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範偉義 宗申 記者 王曉宇)1月26日下午4時,連雲港市海州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侯亞茹抱着一個襁褓中的嬰兒從宿遷泗陽回到了連雲港。這個才23天的小嬰兒,是侯亞茹在辦理一起刑事犯罪案件中發現的被親生母親賣掉的,從發現線索到找到孩子,短短24小時,檢察官、辦案民警一同行動,救回了這個特殊的孩子。

△孩子被解救回連雲港
辦案發現端倪,嫌疑人賣掉親生孩子
1月24日,海州區檢察院收到公安機關移送的一起劉某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受案當天上午,檢察官侯亞茹對劉某進行了提審,訊問中劉某交代了案件中的一個關鍵人物樊某麗。
侯亞茹對這個名字印象深刻,樊某麗是2021年12月9日她出庭公訴的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訊問時,樊某麗懷着8個多月的身孕,同為母親,侯亞茹很關注她的身體狀況。
2021年12月21日,樊某麗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兩千元。2022年1月3日,在誕下一名男嬰後,處于哺乳期的樊某麗一直監外執行。
因發現樊某麗有案件線索,檢察機關于1月25日對樊某麗立案監督并提前介入該案。
△侯亞茹(左一)抱着解救回來的孩子
侯亞茹發現,談話過程中,樊某麗并沒有帶着她的孩子。一個剛出生20多天的嬰兒,母親卻沒有随身看護,這很反常。出于一個母親的直覺,1月25日中午,侯亞茹聯系公安機關詳細了解樊某麗孩子的去處。樊某麗支支吾吾表示,孩子被爸爸帶走了。更可疑的是,孩子的出生證上并非樊某麗的名字,而是一個叫姚某梅的人。
△辦案人員在醫院了解孩子情況
據樊某麗交代,她生産時沒錢,就在宿遷泗陽的醫院借用了朋友的醫保卡生孩子,故而孩子出生證上母親名字寫的不是她。
侯亞茹思前想後,樊某麗作為一個母親,孩子尚未滿月就離開身邊,況且專門從連雲港到泗陽生産,即便借用他人醫保卡,出生證上不寫親生母親的名字也很奇怪。孩子很可能被樊某麗賣掉了,而出生證上的母親極有可能就是買孩子的人或是人販子。
△辦案人員在檢查孩子情況
警檢聯手解救,24小時救回被拐嬰兒
事不宜遲,檢察官緊急聯系公安民警,在1月25日下午4時,從連雲港出發前往泗陽尋找孩子。
晚上7時,一行人趕到泗陽某醫院,通過主治醫生辨認,确認産婦就是樊某麗,登記資訊為姚某梅。
經查詢,姚某梅就住在泗陽縣某小區。為了不打草驚蛇,警方以主治醫生進行家庭回訪的名義到姚某梅住處。現場,侯亞茹找到了這個僅20多天的小生命。
據姚某梅丈夫劉某交代,2020年6月其獨生子生病去世,二人非常痛苦,因夫妻二人均已50多歲,無法再生育,便希望能收養一個孩子。2021年1月2日,劉某通過朋友得知連雲港一女子無力撫養子女,表示希望收養,該女子便是樊某麗。
雙方及介紹人在泗陽見面後,樊某麗提出5萬元“營養費”的要求,并同意将孩子生下來後給劉某一家撫養,劉某現場支付了2萬元。
1月3日,樊某麗以姚某梅名義在醫院辦理入院手續,并于同日剖腹産下一名男嬰,劉某支付了尾款。
1月8日,劉某、姚某梅夫婦帶孩子出院回家,直至被公安機關抓獲,檢察機關現場引導公安進行偵查,制定偵查方案。
1月26日淩晨1時,當地警方發現“居中介紹人員”朱某和葛某,并于當日上午分别将二人抓獲。
“抱住孩子的一瞬間,心裡的一顆石頭終于落地了,當天還是我的生日,我覺得和這個孩子太有緣了。”侯亞茹說,持續地奔波和抓捕,隻怕耽誤一秒孩子就被轉移到其他地方。
△檢察官在給孩子喂奶
1月25日晚,找到孩子後,侯亞茹一直帶着孩子,給孩子喂奶,換尿布,哄孩子睡覺。晚上11時,孩子在侯亞茹的懷抱裡睡着了。
1月26日下午5時,孩子被帶回到連雲港,在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的共同努力下,孩子暫時被寄養在連雲港市福利院。
據了解,檢察機關為嬰兒聯系醫院進行了全面體檢,并為孩子準備了一些奶粉、紙尿布等生活用品。關于孩子撫養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積極查找合适的親屬,確定孩子能在一個健康、安全的環境下成長。目前,本案中涉及的其他犯罪行為還在進一步偵查中。
(檢察院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