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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格爾拿什麼超越維特根斯坦?

轉自:屋頂現視研

哲學園鳴謝

原書:『存在論的、郵便的―ジャック デリダについて』(1998)

作者:東浩紀

翻譯:養雞場客卿

本文是原書中第四章「存在論的、郵便的」()第一節「論理的」()摘譯,題目為譯者戲拟,【】中是譯者根據文意補足的部分

*本文章基于CC BY-NC-SA 4.0釋出,僅供個人學習,如有侵犯您的布爾喬亞法權,請聯系并提醒我卷鋪蓋删文跑路

東浩紀(あずま ひろき):1971年生,日本著名的文化批評家和哲學家,繼承了柄谷行人和淺田彰的雙重批評家道統,1999年獲東京大學博士學位,其博士論文《存在論的,郵政的》(『存在論的、郵便的―ジャック デリダについて』)提出了閱讀德裡達的全新方法,廣受好評。著作《動物化的後現代》(『動物化するポストモダン』)(2001)更是堪稱二次元研究的聖經。本文是其博論的摘譯。

海德格爾拿什麼超越維特根斯坦?

東叔叔

卡爾納普(Rudolf Carnap)在1932年的著名論文中,從邏輯實證主義的角度批判了海德格爾[1]。這批判堪稱簡潔。在卡爾納普看來,海德格爾這種形而上學式的言說實際上沒有邏輯學上的意義。為何如此?卡爾納普主張,(海德格爾的哲學)不是内容的對錯問題,海氏的哲學首先在形式上就不正确【ill-formed】。這種形式錯誤,也就是混淆了命題形式和命題變元的錯誤,亦即混淆了文法和名詞的錯誤。我們在反思海德格爾的時候,不妨将卡爾納普的這一批判作為先導。

海德格爾拿什麼超越維特根斯坦?

《分道而行:卡爾納普、卡西爾和海德格爾》

譬如說,海德格爾追問“無是怎麼無化的”[2]。但是這種疑問在卡爾納普看來,在邏輯上就不成立。為了澄清這一點,卡爾納普嘗試着把海德格爾的自然語言轉換成形式語言。比如說,句子“x在外邊”、“x在哪裡”可以用“Ou(x)”、“?(x)”這樣的函數式表達。在這種規定裡,我們可以進行如下的改寫:

自然語言:

——外邊有什麼?(what is outside?)

——外邊有雨。(Rain is outside.)

——這雨怎麼樣?(what about this rain?)

形式語言:

——Ou(?)

——Ou(rain)

——?(rain)

在這個例子裡,句子都是有意義的,完全說得通。但是,我們假如進行類比(analogy),把“雨”替換成“無”的話,就會産生下面的情況:

——外邊沒有東西。【外面有一個‘無’】(nothing is outside.)

——這“沒有東西”(無)怎麼樣?(what about this nothing?)

——Ou(nothing)

——?(nothing)

乍一看也像回事。卡爾納普的意思是,海德格爾哲學的基礎正是這種類比法。但是仔細考察,對nothing的形式化轉寫是毫無意義的。卡爾納普如是說:自然語言“外邊沒有東西。”(nothing is outside.)是不能轉寫為Ou(nothing)這樣的函數式的。也就是說,“外面沒有東西”不等于“外面有一個‘無’”。正确的形式化轉寫是“~ xOu(x)”,也就是“滿足在外面存在這一條件的x不存在”。( 是表示存在的邏輯記号,~是表示否定的邏輯記号)。盡管nothing在自然語言英語中是名詞,但是在邏輯學中,它隻不過訓示了邏輯形式“~ x”。單詞nothing絕對不能充當命題變元。是以?(nothing)這樣的命題根本不成立。和?(nothing)對應的自然語言“這無怎麼樣?”也就沒有任何意義。是以,海德格爾之問“無是怎麼無化的”,在邏輯學上不成立。

