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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卓決定回深圳讀書,但有人卻提出:養育恩大于生恩,不讓回去!

說養恩大于生恩的人,要麼是三觀不正,要麼就是人販子或買家。想想丢失孩子的家,這些年為了找孩子,花費多少心血,經曆多少煎熬,痛不欲生,這不是常人能想像的,而此時買家在做什麼?他們霸占不屬于自己的孩子,洋洋得意呢?這種傷天害理的事,她們都能做得出來,她們不配養父母二字,她們是買家,與人販子屬于同類,不可饒恕!

孫卓決定回深圳讀書,但有人卻提出:養育恩大于生恩,不讓回去!

孫卓親生父母的這十四年的煎熬誰又能體會,換位思考下,自己心裡也沒有這麼強大。人家不是養不起,而是他們偷的人家的孩子。如果不偷人家的,孫卓比現在過得好。

人家是買家,不是養父母。說他們對孫卓好,那是因為孫卓是個男的。人家自己家裡有兩個女兒,牛奶不給自己的親女兒 給這個買來的兒子喝,已經很看得出問題了,還有人說什麼養父母對他好。什麼叫養父母?如果孩子因為自己的家庭原因走失了 或者成為了孤兒之類,沒有人照顧,這時候有人收養了他,讓他有衣穿,有飯吃,有書讀,不必颠沛流離,流浪在外,這個才叫養父母。人家好好的孩子,被拐賣了,你把人家小孩買過來 給自己傳宗接代,你說你對孩子好,有感情了,是真心的,這種話,誰信呢?大家還是好好思考吧,不要事情沒有發生在自己身上,就勸别人善良,讓人大度。

孫卓決定回深圳讀書,但有人卻提出:養育恩大于生恩,不讓回去!

所謂養恩是出于善意的收養,養父母毫無過錯,彰顯了人的善性。當然恩重如山。孫卓的被收養是惡意的收養,犯罪嫌疑人僞裝成父母,絲毫不顧及對孩子的傷害,對孩子親生父母的傷害,何來的養恩?就此事件,再說什麼養恩大于生恩,不是愚蠢至極,就是泯滅人性!

孫卓回深圳隻會讓那些沒有被找到的孩子養父母不會再對他們好,養了14年待他如親生,剛找到就要回到親生父母那邊,這叫什麼?孫卓這是看到親生父母那邊條件好了,如果他的父母是貧困山區,他還選擇回去嗎?

孫卓決定回深圳讀書,但有人卻提出:養育恩大于生恩,不讓回去!

很多人都站在親生父母的角度上看這件事,親生父母确實很難,找了這麼多年的孩子,痛苦了很多年,但是又有多少人占在這個孩子的角度上看這件事呢,從小時候被拐賣到大了被找到,這所有的一切他願意嗎,突然被告知親生父母另有其人他能接受嗎,被那麼多媒體報道會給他造成影響嗎,轉到新的學校他能适應嗎?朝夕相處了那麼久的父母哪怕是買方也會産生感情啊,有感情難以割舍才證明這個孩子是正常人啊!

被拐賣來養的也叫養恩?這是剝奪了親生父母的養育權利的養育是犯罪,自己的孩子被拐賣了你試試會說的出這樣的沒良心的話嗎?小孩子不懂自己是被拐賣的,一直在養父母家庭生活,一時半會體驗不到自己親生父母親的傷痛,年齡太小也沒有經曆過什麼事情,也沒有和親生父母有過多的感情交流,是以他最初的決定不能代表他的真實想法,以後慢慢懂事了就能體會親生父母的感情。

孫卓決定回深圳讀書,但有人卻提出:養育恩大于生恩,不讓回去!

說養育嗯大的人不是人販子就是買孩子的人家,要麼就是買孩子的親戚朋友。但凡有點是非觀的人都說不出這種話。别人好端端的孩子被人偷走賣掉,這對一個家庭來說是多大的災難?十多年甚至幾十年傾全家之力甚至傾家蕩産家庭破敗來找孩子。但凡有點同情心的人都希望孩子回歸家庭,而不是認賊作父。

孫卓最好不要和所謂的養父母和兩個姐姐聯系,如果聯系了對親生父母是一種傷害。孫卓能回親生父母身邊我很高興,大多數人都很高興,親生父母終于苦盡甘來。點贊!另外勸孫卓回買家身邊的最好别說這話了,你丢了孩子再找回來,你會把他再送去買家,然後感謝他們多年對你孩子的養育之恩?站着說話不腰疼。

孫卓決定回深圳讀書,但有人卻提出:養育恩大于生恩,不讓回去!

這個叫什麼養恩,這些人明明知道孩子被拐的,還去買孩子,就為了要個男孩。對他好,還算有良心,難道沒有因為愧疚才對孩子好嗎?難道沒有因為怕一天真相被戳破才對他好嗎?這種陋習還被說成養恩。親生父母,翻越千山萬水找孩子,内心的痛苦和煎熬,能用這個養恩去平衡嗎?這種價值觀,隻會導緻拐賣帶來的後果變得廉價。

回歸父母身邊是正确的。以深圳的教學和錄取率,孩子在親生父母關愛下隻會更好。 這件事必須追究“買家”的刑責。人口販賣,買賣同罪,“買家”收買被拐賣人口,絕對不應該被稱呼為“養父母”。人口販賣的事和“養育之恩大于生恩”沒有關系,把孩子從親生父母身邊拐走,讓人家骨肉分離,是人幹的事嗎?

孫卓決定回深圳讀書,但有人卻提出:養育恩大于生恩,不讓回去!

是的,很多父母還是比較自私,為了自己的養老利益,限制孩子的發展,拘在身邊,即使親生父母也有很多這樣的。是以,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有理想有志向且有能力去努力,不要盲從父母,要堅決有主見。自己好了強大了再說,強留在身邊,限制了發展,能力不足,自身難保時,又談何其它?!

這人們真沒勁,人家不回親生父母那裡就說孩子不好,回了也是不好,那怎麼樣?徘徊在山東和深圳之間嗎?孩子當初是被壞人誘騙走,又不是親生父母丢棄的,而且尋找了這麼多年的辛苦曆程大家也是看到的,回到親生父母那裡才是正确的啊,養育固然有恩,但是就像很多人說的他隻有在親生父母那裡才是唯一,在養父母這裡換成任何一個男孩都可以!回去有什麼錯!

孫卓決定回深圳讀書,但有人卻提出:養育恩大于生恩,不讓回去!

養恩大于生恩,分情況,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說的是正常情況,這個孩子本身怎麼選擇都沒有過錯,因為他是從小被拐賣的,但是他選擇回到親身父母身邊何錯之有?不甘心的的是看熱鬧的群衆,為養父母抱不平的人有沒有想過人家孩子丢失這些年是怎麼煎熬過來的,不放棄任何一個希望才找回來的孩子,養父母雖然有養育之恩,但是買賣孩子就是犯法,買的時候就應該會想到這一天,是以不要再過度消費這個孩子,讓孩子回歸正常生活學習。

孫卓決定回深圳讀書,但有人卻提出:養育恩大于生恩,不讓回去!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這樣通過别人的痛苦換來的親情,談何恩情!畢竟他們的交易讓生身父母痛苦了大半輩子,有何原諒的理由?願所有被找到的孩子回到親生父母身邊,這樣再通過人販子買别人孩子就掂量掂量自己的付出和最後自己得到的最終利益,投入沒有回報,他們估計也就不會再做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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