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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女车主诉特斯拉案庭审激辩6小时,是否名誉侵权成争议焦点

时隔8个月,特斯拉女车主车顶维权一案再起波澜。

12月24日上午9时,“车顶维权”女车主张女士起诉特斯拉名誉权纠纷一案在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如期开庭。

原告特斯拉车主张女士于今日早上8点30分许现身。

河南女车主诉特斯拉案庭审激辩6小时,是否名誉侵权成争议焦点

“终于等到了公开审理的这一天。”张女士告诉上海证券报记者,她希望特斯拉及特斯拉中国区副总裁陶琳公开道歉。

对于此次案件,特斯拉工作人员也在开庭前回复记者:“我们会积极应诉,尊重司法裁判。”

记者了解到,在双方进行近6个小时的激辩后,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是否构成名誉侵权成争议焦点

历经近6个小时的激辩,24日下午3时左右,张女士及其代理律师付建走出法院。

河南女车主诉特斯拉案庭审激辩6小时,是否名誉侵权成争议焦点

在接受采访媒体时,张女士透露,此次庭审的焦点是“特斯拉一方是否侵犯其名誉”。围绕上述焦点,双方进行多次举证。

张女士介绍,此前4月,特斯拉副总裁陶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近期的负面都是她(指原告)贡献的”、“只愿意高额赔偿”、“一定坚持要高额的赔偿”、“我觉得她很专业,背后应该是有(人)的”。

据查,4月28日,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官方微博“特斯拉”发文称:张女士丈夫说“自己身边还有来自北京的‘团队’在协助,与他人‘合作’中受人帮助只能听话,该‘团队’称可以帮助其‘洗白’并满足其诉求……”

张女士认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上述内容已经对她和家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张女士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名誉权的行为并消除影响,需向其书面赔礼道歉,并在全国性媒体刊发向原告道歉的公告,同时在其官方微博发表致原告的书面道歉信(连续三十日微博置顶),并支付其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在张女士起诉后,特斯拉也于今年8月对张女士进行了反诉,并要求张女士赔偿名誉权损失500万元。在此背景下,张女士此次请求对方支付的精神损害赔偿金由5万元升至50万元。

对于特斯拉方举证,张女士没有过多陈述。另外,参与此次庭审的特斯拉方代表也并未接受媒体采访。

希望获得事故过程中

完整行车数据

回溯该事件,今年2月21日,张女士的特斯拉Model 3发生了撞车事故。当时驾驶车辆的是张女士父亲,事故被交警判断为驾驶者全责。对此,女车主认为是特斯拉车“刹车失灵”,并为此多次到特斯拉郑州门店进行维权。

4月19日,上海车展上,张女士穿了一件印有“刹车失灵”字样的衣服,站上了特斯拉展台的车顶,并高呼“特斯拉刹车失灵”。随后张女士被行政拘留。

4月22日,郑州市郑东新区市场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责令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郑州)有限公司无条件向消费者提供相关数据。

当天,特斯拉曾公布事故前1分钟的数据。数据显示,发生撞车事故的原因是驾驶员行驶速度过快、制动较晚。而张女士则质疑该数据有所隐瞒、不充分,并要求特斯拉提供完整数据。

今年5月6日,张女士及其丈夫向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张女士称特斯拉公司及其副总裁陶琳侵害其个人名誉权,特斯拉方在无任何证据下多次发表“车主有团队协助维权、索高额赔偿”等违背事实的言论。

今日,张女士表示,因还未拿到行车记录的全部资料,在先提起名誉侵权起诉之余,也希望获得事故发生时的完整行车数据。

特斯拉女车主回应质疑

针对此次案件,张女士告诉记者,根据最高法对名誉权的解释,消费者有权对自己购买的商品以及接受的服务享有批评和评价的权利,自身经历也是客观事实,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就是要一个真相,如果(车)有隐患,要找出来正视它并且改正,这对消费者而言、对车企而言都是好事。”张女士说,这是她坚持维权的原因。

对于维权背后是否有人操作的质疑,张女士表示,上海警方已证明维权是个人行为,与任何个人、品牌无关。

今日虽然公开开庭审理,但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编辑:全泽源

视频:余逸汀

校对:冯雯君

图编:赵雁旎

制作:何永欣

责编:邵子怡

郭晨希

监制:浦泓毅

签发:潘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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