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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聯合釋出重磅檔案,中國醫療服務模式将迎變局?

今日,健康界從國家醫保局官網獲悉,國家衛生健康委、财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六部委聯合釋出《關于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高品質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

「這是改變服務模式的根本性檔案。」國家衛健委衛生發展研究中心衛生服務體系研究部研究員黃二丹表示。

黃二丹對健康界分析,過往大部分檔案都是圍繞醫療機構的運作模式、管理模式和發展模式展開,進一步将「疾病治療」推向極緻。而此次《指導意見》是2016年《關于印發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指導意見的通知》的延續,是真正地向健康為中心轉變,以家庭醫生為抓手,進一步落實基層醫療服務模式。

據了解,此次《指導意見》,是繼2011年國務院釋出《關于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指導意見》、2016年七部委釋出《關于印發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指導意見的通知》和2018年兩部委釋出《關于規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管理的指導意見》及國家衛健委釋出《關于做好2018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通知》之後的又一綱領性檔案。

經過5年多的探索、推進和經驗總結,此次《指導意見》的釋出,意味着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模式即将迎來高品質發展!

「醫院的内科醫生未來會逐漸向家庭醫生轉變,因為在目前支付方式下,普通内科住院難以滿足醫院成本要求,而家庭醫生作為内科專科醫生新的收入及服務的補充,已經虛以待位了。」黃二丹認為。

六部委聯合釋出重磅檔案,中國醫療服務模式将迎變局?

短闆如何補齊?

過往家庭醫生簽約模式主要存在三個「短闆」:簽約不實、承擔不了、沒有利益。

這具體表現為簽約服務内容不實,服務内涵不明确;基層家庭醫生人數不夠、能力不強、作用不突出;利益機制不完善,難以推動向健康為中心的轉型。

在黃二丹看來,此次《指導意見》的釋出,恰恰是對上述問題的回應及補充。

在明确服務内涵方面,《指導意見》除了對醫療服務能力和服務品質提出明确要求外,還明确提出保障合理用藥、開展上門服務、優化轉診服務、加強中醫藥服務等具體要求。并與基本藥物目錄管理、長處方、醫聯體、醫共體等醫改政策銜接。

在提高服務供給上,《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确了簽約對象和簽約醫生範圍。

一方面,支援家庭醫生與居民以家庭為單元簽訂服務協定,鼓勵各地探索以黨政機關、企事業機關、産業園區、商務樓宇等功能社群為簽約對象,簽訂服務協定。

另一方面,家庭醫生既可以是全科醫生,又可以是在醫療衛生機構執業的其他類别臨床醫師(含中醫類别)、鄉村醫生及退休臨床醫師。

黃二丹分析,家庭醫生簽約從「以單人為主」向「以家庭為機關」轉變,既有助于簽約速度提升,還能提高服務效率。而擴大了家庭醫生隊伍來源,有助于解決過往人才不足的問題。

在建立機制方面,《指導意見》要求健全激勵制度并發揮基本醫保的引導作用。

一方面,原則上将不低于70%的簽約服務費用于參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人員的薪酬配置設定,簽約服務費在考核後撥付;

另一方面,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門診就醫按人頭付費,完善結算辦法,加強績效評價,完善結餘留用的激勵政策。

黃二丹認為,家庭醫生利益機制的建立,不僅僅要關注《指導意見》,還應關注近年來釋出的緊密型醫共體和其他醫保支付檔案。

「大部分檔案都提出了對緊密型醫共體實行打包支付,這必然會向下分解至基層醫療。」黃二丹說,最終,出于對健康管理和基層醫療服務的重視,擔子将逐漸轉移到家庭醫生身上。

醫保杠杆作用凸顯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是國家醫保局首次釋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相關檔案。

這或許代表着,經過5年摸索後,國家醫保局将在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中起到更大的作用。畢竟,利益機制的建立,顯然是引領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高品質發展的重要推手。

一直以來,醫生群體中都有着一個潛在的「鄙視鍊」,而基層全科醫生似乎位于這一鍊條末端。

「同樣醫學院的學生,畢業後去基層做全科醫生和留在大醫院做專科醫生,5年之後,且不說收入,他的職業發展就可能面臨着很大的差别。」在健康界品牌欄目《健客交鋒》中,就有醫保專家曾直言。

事實上,這種不對等的關系,恰恰是對家庭醫生的了解不全面所緻。

早在2016年,《關于印發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指導意見的通知》就已經明确,家庭醫生是以維護人民群衆健康為中心的「健康守門人」。

是以,如果家庭醫生依然靠按項目付費,靠手術、開藥和檢查項目獲得高收入,其服務模式很難真正落地。

黃二丹認為,合理的利益機制是,通過對重點人群的健康幹預,實作不生病、少生病、就近治療,進而節省醫療費用。

他分享了曾給某地級市做過的一組測算資料:

家庭醫生的收入來源主要包括财政收入、公衛服務收入、醫療收入,這些都是基礎收入。大頭是管理醫保基金獲得的獎金。按照醫保人均籌資2000元計算,一個家庭醫生至多管理2000個居民,相當于400萬元的醫保經費。如果管得好,一個家庭醫生的崗位年收入會在20萬-30萬元左右,擁有較好的社會地位、執業環境,還不像大醫院一樣要值班、面臨職稱考試等内卷。

「這個時候家庭醫生的任務,就成了跟家庭、重點患者建立信任關系了,将遠超出目前在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裡工作獲得的成就感和經濟回報。」黃二丹解釋。

當然,這些并非一蹴而就。

2016年,《關于印發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指導意見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力争将簽約服務擴大到全人群,形成長期穩定的契約服務關系,基本實作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的全覆寫。

而在2022年最新的《指導意見》中,主要目标已調整為:

從2022年開始,各地在現有服務水準基礎上,全人群和重點人群簽約服務覆寫率每年提升1~3個百分點,

到2035年,簽約服務覆寫率達到75%以上,基本實作家庭全覆寫,

重點人群簽約服務覆寫率達到85%以上,

滿意度達到85%左右。

簽約人群數量要求有所收窄,但對簽約和服務品質提出了更高要求。

黃二丹分析,「《指導意見》更強調的是簽約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必要性。完成目标不是問題,關鍵在于簽完後能提供什麼樣的服務、能否給家庭醫生适當的利益回報。」

這又再度回到了補齊家庭醫生制度短闆的問題。這也恰恰是此次《指導意見》釋出背後的更深遠的意義。

來源 | 健康界

撰文 | 和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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