卡爾納普的批判指出,海德格爾把文法當成了名詞,把命題形式當成了命題變元,這是一種物化的錯誤思維。并且卡爾納普窮追猛打,認為海德格爾思想的核心實際上就是這種對象化/物化。衆所周知,海德格爾的哲學核心是存在(Sein)。按照卡爾納普的思路,這就是把【作為邏輯量詞(Quantifier)的 】當成名詞來把握了[3]。正因為這樣把握,海德格爾才能說出“存在是P”這種話出來,轉寫成形式語言是P(Sein)。而P(Sein)根本不是一個有意義的命題。

但是,假如遵照卡爾納普的哲學運思之路,我們就不可能把“存在”定義為思考的對象。在自然語言中的“存在”(某物存在),一旦被邏輯學的形式化程式轉寫,就隻能變成邏輯的文法/存在量詞 。簡言之,“存在”位于句子的文法層次,不是句子的詞語内容。如果我們硬要把“存在”當成對象來思考的話,譬如給出“存在是P”這樣的句子,就隻能轉寫為P( )這樣的【謬誤的】函數式。這種函數式和“2++=5”這種亂七八糟的數學式子(把加号“+”當成阿拉伯數字填入了“2+x=5”這個式子x的位置)是一樣的。總而言之,海德格爾和卡爾納普的沖突,存在論和邏輯實證主義的沖突,都濃縮在對“存在”的不同了解之上——作為名詞的Sein和作為文法形式的Sein。

在三十年代初的這場哲學争論,實際上是四十年代到七十年代“道術将為天下裂”的象征。這就是歐陸存在論哲學和英美分析哲學的分裂。實際上,卡爾納普如上的批判,亦即“對語言的物化思維”,代表了一種典型的對歐陸哲學(包括法國哲學)批判的思路,并且一直延續到20世紀後期。并且卡爾納普的思路還被許多其他路數的思想家挪用,如哈貝馬斯,羅蒂和柄谷行人,他們三者都不是典型的分析哲學家,并且互相之間的立場也不盡相同,但是他們批判德裡達的思路實際上大同小異,都屬于卡爾納普思路的變奏罷了。“歐陸哲學在玩弄辭藻”。卡爾納普在三十年代提出的這種批判思路,現在依舊存在。是以,積極地發掘中期德裡達【1972-1985年的德裡達】思想資源的我們,其實恰恰正面對抗着卡爾納普式的批判——德裡達正是那個将語言“物化”到極緻的法蘭西哲學家,中期德裡達更是這種範式的巅峰。如果說我們相信中期德裡達的文本中能夠提取出富有教誨意義的理論,那麼我們應該充分了解卡爾納普式的批判,并且将反駁這種質疑作為我們的義務。本書緣起的問題乃是“為什麼德裡達【在中期】寫下了如此奇妙的文本”,這句話我已經多次重複了。這種素樸的不協調感實際上不僅僅限于德裡達,這是三十年代以後歐陸哲學的共有問題。

一般而言,邏輯實證主義從維特根斯坦1921年發表《邏輯哲學論》開始。衆所周知,維氏在其中明确區分了“可言說之物”和“不可言說之物”。前者是哲學思辨的範圍,後者是不允許哲學僭越的場域。我在此簡單地對維氏的思考略作梳理。維特根斯坦将事實的總體稱為“世界”,所有的事實都有與之對應的命題(邏輯圖像)。所謂思考就是處理如是的一組命題,這組命題反映了世界。是以,世界的界限,思考的界限和邏輯的界限是嚴格一緻的。(《邏輯哲學論》,命題5.6與5.6.1)哲學就在這界限内部活動。以上都是維特根斯坦的定義。但是維特根斯坦也規定了“不可言說之物”,亦即命題的限界(Grenze)。他明确規定:“命題能夠表述全部實在,但是不能表述它們為了能夠表述實在而必須和實在共有的東西——即邏輯形式(logische Form)。為了能夠表述邏輯形式,我們必須能夠和命題一起置身于邏輯之外,也就是說,置身于世界之外。”(《邏輯哲學論》,命題4.12)我們隻能依靠邏輯來認識世界,換言之,邏輯支援了世界與思考。是以,邏輯自身就變成了超越世界和思考的東西。

海德格爾拿什麼超越維特根斯坦?

