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熊孩子”玩火緻災,誰擔責?家長不得不看!

作者:廣西消防

盼望着 盼望着

寒假如期而至

“神獸”出籠了

但伴随寒假模式開啟

消防員叔叔提醒:

小朋友們在家玩耍的時候

也要牢記消防安全

1月15日,四川内江

兩個小孩在小區内拔草玩火

火勢越來越大,把車給燒了!

“熊孩子”玩火緻災,誰擔責?家長不得不看!

2021年雲南省臨滄市

滄源縣翁丁老寨“2.14”火災事故

事故原因竟是

8歲小孩在古寨玩火引起

燒毀老寨房屋104座

造成直接财産損失813.48萬

“熊孩子”玩火緻災,誰擔責?家長不得不看!
“熊孩子”玩火緻災,誰擔責?家長不得不看!

對小孩玩火造成火災事故

給他人造成損失的

其家長或者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小孩玩火相關的法律責任:

“熊孩子”玩火緻災,誰擔責?家長不得不看!

由于小孩在法律層面定性是無民事責任人(8歲以下)或限制民事責任人(16歲以下),是以主要追究其民事賠償責任。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如小朋友因用火不慎引發火災造成他人财産損失的,父母作為監護人将承擔巨額侵權賠償責任!

小孩惹禍,家長擔責

相關案例:

“熊孩子”玩火緻災,誰擔責?家長不得不看!

案例一:2017年4月,就讀國小三年級的學生張某放學後在永昌縣城關鎮某小區西側牆邊用打火機燒蜘蛛玩,結果将該小區8号樓住戶王某堆放在此處的雜物引燃,引起火災事故,事故造成5号樓3單元多家住戶外牆及部分室内财物被燒壞。張某的監護人張某某賠償9018元,王某賠償4509元。

案例二:2017年2月,合川區一名4歲的小女孩朵朵(化名)獨自在家中玩耍時,不小心用打火機點燃了自己家中的窗簾,引起火災,火勢變大,燒毀了隔壁兩戶鄰居陽台上的雜物及卧室客廳的相關電器。依據相關法律條例,朵朵父母賠償兩戶鄰居近10萬元的财産損失。

案例三:2017年4月29日,譚某、顧某二人到佛山市順德區某大道劉某平租用的房屋找其兒子劉某福玩耍,但發現劉某平家的屋門關着,但沒有上鎖,于是二人便自行打開門,到二樓找劉某福。劉某平家準備午休,于是讓二人離開。但譚某亨、顧某生二人并沒有離去,而是自行到劉某平家三樓繼續玩耍。這兩個不到10歲的“熊孩子”出于好奇貪玩,用打火機點燃劉某平放在三樓的海綿墊,引發了火災,火災造成劉某平财物損失8萬多元。由于譚某亨、顧某生在案發時均未滿10歲,順德法院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判決譚某亨、顧某生的父母分别賠償劉某平4萬多元。

家長朋友們務必看管好小孩

加強消防安全教育

下面這封信

請家長們認真閱讀

↓↓↓

緻全區家長的一封寒假消防安全信

尊敬的各位家長:

你們好!寒假如期而至,又恰逢春節用火、用電、用氣量增大,火災隐患增加,為做好寒假期間火災防範工作,切實增強家長和孩子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確定大家過一個安全、愉快的寒假,在此,廣西消防救援總隊提示:

一、家長請務必做好監護工作,教育孩子認識火災的危險性,不要玩火,不可将火種扔在可燃物上,不要玩弄電器裝置、電源開關、插座等;

二、不讓小孩獨自燃放煙花爆竹,以免發生意外;

三、教育孩子如何在火災發生時保護自己,熟悉掌握火場逃生的基本方法,清楚家庭周圍環境,熟悉逃生路線;

四、和孩子一起認識一些消防辨別、安全出口、逃生通道等,告知孩子哪些地方不能去,哪些東西是危險物品,哪些東西不能玩等;

五、與孩子一起觀看火災宣傳視訊和相關的動畫,與孩子一起讨論消防安全知識,讓防火意識逐漸滲透到孩子腦中,加強孩子們的安全記憶;

六、教育孩子愛護身邊的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不要在疏散通道存放影響人員逃生的障礙物和易燃可燃物品;

七、教育孩子發現火情後不得擅自撲救,應及時告知大人或撥打“119”電話報警;

八、如發現火災隐患和消防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45”投訴舉報。

目前正值冬季火災高發期,希望各位家長積極配合,教育孩子不要玩火,珍惜生命,遠離火災。最後,祝各位家長和同學們寒假快樂,新春快樂,身體健康,共同學習,共同成長!

廣西消防救援總隊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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