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中年女人,全職家庭主婦,在丈夫意外死亡後,帶着孩子回到了縣城生活。

母子倆努力融入環境,積極地經營着生活,一切似乎都慢慢的好了起來,可就在這時,兒子突然失蹤了,當人們再次發現他時,他小小的身軀已經躺在了水塘裡——被殘忍的殺害了。
人到中年,喪夫又喪子,女人的精神瀕臨崩潰。
就在這時,縣城裡信教的人找到了她,陪着她做禮拜,陪着她唱詩,鼓勵她走出陰霾。
在教會朋友的幫助下,女人每天禱告、念經,精神狀态的确有了好轉。她慢慢相信了上帝,也相信上帝會引導人寬恕。
于是她決定去監獄看看那個殺害她兒子的兇手。
她想去告訴那個兇手,她決定原諒他了,以上帝之名。
終于,她坐在那個殺人兇手面前,輕聲細語地告訴他自己的來意。
可是那個兇手反倒一臉平靜地告訴她,早在她原諒他之前,他就已經通過忏悔得到了上帝的諒解。
女人就在那刻發了瘋,她憤怒地沖出監獄,開始了她狂風暴雨式地報複。
她破壞教會活動上的音響,勾引那個勸她寬恕的信徒,甚至在空曠的田野上,引誘虔誠的信徒跟她發生了關系。
當女人躺在男信徒身下,用一雙極其憤恨的眼睛仰望蒼穹,那個場面極其震撼。
原諒,怎麼可能呢?她根本做不到原諒。
她能做到的,充其量不過是自我麻痹和自我欺騙。
她說服自己相信上帝,說服自己嘗試原諒,不過是一種最本能的求生欲望——如果不是這點精神依賴,她恐怕早就活不下去了。
直到她坐在那個殺人犯面前,一切精心僞裝的寬容大度通通瓦解了。那是殺了她孩子的人,誰都不能原諒他,上帝也不能。
故事來自——電影《密陽》
郭德綱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遠離不明白任何情況就勸你大度的人,因為雷劈他的時候會連累到你!”
深以為然,想起另一篇故事。
女孩兒來自一個嚴重重男輕女的家庭,從小父母對她非打即罵,動不動就“喪門星”、“賠錢貨”,所謂的父母用煙灰缸砸過她腦袋,打斷過她的門牙。
她對家庭充滿恨意,然而卻不敢明目張膽,因為所有人都告訴她,那是你的親生父母啊,他們生你養你,你怎麼還能恨他們呢?
她就在旁人所謂的正确道路和自己的恨意裡糾纏不能自救。
尤其是面對父母晚年老去的情态,她的内心就更加沖突了,看着一天天老去的父母,她嘗試過去和解、去原諒,卻又發現自己始終做不到。
煙灰缸砸過的腦門有記憶,磕斷的牙齒也有記憶。那些記憶提醒她,所有痛苦都是真真切切發生過的,不是一句“對不起”“沒關系”就可以完全抹殺的。
如果恨能夠理所當然,那就恨好了,沒什麼别扭的。
其實,愛是一種人性,恨也是一種人性。恨就恨了,怎麼着吧?
何必非要勉強自己聖母附身,強裝大度?
說自己記仇、小氣、不大度,是告訴你我的軟肋有铠甲保護,你别想對我使壞。你要是對我使壞,我們就比一比誰更壞。
魯迅先生曾在臨終前留下訓誡:
損着他人牙眼,卻主張勿報複的人,萬勿與他接近。
一個朋友前幾年因為前夫出軌而離婚。離婚前,她前夫屢次懇求她再給他一次機會,保證會跟小三斷絕聯系,她拒絕了,堅決要離。
離婚時,她前夫一改之前在錢财上對她很大方的習慣,隻給她和女兒留了點最低生活保障金。随後,他轉身跟小三結了婚。
現在,幾年過去了。朋友帶着女兒過着相對平淡、清貧的生活,而她前夫則和“上位的小三”生了孩子,曾經被人鄙視的小三如今成為了富太太,因一門“偷來的婚姻”過上了令人豔羨的生活。
朋友自然有些意難平,她略有些哀傷地說:“不要相信負心漢會有報應之類的話,那隻是文學和影視作品講出來寬慰人心的。你曾經遭受過的痛苦,他們不可能感同身受。人呐,還是要懂得自己保護自己。”
我說:“詛咒不疼,起誓不靈,隻寄希望于神佛什麼都無法改變,本就該恩怨分明、快意恩仇,抓住前夫出軌證據,抓緊一切有利資訊,為自己、為孩子搏得一份生活基業。”
是以魯迅作出著名論斷:
痛打一切落水狗!
我雖是基本無神論者,但喜歡聖經裡的一句話:伸冤在我,我必報應!