維特根斯坦把“不可言說之物”,也就是世界-思考的界限指認為邏輯形式。卡爾納普沿襲了這種思維方式(卡爾納普在《通過語言的邏輯分析清除形而上學》中将邏輯形式稱為句法形式)。所謂的邏輯形式,具體而言,實際上就是支撐着謂詞邏輯的諸種裝置,也就是量詞和函數算子之類的東西。作為範疇的存在,被歸結為存在量詞。換言之,他們将存在範疇處理成規定思考的形式,而絕不是思考的對象。亦即,存在範疇是不可能進入世界-思考的内部的。當然,我們能夠針對具體的存在者(如飛馬)進行思考,“飛馬是否存在”這樣的句子是有意義的。這也就是問“ x Pegasus(x)”(函式Pegasus(x)表示x具有飛馬的特性)的真假罷了。但是一旦注意到《邏輯哲學論》中的說法(《邏輯哲學論》,命題4.05以下),就能發現, x Pegasus(x)本身是無關乎真假而“存在”的。也就是說,如果直接诘問對象飛馬的存在本身,即诘問 x的意義本身,那麼實際上就等同于诘問命題 x Pegasus(x)的存在根據,也等同于诘問“我們為什麼要談論飛馬”。這種探究已經超越了維氏對哲學劃出的界限。我們可以有意義地談論某命題的真假,但是卻不能回答為什麼存在這個命題。命題的真假與命題的存在這兩個方面的差別,實際上就是維特根斯坦所言的“世界是怎樣的這一點并不神秘,而世界存在着,這一點是神秘的。” (《邏輯哲學論》,命題6.44)對于維氏所言的“神秘”,我們應該怎樣對待呢?毋甯說,“神秘”是維特根斯坦在定義上就事先排除的東西。是以,《邏輯哲學論》以“對于不可說的東西我們必須保持沉默”結尾。邏輯實證主義,和繼承前者遺産的分析哲學,都拒絕探究“不可言說之物”[4]。

但是海德格爾采取了完全不同的思想路徑去處理“不可言說之物”/思考的限界。以下是簡要整理。首先要了解的一點是,海德格爾也和《邏輯哲學論》一樣,嚴格區分了邏輯的領域和超邏輯的領域,亦即存在者(存在的對象)和存在(存在本身)的差別。與《邏輯哲學論》同處1920年代,海氏在《存在與時間》中已經說的很清楚了。諸種科學或知識(Wissenschaften)是在存在者的領域中活動的。人們帶着“對象已經存在着了”這樣的預先了解,然後探究每一個存在者的本質(essentia)。換言之,這僅僅是在追問本質罷了。而哲學,恰恰是探究存在本身,探究每個存在者之為存在(existentia)問題的學科。這就是所謂的“對存在的追問”。具體而言,哲學探究的是以存在者為對象的科學的前提問題,亦即“對存在的了解”、“‘存在’一詞的本來意涵”這樣的被遮蔽的東西。(《存在與時間》第三節)這樣的探究已經超出了邏輯的範圍。海氏如是說:“科學一般可以被規定為通過諸真命題的互相聯系而建立起來的整體”(《存在與時間》第三節),而對存在的追問在定義上就先行于邏輯關聯的整體,并且對後者有奠基意義。處理存在者的科學/為前者奠基的對存在的了解,邏輯的領域/超邏輯的鄰域,這是海德格爾的二分法。這與維特根斯坦的劃分——世界及其命題群/支援前者的邏輯形式的二分法是對應的。雖然海德格爾思想和邏輯實證主義都從這裡出發,但是兩者的哲學計劃卻大異其趣。

