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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女車主訴特斯拉案庭審激辯6小時,是否名譽侵權成争議焦點

時隔8個月,特斯拉女車主車頂維權一案再起波瀾。

12月24日上午9時,“車頂維權”女車主張女士起訴特斯拉名譽權糾紛一案在河南省安陽市北關區人民法院如期開庭。

原告特斯拉車主張女士于今日早上8點30分許現身。

河南女車主訴特斯拉案庭審激辯6小時,是否名譽侵權成争議焦點

“終于等到了公開審理的這一天。”張女士告訴上海證券報記者,她希望特斯拉及特斯拉中國區副總裁陶琳公開道歉。

對于此次案件,特斯拉從業人員也在開庭前回複記者:“我們會積極應訴,尊重司法裁判。”

記者了解到,在雙方進行近6個小時的激辯後,該案并未當庭宣判。

是否構成名譽侵權成争議焦點

曆經近6個小時的激辯,24日下午3時左右,張女士及其代理律師付建走出法院。

河南女車主訴特斯拉案庭審激辯6小時,是否名譽侵權成争議焦點

在接受采訪媒體時,張女士透露,此次庭審的焦點是“特斯拉一方是否侵犯其名譽”。圍繞上述焦點,雙方進行多次舉證。

張女士介紹,此前4月,特斯拉副總裁陶琳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近期的負面都是她(指原告)貢獻的”、“隻願意高額賠償”、“一定堅持要高額的賠償”、“我覺得她很專業,背後應該是有(人)的”。

據查,4月28日,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官方微網誌“特斯拉”發文稱:張女士丈夫說“自己身邊還有來自北京的‘團隊’在協助,與他人‘合作’中受人幫助隻能聽話,該‘團隊’稱可以幫助其‘洗白’并滿足其訴求……”

張女士認為,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上述内容已經對她和家人的工作生活造成嚴重的影響。是以,張女士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名譽權的行為并消除影響,需向其書面賠禮道歉,并在全國性媒體刊發向原告道歉的公告,同時在其官方微網誌發表緻原告的書面道歉信(連續三十日微網誌置頂),并支付其相應的精神損害賠償金。

在張女士起訴後,特斯拉也于今年8月對張女士進行了反訴,并要求張女士賠償名譽權損失500萬元。在此背景下,張女士此次請求對方支付的精神損害賠償金由5萬元升至50萬元。

對于特斯拉方舉證,張女士沒有過多陳述。另外,參與此次庭審的特斯拉方代表也并未接受媒體采訪。

希望獲得事故過程中

完整行車資料

回溯該事件,今年2月21日,張女士的特斯拉Model 3發生了撞車事故。當時駕駛車輛的是張女士父親,事故被交警判斷為駕駛者全責。對此,女車主認為是特斯拉車“刹車失靈”,并為此多次到特斯拉鄭州門店進行維權。

4月19日,上海車展上,張女士穿了一件印有“刹車失靈”字樣的衣服,站上了特斯拉展台的車頂,并高呼“特斯拉刹車失靈”。随後張女士被行政拘留。

4月22日,鄭州市鄭東新區市場監督局相關負責人責令特斯拉汽車銷售服務(鄭州)有限公司無條件向消費者提供相關資料。

當天,特斯拉曾公布事故前1分鐘的資料。資料顯示,發生撞車事故的原因是駕駛員行駛速度過快、制動較晚。而張女士則質疑該資料有所隐瞞、不充分,并要求特斯拉提供完整資料。

今年5月6日,張女士及其丈夫向安陽市北關區人民法院遞交民事起訴狀。張女士稱特斯拉公司及其副總裁陶琳侵害其個人名譽權,特斯拉方在無任何證據下多次發表“車主有團隊協助維權、索高額賠償”等違背事實的言論。

今日,張女士表示,因還未拿到行車記錄的全部資料,在先提起名譽侵權起訴之餘,也希望獲得事故發生時的完整行車資料。

特斯拉女車主回應質疑

針對此次案件,張女士告訴記者,根據最高法對名譽權的解釋,消費者有權對自己購買的商品以及接受的服務享有批評和評價的權利,自身經曆也是客觀事實,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就是要一個真相,如果(車)有隐患,要找出來正視它并且改正,這對消費者而言、對車企而言都是好事。”張女士說,這是她堅持維權的原因。

對于維權背後是否有人操作的質疑,張女士表示,上海警方已證明維權是個人行為,與任何個人、品牌無關。

今日雖然公開開庭審理,但該案并未當庭宣判。

編輯:全澤源

視訊:餘逸汀

校對:馮雯君

圖編:趙雁旎

制作:何永欣

責編:邵子怡

郭晨希

監制:浦泓毅

簽發:潘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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