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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母和繼父争奪孩子的撫養權,法院的判決讓人點贊

作者:風之色彩

潘寒英帶着法院的從業人員到學校接兒子,兒子小浩看到後,哇的一聲大哭起來,嘴裡喊着要找爸爸,潘寒英上前拉兒子,被兒子甩開,死活不願跟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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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一個男人走到小浩身邊,輕輕安慰孩子幾句話,小浩才停止了哭泣。

這名男子就是小浩要找的爸爸廖連畢,他拉着法官的手,說自己堅決不讓潘寒英把孩子接走。

夫妻兩個接孩子放學,本來是件很普通的事,為何這一家卻鬧到如此地步?

原來,這對夫妻已經離婚,兒子本來判給母親潘寒英撫養,是以她才帶着法院的人來接孩子,沒想到孩子堅決不跟她走。

看到孩子哭的撕心裂肺,廖連畢後悔不該同意把孩子給妻子,他央求法官幫他争取孩子的撫養權。

讓法院人員為難的是,廖連畢本不是小浩的親生父親,按道理說,和潘寒英離婚後他和孩子已沒一點關系,然而事情的發展并不按正常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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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家庭貧困,廖連畢四十多歲還沒娶到老婆,2011年有人給他介紹了年僅25歲的潘寒英。

當時潘寒英在浙江打工,兩個人相親都是通過視訊聊天,想到自己條件不好,又比對方大十多歲,廖連畢對這樁婚事就沒抱多大希望,沒想到兩天後,潘寒英就對他說,自己願意和他結婚,這讓廖連畢欣喜不已。

潘寒英明确表示,自己還有一個兒子,對他隻有一個要求,那就是要帶着一歲多的兒子嫁給他。

廖連畢一口答應,兩人随即在認識兩個月後就結了婚。

婚後,潘寒英去外地打工,廖連畢在家帶孩子,雖然夫妻聚少離多,日子倒也平淡安逸。

轉眼三年過去,2014年春節過後,潘寒英再次出門打工時,突然就換了電話号碼,和家裡失去了聯系。

情急之下,廖連畢給嶽父打電話想問下情況,嶽父的電話同樣不通。

廖連畢忽然有了不好的預感,他覺得潘寒英這樣做就是要逼他離婚。

這是為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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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一向身體健康的廖連畢,忽然咳出了血絲,他去醫院檢查,被告知患上了鼻咽癌,兩次住院花了不少錢。

就在廖連畢幾乎要承受不住這突然的打擊時,潘寒英不僅沒有安慰,反而說出一句話:“反正我和你這個婚我離定了。”

這無情的話讓廖連畢如墜冰窟,等他沒回過神來,潘寒英就撇下他和兒子小浩,不辭而别。

從此後,潘寒英就像在人間蒸發了一樣。

廖連畢雖然心寒氣憤,然而天性善良的他,依舊拖着虛弱的病體,把照顧小浩的重擔挑了起來。

按時接送孩子上學,給孩子做可口飯菜,燒水給孩子洗澡。

廖連畢的父母都已去世,兄弟姐妹也都成家,為了照顧小浩,他隻能天天守在家裡坐吃山空,加上看病吃藥,漸漸的就成了村裡的特困戶。

村民們可憐這對父子,常常給他們送一些衣服和食物,讓他們勉強度日。

小浩學習成績一直很好,乖巧懂事,廖連畢對他的感情也越發深厚。

作為繼父,廖連畢對小浩的好可圈可點。

相比之下,親生母親潘寒英的做法真的讓人不能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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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人們的質疑,潘寒英說出了她的苦衷:當初她和男友未婚先孕,分手後帶着兒子回到娘家,娘家人不支援不關心她,孤立無援中,她才急着尋找落腳點,并賭氣帶着兒子嫁給廖連畢。

本來潘寒英和廖連畢就沒有感情基礎,當廖連畢的身體出現問題時,更加快了她要離開他的決心。

2015年1月,潘寒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和廖連畢解除婚姻關系,法院考慮到廖連畢身體有病,孩子還小,就駁回了她的訴訟請求。

