的存在這一終極的價值準則。“教哲學”的重要使命之一,便是逐漸地讓學生了解什麼是合理的價值取向,使之對此有真正切身的領悟。

哲學教育與一般教育

哲學教育不僅僅涉及哲學的領域,而且關乎一般的教育問題。事實上,哲學教育和一般教育之間,存在互動的關系。哲學之外的一般教育主要關乎科學知識的傳授,自然科學、人文科學、社會科學等,主要側重于這一類問題。前面已提及,每個學科、每個領域都有自身專門的知識,哲學之外的教育就是要讓受教育者掌握和了解這些專門知識,這些知識對于了解哲學而言,同樣有重要意義。可以說,哲學之外多重領域的具體知識積累得越豐富、越深入,對了解哲學的問題以及從總體上把握世界和人自身的存在,便會提供更為深沉的前提。在哲學教育中,通常會要求受教育者不能僅僅關注某一點,而是應不斷拓展知識面,這實際上也表明,多方面的知識對于我們了解、把握哲學原理有積極的作用。如所周知,知識面比較豐富的人對哲學的了解往往更為深入。黑格爾曾指出,對同一句格言,老年人和年輕人的了解每每不一樣,老年人閱曆更深,知識面更廣,其了解包含着他的全部知識和生活閱曆,因而對格言的領悟要比年輕人更為深沉。同樣,哲學之外的教育對于哲學本身而言也并非多餘。

從另一層面看,哲學對于各門科學的知識掌握,同樣具有推進的作用。前面提到,哲學教育主要從思維方式、價值方向上,給受教育者以必要的引導,無論從方法論抑或價值論的角度看,哲學的教育和訓練,都有助于更準确、更深入地了解各門知識各自的内涵以及它們對人類生活的不同意義。

雅斯貝爾斯曾經區分了認識的兩種形态,其一是生活“技能訓練”,其二是“喚醒真正人性的工作”。可以說,一般知識學習,主要涉及技能訓練,而哲學關于價值觀、思維方式的引導,則屬于喚醒真正人性的工作,這兩者是互相促進的,而不是彼此分離或互相對峙。這裡同時展現了哲學教育在具體教學過程中的職能:其特點在于進入人性的深處,引向人的真實存在。哲學的這一作用,以人是目的為前提:知識主要呈現工具的意義,其特點在于為人所用,以實作人的多方面需要,比較而言,哲學則以走向真正意義上的人為指向。

這裡可以關注曆史上關于教育的各種觀念,其中之一,是所謂讓教與學變得自由愉快。明代泰州學派的代表人物王艮,曾作《樂學歌》:“人心本自樂,自将私欲縛。私欲一萌時,良知還自覺。一覺便消除,人心依舊樂。樂是樂此學,學是學此樂。不樂不是學,不學不是樂。樂便然後學,學便然後樂。樂是學,學是樂。于乎,天下之樂,何如此學,天下之學,何如此樂!”在此,學與樂互相聯系。王艮所說的“樂”,主要是指消除私欲回歸良知,在他看來,學總體上表現為樂的過程,以良知為樂學的依據,則展現了心學的視域。事實上,王陽明已表現出這一趨向,他曾對門人說:“聖人之學,不是這等捆縛苦楚的,不是妝做道學的模樣。”“苦楚”與樂相對,否定聖人之學的苦楚性,以承諾其樂為前提。

