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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墩墩”被黃牛炒出9倍高價 有人找代購買竟遭拉黑

作者:壹現場
“冰墩墩”被黃牛炒出9倍高價 有人找代購買竟遭拉黑

北京冬奧會舉行,吉祥物“冰墩墩”成為頂流,一經上架瞬間銷售一空,出現“一墩難求”的局面。為了擁有一隻冰墩墩,大家各顯神通,找黃牛、托朋友甚至開始自己動手制作。然而卻有人是以花了冤枉錢,還被騙子拉黑。

現象:冬奧吉祥物被黃牛炒出9倍高價

冬奧吉祥物冰墩墩“一墩難求”,也催生了黃牛業務,甚至炒到了比原價多出9倍的價格。

記者以要購買冰墩墩為名聯系了多個黃牛,有黃牛直白告訴記者:“有現貨,就是貴。”還有黃牛表示,官方售價不到200元的20cm冰墩墩毛絨玩具,現在從他這出手就要2000元,“要是着急送人可以考慮,如果是自己留着,建議等幾天。”

據報道,在日本最大的二手交易網站上,一組北京冬奧會吉祥物玩偶甚至可以賣到約合人民币5000元左右的價格。

2月8日,北京東城警方通報,有3人因在指定銷售網點等地高價倒賣“冰墩墩”,非法牟利,擾亂正常購買秩序,已被處以行政處罰。

然而打“歪主意”的人并沒有就此收手。陝西西安一部落客爆料稱,就在該新聞釋出不久後,其所在的小區群中,就有人加價倒賣冰墩墩鑰匙扣,“129元一個,直接加了快100元,說是12号還要漲價。”為了給大家提個醒,該部落客表示,他決定将通報扔到群裡。

為買吉祥物陷入騙子圈套 交錢後被拉黑

據甯波警方消息,2月7日下午,家住浙江甯波鄞州區福明街道的小楊報警稱,其因為太喜歡冰墩墩了,做夢都想擁有一隻。經同學推薦添加了一位自稱擁有許多冰墩墩的男子微信,後經讨價還價雙方以230元的價格成交,說好款到發貨。但沒想到轉賬之後,小楊就被對方拉黑了。

“冰墩墩”被黃牛炒出9倍高價 有人找代購買竟遭拉黑

同樣受騙的還有江蘇鹽城市民嚴先生,2月7日他在網絡上發現有人自稱可以代買“冰墩墩”,于是通過支付寶分兩次轉賬用于購買“冰墩墩”玩偶,當再次聯系對方時卻發現已被拉黑。

嚴先生想到自己朋友不久前也通過此人購買“冰墩墩”,便聯系朋友詢問情況,結果得知朋友也被拉黑,更過分的是收到的快遞裡僅有一塊眼鏡布。

嚴先生發現被騙随即撥打110報警。鹽城警方高度重視,立即開展工作,成功鎖定犯罪嫌疑人。

2月8日晚,鹽城市警察局鹽南高新區分局刑事警察大隊聯合新都派出所,連夜遠赴北京開展抓捕行動,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胡某。胡某對其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該案系2022年以來該省偵破的首起“冰墩墩”電詐案。

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解讀:花式自制“冰墩墩”侵不侵權?

“一墩難求”的情況下如何擁有一隻屬于自己的“冰墩墩”?不少有才華的網友便另辟蹊徑,拿起材料和工具自己動手實作“冰墩墩自由”,比如雪人“冰墩墩”、漫畫手繪“冰墩墩”、花馍“冰墩墩”、橡皮泥“冰墩墩”、“冰墩墩”湯圓、剪紙“冰墩墩”、毛線“冰墩墩”、糖人“冰墩墩”、表情包……

那麼,這些民間自制的“冰墩墩”“雪容融”到底會不會造成侵權呢?

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張曉賓律師表示,按照著作權法規定進行合理使用是允許的。

張曉賓律師進一步解釋稱,如果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過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稱、作品名稱,并且不得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如果沒有進行商業銷售,這些自制的物品不構成侵權,但如果從事商業銷售盈利,則構成侵權。不過,在網絡上制作、傳播相關表情包,即使未收取費用,從嚴格意義上來說,未經許可使用仍是侵權行為。”

張曉賓律師表示,如果構成侵權行為,應當根據侵權情節,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 相應民事責任。

提醒:這些騙局要當心!

目前,已有多地警方釋出提醒,北京冬奧會特許商品将至少持續銷售到2022年6月底,目前已協調采取積極措施推進生産,會有源源不斷的“冰墩墩”供應到市場。切勿從“黃牛”手中高價購買,以免受到經濟損失。

如果遇到需要提前支付“預付款”“定金”“手續費”等,詐騙的可能性極大,千萬不要輕信。他們往往“以次充好”,用不具收藏價值的紀念品冒充,騙取高額收購款;“空手套白狼”,僅僅以“冬奧紀念品”為幌子,收到轉賬之後就拉黑消失。

同時還指出,有四類詐騙行為也值得警惕:第一類,假冒冬奧會官方網站詐騙。不法分子通過搭建虛假的冬奧會官方網站,在網站上進行所謂的“幸運抽獎”“冬奧紀念品贈與”“冬奧限量版紀念郵票限時搶購”“冬奧紀念币搶購”等活動,誘騙進行線上注冊。

而詐騙分子早已在網站中植入盜号木馬或病毒程式,一旦市民按照網站設定的路徑操作,就會落入詐騙分子的圈套,導緻個人資訊洩露,甚至銀行卡中的錢财被轉走。

第二類,以企業名義發起虛假中獎資訊。“恭喜您,在公司舉辦的迎冬奧回饋抽獎活動中中得一等獎,您将獲得18800元獎金,以及價值1萬元的筆記本電腦一台。”如果您收到這樣的“中獎”資訊,可别輕信。

當信以為真的市民與兌獎方聯系,對方都會以需要保證金、支付郵寄費用等各種借口,要求市民先彙錢。

當彙去第一筆款後,騙子還會以手續費、稅款等其他名目,繼續欺騙市民彙款,直到“吃幹榨盡”為止。

第三類,虛假奧運募捐詐騙。冬奧會賽場的比拼,給了運動員展現天賦、實作夢想的舞台,一些此前人們不太熟悉的體育項目或運動員進入人們視野。

犯罪分子利用群衆對冬奧會的特殊情結,通過編造虛假感人故事或某運動員家庭貧困背景需要資助等,騙取市民同情,并以“網絡募捐”形式騙取錢财。

實際上,詐騙分子早已在這些網站中種植盜号木馬或病毒程式。一旦按照網站設定的路徑操作,就會落入詐騙分子的圈套。

第四類,慶功“紅包”。每逢重大賽事,總是會出現名為運動健兒慶功的紅包,可點開後卻提示要将紅包連結分享到2個不同的微信群即可領取,在這個連結中還包含不少廣告内容,按照該提示操作,紅包中的錢依然沒有到賬。

所謂的“需要分享才能領取的紅包”通常是一些僞造成微信紅包進行惡意推廣營銷的手段,釋出者利用送“紅包”的方式吸引使用者轉發,實際上除了騙子增加了傳播量之外,使用者并不會得到任何好處,還極易造成個人資訊洩露,甚至财産會受到損失。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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