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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監管總局:2021年共召回汽車232次 新能源汽車59次

【智車派新聞】3月11日,市場監管總局釋出了“關于2021年全國汽車和消費品召回情況的通告”。通告顯示,2021年,大陸共實施汽車召回232次,涉及車輛873.6萬輛,分别比上年增長16.6%和28.8%。

市監管總局:2021年共召回汽車232次 新能源汽車59次

2004-2021年汽車産品召回的次數與數量

其中,新能源汽車召回59次,涉及車輛83.0萬輛,占全年召回總數量的9.5%;新能源汽車召回次數和召回數量比上年增長31.1%和75.9%。受市場監管總局缺陷調查影響召回54次,涉及車輛256.1萬輛,占全年召回總數量的29.3%。截至2021年年底,大陸已累計實施汽車召回2423次,涉及車輛9130萬輛。

2021年,市場監管總局收到汽車産品缺陷線索42886條,涉及發動機總成(占32.3%)、傳動系(占17.6%)、車身(占17.6%)、電氣裝置(占15.3%)等。其中,新能源汽車缺陷線索報告3033例,反映動力電池、電機、電控系統問題占新能源汽車缺陷線索的52.5%。

市監管總局:2021年共召回汽車232次 新能源汽車59次

奔馳GLA

從缺陷涉及的總成看,發動機和電子電器系是主要缺陷産生部件,占總召回數量的84.3%。因發動機總成缺陷實施召回50次,涉及車輛371.3萬輛,占總召回數量的42.5%;因電子電器缺陷實施召回54次,涉及車輛365.0萬輛,占總召回數量的41.8%;因制動系缺陷實施召回21次,涉及車輛51.0萬輛,占總召回數量的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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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缺陷涉及總成召回數量分布

從缺陷原因看,因制造原因召回141次,涉及車輛134.3萬輛,占總召回數量的15.4%;因設計原因召回91次,涉及車輛739.3萬輛,占總召回數量的84.6%。

2021年,機動車排放召回工作步入正軌。市場監管總局收集排放危害相關線索1681條,聯合組織專家技術會商3次,啟動相關調查案件4例,督促生産者實施排放召回2次,涉及車輛143.9萬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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