2017年,潘寒英再次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決小浩歸潘寒英撫養,作為對廖連畢的補償,潘寒英需一次支付廖連畢三萬元。

在法院從業人員的陪同下,潘寒英去學校要把兒子接回家時,就出現了文章開頭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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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浩的記憶中,他一直都是跟着廖連畢一起生活,對于親生母親已沒了什麼印象,是以當潘寒英要帶他走時,他才出現那麼大的排斥。

廖連畢本來就不舍得讓小浩走,這一哭更是刺疼了他的心,他立刻把三萬元的補償款還給潘寒英,要繼續帶着小浩生活。

遭到潘寒英反對時,廖連畢顫抖着聲音說:“我對他比親生兒子還好!”

繼父舍不得繼子,繼子不願離開繼父,這情景讓法官為了難。

法官勸潘寒英:你也看到了,小孩對他很有感情。

潘寒英反駁:我知道,可他現在沒有能力照顧孩子。

法官再次據理力争:小孩也有人身自由,他不是物品,我們不能綁着他,他不願意走誰也沒有辦法,你想要走孩子,隻有慢慢培養和孩子的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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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寒英卻認為自己是小浩的親生母親,而且有白字黑字的協定,不能因為兒子不想走,就把他丢給廖連畢。

一邊是親生母親,一邊是繼父,孩子到底該歸誰撫養?法院調解協定還有沒有效?還能履行嗎?

為保證孩子的健康成長,法院對和解協定的效力,與撫養關系和解協定的效力,進行了否定。

2017年7月,法院做出判決,孩子由廖連畢撫養,潘寒英每月支付生活費450元,直到小浩滿18周歲,在此期間的教育費、醫療費等大開資,雙方各負擔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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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小浩的撫養權,廖連畢開心不已,然而潘寒英應該支付給孩子的450元撫養費,卻一直不給,廖連畢不想和她計較,隻想憑一己之力撫養小浩。

可是事情遠沒有想象的那麼簡單,2017年10月,潘寒英再次走進法院,要求重新起訴,要回兒子撫養權,并對判決書提出的撫養費有異議,以自己工作不穩定為理由拒絕支付。

法院從業人員問她:你本身沒有經濟來源的話,如何保證孩子的生活?

一句話讓潘寒英支支吾吾。

法院認為,就目前的情況,變更孩子的撫養權沒有意義,因為孩子不願意跟母親走,母親真想孩子了,可以經常回去看看孩子,并問潘寒英願不願意現在回去看孩子。

潘寒英搖搖頭,直言自己不會去。

沒人知道潘寒英為何不願去看兒子,廖連畢說,他不管潘寒英怎樣的折騰,他一心隻想把兒子拉扯成人。

讓他唯一犯難的是,小浩從出生到八歲,一直都沒有戶口。

生母和繼父争奪孩子的撫養權,法院的判決讓人點贊

得知這個情況,法院通過多方努力,終于把小浩的戶口落實到位,考慮到廖連畢的家庭貧困,廣西省陽朔縣法院的人員從他們自己的經費中,拿出六千元現金送給廖連畢。

錢也許不多,卻包含着法院從業人員對廖連畢的敬意和贊美。

對于沒有血緣關系的孩子,廖連畢的不棄不離,讓人感動,親情不僅僅是與生俱來的血脈之情,還有比血脈更加珍貴的善良和責任心。

在普通人的意識中,親生母親和繼父争奪孩子的撫養權,幾乎沒有勝算的可能,然而法院卻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的原則,讓孩子和繼父都得到了心靈上的慰藉。

從以上故事可以看出,作為母親,潘寒英無疑是失職的,她亵渎了母親這個神聖的稱謂,包括後來她又争奪孩子的撫養權,無非是不願出每月450元的撫養權費,若真的想念孩子,疼愛孩子,又怎能不願去見見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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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繼父廖連畢,和小浩雖不是親生,卻勝似親生,為他點贊,也為法院的從業人員點贊,願世上所有的好人都能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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