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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清两大陋习,长期并列存在,被世界所嘲笑

曾几何时,“男人辫子头,女人裹小脚”俨然成为了大清朝的鲜明标志。之所以说它是清朝所独有的,就是因为只有在清朝才有这种搭配。19世纪的一位法国传教士曾经目睹了晚清日常的市井生活,并且亲手将所见所闻绘制成了《辫子与小脚:清都风物志》。这本图册更好地为我们展示了一幅真实的清末京城人的日常生活图景,仿佛带我们回到了那个充满了“长辫与小脚”的清代社会。

满清两大陋习,长期并列存在,被世界所嘲笑

金钱鼠尾,清朝俗称的“辫子头”,它是女真族(满族)的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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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清在历史上一共有过三次“剃发运动”,第

一次就是在满清未入山海关时,清军对于投降和奴役的汉人实行剃发政策,当时向清军投降的明朝士兵也要遵从;第二次就是于公元1644年清军入关后,多尔衮随即下发了全国性的“剃发令”,但因满清初入土中原、政权未稳,故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第三次是于公元1645年清军占领江南后,时任摄政王的多尔衮再次下达了“剃发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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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记载:多尔衮规定清军所到之处,无论官民,限十日内尽行剃头,削发垂辫,不从者斩。

而且清军所贯彻“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的宗旨,致使很多汉人因抗拒命令而惨遭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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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寸金莲,即俗称的“裹小脚”,这种封建陋俗最早出现于五代十国时期,兴盛于南宋后期。“三寸金莲”一说是源于明代。

《明史》记载:明代缠足风气鼎盛之时,官方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故美其名曰“三寸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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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有必要提到的是:清朝缠足之风气已经扩延至社会各个阶层,不论贫穷富贵,女性缠足皆为普遍。

其一:满汉文化、传统的兼容并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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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辫子头”是满族几千年来的游牧特征,它能够最为鲜明直接地成为满族统治的标志。在满族统治者看来,“金钱鼠尾”不仅仅是作为满族的文化特征,更是作为民族统治的鲜明标志,所以说才有了满清先后三次的“剃发令”,最终使得满族统治下的中国人都成了清一色的辫子头。当时清朝鼓励男子剃发易辫,却反对女子裹脚缠足。但是自宋朝传承千年的传统,岂能为一纸空文所改写。即便清朝反对缠足,但是缠足的风俗传统却一直都在发展。最终不但没有销声匿迹,反而感染了满族女子。使得原本不裹脚的满族女子也有部分开始了模仿,这种现象使得满汉文化更好地融合。

其二:长辫的严峻,小脚的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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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人缠足的传统相对于留发、发型来说要浓厚的多。汉人留辫子是满清入关统治天下的一种强硬手段,满清为了顺利实现“汉人满化”的目的,不惜采取一切手段迫使汉人剃发留辫。虽然汉人有着几千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传统理念,但是面对着满清的大肆屠杀和清朝统治天下的渐趋安稳,汉人便接受了。相对于金钱鼠尾来说,三寸金莲虽然遭到了满清的反对和制止。但是皇权又怎能敌得过几千年的风俗呢?这就好比满族的“辫子头”一样,汉人的“裹小脚”同为风俗传统,又怎会轻易绝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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