對于邏輯實證主義而言,哲學被封閉在界限的内側。哲學隻不過是讓諸種科學變得更清晰罷了(《邏輯哲學論》,命題4.1以下)。但是對于海德格爾,哲學恰恰是思考這個界限,思考“不可言說之物”的思想活動。1935年,海德格爾如是說:“哲學絕不是諸科學之中的一員。哲學在諸科學之前,不單純地以‘邏輯的’方式位于諸科學的體系中”[5]。對存在的追問超越了諸科學的領域,走向了對支援諸科學總體的,超越論的基礎(Grund)的探究。

但是上文的對照,并不意味着海德格爾的範式是更優越的。确實,海德格爾處理的問題(神秘)是邏輯實證主義所避開的,但是實際上邏輯實證主義也不可能完全回避對“神秘”的言說。隻不過從後者的立場看,對“神秘”,是不可能有哲學性的,亦即嚴密而普遍的言說(sagen)方法的。神秘領域中,仍然有倫理學、美學和藝術等等言說的方式,【維特根斯坦】用表示(zeigen)這個動詞來代表這些言說。維氏為何肯定海氏的哲學?正是因為後者在文學的方面、直覺的方面和個人的方面對前者有所感發。譬如說,維特根斯坦在海德格爾的《形而上學是什麼?》出版之後,雖然指責“【海氏的】全部論說都先天(a priori)地沒有意義”,但是同時又對海德格爾的探索表示同情[6]。并且,在上文提及的卡爾納普的論文中,實際上允許了尼采式的思考,亦即“并未選擇使人誤入歧途的理論形式,而公開地選擇了藝術的形式,詩的形式。”(海德格爾因為使用理論而非詩,進而被指責)總而言之,邏輯實證主義和海德格爾在思考“不可言說之物”的必要性上實際上是基本一緻的。而兩者的差異就在于,究竟能不能用嚴密(streng)的方法思考“不可言說之物”。亦即,在思考的方法論上有沖突。在邏輯實證主義者看來,“不可言說之物”隻能通過藝術來接觸。但是海德格爾這裡,“不可言說之物”可以通過某種嚴密的思辨方法來接近。是以我們在這個地方窺出了兩者方法論的差異,我們有必要接着思考兩者在根本結構上的差異。其根本就在于,在超越科學思考的“存在之問”的問題上,在邏輯和知性之外[7],海德格爾怎麼構造一種新的嚴密方法來思考。

我們不妨借助圖示。邏輯實證主義将思考的界限,亦即支撐具體對象的形式,把握為meta level。Meta level在定義上就不能成為思考對象(object level)。這種構想從康德對知性和理性的二分開始,就變成了某種哲學史上的傳統思維。

海德格爾拿什麼超越維特根斯坦?

在這種架構之下,在定義上就不可能有對界限的思考。而海德格爾對抗這種傳統(即對抗康德傳統,承繼德意志浪漫派道統),希望重新構造一種哲學方法,能夠沖破康德/維特根斯坦設定的對界限-基礎之思考的禁令。這種新的哲學方法,在邏輯學的意義上說,就是嘗試将meta level(Grund經過上下翻轉,實際上就是über=meta)重新把握為對象(object),亦即構想一種能夠打通meta level和object level的嚴密的方法。這一思想課題,乍一看極為荒謬。實際上,卡爾納普和四十年代之後的分析哲學主潮,都認為海德格爾的言說缺少哲學的嚴密性。(例如羅素的《西方哲學史》将海德格爾直接無視了)但是海德格爾在《存在與時間》的序論中,為了回避“存在之問”的循環結構,預先準備了一些操作方法。海德格爾對限界的思考,實際上是極端嚴密的。但是這些操作方法,具體而言是怎樣的呢?

