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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联合发布重磅文件,中国医疗服务模式将迎变局?

今日,健康界从国家医保局官网获悉,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这是改变服务模式的根本性文件。」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卫生服务体系研究部研究员黄二丹表示。

黄二丹对健康界分析,过往大部分文件都是围绕医疗机构的运行模式、管理模式和发展模式展开,进一步将「疾病治疗」推向极致。而此次《指导意见》是2016年《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的延续,是真正地向健康为中心转变,以家庭医生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基层医疗服务模式。

据了解,此次《指导意见》,是继201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2016年七部委发布《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和2018年两部委发布《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及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之后的又一纲领性文件。

经过5年多的探索、推进和经验总结,此次《指导意见》的发布,意味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即将迎来高质量发展!

「医院的内科医生未来会逐步向家庭医生转变,因为在目前支付方式下,普通内科住院难以满足医院成本要求,而家庭医生作为内科专科医生新的收入及服务的补充,已经虚以待位了。」黄二丹认为。

六部委联合发布重磅文件,中国医疗服务模式将迎变局?

短板如何补齐?

过往家庭医生签约模式主要存在三个「短板」:签约不实、承担不了、没有利益。

这具体表现为签约服务内容不实,服务内涵不明确;基层家庭医生人数不够、能力不强、作用不突出;利益机制不完善,难以推动向健康为中心的转型。

在黄二丹看来,此次《指导意见》的发布,恰恰是对上述问题的回应及补充。

在明确服务内涵方面,《指导意见》除了对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提出明确要求外,还明确提出保障合理用药、开展上门服务、优化转诊服务、加强中医药服务等具体要求。并与基本药物目录管理、长处方、医联体、医共体等医改政策衔接。

在提高服务供给上,《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签约对象和签约医生范围。

一方面,支持家庭医生与居民以家庭为单元签订服务协议,鼓励各地探索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商务楼宇等功能社区为签约对象,签订服务协议。

另一方面,家庭医生既可以是全科医生,又可以是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其他类别临床医师(含中医类别)、乡村医生及退休临床医师。

黄二丹分析,家庭医生签约从「以单人为主」向「以家庭为单位」转变,既有助于签约速度提升,还能提高服务效率。而扩大了家庭医生队伍来源,有助于解决过往人才不足的问题。

在建立机制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健全激励制度并发挥基本医保的引导作用。

一方面,原则上将不低于70%的签约服务费用于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员的薪酬分配,签约服务费在考核后拨付;

另一方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按人头付费,完善结算办法,加强绩效评价,完善结余留用的激励政策。

黄二丹认为,家庭医生利益机制的建立,不仅仅要关注《指导意见》,还应关注近年来发布的紧密型医共体和其他医保支付文件。

「大部分文件都提出了对紧密型医共体实行打包支付,这必然会向下分解至基层医疗。」黄二丹说,最终,出于对健康管理和基层医疗服务的重视,担子将逐步转移到家庭医生身上。

医保杠杆作用凸显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是国家医保局首次发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文件。

这或许代表着,经过5年摸索后,国家医保局将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起到更大的作用。毕竟,利益机制的建立,显然是引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手。

一直以来,医生群体中都有着一个潜在的「鄙视链」,而基层全科医生似乎位于这一链条末端。

「同样医学院的学生,毕业后去基层做全科医生和留在大医院做专科医生,5年之后,且不说收入,他的职业发展就可能面临着很大的差别。」在健康界品牌栏目《健客交锋》中,就有医保专家曾直言。

事实上,这种不对等的关系,恰恰是对家庭医生的了解不全面所致。

早在2016年,《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就已经明确,家庭医生是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的「健康守门人」。

因此,如果家庭医生依然靠按项目付费,靠手术、开药和检查项目获得高收入,其服务模式很难真正落地。

黄二丹认为,合理的利益机制是,通过对重点人群的健康干预,实现不生病、少生病、就近治疗,从而节省医疗费用。

他分享了曾给某地级市做过的一组测算数据:

家庭医生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收入、公卫服务收入、医疗收入,这些都是基础收入。大头是管理医保基金获得的奖金。按照医保人均筹资2000元计算,一个家庭医生至多管理2000个居民,相当于400万元的医保经费。如果管得好,一个家庭医生的岗位年收入会在20万-30万元左右,拥有较好的社会地位、执业环境,还不像大医院一样要值班、面临职称考试等内卷。

「这个时候家庭医生的任务,就成了跟家庭、重点患者建立信任关系了,将远超出目前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里工作获得的成就感和经济回报。」黄二丹解释。

当然,这些并非一蹴而就。

2016年,《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而在2022年最新的《指导意见》中,主要目标已调整为:

从2022年开始,各地在现有服务水平基础上,全人群和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每年提升1~3个百分点,

到2035年,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75%以上,基本实现家庭全覆盖,

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

满意度达到85%左右。

签约人群数量要求有所收窄,但对签约和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黄二丹分析,「《指导意见》更强调的是签约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必要性。完成目标不是问题,关键在于签完后能提供什么样的服务、能否给家庭医生适当的利益回报。」

这又再度回到了补齐家庭医生制度短板的问题。这也恰恰是此次《指导意见》发布背后的更深远的意义。

来源 | 健康界

撰文 | 和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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