無獨有偶,在現代思想史上,杜威也提出了類似的觀念,在他看來,教育與民主相關:“民主與教育是一種雙向關系。”在主張将民主、自由觀念引入教育的同時,杜威對教育領域的一些現象提出了批評:“自然的本能或是被忽視,或是被當作讨厭的東西對待——當作應該受到壓抑,或是應使其服從于外部标準的可惡的特征。”“結果便導緻對新鮮事物缺乏興趣,厭惡發展,恐懼不确定和未知的事物。”具體而言,教育上存在三種“使人誤入歧途”的觀念:“第一,無視青少年的本能和天生的能力;第二,未能培養兒童應付新情況的首創精神;第三,不适當地強調以犧牲個人領悟力為代價的訓練和其他方法,目的是為了培養機械的技能。”這種批評基于杜威對教育的了解,從正面看,與他所否定的現象相對,他要求的是注重人的本能或天生能力,避免忽視人的首創精神和領悟力,拒絕培養機械的技能。與之相關的是突出人的興趣,肯定“興趣是正在發展的能力的信号和象征”,強調不能壓抑這種興趣。興趣與人的情感相關,杜威由此也強調人的情感的作用,後者與愉快、樂的趨向具有相通性。

從思想的内在邏輯看,杜威在考察自然與人的關系時,注重的并不是本然的對象,而是與人的活動相關的存在。與實用主義的其他人物相近,杜威将真正有意義的存在視為為人所用或合乎人的需要的對象,認為在人的作用下,“自然變成可以任意塑造的供人使用的東西”。不難看到,這裡突出的是人對自然的作用。然而,在教育領域,如上所述,杜威卻反複強調順乎人的本能或先天能力,兩者似乎存在某種張力。本體論與教育觀的以上緊張,多少展現了哲學家思想的多方面性。

以上了解當然并非毫無所見,學與教是同一過程的兩個方面,從一般的教學和知識掌握過程來看,把知識的教學與學習變成一種十分壓抑、令人生畏的過程,對于知識掌握并不具有積極的意義。相反,需要通過正面引導,讓學生樂意接受各種知識。讓教育變得愉快,意味着拒絕強制的方式,避免外在的主宰。值得注意的是,杜威同時批評“培養機械的技能”的教育理念,其中無疑包含反對人的工具化的意向。

當然,從教育的角度來說,如果僅僅講興趣和愉快,也可能對教學過程産生消極影響。隻有興趣而沒有普遍原則的規範,往往容易使教育過程無序化。雅斯貝爾斯已注意到這一點,他曾經批評說,“美國的教育已被杜威害人的原則弄的亂七八糟”,這一評價也許否定性的分量過重,但所謂“亂七八糟”,無疑有鑒于單方面講興趣、愉快,可能導緻教育過程的失序。事實上,僅僅迎合受教育者的“本能”,強調所謂愉快和自由、民主的教學方式,确實會帶來很多問題。與之相對,需要在教學活動中确定真理的權威:在教育過程中,真理權威的這種确定十分重要。這裡,需要将“權威”和“權力”“強權”區分開來,權力與強權對教育過程的侵入,無疑需要避免和拒斥,同時,權力往往意味着外在的強加或灌輸,這種方式容易扭曲人的天性,并剝奪人的自主性。真理的權威不同于獨斷,也有别于專制和強權,确立真理的權威,旨在喚起對真理的敬畏感,鼓勵對真理的追求,就此而言,以真理為權威,無疑是必要的,從早期的兒童教育一直到後起的成人教育,都是如此。綜合而言,“樂學”的追求和确立真理權威,兩者應該并重。

進一步看,缺乏真理的權威,不僅教育過程将導向無序化,引發雅思貝爾斯所說的“亂七八糟”,而且難以形成恰當的價值觀念和良好的思維方式:從價值取向與思維方式上看,确立真理的權威同樣不可或缺。就哲學的層面而言,确立真理的權威意味着肯定智慧對于知識的主導性。這裡又回到知識與智慧之辯:哲學教育對一般教育的制約,與哲學的智慧對具體知識的引導具有一緻性。廣而言之,在當代技術不斷發展、社會曆史深刻變遷的背景下,确立真理的權威和智慧的主導,不僅關乎教育過程,而且涉及人在寬泛意義上的存在過程,由教育過程而确立智慧的主導,意味着由知識之境進一步引向智慧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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