海德格爾的思考其實很單純。他在思考對象的總體(即世界)之中,在存在者的集合之中,發現了一種特别的存在者。在這個存在者的地方,思考對象和思考形式發生了重疊。海德格爾将這種重疊的狀态稱之為“二重襞”(Zwiefalt)[8]。用這種獨特的二重襞結構的存在者作為媒介,我們可以間接地思考“世界”的界限。思考這種存在者的時候,也就是将其作為思考對象的時候,同時可以從中誘發出對思考形式(存在)的追問。具體而言,這種存在者就是人類,用海德格爾的術語來說就是“此在”(Dasein)。(《存在與時間》第四節)邏輯形式是人類産生出來的。同時,人類也作為一個普通事物,遵從邏輯形式。是以,對世界-思考的界限的追問(Frage),實際上可以經由産出世界-思考本身的人類這一存在者得到探究。這就是對人類的“實存論構造”的分析。“對存在的追問,實際就是提煉出此在已有的存在的把握,也就是提煉前存在論的存在了解”。對人類的追問,實際上也有兩種形式,海德格爾用“問之所問”(befragen)和“問之何是以問”(fragen)來差別。(《存在與時間》第二節)将人類作為思考對象,就是問之所問,追問界限/基礎,就是問之何是以問。這樣看,海氏的哲學就能夠就存在本身思考存在,就Meta level本身思考meta level,在對象化的(存在者性的)思考之上另造了一種思考的方法。是否承認這樣的“思考的另一種境界”[9],是否承認能夠用間接的方法思考【界限問題】,這就是海德格爾的範式和“邏輯學”/“形而上學”/“智術師的思考”/“現代科學的思考”之間唯一的差別名額。直到海德格爾晚年亦如此。

我們仍然可以用圖示來表達。邏輯形式(存在),現在可以用特殊的存在者,亦即此在來通達。亦即,我們可以用實存論的結構來通達存在。這就是直接打通了meta level和object level的系統,使得兩個層面發生短路(short circuit)的系統。我們不妨挪用淺田彰(あさだ あきら)在《結構與力》中的圖示“克萊因瓶”來表示。

海德格爾拿什麼超越維特根斯坦?

1、メタレヴェル(存在)——meta level(存在);2、オブジェクトレヴェル(存在者の集合=世界)——object level(存在者的集合=世界);3、現存在——此在(Dasein)

海德格爾拿什麼超越維特根斯坦?

1、実存論的構造(二レヴェルの媒介)——實存論的結構(兩個level之間的媒介);2、論理形式の産出——邏輯形式的生産;3、現存在(メタレヴェルへの入口)——此在(通往meta level的入口)

在圖中,海德格爾的關于思考對象及其形式的關系,用克萊因瓶的瓶頸來表示了。海氏拒絕邏輯學,原因就在于通常的邏輯學對克萊因瓶瓶頸的扭曲視而不見。雖然海德格爾拒絕了邏輯學,但是他的思考仍然具有邏輯學式的嚴密性。為何?因為海德格爾的思想,無論是從内容上看還是從時期上看,都和1931年的哥德爾不完全定理對應。哥德爾不完全定理是對公理數學體系(邏輯實證主義的數學對應物)的内在批判。海德格爾和哥德爾一樣,發現了Meta level和object level的層次差別的問題,亦即發現了【羅素的】類型論聲稱的無沖突性(consistency)實際上也有破綻。海氏發現了實存論的結構,哥德爾發現了“哥德爾數”。

在本書的前兩章中已經闡釋清楚,【海德格爾】之後的拉康派精神分析将海德格爾和哥德爾的思想結合起來,構築了更為簡練的理論圖式。在上文所述的《存在與時間》中,特異點(此在)所持有的二重性質(既是meta level又是object level)是從作為實體的人類之中導出的。但是拉康派完全破除了海德格爾這種實體論的殘留。【在拉康這裡,】思考的界限(實在界)是思考對象的集合(象征界)中心空虛的“匮乏”。這種匮乏是由哥德爾定理保證的[10]。存在者的總體決不能在一個level(平面)下被封閉。存在着一個龜裂【的點位】,海德格爾将之稱為“此在”,【拉康将之稱為】“菲勒斯”,都是在嘗試規定一個關于數學不可能性的結構性現象。隻不過菲勒斯單純地表現出一種二重襞的屬性,并沒有實體,和此在略有差别。

