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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清兩大陋習,長期并列存在,被世界所嘲笑

曾幾何時,“男人辮子頭,女人裹小腳”俨然成為了大清朝的鮮明标志。之是以說它是清朝所獨有的,就是因為隻有在清朝才有這種搭配。19世紀的一位法國傳教士曾經目睹了晚清日常的市井生活,并且親手将所見所聞繪制成了《辮子與小腳:清都風物志》。這本圖冊更好地為我們展示了一幅真實的清末京城人的日常生活圖景,仿佛帶我們回到了那個充滿了“長辮與小腳”的清代社會。

滿清兩大陋習,長期并列存在,被世界所嘲笑

金錢鼠尾,清朝俗稱的“辮子頭”,它是女真族(滿族)的風俗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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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清在曆史上一共有過三次“剃發運動”,第

一次就是在滿清未入山海關時,清軍對于投降和奴役的漢人實行剃發政策,當時向清軍投降的明朝士兵也要遵從;第二次就是于公元1644年清軍入關後,多爾衮随即下發了全國性的“剃發令”,但因滿清初入土中原、政權未穩,故執行效果不盡如人意;第三次是于公元1645年清軍占領江南後,時任攝政王的多爾衮再次下達了“剃發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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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記載:多爾衮規定清軍所到之處,無論官民,限十日内盡行剃頭,削發垂辮,不從者斬。

而且清軍所貫徹“留發不留頭,留頭不留發”的宗旨,緻使很多漢人因抗拒指令而慘遭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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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寸金蓮,即俗稱的“裹小腳”,這種封建陋俗最早出現于五代十國時期,興盛于南宋後期。“三寸金蓮”一說是源于明代。

《明史》記載:明代纏足風氣鼎盛之時,官方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故美其名曰“三寸金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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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有必要提到的是:清朝纏足之風氣已經擴延至社會各個階層,不論貧窮富貴,女性纏足皆為普遍。

其一:滿漢文化、傳統的相容并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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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辮子頭”是滿族幾千年來的遊牧特征,它能夠最為鮮明直接地成為滿族統治的标志。在滿族統治者看來,“金錢鼠尾”不僅僅是作為滿族的文化特征,更是作為民族統治的鮮明标志,是以說才有了滿清先後三次的“剃發令”,最終使得滿族統治下的中國人都成了清一色的辮子頭。當時清朝鼓勵男子剃發易辮,卻反對女子裹腳纏足。但是自宋朝傳承千年的傳統,豈能為一紙空文所改寫。即便清朝反對纏足,但是纏足的風俗傳統卻一直都在發展。最終不但沒有銷聲匿迹,反而感染了滿族女子。使得原本不裹腳的滿族女子也有部分開始了模仿,這種現象使得滿漢文化更好地融合。

其二:長辮的嚴峻,小腳的放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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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人纏足的傳統相對于留發、發型來說要濃厚的多。漢人留辮子是滿清入關統治天下的一種強硬手段,滿清為了順利實作“漢人滿化”的目的,不惜采取一切手段迫使漢人剃發留辮。雖然漢人有着幾千年“身體發膚,受之父母”的傳統理念,但是面對着滿清的大肆屠殺和清朝統治天下的漸趨安穩,漢人便接受了。相對于金錢鼠尾來說,三寸金蓮雖然遭到了滿清的反對和制止。但是皇權又怎能敵得過幾千年的風俗呢?這就好比滿族的“辮子頭”一樣,漢人的“裹小腳”同為風俗傳統,又怎會輕易絕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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