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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醫師法》實施,多位院長說,需更配套政策推動落地

來源:健康時報記者王振雅

從2022年3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正式開始施行。3月3日,多位醫院院長在接受健康時報記者采訪時透露,新版醫師法讓醫師合法權益有了法律的保障,醫師執業行為也更加規範,也期待落地需更多配套政策。

新《醫師法》實施,多位院長說,需更配套政策推動落地

醫生為患者把脈。新華社傅新春攝

首提“終身禁業”

新《醫師法》首次提出“終身禁業”制度,而這也成為業内關注的熱點。全國政協委員、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原院長任紅告訴健康時報記者,新《醫師法》首次終身禁業,這一點比較敏感,什麼情況下應當終身禁業,怎樣來量度和把握,大家都比較關注。應該有更細化的标準。

《醫師法》規定,對于嚴重違反醫師職業道德、醫學倫理規範,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或者責令停止非法執業活動,五年直至終身禁止從事醫療衛生服務或者醫學臨床研究。

對此,四川省遂甯市中心醫院黨委書記、院長陳擁軍認為,“終身禁業”的法規加大了對醫師違法行為的懲罰力度,也對醫院管理者黨風廉政建設、醫德醫風建設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對于嚴重違規的醫生處罰,雖然‘闆子’打在醫生個體身上,但實際上是反映出醫院管理者在全面從嚴治黨,加大醫德醫風建設方面有沒有作為。”陳擁軍認為,此外,臨床醫生要高度重視,進一步的加強自己的修養,加強職業道德建設,遵循醫學倫理規範,對醫生有更高層面的限制和要求。

急救免責、規範“超說明書用藥”

為鼓勵醫師積極參與公共場所的救治活動,《醫師法》明确,國家鼓勵醫師積極參與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場所急救服務;醫師因自願實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在公共場合出現急救情況,醫生往往會主動救人,沒有《醫師法》之前,很多醫生也會毫不猶豫出手救治。”本次醫生法非常明确的的這一點上保護醫生,值得肯定。任紅告訴記者,但在以往的案例中,往往出現醫生救了人反而被“套進去”的情況,傷了醫者的心。

《醫師法》以法律的形式保護了醫生救人免責的權益,讓醫生在公衆場合出手急救無後顧之憂。此外,在院内臨床上“超說明書用藥”的規定也是醫者關注的重點。

“按照指南、規範治療,隻有60%-70%的患者取得良好療效,剩下30%-40%的患者,很多需要高水準專家針對患者具體病情靈活選擇藥物實施有效治療。”

全國政協委員、中日友好醫院原院長姚樹坤對健康時報記者說,醫生看藥品說明書重點要看作用機理,而非限定的具體适應症,比如面對新冠病毒,之前沒有任何治療藥物适應症中可用于新冠肺炎,還如何提超說明書治療,該規定在嚴格規範醫師用藥行為同時賦予醫師更多診療自主權,有利于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權益。

落地需更多配套政策

在很多業界人士看來,新《醫師法》與其他法律不同,很多條例如政策一樣,帶有鼓勵引導的作用。比如鼓勵醫師多點執業、中專學曆報考醫師資格取消等規定,在具體落地中需要慎重看待。

《醫師法》中删除了“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曆,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可以考取執業醫師資格”的規定。這也意味着中專報考時代将結束。

其實,從大陸執業醫師學曆構成來看,中專、專科學曆的醫師幾乎不存在了。在姚樹坤看來,這一規定是對大勢所趨,在大城市社群醫院,很多醫師甚至是碩士、博士學曆。但在廣大鄉鎮、農村基層醫療機構,這一規定可能會影響較大。

姚樹坤舉例說,比如在邊遠地區的村醫隊伍中,一些人基本沒有學曆,年齡也很大了,在往上考基本不可能,他們中專學曆考取執業醫師資格,以後就隻能考取助理醫師資格,這對村醫們合法行醫可能會有一定影響。

關于“醫師多點執業”的規定,“還需要慎重對待。”陳擁軍院長介紹,目前,大陸醫師培養體制是,醫學生從學校畢業以後來到醫院工作,醫院根據自身業務發展的要求,為他制定了發展的方向,成長的路徑,并且為醫師成長路徑提供了全方位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援和保證。

“那一名一名在醫院培養成才後,又去其它地方執業,這可能對公立醫院的職業管理體制帶來沖擊。”陳擁軍補充道,公立醫院工作比較飽和,醫生完成了第一執業單業機關作後,很難有多餘時間去多地執業。這一點還需要讨論,特别是醫政管理部門還是應該高度重視。

正如陳擁軍院長而言,作為曾經醫院管理者任紅也有相同的認識。“無論是醫生多點執業,還是發展兒科等科室,除了《醫師法》鼓勵外,還需要相應的配套政策,而目前公立醫院體制多少有沖突的地方,在具體落地過程中,還需要更多的政策進行體制改革才可以。”

新《醫師法》實施,多位院長說,需更配套政策推動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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