邏輯實證主義(羅素)的思考,将世界的界限-基礎視為靜力學的,持續的meta level。但是海德格爾的(哥德爾的)思考,則将界限-基礎視為通過世界内的特異點(此在)的運動而生産(在現象學意義上)出來的東西。盡管人們還是不能直接地思考界限-基礎,但是多少總還是能夠思考界限-基礎的生産過程本身。這種思考實際上就是所謂的實存論分析。在邏輯學看來,海德格爾的嘗試是不可能的;但是經過這樣的思路轉軌之後,他的嘗試又是可能的。我們對于這種雜技式的邏輯方法的發現,應該給予更高的評價——海氏給了思考界限/基礎的嶄新方法,亦即給出了思考“超越”(meta, trans, über, hyper, plus)之運動的整體方案。

【參考文獻】

[1] 即《通過語言的邏輯分析清除形而上學》

[2] 【引文來自海德格爾的《什麼是形而上學》】

[3] 【實際上海德格爾的思考沒有這麼簡單】,這裡卡爾納普說的“名詞”就是思考對象的意思,或者說是命題計算的對象。這裡沒有嚴格參考語言學的詞法分類,因為謂詞邏輯裡面不講詞法的問題。下文讨論海德格爾晚期的“名詞化”問題的時候,“名詞”也不是語言學的“noun”,而是哲學命名問題中“name”的意思。衆所周知,晚期海德格爾詳細地考察了“存在”一詞的名詞性和動詞性,鑒于此,我們不能簡單地說海德格爾把存在當成了名詞。(海氏的主張是,on具有雙重的分詞屬性,既是名詞也是動詞)。但是為了便于讨論,我們暫且遵照卡爾納普筆下的二進制對立:名詞(命題變量)和動詞(命題形式)。

[4] Allan Janik和Stephen Edelston Toulmin從《邏輯哲學論》與二十世紀初維也納文化的共時性出發,發掘出了維特根斯坦這種“沉默”的積極意義。根據他們的研究,1910-1920年代的維特根斯坦(和其他維也納知識分子)思考的課題乃是“防止思辨的領域入侵日常生活”。是以《邏輯哲學論》中關于倫理領域的沉默,應該讀為保證“倫理主體性”的積極手段。參見Janik A, Toulmin S. Wittgenstein's Vienna[M]. New York: Simon and Schuster, 1973.四十年代之後的邏輯實證主義和分析哲學沒有繼承的東西,恰恰就是維特根斯坦這種沉默的積極意義。他們僅僅是抹除了存在論的問題,無視了存在論問題。例如蒯因在1948年的論文《論何物存在》中提出,“存在的僅僅是變元的值罷了”(亦即再次重複了卡爾納普-羅素的理論姿态),又提議将維特根斯坦的“神秘”領域用奧卡姆剃刀削除掉。參見Quine W V. From a logical point of view: Nine logico-philosophical essays[M].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0.這就将存在論的問題完全還原成了邏輯學的問題,完全抹除了兩者在解釋形如“ x Pegasus(x)”這樣的命題的時候的差異。

[5] 《形而上學導論》,川原榮峰譯,平凡社ライブラリー,1994年,50-51頁。根據德語原文的Wissenschaft,将”學問”修改為“科學”。

[6] 《維特根斯坦全集》第五卷,大修館書店,97-98頁。

[7] Wegmarken, Vittorio Klostermann, 3 Aufl., 1996, S.107.

[8] 參見Was hei t Denken?, S.134ff.

[9] Was ist das — die Philosophie?, Verlag Günther Neske, 10 Aufl., 1992, S.15.

[10] 用哥德爾思想整理拉康派精神分析是60年代确立的範式。參見巴迪歐的著名論文Alain Badiou, “Marque et Manque: à propos du zéro”, in Les cahiers pour l'analyse, no.10, Seuil, 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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